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課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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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魚 我 所 欲 也 孟 子 本 人 是 一 個 比 較 高 傲 的 人 , 他 不 肯遷 就 , 不 肯 趨 附 權(quán) 勢 。 他 說 : “ 富 貴 不 能 淫 ,貧 賤 不 能 移 , 威 武 不 能 屈 , 此 之 謂 大 丈 夫 。 ”孟 子 曾 經(jīng) 在 齊 國 任 客 卿 , 后 來 因 為 與 齊 王 意見 不 合 , 便 決 定 辭 掉 齊 卿 回 家 , 齊 王 托 人 挽留 孟 子 , 條 件 是 準 備 在 首 都 的 中 心 地 區(qū) 建 一座 房 子 給 孟 子 住 , 并 送 給 孟 子 萬 鐘 糧 食 作 為弟 子 們 的 生 活 費 , 結(jié) 果 遭 到 孟 子 的 嚴

2、 詞 拒 絕 。 孟 子 的 主 張 1、 “ 仁 政 ” , 認 為 “ 民 貴 君 輕 ” 。 2、 他 認 為 人 性 是 善 的 , 是 “ 性 善 論 ” 者 。 3、 孟 子 把 道 德 規(guī) 范 概 括 為 四 種 , 即 仁 、 義 、禮 、 智 。 4、 同 時 把 人 倫 關 系 概 括 為 五 種 , 即 “ 父 子有 親 , 君 臣 有 義 , 夫 婦 有 別 , 長 幼 有 序 ,朋 友 有 信 ” 。 5、 孟 子 還 認 認 為 人 人 都 有 “ 善 端 ” ,即 惻 隱 之 心 、 羞 惡 之 心 、 辭 讓 之 心 、是 非 之 心 ,稱 為 “ 四 端 ”

3、。 6、 他 主 張 社 會 分 工 。 認 為 “ 勞 心 者治 人 , 勞 力 者 治 于 人 ” 。 音 準 句 通 明 節(jié) 奏 易 錯 字 注 音 所 惡 ( ) 辟 患 ( ) 一 簞 ( )食 蹴 ( )爾 不 屑 ( ) 茍 ( )得 易 錯 字 注 音 所 惡 (w) 辟 患 (b hun) 一 簞 (dn)食 蹴 (c)爾 不 屑 (xi) 茍 (gu)得 留 保 留 原 有 的 專 有 名 詞刪 刪 除 一 些 語 氣 詞換 將 單 音 節(jié) 實 詞 替 換 為 雙 音 節(jié) 詞 語補 添 加 出 省 略 的 主 語 、 介 詞 或 賓 語調(diào) 調(diào) 換 原 句 顛 倒 的 語 序

4、 魚 , 我 所 欲 也 , 熊 掌 , 亦 我 所 欲 也 ,二 者 不 可 得 兼 , 舍 魚 而 取 熊 掌 者 也 。生 , 亦 我 所 欲 也 , 義 , 亦 我 所 欲 也 ,二 者 不 可 得 兼 , 舍 生 而 取 義 者 也 。 魚 是 我 所 喜 愛 的 , 熊 掌 也 是 我 所 喜 愛 的 , 如果 這 兩 種 東 西 不 能 同 時 都 得 到 的 話 , 那 么 我只 好 放 棄 魚 而 選 取 熊 掌 了 。 生 命 是 我 所 喜 愛的 , 大 義 也 是 我 所 喜 愛 的 , 如 果 這 兩 種 東 西不 能 同 時 都 得 到 的 話 , 那 么 我 就

5、只 好 犧 牲 生命 而 選 取 大 義 了 。 生 亦 我 所 欲 , 所 欲 有 甚 于 生 者 , 故不 為 茍 得 也 。 死 亦 我 所 惡 , 所 惡 有甚 于 死 者 , 故 患 有 所 不 辟 也 。 生 命 是 我 所 喜 愛 的 , 但 我 所 喜 愛 的 還 有 勝 過 生命 的 東 西 , 所 以 我 不 做 只 為 求 利 益 而 不 擇 手 段的 事 。 死 亡 是 我 厭 惡 的 , 但 我 所 厭 惡 的 還 有 超過 死 亡 的 事 , 所 以 有 的 禍 患 我 不 躲 避 。 如 使 人 之 所 欲 莫 甚 于 生 , 則 凡 可 以得 生 者 何 不 用

6、 也 ?使 人 之 所 惡 莫 甚 于死 者 , 則 凡 可 以 辟 患 者 何 不 為 也 ? 如 果 人 們 所 喜 愛 的 東 西 沒 有 超 過 生 命 的 , 那 么一 切 可 以 得 到 生 存 的 辦 法 , 什 么 手 段 不 用 呢 ?如 果 人 們 所 厭 惡 的 事 情 沒 有 超 過 死 亡 的 , 那 么一 切 可 以 躲 避 禍 患 的 壞 事 , 哪 一 樁 不 可 以 干 呢 ? 由 是 則 生 而 有 不 用 也 , 由 是 則 可 以 辟患 而 有 不 為 也 , 是 故 所 欲 有 甚 于 生 者 ,所 惡 有 甚 于 死 者 。 通 過 某 種 辦 法

7、就 可 以 得 到 生 存 , 但 有 人 不用 , 通 過 某 種 辦 法 就 可 以 躲 避 禍 患 , 但 有人 不 去 做 這 種 事 情 , 由 此 可 見 , 他 們 所 喜愛 的 有 比 生 命 更 寶 貴 的 東 西 , 他 們 所 厭 惡的 有 比 死 亡 更 嚴 重 的 事 。 非 獨 賢 者 有 是 心 也 , 人 皆 有 之 ,賢 者 能 勿 喪 耳 。 不 僅 賢 人 有 這 種 思 想 , 人 人 都 有 這種 思 想 , 只 不 過 賢 人 能 夠 ( 操 守 這種 品 德 ) 使 它 不 致 喪 失 罷 了 。 一 簞 食 , 一 豆 羹 , 得 之 則 生 ,

8、 弗 得 則 死 。 一 筐 飯 , 一 碗 湯 , 得 到 它 便 可 以 活 下 去 ,失 去 它 就 要 死 亡 。 然 而 , 如 果 你 ( 輕 蔑 地 ) 呼 喝 著 給 他 ( 吃 ) ,過 路 的 饑 餓 的 人 也 不 會 接 受 ; 如 果 你 用 腳 踢著 ( 或 踐 踏 ) 給 別 人 吃 , 乞 丐 也 不 愿 意 接 受 。 呼 爾 而 與 之 , 行 道 之 人 弗 受 ; 蹴 爾 而與 之 , 乞 人 不 屑 也 。 萬 鐘 則 不 辯 禮 義 而 受 之 ,萬 鐘 于 我 何 加 焉 ! 萬 鐘 的 俸 祿 如 果 不 辨 別 是 否合 乎 禮 義 就 接 受

9、 它 , 這 萬 鐘 的俸 祿 對 我 有 什 么 益 處 呢 ? 是 為 了 宮 室 的 華 美 , 妻 妾 的 侍 奉 , 為 了我 所 認 識 的 窮 困 貧 苦 的 人 感 激 我 的 恩 德嗎 ?為 宮 室 之 美 , 妻 妾 之 奉 , 所 識 窮 乏 者得 我 與 ? 鄉(xiāng) 為 身 死 而 不 受 , 今 為 宮 室 之 美 為 之 ; 鄉(xiāng) 為 身 死而 不 受 , 今 為 妻 妾 之 奉 為 之 ; 鄉(xiāng) 為 身 死 而 不 受 ,今 為 所 識 窮 乏 者 得 我 而 為 之 : 從 前 為 了 義 寧 愿 身 死 而 不 受 ( “ 呼 爾 ” “ 蹴爾 ” 的 一 簞 食 ,

10、 一 豆 羹 ) , 今 天 卻 為 了 宮 室的 華 美 而 接 受 了 ; 從 前 為 了 義 寧 愿 身 死 而 不受 ( 一 簞 食 , 一 豆 羹 ) , 今 天 卻 為 了 妻 妾 的侍 奉 而 接 受 了 ; 從 前 為 了 義 寧 愿 身 死 而 不 受( 一 簞 食 , 一 豆 羹 ) , 今 天 卻 為 了 所 認 識 的窮 困 貧 苦 的 人 感 激 我 的 恩 德 而 接 受 了 : 是 亦 不 可 以 已 乎 ? 此 之 謂 失 其 本 心 。 這 種 做 法 不 也 是 可 以 停 止 不 干了 嗎 ? ( 如 果 這 樣 做 了 , ) 這就 叫 做 喪 失 人

11、固 有 的 天 性 。( 即 “ 義 ” , 即 本 來 就 有 的 羞惡 廉 恥 之 心 。 ) 通 假 字 故 患 有 所 不 辟 萬 鐘 則 不 辯 禮 義 而 受 之 所 識 窮 乏 者 得 我 與 所 識 窮 乏 者 得 我 與 鄉(xiāng) 為 身 死 而 不 受 “ 鄉(xiāng) ” 通 “ 向 ” , 從前 。“ 與 ” 通 “ 歟 ” , 語 氣詞 ?!?得 ” 通 “ 德 ” , 感激 。 “ 辯 ” 通“ 辨 ” , 辨 別 ?!?辟 ” 通 “ 避 ” , 躲避 。 魚 我 所 欲 也 一 詞 多 義 為為 宮 室 之 美由 是 則 可 以 避 患 而 有 不 為 也得故 不 為 茍 得

12、也所 識 窮 乏 者 得 我 與是非 獨 賢 者 有 是 心是 天 時 不 如 地 利 也與所 識 窮 乏 者 得 我 與呼 爾 而 與 之 介 詞 , 為 了 。 動 詞 , 做 。得 到 。通 “ 德 ” , 感 激 。此 、 這 。這 是 。通 “ 歟 ” , 語 氣 詞 。給 予 。 魚 我 所 欲 也 虛 詞 之呼 爾 而 與 之為 宮 室 之 美而蹴 爾 而 與 之由 是 則 生 而 有 不 用 也舍 生 而 取 義 者 也于所 欲 有 甚 于 生 者萬 鐘 于 我 何 加 焉 代 詞 , 他 。助 詞 , 的 。表 并 列 , 并 且 。表 轉(zhuǎn) 折 , 卻 、 但 。表 并 列

13、。表 比 較 , 比 。表 對 象 , 對 。 魚 我 所 欲 也 3、 翻 譯 下 列 文 言 句 子 。 使 人 之 所 惡 莫 甚 于 死 者 , 則 凡 可以 避 患 者 何 不 為 也 ? 萬 鐘 則 不 辯 禮 義 而 受 之 , 萬 鐘 于我 何 加 焉 ! 如 果 人 們 厭 惡 的 事 情 沒 有 比 死 亡 更嚴 重 的 , 那 么 , 凡 是 可 以 躲 避 禍 患 的 手段 有 什 么 不 可 以 采 用 的 呢 ? 見 了 萬 鐘 的 俸 祿 如 果 不 分 辨 是 否 合乎 禮 義 就 接 受 了 , 那 么 , 這 優(yōu) 厚 的 俸 祿對 我 有 什 么 好 處 呢

14、 ? 魚 我 所 欲 也 由 是 則 生 而 有 不 用 也 。 由 是 則 可 以 避 患 而 有 不 為 也 。 是 故 所 欲 有 甚 于 生 者 , 所 惡 有 甚 于 死 者 。 非 獨 賢 者 有 是 心 也 , 人 皆 有 之 , 賢 者 能 勿 喪 耳 。 采 用 某 種 手 段 就 能 生 存 , 可 是 有 些 人 卻 不 采 用 它 。 采 用 某 種 手 段 就 可 以 避 免 患 難 , 可 是 有 的 人 也 不 采 用 。 由 此 可 見 , 人 們 所 想 要 的 東 西 有 比 生 命 更 重 要 的 , 人 們所 厭 惡 的 東 西 , 有 比 死 更 厲

15、害 的 不 只 是 有 道 德 的 人 有 這 心 , 人 人 都 有 這 顆 心 , 只 是 有 道德 的 人 能 永 遠 不 失 去 它 罷 了 。 文 中 兩 次 提 到 “ 心 ” ,在 第 一 節(jié) 中 說 : “ 非 獨 賢者 有 是 心 也 , 人 皆 有 之 ,賢 者 能 勿 喪 耳 !” 在 文 章 最后 又 說 : “ 此 之 謂 失 其 本心 。 ” 句 中 “ 是 心 ” 、“ 本 心 ” 各 指 什 么 ? 孟 子 主 張 “ 性 善 論 ” , 他 認 為 人 的 本心 是 美 好 的 , 是 善 良 的 。它 包 括 四 種 “ 本 心 ” :惻 隱 之 心 ,羞

16、惡 之 心 ,恭 敬 之 心 ,是 非 之 心 。 仁 也 ;義 也 ;禮 也 ;智 也 。 課 文 中 哪 句 話 可 以 概 括 全 篇 的 意 思 ? “ 生 , 亦 我 所 欲 也 ,義 , 亦 我 所 欲 也 ; 二者 不 可 得 兼 , 舍 生 而取 義 者 也 。 ” 開 頭 用 設 喻 提 出 論 點 魚 熊 掌 舍 取生 義舍 取設 喻 :引 出 : 討 論 : 文 章 是 從 哪 些 方面 、 運 用 哪 些 方 法 來 進行 論 證 的 。 正 反 對 比 論 證 魚 , 我 所 欲 也 , 熊 掌 , 亦 我 所 欲 也 , 二 者 不可 得 兼 , 舍 魚 而 取 熊

17、 掌 者 也 。 生 , 亦 我 所 欲也 , 義 , 亦 我 所 欲 也 , 二 者 不 可 得 兼 , 舍 生 而取 義 者 也 。 / 生 亦 我 所 欲 , 所 欲 有 甚 于 生 者 ,故 不 為 茍 得 也 。 死 亦 我 所 惡 , 所 惡 有 甚 于 死者 , 故 患 有 所 不 避 也 。 如 使 人 之 所 欲 莫 甚 于生 , 則 凡 可 以 得 生 者 何 不 用 也 ? 使 人 之 所 惡莫 甚 于 死 者 , 則 凡 可 以 避 患 者 何 不 為 也 ? 由是 則 生 而 有 不 用 也 ; 由 是 則 可 以 避 患 而 有 不 為也 。 是 故 所 欲 有 甚

18、 于 生 者 , 所 惡 有 甚 于 死 者 。/ 非 獨 賢 者 有 是 心 也 , 人 皆 有 之 , 賢 者 能 勿喪 耳 。 舍生取義 所 欲 有 甚 于 生 故 不 為 茍 得所 惡 有 甚 于 死 故 患 有 所 不 辟由 是 則 生 而 有 不 用 也由 是 則 可 以 辟 患 者 而 有 不 為 也 正面正面第 1段 論 證如 使 則 使 則 反 面對 比 論 證 為 什 么 要 “ 舍 生 取 義 ” : 有 的東 西 比 生 更 可 貴 , 有 的 東 西 比 死 更 可 惡 。 第 一 部 分 ( 第 1段 )第 一 層 ( 舍 生 而 取 義 者 也 )提 出 論 點

19、: 舍 生 而 取 義 者 也第 二 層 ( 所 惡 有 甚 于 死 者 )是 分 析 論 證 , 亦 即 邏 輯 推 理 論 證 “ 舍 生取 義 ” 這 一 中 心 論 點 的 過 程 ( 正 反( 假 設 推 理 ) 正 )第 三 層 ( 賢 者 能 勿 喪 耳 )是 論 人 人 皆 有 義結(jié) 構(gòu) 分 析 合 作 探 究1、 本 段 論 述 了 的 重 要 , 再次 證 明 了 中 心 論 點 。2、 作 者 列 舉 了 哪 些 論 據(jù) ? 試 用 簡 要的 語 言 加 以 概 括 。3、 本 段 運 用 了 哪 些 論 證 方 法 ?第 二 段 屬 于 什 么 論 據(jù) ? 簡 要 概

20、括 并 說 明其 作 用 。 根 據(jù) 第 三 節(jié) 思 考 以 下 問 題 。 舉 例 論 證 、 對 比 論 證一 簞 食 、一 豆 羹 行 道 之 人乞 人萬 鐘 之 祿 宮 室 之 美妻 妾 之 奉所 識 窮 乏 者 得 我對 比正 反 第 2段 論 證 :對 比 論 證 :正 面 列 舉 乞 人 身 死 而 不 受 嗟來 之 食 的 事 例 , 反 面 列 舉 萬 鐘 則 不辯 禮 儀 而 受 之 的 事 例 , 贊 揚 舍 生 取義 , 斥 責 見 利 忘 義 , 突 出 了 作 者 的觀 點 : “ 生 , 亦 我 所 欲 也 , 義 , 亦我 所 欲 也 ; 二 者 不 可 得 兼

21、 , 舍 生 而取 義 者 也 。 ” 魚 我 所 欲 也 小 結(jié) :在 人 生 面 臨 抉 擇 時 , 應 當具 備 怎 樣 的 價 值 標 準 ?孟 子提 出 了 自 己 的 看 法 : 作 者 為 了 闡 明 自 己 的 觀 點 , 用 了 哪 些 論 證 方法 ? 試 舉 例 說 明 。 正 反 論 證 :說 明 為 什 么 要 “ 舍 生 ” : 因 為 有 的 東西 比 生 更 可 貴 , 有 的 東 西 比 死 更 可 惡 。 事 實 論 證 :義 重 于 生 的 觀 點 , “ 一 簞 食 , 一 豆 羹 ”雖 然 關 乎 生 死 , 但 是 如 果 “ 呼 爾 而 與 之 ”

22、 “ 蹴 爾 而 與之 ” , “ 乞 人 ” 都 會 不 屑 一 顧 。 對 “ 萬 鐘 ” 的 態(tài) 度 又 用 事 實 從 反 面 論 證 了 義 重 于 生的 觀 點 對 比 論 證 :用 “ 鄉(xiāng) ” 與 “ 今 ” 的 不 同 做 法 進 行 對比 。 比 喻 論 證 :文 章 一 開 始 就 用 魚 和 熊 掌 的 比 喻 論 對生 與 死 的 選 擇 。 孟 子 提 倡 的 “ 舍 生 取 義 ” ,和 孔子 提 倡 的 “ 殺 身 成 仁 ” 一 起 ,成 為 中 華 民 族 的 最 高 道 德 標 準 ,激 勵 著 歷 代 仁 人 志 士 , 為 國 捐軀 , 慷 慨 赴 難

23、。 “ 舍 身 取 義 ” 事 實 論 據(jù) :1、 解 放 前 , 由 于 國 民 黨 腐 敗 無 能 , 經(jīng) 濟 趨 于 崩 潰 , 洋貨 充 斥 市 場 。 著 名 作 家 朱 自 清 寧 肯 餓 死 也 不 買 美 國 救 濟粉 , 被 稱 為 “ 表 現(xiàn) 我 們 民 族 英 雄 氣 概 的 愛 國 知 識 分子 ” 。 2、 屈 原 看 著 楚 國 的 大 好 河 山 一 點 點 的 被 吞 嚙 , 看 著 那一 群 奸 佞 小 人 為 了 一 己 榮 華 諂 媚 楚 王 , 至 國 家 于 不 顧 。此 情 何 堪 ? 他 決 不 愿 同 流 合 污 , 最 后 在 絕 望 之 中

24、毅 然 決然 的 投 入 汨 ( m) 羅 江 。3、 南 宋 末 年 文 天 祥 組 織 力 量 堅 決 抵 抗 外 侵 , 失 敗 被 捕后 , 面 對 元 朝 威 逼 利 誘 , 竟 毫 不 動 搖 , 視 死 如 歸 , 最 終被 殺 , 這 種 高 尚 的 民 族 氣 節(jié) 和 為 正 義 而 獻 身 的 精 神 永 遠值 得 后 人 學 習 。4、 董 存 瑞 舍 身 炸 碉 堡 。5、 邱 少 云 寧 愿 火 燒 也 不 愿 暴 露 目 標 。 “ 舍 身 取 義 ” 名 言 ( 道 理 論 據(jù) )取 義 成 仁 今 日 事 , 人 間 遍 種 自 由 花 。 陳 毅 梅 嶺 三

25、章 生 當 做 人 杰 , 死 亦 為 鬼 雄 。 李 清 照 夏 日 絕 句 人 生 自 古 誰 無 死 , 留 取 丹 心 照 汗 青 。 文 天 祥 過 零 丁 洋 視 死 如 歸 。 司 馬 遷砍 頭 不 要 緊 , 只 要 主 義 真 。 殺 了 夏 明 翰 , 還 有 后 來 人 。 夏 明 翰茍 利 國 家 生 死 以 ,豈 因 禍 福 避 趨 之 。 林 則 徐 如 今 , 我 們 生 活 在 與 他 們 完 全 不 同 的 時 代 里 , 我 們不 會 像 古 人 那 樣 去 “ 盡 忠 ” , 也 不 會 像 烈 士 在 腥 風血 雨 中 獻 身 。 那 么 , 舍 生 取

26、 義 于 我 們 又 是 何 意 呢 ? 有 人 會 說 , 如 今 這 “ 義 ” 字 , 既 非 “ 忠 義 ” , 又 非 “ 正義 ” , 而 是 “ 義 氣 ” 。 說 起 義 氣 , 自 然 會 聯(lián) 想 到 “ 劉 關 張 桃園 三 結(jié) 義 ” 。 他 們 “ 不 求 同 年 同 月 同 日 生 , 但 求 同 年 同 月 同日 死 ” 。 關 羽 死 后 , 張 飛 難 以 抑 制 悲 痛 , 借 酒 消 愁 , 鞭 撻 士卒 , 命 其 連 夜 趕 制 孝 服 , 結(jié) 果 招 來 殺 身 之 禍 。 劉 備 發(fā) 誓 要 踏平 江 東 , 不 顧 諸 葛 亮 等 人 勸 阻 ,

27、率 舉 國 之 兵 討 伐 東 吳 , 結(jié) 果被 陸 遜 火 燒 連 營 七 百 里 , 幾 乎 全 軍 覆 沒 , 他 本 人 也 命 喪 白 帝城 。 劉 備 和 張 飛 為 義 氣 而 喪 失 理 智 , 給 自 己 和 國 家 帶 來 災 難 。 在 今 天 和 平 環(huán) 境 中 , 我 們 雖 不 致 犧 牲 生 命 , 但 “ 舍 生 取 義 ”并 非 離 我 們 而 去 。 “ 舍 生 ” 已 不 限 于 舍 棄 生 命 , 也 包 括 與 生命 同 等 重 要 的 個 人 利 益 。 “ 取 義 ” 也 已 不 限 于 正 義 , 而 是 包括 正 義 在 內(nèi) 的 一 切 公 益 。 這 種 意 義 上 的 舍 生 取 義 , 雖 不 像 先前 的 義 士 、 烈 士 那 般 氣 壯 山 河 , 但 卻 是 不 可 低 估 的 一 朵 火 花 。星 星 之 火 可 以 燎 原 。 只 有 平 時 肯 為 公 益 放 棄 個 人 利 益 , 在 關鍵 時 刻 才 會 毫 不 猶 豫 地 獻 出 生 命 。 時 代 呼 喚 這 種 精 神 。 只 有 這 種 精 神 在 每 個 人 心 中 牢 牢 的 扎 根 , 我 們 的 國 家 才 有 希 望 ,我 們 的 民 族 才 能 崛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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