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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政法大學第二課堂品牌活動
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以人為本、質量至上的辦學理念,進一步提升校園文化活動品位,規(guī)范校園文化品牌工程實施,著力推進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全面發(fā)展學生綜合素質,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開創(chuàng)、申報、承辦品牌活動的組織單位,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組織單位是指學院團委或直屬團總支、團支部。
本辦法所稱品牌活動是指具有品牌示范作用的活動,包括本校各級團組織在思想教育、理論宣傳、學術科技、文藝體育、社會實踐等方面開創(chuàng)的和其承辦的學校、重慶市及全國性的具有品牌示范作用的活動。
第四條 品牌活動由共青團西南政法大學(以下簡
2、稱校團委)負責審核和認定,報團委常委會批準。
第五條 品牌活動應當具有正確的思想導向性,寓育人性、創(chuàng)新性、參與性、可持續(xù)性為一體,對顯著提升我校學生培養(yǎng)質量有重要意義。
第六條 品牌活動開展應堅持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為原則,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及寒暑假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
第二章 原創(chuàng)品牌活動的審批、設立和撤銷
第七條 第二課堂品牌活動原則上從已經開展三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效果的活動中產生,以學院團委或直屬團總支、團支部為組織單位,于每年寒假結束后的第一個月之內,提交申報材料,并組織準備活動展示,由校團委進行初審。
第八條 申請單位應提交詳細的申報材料,填寫《西南政法大學第二
3、課堂品牌活動申報表》(附件一),包括活動目的、內容、計劃、資金政策保障、可預測的結果和所產生的品牌效果。
第九條 評審程序及分數(shù)構成:
(一)評審分數(shù)由三部分構成,第一部分為參與活動學生民意測驗分數(shù);第二部分為大眾評審分數(shù);第三部分為評審組評審分數(shù);
(二)參與民意測驗的人選由評審組在參與活動的學生中現(xiàn)場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組成;大眾評審由全校報名海選產生,每次活動前采取隨機且回避原則抽取一定比例組成;評審組由校團委工作人員、學院團委書記和直屬團總支(支部)負責人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組成;
(三)評審采取百分制,民意測驗分數(shù)占百分之十五,大眾評審分數(shù)占百分之三十,評審組分數(shù)占百分之五十五;
4、
(四)最后得分由三部分分數(shù)相加而得,得分在八十分以上為合格,不滿八十分為不合格,不滿六十分的活動需隔一年方具備再次申報資格;
(五)對于分數(shù)在八十分以上的活動報團委常委會審批,審批通過且登記備案后可以獲得品牌活動稱號。
第十條 對于已經命名的品牌活動,活動單位應當于每年 年底向校團委提交《西南政法大學第二課堂品牌活動驗收表》(附件二),團委常委會進行書面審查和民意測驗,驗收結果由前兩項結果共同構成。
第十一條 全校品牌活動一年內原則上接受二十個以內的活動申請,申報滿額將不再接受申報,遇有驗收不合格缺額可接受申報。
第三章 承辦品牌活動的審批和驗收
第十二條 承辦品牌活
5、動是指受學校黨委或團委的委托,具體承辦和組織的學校重大活動或市級以上活動。
第十三條 品牌活動的承辦程序:
(一)校團委發(fā)布招標通知,對活動的名稱、內容、要求作出明確告知;
(二)有承辦意愿的團委填寫申請表,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承辦申請;
(三)校團委根據(jù)申請書中的內容,綜合考慮活動思路、經費預算、學院支持經費等因素,擇優(yōu)選擇;
(四)校團委公告中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簽署承辦承諾書。
第十四條 校團委根據(jù)所承辦活動取得的成績、社會效果、媒體報道等因素對活動進行綜合考評,結合招標通知,對活動進行驗收。
第四章 品牌活動的實施、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 品牌活動由組織單位負責具
6、體實施,校團委根據(jù)活動情況,給予經費、場地等方面的支持。
對于承辦的品牌活動,中標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校團委的招標通知及承辦承諾書開展活動。
第十六條 品牌活動的組織單位將在年終考核中按照考核辦法得到相應分數(shù),在考核分數(shù)相等的情況下可以優(yōu)先參評優(yōu)秀團委。
品牌活動的組織單位為直屬團總支、團支部的,在不違反相關評優(yōu)規(guī)定情況時可直接獲得優(yōu)秀團總支、團支部稱號。
連續(xù)三年取得重大成效的品牌活動和被授予品牌活動稱號后連續(xù)三年以上驗收合格的品牌活動,可設立為“示范性品牌活動”,由校團委頒發(fā)獎牌,并報學校和上級團組織獎勵。
第十七條 對于每年驗收中不合格的單位,給予年終考核扣分和活動經費扣減。
7、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的“以上”、“以內”,包括本數(shù);所稱的“不滿”,不包括本數(shù)。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共青團西南政法大學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共青團西南政法大學委員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西南政法大學第二課堂品牌活動申報表
活動名稱
組織單位
活動類型
活動目的
活動內容
預期效果及品牌效應
活動計劃
資金保障
備注
申請單位
蓋 章
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西南政法大學第二課堂品牌活動驗收表
活動名稱:
組織單位
品牌活動命名時間
活動類型
申請驗收時間
自我評價
(可附頁)
取得成績
(可附頁)
社會影響
(可附頁)
媒體報道
(要求附報道原件或復印件,網(wǎng)絡報道要求附鏈接地址)
組織單位蓋 章
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