公路經營企業(yè)會計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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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經營企業(yè)會計制度 【時效性】 有效 【頒布日期】 1998-06-10 【頒布單位】 財政部/交通部 【實施日期】 1998-07-01 【文號】 財會字〔1998〕19號 【關鍵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企業(yè)會計制度, 外商投資企業(yè)會計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 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guī)定 一、總說明 (一)為了規(guī)范公路經營企業(yè)的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會計制度》(財政部字第5號)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所有從事公路(含獨立的大橋和隧道)(含建設)的國有企業(yè)。 從事公路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和股份制企業(yè)仍應執(zhí)行《外商投資企業(yè)會計制度》[(92)財會字第33號)]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財會字[1998]7號),但可以比照本制度設置有關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企業(yè)所屬從事其他行業(yè)生產經營的獨立核算單位,應當執(zhí)行相應行業(yè)會計制度。 (三)本制度按照項目法人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一體化的要求設置會計科目。企業(yè)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tǒng)一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加、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tǒng)一規(guī)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單位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yè)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當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yè)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guī)定;企業(yè)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可以自行規(guī)定。 企業(yè)會計報表應當報送當地財政機關、開戶銀行、稅務部門和主管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6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35天內報出。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者,從其規(guī)定。 會計報表的填制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份”。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當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yè)名稱、地址、開業(yè)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yè)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yè)駐地其他單位投資如占該單位資本總額50%以上(不含50%),或雖然占資本總額不足50%但具有實質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合并原則、編制程序和編制方法,按照《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guī)定》(財會字[1995]字第11號)執(zhí)行。企業(yè)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應當將合營企業(yè)合并在內,并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對合營企業(yè)的資產、負債、收入、費用、利潤等予以合并。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交通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和交通部負責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順序號 編號 名稱 一、資產類 1 101 現金 2 102 銀行存款 3 109 其他貨幣資金 4 111 短期投資 5 112 應收票據 6 113 應收帳款 7 115 預付帳款 8 119 其他應收款 9 121 器材采購 10 124 材料及結構件 11 125 周轉材料 12 131 材料成本差異 13 133 委托加工器材 14 139 待攤費用 15 151 長期投資 16 161 固定資產 17 162 累計折舊 18 165 固定資產清理 19 166 基建工程支出 20 167 更改工程支出 21 168 大修理支出 22 169 工程物資 23 171 無形資產 24 181 遞延資產 25 191 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負債類 26 201 短期借款 27 202 應付票據 28 203 應付帳款 29 209 其他應付款 30 211 應付工資 31 214 應付福利費 32 221 應交稅金 33 223 應付利潤 34 229 其他應交款 35 231 預提費用 36 241 長期借款 37 251 應付債券 38 261 長期應付款 39 262 住房周轉金 40 270 遞延稅款 三、所有者權益 41 301 實收資本 42 311 資本公積 43 313 盈余公積 44 321 本年利潤 45 322 利潤分配 四、損益類 46 401 車輛通行費收入 47 401 通行養(yǎng)護成本 48 403 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49 411 其他業(yè)務收入 50 412 其他業(yè)務支出 51 421 管理費用 52 422 財務費用 53 431 投資收益 54 441 營業(yè)外收入 55 442 營業(yè)外支出 56 450 所得稅 47 46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附注: 企業(yè)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上列會計科目作必要增、減合并,例如: 1.有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的企業(yè),可以增設“撥付所屬資金”科目;附屬企業(yè)可以增設“上級撥入資金”科目。 2.企業(yè)內部各部門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可以增設“備用金”科目。 3.計提壞帳準備的企業(yè),可以增設“壞帳準備”科目。 4.采用實際成本進行器材日常核算的企業(yè),可以不設“器材采購”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增設“在途器材”科目。 5.根據需要,企業(yè)可以不設置“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而在“材料及結構件”、“周轉材料”等科目內設置“成本差異”明細科目核算。 6.預收帳款較多的企業(yè),可以增設“預收帳款”科目。 7.對其他業(yè)務中經營規(guī)模較大,收入較多的經常性業(yè)務,企業(yè)可以參照相應行業(yè)會計制度,增設有關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稅金等科目,單獨核算。 第161號科目 固定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所有固定資產的原價?;窘ㄔO期間根據項目概算購入的不需要安裝的設備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yè)應按規(guī)定的固定資產標準,制定固定目錄,作為管理和核算的依據。 二、企業(yè)的固定資產應按下列內容進行分類核算: 1.經營用固定資產,分設下列明細科目: (1)公路及構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橋梁(跨線橋和跨河橋)、涵洞、隧道、防護工程等; (2)安全設施:包括標志、標線、護欄、護網、燈桿、燈具、配電控制柜等; (3)通訊設施:包括數據傳輸設備、業(yè)務電話系統(tǒng)、指令電話系統(tǒng)、緊急電話系統(tǒng)、電纜光纜外線路系統(tǒng)等; (4)監(jiān)控設施:包括外場設備、控制中心設備等; (5)收費設施:包括中心設備、收費站設備、車道設備等; (6)機械設備:包括清掃車、壓路機、水車、攤輔機、路緣機等; (7)車輛:包括巡邏車、生產用車、拖車、工程搶險車等; (8)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服務區(qū)房屋、收費站房屋、管理控制房屋、道班房、車庫、油庫等; (9)其他:包括復印機、打字機、計算機、攝像機、錄音設備等。 2.非經營用固定資產; 3.租出固定資產; 4.未使用固定資產; 5.不需用固定資產; 6.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三、企業(yè)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其原價,登記入帳: 1.購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記帳。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在建建造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全部支出記帳。 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原價記帳。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xié)議確定的價款、發(fā)生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支出記帳。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發(fā)生的支出,減改建、擴建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價收入記帳。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所提供的有關憑據記帳。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用借款購建固定資產,其發(fā)生的借款費用,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如固定資產的購建發(fā)生非正常中斷時間較長的,其中斷期間發(fā)生的借款費用,不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應將其計入當期損益,直到購建重新開始;但如中斷時使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tài)所必需的程序,則中斷期間所發(fā)生的借款費用,仍應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xù)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記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四、購入不需安裝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應先記入“基建工程支出”科目,交付使用時,再轉入本科目。 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基建工程支出”等科目。 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固定資產原價,借記本科目,按評估確認的凈值,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融資租入不需安裝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xié)議或合同確定的價款、運輸費、保險費等,借記本科目(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貸記“長期應付款”等科目;融資租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應先記入“在建工程”科目,交付使用時,再轉入本科目。租賃期滿,如合同規(guī)定將固定資產所有權轉歸承租企業(yè),應進行轉帳,將該項固定資產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所提供的有關憑據所確定的價值以及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借記本科目,按估計折舊,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支付的相關費用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原有固定資產帳面原價,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價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增加的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基建工程支出”科目。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借記本科目,按估計折舊,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交付使用時,按估計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竣工決算辦理完畢后,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 五、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減少的固定資產,按凈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原價,貸記本科目。處置的如為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還應將原計入資本公積的接受捐贈固定資產價值轉入營業(yè)外收入,借記“資本公積”科目,貸記“營業(yè)外收入”科目。 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比照“長期投資”科目進行核算。 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凈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原價,貸記本科目。 六、企業(yè)應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按固定資產類別、使用部門和每項固定資產進行明細核算。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另設備查簿進行登記,不在本科目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在用、未用、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原價。 第162號科目 累計折舊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 二、固定資產應按規(guī)定的年限提取折舊,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對公路及構筑物,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對通訊、收費、臨近設施,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三、企業(yè)按月計提的折舊,借記“通行養(yǎng)護成本”、“其他業(yè)務支出”、“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破產、關停企業(yè)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等,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補提折舊。 五、固定資產因改擴建而增加原價的,應按調整后的原價減去已提折舊和估計殘值扣除的金額,根據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計算年折舊額和相應的折舊率。 六、本科目只進行總分類核算,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需要查明某項固定資產的已提折舊,可以根據固定資產卡片上所記載的該項固定資產原價、折舊率和實際使用年數等資料進行計算。 七、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數。 第165號科目 固定資產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及其在清理過程中所發(fā)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 二、出售、報廢和毀損的固定資產(不包括公路、橋梁)轉入清理時,應按其凈值,借記本科目,按其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其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清理過程中發(fā)生的費用以及應交的稅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生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材料及結構件”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保險企業(yè)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固定資產清理后的凈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yè)外收入”科目。固定資產清理后的凈損失,應區(qū)別情況處理:屬于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損失,借記“營業(yè)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于正常的處理損失,借記“營業(yè)外支出——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被清理的固定資產設置明細帳進行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尚未清理完畢固定資產的凈值以及清理凈收入(清理收入減去清理費用)。 第166號科目 基建工程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基本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發(fā)生的實際支出?;窘ㄔO期間根據項目概算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為生產準備的工具器具、購入的無形資產及發(fā)生的遞延費用等,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設置“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和“待攤基建支出”四個明細科目。 1.“建筑工程”明細科目,核算企業(yè)在基本建設期間為建造公路、房屋、建筑物等土建工程所發(fā)生的支出,應按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進行明細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路及構筑物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橋梁、涵洞、隧道、防護工程等。 (2)房屋和建筑隊工程,包括服務區(qū)房屋、收費產房屋、管理控制房屋、道班房、車庫、油庫工程以及列入房屋工程預算內的暖氣、衛(wèi)生、通風、照明、煤氣、消防等設備的價值及其裝飾油飾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預算內的各種管道、電力、電訊、電纜導線的鋪設工程。 (3)設備基礎、支柱、工作臺、梯子等建筑工程。 (4)為施工而進行的建筑場面地布置、原有建筑物和障礙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設計中規(guī)定為施工而進行的地質勘探,以及工程完工后建筑場地的清理和綠化等。 2.“安裝工程”明細科目,核算企業(yè)在基本建設期間進行設備安裝等所發(fā)生的支出,應按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進行明細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設施、通訊設施、監(jiān)控設施、收費設施等各種需要安裝設備的裝置、裝配工程,與設備相連的工作臺、梯子、欄桿的安裝工程,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 (2)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體設備、系統(tǒng)設備進行單機試行和系統(tǒng)聯(lián)動無負荷運行所發(fā)生的支出。 3.“在安裝設備”明細科目,核算基建工程領出的正在安裝的設備的實際成本。應按單位工程設備明細帳,并按設備品種和規(guī)格進行明細核算。 4.“待攤基建支出”明細科目,核算基本建設期間發(fā)生的按照規(guī)定應分攤計入有關固定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支出。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管理費:包括工程管理人員的工資、辦公費、差旅費、基建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器材、印花稅及與工程有關的其他管理性質的支出 (2)征地費:指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而支付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安裝補償費以及發(fā)生的土地復墾費等。不包括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可行性研究費:包括勘察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等。 (4)臨時設施費:包括按照規(guī)定撥付給施工的臨時設施包干費以及企業(yè)自行施工發(fā)生的臨時設施實際支出。 (5)籌資費:包括應由基建項目負擔的借款利息、債券利息、債券發(fā)行費、匯兌損失等。 (6)負荷聯(lián)合試車費:指單項工程在交工驗收以前,進行試車所發(fā)生的試車費用減試車收入后的差額。 (7)合同公證費及工程監(jiān)理費:指支付的合同公證費及工程監(jiān)理費。 (8)稅金:包括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等。 (9)工程損失:由于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損失、工程物資的盤虧及毀損等。 (10)其他: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應計入工程成本的費用支出,如文物挖掘費、環(huán)境保護費等。 三、企業(yè)發(fā)包的基建工程,按合同規(guī)定向承包企業(yè)預付工程款、備料款時,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以撥付給承包企業(yè)的材料抵作預付備料的,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材料及結構件”、“周轉材料”、“工程物資”等科目。將需要安裝設備交付承包企業(yè)進行安裝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與承包企業(yè)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帳款”科目。 四、企業(yè)自營的基建工程,領用工程用材料物資時,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工程物資”科目?;üこ填I用本企業(yè)材料時,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周轉材料”、“材料及結構件”科目,如為可以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yè),應分配材料成本差異。 領用需要安裝設備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 基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工資,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應付工資”科目。 企業(yè)的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提供的水、電、設備安裝、修理設施、公證費、監(jiān)理費等,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基建工程負擔的稅金,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應交稅金”、“銀行存款”科目。 由于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報經批準計入繼續(xù)施工的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對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在建工程項目整體報廢或毀損,其凈損失報經批準后計入開辦費,借記“遞延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工程物資在建設期間發(fā)生的盤虧及毀損,報經批準后,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工程物資”科目。盤盈的工程物資,作相反會計分錄。 基建工程交付使用前進行負荷聯(lián)合試車發(fā)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取得的試車收入作相反會計分錄。 發(fā)生的基建工程借款利息,應分別情況處理:屬于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之前發(fā)生的,計入在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科目;屬于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發(fā)生的,計入當期損益,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科目。 用外幣借款進行的基建工程,因匯率變動發(fā)生的匯兌損失,屬于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之前發(fā)生的,計入在建固定資產成本,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長期借款”科目;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發(fā)生的,計入當期損益,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科目。如為發(fā)生匯兌損益,作相反會計分錄。 六、基建工程完工后應進行清理,已領出剩余材料應辦理退庫手續(xù),借記“工程物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企業(yè)應計算各項交付使用固定資產的成本,編制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交付使用固定資產的成本,按下列內容計算: (1)公路及構筑物、房屋、及建筑物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應分攤的待攤基建支出。 (2)安全設施、通訊設施、監(jiān)控設施、收費設施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安裝工程成本,設備基礎、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應分攤的待攤基建支出。 待攤基建支出的分配,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1)按實際分配率分配。適用于建設工期較短、整個項目的所有單項工程一次竣工的建設項目。 實際分配率=待攤基建支出明細科目余額(建筑工程明細科目余額+安裝工程明細科目余額+在安裝設備明細科目余額)100% (2)按概算分配率分配。適用于建設工期長、單項工程分期分批建成投產的建設項目 概算分配率=(概算中各待攤基建支出項目的合計數其中可直接分配部分)(概算中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和需要安裝設備投資合計)100% (3)某項固定資產應分配的待攤基建支出=該項固定資產的建筑工程成本、安裝工程成本和需要安裝設備的成本合計分配率 企業(yè)根據編制的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結轉基建工程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企業(yè)還應設置“其他基建支出備查簿”,專門登記基建項目發(fā)生的構成項目概算內容但不通過本科目核算的其他支出,包括按照建設項目概算內容購置的不需安裝設備、現成房屋、無形資產以及發(fā)生的遞延費用等。 八、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反映企業(yè)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發(fā)生的各項實際支出。 第167號科目 更改工程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進行更新改造(包括技術改造等工程,下同)發(fā)生的實際支出。為更新發(fā)行工程準備的但尚未領用的工程材料、設備等,不在本科目核算,應通過“工程物資”科目核算。 二、企業(yè)進行更新改造工程領用的工程物資、發(fā)生的工程人員的工資、出包工程支付的工程價款、應由工程負擔的借款利息、匯兌損失、稅金以及其他有關費用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物資”、“應付工資”、“銀行存款”、“長期借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反映尚未完工的更新改造工程發(fā)生的各項實際支出。 第168號科目 大修理工程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進行大修理工程發(fā)生的實際支出。為大修理工程準備的但尚未領用的工程物資,不在本科目核算,應通過“工程物資”科目核算。 二、企業(yè)發(fā)生的大修理工程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工程物資”、“應付工資”等科目。大修理工程完工后,結轉大修理工程支出,借記“待攤費用”、“遞延資產”、“預提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大修理工程的種類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尚未完工的大修理工程發(fā)生的實際支出 第169號科目 工程物資 一、本科目核算為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和大修理工程采購的材料,以及尚未交付安裝的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預付大型設備款和基本期間根據項目概算購入的為生產準備的工具及器具也在本科目核算。購入不需要安裝的設備不在本科目核算,應通過“固定資產”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設置“專用材料”、“專用設備”、“預付大型設備款”、“為生產準備的工具及器具”等明細科目。 三、購入工程物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預付大型設備款時,借記本科目(預付大型設備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設備并補付設備款時,借記本科目(專用設備),貸記本科目(預付大型設備款)和“銀行存款”科目。 工程領用工程物資時,借記“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對領出的剩余材料應辦理退庫手續(xù),作相反會計分錄。 基建工程竣工,將為生產準備的工具及器具交付使用時,借記“周轉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工程竣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如轉作本企業(yè)存貨,按規(guī)定可以抵扣銷項稅額時,借記“材料及結構件”、“周轉材料”、“應交稅金——(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按規(guī)定不能抵扣銷項稅額的,借記“材料及結構件”、“周轉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出售,按規(guī)定不能抵扣銷項稅額的,不作此分錄,出售時,作其他業(yè)務收支處理。 四、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扣除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營業(yè)外收支。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反映企業(yè)為工程購入的但尚未領用的專用材料和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以及為生產準備但尚未交付的工具及呂具的實際成本。 第171號科目 無形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各種無形資產的價值,包括有償取得的公路經營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商譽等。基本建設期間根據項目概算購入的無形資產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yè)購入的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yè)自行開發(fā)且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京戲按注冊費、律師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開發(fā)過程中發(fā)生的費用,計入當期費用。 投資者作為資本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接受捐贈的,應按發(fā)票帳單所列金額或者同類無形資產市價,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企業(yè)為修建高速公路通過支付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金額,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業(yè)用已入帳的無形資產向外投資,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大于投出資產的帳面價值,按照評估確認的價值,借記“長期投資”科目,按投出資產的帳面價值,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照評估確認的資產價值大于投出資產帳面價值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如果評估確認的資產價值小于投出資產的帳面價值,應按照評估確認的價值,借記“長期投資”科目,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小于投出資產帳面價值的差額,借記“營業(yè)外支出”科目,按投出資產的帳面價值,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企業(yè)向外有償轉讓無形資產,其轉讓收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yè)務收入”科目;如轉讓的為該項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不結轉該項無形資產的成本;如轉讓屬該項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應結轉該項無形資產的成本,借記“其他業(yè)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yè)向外有償轉讓無償取得的公路經營權,其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yè)務收入”科目;同時,應結轉已記入“固定資產”科目的相關資產的成本,作為固定資產清理處理。企業(yè)以分期收款方式轉讓公路經營權,應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定收入,按本期應收的金額,借記“應收帳款”科目,貸記“其他業(yè)務收入”科目;按相關資產的實際成本與全部轉讓收入的比率計算出本期應結轉的成本。 四、將各種無形資產分期平均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應按無形資產類別設置明細帳。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為已入帳尚未攤銷的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 第181號科目 遞延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發(fā)生的應在本年及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種費用,包括開辦費、固定資產修理支出、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窘ㄔO期間發(fā)生的構成項目概算內容的遞延資產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yè)發(fā)生的遞延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攤銷時,借記“通行養(yǎng)護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開辦費應當在企業(yè)開始生產經營以后的一定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應當在大修理間隔期內分期平均攤銷;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期內分期平均攤銷;其他遞延費用應當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三、本科目應按照費用的種類設置明細帳。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尚未攤銷的各項待攤費用的攤余價值。 第401號科目 車輛通行費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經營期間所收取的車輛通行費(含過橋費)收入。 企業(yè)工程竣工前分段通行報經有關國家部門同意收取的車輛通行費,作為企業(yè)的車輛通行費收入。 二、企業(yè)收到的車輛通行費,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達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四、本科目按收費站設置明細帳。 第402號科目 通行養(yǎng)護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經營期間發(fā)生后來居上以經營有關的費用。 二、本科目應設置以下6個明細科目: 1.公路經營成本,核算路基、路面、橋梁、涵洞等公路構造物上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2.安全和通訊及監(jiān)控設施維護成本,核算防撞欄、隔網、標志號、電話機及線路、監(jiān)控設施及路上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3.公路災害預防及搶修成本,核算水毀工程及災害事故搶修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4.公路綠化成本,核算公路線路上進行綠化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5.征收業(yè)務成本,核算為征收車輛通行費用。 6.其他成本,核算上述費用以外的費用,包括路政支出和交通安生支出。 三、企業(yè)在公路通行期間發(fā)生的與公路經營有關的各項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材料及結構件”、“周轉材料”、“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預提費用”、“待攤費用”、“累計折舊”等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束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第403號科目 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應由車輛通行費收入負擔的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二、月末,企業(yè)按規(guī)定計算出應由當月車輛通行費收入負擔的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及教育費附加,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第411號科目 其他業(yè)務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除通行費收入以外的其他業(yè)務收入,如車輛修理、清障、車輛清洗、廣告、材料銷售,通訊服務、餐飲住宿等業(yè)務取得的收入。 二、企業(yè)的其他業(yè)務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付帳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增值稅應稅項目,還應貸記“應交稅金”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四、本科目按照其他業(yè)務的種類設置明細帳。 第412號科目 其他業(yè)務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除通行養(yǎng)護成本以外的其他業(yè)務支出,如車輛修理、清障、車輛清洗、廣告、材料銷售、通訊服務、餐飲住宿等業(yè)務發(fā)生的支出。 二、企業(yè)經營其他業(yè)務所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累計折舊”、“材料及結構件”、“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四、本科目應按其他業(yè)務種類和規(guī)定的費用項目設置明細帳。 第421號科目 管理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管理部門為組織營業(yè)活動而發(fā)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yè)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咨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業(yè)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稅、開辦費攤銷、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減盤盈)、無形資產攤銷、折舊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yè)保險費、研究開發(fā)費等。 二、企業(yè)發(fā)生的各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待攤費用”、“無形資產”、“累計折舊”、“應交稅金”、“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等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四、本科目應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帳。 第422號科目 財務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為籌集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以及相關的手續(xù)費等。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籌集資金所發(fā)生的借款費用,在固定資產尚未完工交付使用之前發(fā)生的,應計入有關固定資產價值內,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圍內。 二、企業(yè)發(fā)生的財務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長期借款”等科目。發(fā)生的應沖減財務費用的利息收入、匯兌收益,借記“銀行存款”、“長期借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四、本科目應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帳。 第431號科目 投資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對外投資取得的收入或發(fā)生的損失。 二、企業(yè)取得的投資收入,借記“銀行存款”“長期投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yè)轉讓、出售股票、債券,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其他應收款”等科目,借記或貸記本科目。 債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長期投資”、“短期投資”科目和本科目。 轉讓或收回其他投資時,如轉讓或收回的是固定資產,按確定的固定資產原價,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長期投資的帳面價值,貸記“長期投資”科目,按確定的固定資產凈值與長期投資帳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如轉讓或收回的是除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按實際取得的價款或確定的資產價值,借記“銀行存款”、“材料及結構件”、“周轉材料”、“無形資產”等科目,按長期投資的帳面價值,貸記“長期投資”科目,實際取得的價款或確定的資產價值與長期投資帳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企業(yè)轉讓或收回原用非現金的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投資時,還應將該項投資原記入“資本公積”科目的余額轉入投資收益,借記“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四、本科目應按投資收益種類設置明細帳。 第441號科目 營業(yè)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發(fā)生的與企業(yè)經營業(yè)務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凈收益、路產賠償收入、資產再次評估增值、接受捐贈轉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和轉作營業(yè)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 二、企業(yè)發(fā)生的營業(yè)外收入,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固定資產清理”、“現金”、“銀行存款”、“資本公積”、“長期投資”、“應付帳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四、本科目應按收入項目設置明細帳。 第442號科目 營業(yè)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發(fā)生的與經營業(yè)務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路產損壞修復支出、被沒收財產損失、非常損失、賠償金、違約金、違反稅法規(guī)定支付的滯納金和罰款、捐贈支出、資產評估減值等。 二、發(fā)生的營業(yè)外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固定資產清理”、“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四、本科目應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帳。-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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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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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公路 經營 企業(yè)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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