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cè)稅務(wù)師考試》PPT課件
注 冊(cè) 稅 務(wù) 師 考 試 稅 法 ( 一 ) 第 一 章 稅 法 基 本 原 理o 第 一 節(jié) 稅 法 概 述一 、 稅 法 的 概 念 與 特 點(diǎn)( 一 ) 稅 法 的 概 念1.稅 收 與 稅 法 的 區(qū) 別稅 收 是 國 家 取 得 財(cái) 政 收 入 的 一 種 工 具 , 體 現(xiàn) 一 種 分配 關(guān) 系 。 而 稅 法 是 調(diào) 整 稅 收 分 配 活 動(dòng) 中 征 、 納 雙 方權(quán) 利 義 務(wù) 關(guān) 系 的 法 律 規(guī) 范 。 二 者 本 質(zhì) 上 不 同 , 但 二者 又 相 互 依 存 。 如 果 沒 有 稅 收 分 配 活 動(dòng) , 那 么 就 沒有 稅 法 ; 如 果 沒 有 稅 收 法 律 , 稅 收 分 配 活 動(dòng) 也 不 能正 常 進(jìn) 行 。 稅 收 是 國 家 憑 借 政 治 權(quán) 力 強(qiáng) 制 無 償 取 得財(cái) 政 收 入 的 一 種 工 具 , 所 以 其 必 須 有 法 律 作 為 保 障 。 o 2.就 稅 收 的 概 念 而 言 , 至 少 包 括 這 樣 幾 個(gè) 共 同 點(diǎn) :第 一 , 征 稅 的 主 體 是 國 家 , 除 了 國 家 之 外 , 任 何 機(jī)構(gòu) 和 團(tuán) 體 , 都 無 權(quán) 征 稅 ; 第 二 , 國 家 依 據(jù) 的 是 政 治 權(quán) 力 , 這 種 政 治 權(quán) 力 凌 駕于 財(cái) 產(chǎn) 權(quán) 力 之 上 , 沒 有 國 家 的 政 治 權(quán) 力 為 依 托 , 征稅 就 無 法 實(shí) 現(xiàn) ;第 三 , 征 稅 的 基 本 目 的 是 滿 足 國 家 的 財(cái) 政 需 要 , 以實(shí) 現(xiàn) 其 進(jìn) 行 階 級(jí) 統(tǒng) 治 和 滿 足 社 會(huì) 公 共 需 要 的 職 能 ;第 四 , 稅 收 分 配 的 客 體 是 社 會(huì) 剩 余 產(chǎn) 品 , 稅 收 不 能課 及 C和 V部 分 , 否 則 簡(jiǎn) 單 再 生 產(chǎn) 將 無 法 維 持 ;第 五 , 稅 收 具 有 強(qiáng) 制 性 、 無 償 性 和 固 定 性 的 特 征 。 o 3.稅 法 是 指 有 權(quán) 的 國 家 機(jī) 關(guān) 制 定 的 有 關(guān) 調(diào) 整 稅 收 分 配 過 程 中 形 成 的 權(quán)利 義 務(wù) 關(guān) 系 的 法 律 規(guī) 范 的 總 和 。首 先 , 所 謂 有 權(quán) 的 國 家 機(jī) 關(guān) 是 指 國 家 最 高 權(quán) 力 機(jī) 關(guān) , 在 我 國 即 是 全 國人 民 代 表 大 會(huì) 及 其 常 務(wù) 委 員 會(huì) 。 同 時(shí) , 在 一 定 的 法 律 框 架 之 下 , 地 方立 法 機(jī) 關(guān) 往 往 擁 有 一 定 的 稅 法 立 法 權(quán) , 因 此 也 是 制 定 稅 法 的 主 體 。 此外 , 國 家 最 高 權(quán) 力 機(jī) 關(guān) 還 可 以 授 權(quán) 行 政 機(jī) 關(guān) 制 定 某 些 稅 法 , 獲 得 授 權(quán)的 行 政 機(jī) 關(guān) 也 是 制 定 稅 法 的 主 體 的 構(gòu) 成 者 。其 次 , 稅 法 的 調(diào) 整 對(duì) 象 是 稅 收 分 配 中 形 成 的 權(quán) 利 義 務(wù) 關(guān) 系 。 稅 法 調(diào) 整的 是 稅 收 權(quán) 利 義 務(wù) 關(guān) 系 , 而 不 直 接 是 稅 收 分 配 關(guān) 系 。再 次 , 稅 法 可 以 有 廣 義 和 狹 義 之 分 。 從 廣 義 上 講 , 稅 法 是 各 種 稅 收 法律 規(guī) 范 的 總 和 , 即 由 稅 收 實(shí) 體 法 、 稅 收 程 序 法 、 稅 收 爭(zhēng) 訟 法 等 構(gòu) 成 的法 律 體 系 。 從 立 法 層 次 上 劃 分 , 則 包 括 由 國 家 最 高 權(quán) 力 機(jī) 關(guān) 即 全 國 人民 代 表 大 會(huì) 正 式 立 法 制 定 的 稅 收 法 律 , 由 國 務(wù) 院 制 定 的 稅 收 法 規(guī) 或 由省 級(jí) 人 民 代 表 大 會(huì) 制 定 的 地 方 性 稅 收 法 規(guī) , 由 有 關(guān) 政 府 部 門 制 定 的 稅收 規(guī) 章 等 等 。 從 狹 義 上 講 , 稅 法 指 的 是 經(jīng) 過 國 家 最 高 權(quán) 力 機(jī) 關(guān) 正 式 立法 的 稅 收 法 律 , 如 我 國 的 個(gè) 人 所 得 稅 法 、 稅 收 征 收 管 理 法 等 。 o 4.法 是 稅 收 的 存 在 形 式 , 稅 收 之 所 以 必 須 采 用 法 的形 式 , 是 由 稅 收 和 法 的 本 質(zhì) 與 特 性 決 定 的 。 第 一 ,從 稅 收 本 質(zhì) 來 看 , 稅 收 是 國 家 與 納 稅 人 之 間 形 成 的以 國 家 為 主 體 的 社 會(huì) 剩 余 產(chǎn) 品 分 配 關(guān) 系 。 稅 收 所 反映 的 分 配 關(guān) 系 要 通 過 法 的 形 式 才 得 以 實(shí) 現(xiàn) 。第 二 , 從 形 式 特 征 來 看 , 稅 收 具 有 強(qiáng) 制 性 、 無 償 性 、固 定 性 的 特 點(diǎn) 。 其 中 無 償 性 是 其 核 心 , 強(qiáng) 制 性 是 其基 本 保 障 。 法 使 這 種 分 配 得 以 體 現(xiàn) 和 落 實(shí) 。第 三 , 從 稅 收 職 能 來 看 , 調(diào) 節(jié) 經(jīng) 濟(jì) 是 其 重 要 方 面 。一 方 面 調(diào) 節(jié) 目 標(biāo) 必 須 明 確 , 另 一 方 面 也 需 要 納 稅 人對(duì) 稅 收 調(diào) 節(jié) 有 切 實(shí) 的 感 受 , 適 當(dāng) 調(diào) 整 自 身 的 經(jīng) 濟(jì) 行為 。 總 之 , 稅 收 采 用 法 的 形 式 , 才 能 增 加 其 調(diào) 節(jié) 的靈 敏 度 , 收 到 實(shí) 效 。 稅 法 是 稅 收 分 配 活 動(dòng) 的 保 證 。 o ( 二 ) 稅 法 的 特 點(diǎn)稅 法 的 特 點(diǎn) 可 以 概 括 成 如 下 幾 個(gè) 方 面 。1、 從 立 法 過 程 來 看 , 稅 法 屬 于 制 定 法 。 現(xiàn) 代 國 家 的 稅 法 都 是 經(jīng) 過 一 定 的 立 法程 序 制 定 出 來 的 , 而 不 是 約 定 俗 成 的 , 這 表 明 稅 法 屬 于 制 定 法 而 不 是 習(xí) 慣 法 。2、 從 法 律 性 質(zhì) 看 , 稅 法 屬 于 義 務(wù) 性 法 規(guī) 。 義 務(wù) 性 法 規(guī) 是 相 對(duì) 授 權(quán) 性 法 規(guī) 而 言的 , 是 指 直 接 要 求 人 們 從 事 或 不 從 事 某 種 行 為 的 法 規(guī) , 即 直 接 規(guī) 定 人 們 某 種 義務(wù) 的 法 規(guī) 。稅 法 屬 于 義 務(wù) 性 法 規(guī) 的 道 理 在 于 以 下 幾 點(diǎn) :第 一 , 從 定 義 推 理 , 稅 收 是 納 稅 人 的 經(jīng) 濟(jì) 利 益 向 國 家 的 無 償 讓 渡 。 從 納 稅 人 的角 度 看 , 稅 法 是 以 規(guī) 定 納 稅 義 務(wù) 為 核 心 構(gòu) 建 的 , 任 何 人 都 不 能 隨 意 變 更 或 違 反法 定 納 稅 義 務(wù) 。第 二 , 權(quán) 利 義 務(wù) 對(duì) 等 , 是 一 個(gè) 基 本 的 法 律 原 則 。 從 財(cái) 政 的 角 度 看 , 納 稅 人 從 國家 的 公 共 支 出 中 得 到 了 許 多 權(quán) 利 , 這 些 權(quán) 利 是 通 過 其 他 授 權(quán) 性 法 規(guī) 賦 予 的 。 但從 稅 法 的 角 度 看 , 納 稅 人 則 以 盡 義 務(wù) 為 主 , 所 以 我 們 稱 稅 法 為 義 務(wù) 性 法 規(guī) 。第 三 , 稅 法 屬 于 義 務(wù) 性 法 規(guī) , 并 不 是 指 稅 法 沒 有 規(guī) 定 納 稅 人 的 權(quán) 利 , 而 是 說 納稅 人 的 權(quán) 利 在 其 納 稅 義 務(wù) 的 基 礎(chǔ) 之 上 , 是 從 屬 性 的 。3、 從 內(nèi) 容 看 , 稅 法 具 有 綜 合 性 。 稅 法 不 是 單 一 的 法 律 , 而 是 由 實(shí) 體 法 、 程 序法 、 爭(zhēng) 訟 法 等 構(gòu) 成 的 綜 合 法 律 體 系 。 其 結(jié) 構(gòu) 大 致 有 : 憲 法 加 稅 收 法 典 ; 憲 法 加稅 收 基 本 法 加 稅 收 單 行 法 律 、 法 規(guī) ; 憲 法 加 稅 收 單 行 法 律 、 法 規(guī) 。 我 國 實(shí) 行 的 是 憲 法 加 稅 收 單 行 法 律 、 法 規(guī) 。 o 二 、 稅 法 原 則o ( 一 ) 稅 法 基 本 原 則o 1.稅 收 法 律 主 義2.稅 收 公 平 主 義3.稅 收 合 作 信 賴 主 義o ( 二 ) 稅 法 的 適 用 原 則1.法 律 優(yōu) 位 原 則o 2.法 律 不 溯 及 既 往 原 則3.新 法 優(yōu) 于 舊 法 原 則4.特 別 法 優(yōu) 于 普 通 法 的 原 則 5.實(shí) 體 從 舊 , 程 序 從 新 原 則 6.程 序 優(yōu) 于 實(shí) 體 原 則 o 三 、 稅 法 的 效 力 與 解 釋( 一 ) 稅 法 的 效 力1.稅 法 的 空 間 效 力o2.稅 法 的 時(shí) 間 效 力 。( 二 ) 稅 法 的 解 釋 o 四 、 稅 法 的 作 用 ( 了 解 )( 一 ) 稅 法 的 規(guī) 范 作 用( 二 ) 稅 法 的 經(jīng) 濟(jì) 作 用五 、 稅 法 與 其 他 部 門 法 的 關(guān) 系 ( 了 解 )( 一 ) 稅 法 與 憲 法 的 關(guān) 系 。( 二 ) 稅 法 與 民 法 的 關(guān) 系( 三 ) 稅 法 與 行 政 法 的 關(guān) 系( 四 ) 稅 法 與 經(jīng) 濟(jì) 法 的 關(guān) 系( 五 ) 稅 法 與 刑 法 的 關(guān) 系( 六 ) 稅 法 與 國 際 法 的 關(guān) 系 第 二 節(jié) 稅 法 的 分 類 ( 重 點(diǎn) )o 一 、 按 稅 法 內(nèi) 容 分 類o ( 一 ) 稅 收 實(shí) 體 法o ( 二 ) 稅 收 程 序 法o 二 、 按 稅 法 效 力 分 類o ( 一 ) 稅 收 法 律o ( 二 ) 稅 收 法 規(guī) o ( 三 ) 稅 務(wù) 規(guī) 章o ( 四 ) 稅 務(wù) 行 政 規(guī) 范 ( 了 解 ) 第 三 節(jié) 稅 收 法 律 關(guān) 系o 一 、 稅 收 法 律 關(guān) 系 的 概 念 和 特 點(diǎn)( 一 ) 稅 收 法 律 關(guān) 系 的 概 念 ( 了 解 )( 二 ) 稅 收 法 律 關(guān) 系 的 特 點(diǎn)o 二 、 稅 收 法 律 關(guān) 系 的 主 體( 一 ) 征 稅 主 體( 二 ) 納 稅 主 體o 三 、 稅 收 法 律 關(guān) 系 的 產(chǎn) 生 、 變 更 、 消 滅 第 四 節(jié) 國 際 稅 法 ( 了 解 )o 一 、 國 際 稅 法 的 概 念 及 原 則o 二 、 稅 收 管 轄 權(quán)o 三 、 國 際 重 復(fù) 征 稅o 四 、 國 際 避 稅 與 反 避 稅o 五 、 國 際 稅 收 協(xié) 定 o 第 五 節(jié) 稅 法 的 建 立 與 發(fā) 展 ( 了 解 )一 、 中 國 歷 史 上 的 稅 法我 國 的 “ 初 稅 畝 ”二 、 新 中 國 稅 法 的 建 立 與 發(fā) 展 第 二 章 增 值 稅 一 、 增 值 稅 的 簡(jiǎn) 介o1. 產(chǎn) 生 :一 戰(zhàn) 后 由 美 國 耶 魯 大 學(xué) 教 授 亞 當(dāng)斯 和 德 國 經(jīng) 濟(jì) 學(xué) 博 士 西 門 子 提 出 。o 1954年 , 法 國 首 先 誕 生 , 它 是 法 國 為 適 應(yīng) 經(jīng)濟(jì) 發(fā) 展 和 財(cái) 政 需 要 , 對(duì) 原 來 征 收 的 營 業(yè) 稅 加以 改 進(jìn) 而 成 的 。 o1917年 , 法 國 將 各 類 商 品 分 級(jí) 從 量 定 額 征收 的 產(chǎn) 品 稅 改 為 工 商 業(yè) 均 按 銷 售 額 征 收 2%的 營 業(yè) 稅 。o1925年 , 將 對(duì) 工 商 業(yè) 按 統(tǒng) 一 比 例 稅 率 改 為按 商 品 種 類 以 不 同 稅 率 征 收 營 業(yè) 稅 。n 這 種 營 業(yè) 稅 對(duì) 每 個(gè) 商 品 交 易 環(huán) 節(jié) 都 按 全 額 征 稅 ,存 在 著 多 環(huán) 節(jié) 重 復(fù) 征 稅 的 問 題 , 同 一 種 產(chǎn) 品 ,經(jīng) 過 的 經(jīng) 營 環(huán) 節(jié) 不 同 , 稅 負(fù) 也 不 同 , 環(huán) 節(jié) 越 多 ,稅 負(fù) 就 越 重 。 o 這 種 多 環(huán) 節(jié) 的 營 業(yè) 稅 是 階 梯 式 課 稅 制 , 與 現(xiàn) 代社 會(huì) 化 大 生 產(chǎn) 是 相 矛 盾 的 , 不 僅 扭 曲 了 商 業(yè) 競(jìng)爭(zhēng) , 而 且 容 易 造 成 小 而 全 、 大 而 全 的 企 業(yè) , 嚴(yán)重 阻 礙 專 業(yè) 化 協(xié) 作 生 產(chǎn) 經(jīng) 營 方 式 的 發(fā) 展 。o1936年 , 為 解 決 上 述 問 題 , 法 國 政 府 將 多 環(huán)節(jié) 課 征 的 營 業(yè) 稅 改 為 一 次 性 征 收 的 生 產(chǎn) 稅 。n 單 一 生 產(chǎn) 稅 雖 然 克 服 了 重 復(fù) 征 稅 問 題 , 但 沒 能 解 決日 益 嚴(yán) 重 的 逃 稅 問 題 。 o 1948年 , 法 國 為 解 決 逃 稅 壓 力 , 進(jìn) 行 了 商 品 征 稅制 度 的 改 革 。 將 一 次 課 征 制 改 為 分 階 段 征 收 制 , 產(chǎn)品 每 經(jīng) 過 一 個(gè) 經(jīng) 營 環(huán) 節(jié) 必 須 納 稅 , 計(jì) 稅 依 據(jù) 為 企 業(yè)經(jīng) 營 所 增 加 的 價(jià) 值 額 , 即 準(zhǔn) 予 扣 除 前 一 階 段 的 已 納稅 款 。 但 1948年 并 未 使 用 “ 增 值 稅 ” 名 字 。o 直 到 1954年 , 法 國 政 府 將 扣 除 范 圍 擴(kuò) 大 到 企 業(yè) 購入 固 定 資 產(chǎn) 的 已 納 稅 款 , 才 正 式 定 名 為 “ 增 值 稅 ” o 采 用 增 值 稅 , 同 一 件 商 品 , 不 論 生 產(chǎn) 經(jīng) 營 環(huán) 節(jié) 增 加或 減 少 , 只 要 其 最 后 售 價(jià) 相 同 , 其 整 體 各 負(fù) 相 等 ,這 樣 稅 收 收 入 就 不 受 生 產(chǎn) 經(jīng) 營 環(huán) 節(jié) 變 化 的 影 響 而 保持 穩(wěn) 定 , 并 有 利 于 專 業(yè) 化 協(xié) 作 生 產(chǎn) 經(jīng) 營 , 適 應(yīng) 社 會(huì)化 大 生 產(chǎn) 的 要 求 。o 另 外 , 增 值 稅 一 般 實(shí) 行 “ 憑 發(fā) 票 注 明 稅 款 扣 稅 法 ” ,不 僅 簡(jiǎn) 化 了 征 收 管 理 手 續(xù) , 而 且 形 成 了 各 個(gè) 生 產(chǎn) 經(jīng)營 環(huán) 節(jié) 之 間 的 勾 稽 關(guān) 系 , 有 效 地 防 止 了 偷 稅 。 o 由 于 增 值 稅 上 述 稅 收 負(fù) 擔(dān) 的 合 理 性 和 征 收 管理 上 的 先 進(jìn) 性 , 在 法 國 取 得 成 功 后 , 各 國 政府 相 繼 仿 效 , 在 不 到 半 個(gè) 世 紀(jì) 的 時(shí) 間 里 , 發(fā)展 成 為 一 個(gè) 國 際 性 稅 種 , 現(xiàn) 在 已 有 超 過 100個(gè) 國 家 和 地 區(qū) 實(shí) 行 了 增 值 稅 。 o 我 國 1979年 就 引 入 了 增 值 稅 , 1984年 10月 1日 在 全 國 范 圍 內(nèi) 實(shí) 行 , 1994年 稅 制 改革 后 , 成 為 我 國 稅 制 中 最 為 重 要 的 稅 種 之 一 ,占 我 國 稅 收 總 收 入 的 50%左 右 , 對(duì) 我 國 財(cái)政 收 入 及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影 響 極 大 。o 從 稅 收 管 理 看 , 屬 于 中 央 地 方 共 享 稅 , 中 央75%, 地 方 25% 2 . 定 義 :o 增 值 稅 是 以 商 品 生 產(chǎn) 、 流 通 和 勞 務(wù) 服 務(wù) 過 程 中 的 增值 額 為 課 稅 對(duì) 象 而 征 收 的 一 種 流 轉(zhuǎn) 稅 。o 增 值 額 企 業(yè) 在 生 產(chǎn) 經(jīng) 營 中 新 創(chuàng) 造 的 價(jià) 值o 理 論 增 值 額 .C + V + M = Wo 法 定 增 值 額 法 定 增 值 額 是 指 各 國 政 府 在 增 值稅 制 度 中 人 為 規(guī) 定 的 增 值 額 (因 扣 除 范 圍 不 同 ) 3. 類 型o 根 據(jù) 法 定 增 值 額 劃 分o 生 產(chǎn) 型 增 值 稅o 收 入 型 增 值 稅o 消 費(fèi) 型 增 值 稅 實(shí) 例 :o 例 : 某 企 業(yè) 銷 售 收 入 100萬 元 , 購 入 流 動(dòng) 資 產(chǎn) 45萬 元 , 固 定 資 產(chǎn) 36萬 元 , 當(dāng) 期 提 折 舊 5萬 , 確 定其 法 定 增 值 額 。類 型 銷 售 額 扣 除 外 購 扣 除 外 購 法 定 增 值 額 流 動(dòng) 資 產(chǎn) 固 定 資 產(chǎn) 生 產(chǎn) 型 100 45 0 55收 入 型 100 45 5 50消 費(fèi) 型 100 45 36 19 4. 增 值 稅 類 型 比 較o 生 產(chǎn) 型 增 值 稅 : 不 允 許 扣 除 固 定 資 產(chǎn)o 優(yōu) 點(diǎn) : 1) 稅 基 較 寬 , 保 證 國 家 財(cái) 政 收 入 ;o 2) 可 實(shí) 行 發(fā) 票 扣 稅 法o 缺 點(diǎn) : 1) 存 在 重 復(fù) 征 稅o 2) 不 利 于 固 定 資 產(chǎn) 投 資 大 的 企 業(yè)o 3) 不 利 于 企 業(yè) 更 新 設(shè) 備 4. 增 值 稅 類 型 比 較 ( 續(xù) )o 收 入 型 增 值 稅 扣 除 固 定 資 產(chǎn) 當(dāng) 期 的 折 舊費(fèi)o 優(yōu) 點(diǎn) : 法 定 增 值 額 與 理 論 增 值 額 一 致 , 是 標(biāo)準(zhǔn) 的 增 值 稅 。o 缺 點(diǎn) : 1) 要 求 較 高 的 會(huì) 計(jì) 核 算 水 平 和 稅 收管 理 水 平 。o 2) 不 能 采 取 發(fā) 票 抵 扣 方 式 。 4. 增 值 稅 類 型 比 較 ( 續(xù) )o 消 費(fèi) 型 增 值 稅 允 許 將 當(dāng) 期 購 置 固 定 資 產(chǎn)的 價(jià) 款 一 次 性 全 部 扣 除 。o 優(yōu) 點(diǎn) : 1) 能 實(shí) 行 規(guī) 范 的 發(fā) 票 扣 稅 法 ;o 2) 鼓 勵(lì) 企 業(yè) 投 資 固 定 資 產(chǎn) 。o 缺 點(diǎn) : 影 響 國 家 財(cái) 政 收 入 。 二 、 增 值 稅 的 特 點(diǎn)o 1 中 性 稅 收 ;o 2 能 夠 避 免 重 復(fù) 計(jì) 稅 ;o 3 能 夠 促 進(jìn) 專 業(yè) 化 協(xié) 作 ;o 4 有 利 于 商 品 流 通 , 穩(wěn) 定 財(cái) 政 收 入 ;o 5 鼓 勵(lì) 出 口 : 出 口 退 稅 , 有 利 于 國 際 競(jìng) 爭(zhēng) ;o 6 減 少 稅 收 扭 曲 ;o 7 稅 負(fù) 可 轉(zhuǎn) 嫁 。 三 、 增 值 稅 納 稅 人o 銷 售 貨 物 ; 提 供 加 工 、 修 理 、 修 配 勞 務(wù) ; 以 及 進(jìn) 口 貨 物 的 單 位 和個(gè) 人 。o 1 一 般 納 稅 人 :l 生 產(chǎn) 性 企 業(yè) 年 銷 售 額 100萬 以 上 ;l 商 業(yè) 企 業(yè) 年 銷 售 額 180萬 以 上 ;l 具 有 健 全 的 會(huì) 計(jì) 核 算 體 系 。o 2. 小 規(guī) 模 納 稅 人 :l 生 產(chǎn) 性 企 業(yè) 年 銷 售 額 100萬 以 下 且 核 算 不 健 全 ;l 商 業(yè) 企 業(yè) 年 銷 售 額 180萬 元 以 下 , 無 論 核 算 健 全 與 否 四 、 增 值 稅 征 稅 范 圍o 1. 銷 售 貨 物 有 形 動(dòng) 產(chǎn) ;n 包 括 熱 力 、 電 力 、 氣 體o 2. 加 工 、 修 理 、 修 配 勞 務(wù) ;o 3. 進(jìn) 口 貨 物o 4. 特 殊 項(xiàng) 目 : 貨 物 期 貨 ( 實(shí) 物 交 割 環(huán) 節(jié) ) 、銀 行 銷 售 金 銀 、 典 當(dāng) 業(yè) 死 當(dāng) 物 品 銷 售 、 寄 售業(yè) 代 委 托 人 銷 售 寄 售 物 品 、 集 郵 商 品 的 生 產(chǎn) 、調(diào) 撥 、 郵 政 部 門 以 外 的 其 他 單 位 和 個(gè) 人 銷 售等 o5. 特 殊 行 為o 兼 營 行 為 : 分 別 核 算 , 分 別 納 稅 ; 否 則 納 增值 稅 。o 混 合 銷 售 : 批 發(fā) 、 生 產(chǎn) 、 銷 售 為 主 的 納 稅 人按 增 值 稅 繳 納 ; 其 他 納 稅 人 納 營 業(yè) 稅 。 視 同 銷 售 行 為 :o ( 一 ) 將 貨 物 交 付 他 人 代 銷 ;( 二 ) 銷 售 代 銷 貨 物 ;( 三 ) 設(shè) 有 兩 個(gè) 以 上 機(jī) 構(gòu) 并 實(shí) 行 統(tǒng) 一 核 算 的 納 稅 人 , 將 貨 物 從一 個(gè) 機(jī) 構(gòu) 移 送 其 他 機(jī) 構(gòu) 用 于 銷 售 , 但 相 關(guān) 機(jī) 構(gòu) 設(shè) 在 同 一 縣 ( 市 )的 除 外 ;( 四 ) 將 自 產(chǎn) 或 委 托 加 工 的 貨 物 用 于 非 應(yīng) 稅 項(xiàng) 目 ;( 五 ) 將 自 產(chǎn) 、 委 托 加 工 或 購 買 的 貨 物 作 為 投 資 , 提 供 給 其 他單 位 或 個(gè) 體 經(jīng) 營 者 ;( 六 ) 將 自 產(chǎn) 、 委 托 加 工 或 購 買 的 貨 物 分 配 給 股 東 或 投 資 者 ;( 七 ) 將 自 產(chǎn) 、 委 托 加 工 的 貨 物 用 于 集 體 福 利 或 個(gè) 人 消 費(fèi) ;( 八 ) 將 自 產(chǎn) 、 委 托 加 工 或 購 買 的 貨 物 無 償 贈(zèng) 送 他 人 。 五 、 增 值 稅 稅 率 35o1 基 本 稅 率 : 17%;o 2. 低 稅 率 : 13%;o 3. 零 稅 率 : 0%;o 4. 征 收 率 : 商 業(yè) 型 4%o 生 產(chǎn) 型 6% 六 、 一 般 納 稅 人 增 值 稅 應(yīng) 納 稅 款 計(jì) 算o 應(yīng) 納 增 值 稅 額 = 銷 項(xiàng) 稅 額 - 進(jìn) 項(xiàng) 稅 額 ( 一 ) 銷 項(xiàng) 稅 額 相 關(guān) 問 題o 銷 項(xiàng) 稅 額 =銷 售 額 *增 值 稅 稅 率n 稅 率 : 17%和 13%n 銷 售 額 : 一 般 銷 售n 特 殊 銷 售n 銷 售 時(shí) 間 一 般 銷 售o ( 一 ) 銷 項(xiàng) 稅 額 : 納 稅 人 銷 售 貨 物 或 者 應(yīng) 稅 勞 務(wù) ,向 購 買 方 收 取 的 增 值 稅 額 。o 銷 項(xiàng) 稅 額 =不 含 稅 銷 售 額 稅 率o 銷 售 額 : 指 不 含 稅 價(jià) 款 和 價(jià) 外 費(fèi) 用 。o ( 價(jià) 外 費(fèi) 用 : 是 指 價(jià) 外 向 買 方 收 取 的 手 續(xù) 費(fèi) 、 補(bǔ) 貼 、 基 金 、集 資 費(fèi) 用 、 返 還 利 潤 、 獎(jiǎng) 勵(lì) 費(fèi) 、 違 約 金 、 包 裝 費(fèi) 、 包 裝 物 租 金 、儲(chǔ) 備 費(fèi) 、 優(yōu) 質(zhì) 費(fèi) 、 運(yùn) 輸 裝 卸 費(fèi) 、 逾 期 的 包 裝 物 押 金 。 代 收 款 項(xiàng) 、代 墊 款 項(xiàng) 及 其 他 各 種 性 質(zhì) 的 價(jià) 外 收 費(fèi) 。 )o 不 含 稅 銷 售 額 =含 稅 銷 售 額 /1+增 值 稅 稅 率 特 殊 銷 售 37o 折 扣 方 式 銷 售o 以 舊 換 新 方 式o 還 本 方 式 銷 售o 以 物 易 物 方 式 銷 售o 包 裝 物 押 金o 舊 貨 、 舊 機(jī) 動(dòng) 車 銷 售o 視 同 銷 售 銷 售 時(shí) 間o 即 納 稅 義 務(wù) 發(fā) 生 時(shí) 間 74 免 稅 項(xiàng) 目o44 ( 二 ) 進(jìn) 項(xiàng) 稅 額 相 關(guān) 問 題o應(yīng) 納 增 值 稅 額 = 銷 項(xiàng) 稅 額 - 進(jìn) 項(xiàng) 稅 額o進(jìn) 項(xiàng) 稅 額 問 題 包 括 :n 準(zhǔn) 允 抵 扣 的 進(jìn) 項(xiàng) 稅 額n 不 準(zhǔn) 抵 扣 的 進(jìn) 項(xiàng) 稅 額n 進(jìn) 項(xiàng) 稅 額 抵 扣 的 時(shí) 間 準(zhǔn) 允 抵 扣 的 進(jìn) 項(xiàng) 稅 額o 增 值 稅 專 用 發(fā) 票o 海 關(guān) 完 稅 憑 證o 特 殊 憑 證 進(jìn) 項(xiàng) 稅 抵 扣 的 特 殊 規(guī) 定l企 業(yè) 購 入 農(nóng) 副 產(chǎn) 品 , 可 按 采 購 額 13%來 扣 除 進(jìn) 項(xiàng) 稅l納 稅 人 采 購 或 銷 售 貨 物 支 付 的 運(yùn) 輸費(fèi) 和 建 設(shè) 基 金 按 7%扣 稅 ( 但 裝 卸 費(fèi) 、保 險(xiǎn) 費(fèi) 等 不 得 扣 稅 )l企 業(yè) 收 購 的 廢 舊 物 資 按 收 購 金 額 10%扣 稅 不 準(zhǔn) 抵 扣 的 進(jìn) 項(xiàng) 稅 額o43 進(jìn) 項(xiàng) 稅 額 抵 扣 的 時(shí) 間o46( 2、 3、 4) ( 三 ) 應(yīng) 納 稅 額 計(jì) 算 的 特 殊 情 況o 進(jìn) 項(xiàng) 稅 額 不 足 抵 扣o 購 進(jìn) 貨 物 領(lǐng) 用 用 于 不 得 抵 扣 項(xiàng) 目o 兼 營 免 稅 項(xiàng) 目 或 非 應(yīng) 稅 項(xiàng) 目 不 得 抵 扣 的 處 理o 銷 貨 退 回 或 折 讓o 向 供 貨 方 取 得 返 利 收 入 47o 一 般 納 稅 人 注 銷 時(shí) 的 進(jìn) 項(xiàng) 稅 額 47 七 、 小 規(guī) 模 納 稅 人 應(yīng) 納 稅 額 的 計(jì) 算o 應(yīng) 納 稅 額 =不 含 稅 銷 售 額 *征 收 率o 含 稅 銷 售 額 的 換 算 八 、 進(jìn) 口 貨 物 應(yīng) 納 稅 額 的 計(jì) 算o ( 三 ) 進(jìn) 口 貨 物 應(yīng) 納 稅 款 計(jì) 算o 應(yīng) 納 稅 款 =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適 用 稅 率o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 關(guān) 稅 完 稅 價(jià) 格 +關(guān) 稅 +消 費(fèi)稅 九 、 納 稅 期 限 74o 納 稅 期 限 : 發(fā) 生 納 稅 義 務(wù) 后 1、 3、 5、 10、 15、 30天 。 第 三 章 消 費(fèi) 稅 一 、 消 費(fèi) 稅 簡(jiǎn) 介o 消 費(fèi) 稅 是 以 消 費(fèi) 品 和 消 費(fèi) 行 為 的 流 轉(zhuǎn) 額 為 課 稅 對(duì) 象征 收 的 一 種 稅 。 消 費(fèi) 稅 是 一 種 古 老 的 稅 種 。 其雛 形 最 早 產(chǎn) 生 于 古 羅 馬 帝 國 時(shí) 期 。 當(dāng) 時(shí) , 由于 農(nóng) 業(yè) 、 手 工 業(yè) 的 發(fā) 展 , 城 市 的 興 起 與 商 業(yè)的 繁 榮 , 于 是 相 繼 開 征 了 諸 如 鹽 稅 ( 我 國 建國 就 有 鹽 稅 ) 、 酒 稅 等 產(chǎn) 品 稅 , 這 就 是 消 費(fèi)稅 的 雛 形 。o 發(fā) 展 至 今 , 目 前 已 有 120多 個(gè) 國 家 或 地 區(qū) 征收 消 費(fèi) 稅 , 而 且 還 有 上 升 的 趨 勢(shì) 。 二 、 消 費(fèi) 稅 特 點(diǎn)o1、 消 費(fèi) 稅 具 有 獨(dú) 特 的 調(diào) 節(jié) 功 能 。 首 先 , 它 通 過苛 征 范 圍 的 選 擇 、 差 別 稅 率 的 安 排 和 征 稅 環(huán) 節(jié)的 確 定 , 選 擇 某 些 消 費(fèi) 品 課 以 高 稅 , 使 高 收 入者 承 擔(dān) 更 多 的 稅 金 , 可 以 充 分 發(fā) 揮 調(diào) 節(jié) 收 入 的作 用 。 其 次 , 消 費(fèi) 稅 通 過 對(duì) 奢 侈 品 和 多 消 費(fèi) 有害 的 消 費(fèi) 品 征 稅 , 可 以 “ 寓 禁 于 征 ” , 達(dá) 到 抑制 超 前 消 費(fèi) , 限 制 不 良 消 費(fèi) 的 目 的 。 o2、 消 費(fèi) 稅 通 常 實(shí) 行 在 生 產(chǎn) 環(huán) 節(jié) 征 收 , 與 多環(huán) 節(jié) 征 收 的 稅 種 相 比 , 征 稅 費(fèi) 用 低 , 征 收 效率 高 。o3、 消 費(fèi) 稅 的 征 稅 對(duì) 象 與 增 值 稅 的 征 稅 對(duì) 象重 疊 , 可 以 彌 補(bǔ) 增 值 稅 因 稅 率 單 一 而 對(duì) 部 分產(chǎn) 品 征 稅 不 足 的 缺 陷 , 確 保 財(cái) 政 收 入 與 稅 負(fù)公 平 。 o4、 消 費(fèi) 稅 實(shí) 行 價(jià) 內(nèi) 征 收 , 避 免 與 增 值 稅 混淆 。 從 國 際 上 看 , 消 費(fèi) 稅 的 征 收 方 法 有 價(jià) 內(nèi)征 收 和 價(jià) 外 征 收 兩 種 , 我 國 采 用 了 價(jià) 內(nèi) 征 收 。o5、 消 費(fèi) 稅 額 是 增 值 稅 稅 基 的 一 部 分 。 因 為消 費(fèi) 稅 是 價(jià) 內(nèi) 稅 , 其 稅 額 應(yīng) 含 于 價(jià) 格 之 中 。注 意 這 一 點(diǎn) , 有 助 于 理 解 價(jià) 內(nèi) 稅 和 價(jià) 外 稅 。 三 、 消 費(fèi) 稅 立 法 精 神o1、 體 現(xiàn) 消 費(fèi) 政 策 , 調(diào) 整 產(chǎn) 業(yè) 結(jié) 構(gòu) 。 是 一 種選 擇 性 稅 種 , 將 煙 酒 及 酒 精 、 鞭 炮 列 入 征 稅范 圍 是 為 了 抑 制 對(duì) 人 體 健 康 不 利 或 者 過 度 消費(fèi) 對(duì) 人 體 有 害 的 消 費(fèi) 品 的 生 產(chǎn) ; 將 高 爾 夫 球 、摩 托 車 、 小 汽 車 、 貴 重 首 飾 及 珠 寶 玉 石 列 入征 稅 范 圍 是 為 了 調(diào) 節(jié) 特 殊 消 費(fèi) ; 將 一 次 性 筷子 、 實(shí) 木 地 板 、 汽 油 、 輪 胎 列 入 征 稅 范 圍 是為 了 節(jié) 約 一 次 性 資 源 , 限 制 過 量 消 費(fèi) 。 o2、 正 確 引 導(dǎo) 消 費(fèi) , 限 制 超 前 消 費(fèi) 。 對(duì) 人 們?nèi)?常 生 活 中 的 基 本 消 費(fèi) 品 和 企 業(yè) 正 常 的 生 產(chǎn)消 費(fèi) 物 品 不 征 消 費(fèi) 稅 , 只 對(duì) 目 前 屬 于 奢 侈 品或 超 前 消 費(fèi) 物 品 以 及 其 他 非 基 本 生 產(chǎn) 用 品 征收 消 費(fèi) 稅 , 加 重 調(diào) 節(jié) , 增 加 購 買 者 的 負(fù) 擔(dān) ,適 當(dāng) 抑 制 高 水 平 或 超 前 消 費(fèi) 。 o3、 穩(wěn) 定 財(cái) 政 收 入 , 保 持 原 有 負(fù) 擔(dān) 。 消 費(fèi) 稅是 在 原 有 流 轉(zhuǎn) 稅 的 基 礎(chǔ) 上 進(jìn) 行 較 大 改 革 的 背景 下 出 臺(tái) 的 , 實(shí) 行 新 的 規(guī) 范 化 的 增 值 稅 后 ,由 于 不 可 能 像 原 來 那 樣 設(shè) 置 多 檔 次 、 相 差 懸殊 的 稅 率 , 許 多 原 高 稅 率 產(chǎn) 品 改 征 增 值 稅 后 ,基 本 稅 率 17%, 稅 負(fù) 下 降 過 多 , 對(duì) 財(cái) 政 收入 的 影 響 較 大 。 o 4、 調(diào) 節(jié) 支 付 能 力 , 緩 解 分 配 不 公 。 僅 僅 依 靠 個(gè) 人 所 得稅 不 可 能 完 全 實(shí) 現(xiàn) 稅 收 的 公 平 分 配 目 標(biāo) , 也 不 可 能 有 效緩 解 社 會(huì) 分 配 不 公 的 問 題 。 而 通 過 對(duì) 某 些 奢 侈 品 或 特 殊消 費(fèi) 品 征 收 消 費(fèi) 稅 , 從 調(diào) 節(jié) 個(gè) 人 支 付 能 力 的 角 度 間 接 增加 某 些 消 費(fèi) 者 的 稅 收 負(fù) 擔(dān) , 使 高 收 入 者 的 高 消 費(fèi) 者 受 到一 定 的 抑 制 , 低 收 入 者 或 基 本 生 活 用 品 的 消 費(fèi) 者 不 負(fù) 擔(dān)消 費(fèi) 稅 , 支 付 能 力 不 受 影 響 。 所 以 , 開 征 消 費(fèi) 稅 有 利 于配 合 個(gè) 人 所 得 稅 及 其 他 相 關(guān) 稅 種 進(jìn) 行 調(diào) 節(jié) , 緩 解 目 前 存在 的 社 會(huì) 分 配 不 公 的 矛 盾 。 o 據(jù) 中 國 稅 務(wù) 報(bào) 2006年 5月 17日 的 報(bào) 道 , 加 拿 大財(cái) 政 部 長(zhǎng) 吉 姆 .弗 萊 赫 特 公 布 新 財(cái) 年 預(yù) 算 報(bào) 告 , 提 出 加拿 大 將 取 消 珠 寶 業(yè) 10%的 消 費(fèi) 稅 , 以 促 進(jìn) 珠 寶 銷 售 的增 長(zhǎng) , 這 對(duì) 珠 寶 商 是 一 個(gè) 好 消 息 。o 最 初 把 珠 寶 作 為 一 種 奢 侈 品 而 對(duì) 其 開 征 消 費(fèi) 稅 的 , 現(xiàn)在 已 不 符 合 實(shí) 際 , 因 為 現(xiàn) 在 珠 寶 價(jià) 格 檔 次 眾 多 , 許 多加 拿 大 家 庭 都 購 買 珠 寶 。 廢 除 珠 寶 消 費(fèi) 稅 正 是 承 認(rèn) 這一 事 實(shí) , 并 保 證 加 拿 大 珠 寶 業(yè) 能 與 其 他 零 售 業(yè) 和 制 造業(yè) 公 平 競(jìng) 爭(zhēng) 。 四 、 納 稅 義 務(wù) 人o在 中 國 境 內(nèi) 生 產(chǎn) 、 委 托 加 工 和 進(jìn) 口規(guī) 定 消 費(fèi) 品 的 單 位 和 個(gè) 人 五 、 征 稅 范 圍o 1. 有 害 的 特 殊 消 費(fèi) 品 。o 2. 奢 侈 品 與 非 生 活 必 需 品 。o 3. 高 能 耗 和 高 檔 消 費(fèi) 品 。o 4. 不 可 再 生 性 資 源 制 成 的 消 費(fèi) 品 :o 5. 能 為 政 府 提 供 穩(wěn) 定 財(cái) 政 收 入 的 消 費(fèi) 品 。 六 、 稅 目 與 稅 率 o 1. 香 煙 : 一 類 45%加 定 額 、 二 類 30%加 定 額 、 雪 茄 煙 25%、 煙 絲30%o 2. 酒 和 酒 精 : 糧 食 、 薯 類 白 酒 : 20%加 定 額 , 啤 酒 220元 、 250元 /噸 、 黃 酒 240元 /噸 ( 從 量 ) 、 其 他 酒 10%、 灑 精 5%。o 3. 化 妝 品 : 30%o 4.貴 重 首 飾 和 珠 寶 玉 石 : 5%或 10%o 5.鞭 炮 、 煙 火 : 15%o 6.高 爾 夫 球 及 球 具 : 10%o 7.高 檔 手 表 : 20% o 8.游 艇 : 10%o 9.木 制 一 次 性 快 子 :5% o 10 實(shí) 木 地 板 :5%o 11.成 品 油 : 0.1元 /升 、 0.2元 /升 o 12. 汽 車 輪 胎 : 3% o 13 摩 托 車 : 3%、 10%o 14.小 汽 車 : 3%、 5%、 9%、 12%、 15%、 20% 七 、 應(yīng) 納 稅 額 的 計(jì) 算 ( 一 ) 消 費(fèi) 稅 應(yīng) 納 稅 額 的 一 般 計(jì) 算o 從 價(jià) 計(jì) 征o 從 量 計(jì) 征o 復(fù) 合 計(jì) 征 :o 從 價(jià) 計(jì) 征 的 銷 售 額 為 納 稅 人 向 購 買 方 收 取 的全 部 價(jià) 款 和 價(jià) 外 費(fèi) 用 。o 從 量 計(jì) 征 的 銷 售 數(shù) 量 為 納 稅 人 的 實(shí) 際 銷 售 數(shù)量 或 移 送 使 用 數(shù) 量 。 ( 二 ) 自 產(chǎn)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銷 售o 自 產(chǎn) 用 于 境 內(nèi) 銷 售 的 , 按 銷 售 額 或 銷 售 數(shù) 量 計(jì)稅 。n 思 考 : 如 果 是 用 外 購 的 已 稅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生 產(chǎn) 的 ,前 一 環(huán) 節(jié) 的 已 納 消 費(fèi) 稅 如 何 處 理 ?o 自 產(chǎn) 貨 物 出 口 , 免 稅 ( 三 ) 自 產(chǎn)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自 用o 自 產(chǎn) 自 用 用 于 連 續(xù) 生 產(chǎn)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不 納 稅n 思 考 : 為 什 么 不 計(jì) 稅 ?o 自 產(chǎn) 自 用 用 于 其 他 方 面 的 ,包 括 管 理 部 門 、饋 贈(zèng) 、 廣 告 、 樣 品 、 在 建 工 程 等 , 于 移 送 使用 時(shí) 納 稅 。n 思 考 : 如 何 計(jì) 稅 ? 自 產(chǎn) 自 用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如 何 計(jì) 稅 ?o 用 于 連 續(xù) 生 產(chǎn) 的 自 產(chǎn) 自 用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不 征稅 。o 用 于 其 它 方 面 : 對(duì)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的 移 送 使 用量 視 同 銷 售 納 稅 。 自 產(chǎn) 自 用 視 同 銷 售 計(jì) 稅 價(jià) 格o 按 納 稅 人 生 產(chǎn) 的 當(dāng) 月 同 類 消 費(fèi) 品 的 銷 售 價(jià) 格 計(jì) 稅 ,價(jià) 格不 同 按 平 均 價(jià) .n 兩 類 銷 售 不 能 計(jì) 算 平 均 價(jià) 范 圍 內(nèi) :一 是 價(jià) 格 明 顯 偏 低 無 正 當(dāng) 理由 的 ;二 是 無 銷 售 價(jià) 的o 按 納 稅 人 上 月 或 最 近 月 份 同 類 消 費(fèi) 品 的 銷 售 價(jià) 格 計(jì) 稅o 無 同 類 消 費(fèi) 品 銷 售 價(jià) 格 按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計(jì) 稅n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成 本 +利 潤 )/(1-消 費(fèi) 稅 稅 率 )n 應(yīng) 納 稅 額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消 費(fèi) 稅 稅 率 委 托 加 工 計(jì) 稅 價(jià) 格 的 確 定o 按 受 托 方 當(dāng) 月 同 類 貨 物 的 銷 售 確 定 ,如 果 售 價(jià) 高 低 不 同 ,按銷 售 數(shù) 量 加 權(quán) 平 均 ;n 計(jì) 算 平 均 價(jià) 兩 類 不 得 考 慮 :一 是 價(jià) 格 明 顯 偏 低 無 正 當(dāng) 理 由 的 ;二 是無 銷 售 價(jià) 格 的o 按 照 受 托 方 上 月 或 最 近 月 份 同 類 消 費(fèi) 品 的 銷 售 價(jià) 格 計(jì) 算 ;o 沒 有 同 類 消 費(fèi) 品 價(jià) 格 的 按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n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材 料 成 本 加 工 費(fèi) )/(1-消 費(fèi) 稅 稅 率 ) ( 四 ) 委 托 加 工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o 1) 代 收 代 繳 : 由 受 托 方 在 向 委 托 方 交 貨 時(shí) 代 收 代 繳 稅 款 。 若 受 托 人為 個(gè) 體 經(jīng) 營 者 , 則 由 委 托 方 自 交 。o 2)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銷 售 額 的 確 定 順 序 :o A 按 照 受 托 方 的 同 類 消 費(fèi) 品 的 銷 售 價(jià) 格 計(jì) 算 ;o B 如 果 當(dāng) 月 的 同 類 消 費(fèi) 品 各 期 售 價(jià) 高 低 不 同 , 可 按 銷 售 數(shù) 量 加 權(quán) 平均 計(jì) 算 。 o C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的 計(jì) 算o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 材 料 成 本 +加 工 費(fèi) ) /( 1-消 費(fèi) 稅 稅 率 )o 注 : 材 料 成 本 : 指 委 托 方 所 提 供 加 工 材 料 的 實(shí) 際 成 本 。o 加 工 費(fèi) : 受 托 方 加 工 勞 務(wù) 向 委 托 方 收 取 的 全 部 費(fèi) 用 ( 包 括 代 墊輔 助 材 料 的 實(shí) 際 成 本 。 收 回 委 托 加 工 的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o 委 托 加 工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收 回 后 , 直 接 銷 售 的 ,不 再 納 稅 。o 收 回 后 , 用 于 連 續(xù) 生 產(chǎn)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的 , 委 托加 工 環(huán) 節(jié) 已 納 消 費(fèi) 稅 按 生 產(chǎn) 領(lǐng) 用 數(shù) 量 抵 扣 。 ( 五 ) 進(jìn) 口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應(yīng) 納 稅 額o 進(jìn) 口 報(bào) 關(guān) 環(huán) 節(jié) 納 稅 : 消 費(fèi) 稅 由 海 關(guān) 代 征 , 由 進(jìn) 口 人或 代 理 人 向 報(bào) 關(guān) 地 海 關(guān) 申 報(bào) 繳 納 。o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 進(jìn) 口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按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和規(guī) 定 的 稅 率 計(jì) 算 納 稅 。o 從 價(jià) 征 收 :o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 關(guān) 稅 完 稅 價(jià) 格 +關(guān) 稅 ) /( 1-消 費(fèi) 稅率 )o 應(yīng) 納 稅 額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消 費(fèi) 稅 率o 從 量 定 額 :o 應(yīng) 納 稅 額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數(shù) 量 單 位 稅 額 ( 六 ) 出 口 退 稅o 出 口 免 稅 并 退 稅 : 有 出 口 經(jīng) 營 權(quán) 的 外 貿(mào) 企 業(yè) 購 進(jìn)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直 接 出 口 , 以 及 外 貿(mào) 企 業(yè) 受 其 他 外 貿(mào)企 業(yè) 委 托 代 理 出 口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n 注 : 受 商 貿(mào) 企 業(yè) 委 托 , 代 理 出 口 不 予 退 稅 。o 出 口 免 稅 不 退 稅 : 有 出 口 經(jīng) 營 權(quán) 的 生 產(chǎn) 企 業(yè) 自 營出 口 或 生 產(chǎn) 企 業(yè) 委 托 外 貿(mào) 企 業(yè) 代 理 出 口 自 產(chǎn) 的 應(yīng)稅 消 費(fèi) 品 。 出 口 退 稅o退 稅 率 的 確 定 : 退 稅 率 與 征 稅 率 一致 。o不 同 稅 率 貨 物 分 別 核 算 申 報(bào) , 凡 劃分 不 清 適 用 稅 率 , 一 律 從 低 適 用 稅率 退 稅 。 八 、 納 稅 地 點(diǎn)o 納 稅 人 銷 售 以 及 自 產(chǎn) 自 用 的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 向 納 稅 人 核 算地 主 管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申 報(bào) 納 稅 。o 委 托 加 工 的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 由 受 托 方 向 所 在 地 主 管 稅 務(wù) 機(jī)關(guān) 解 繳 稅 款 。o 進(jìn) 口 的 應(yīng) 稅 消 費(fèi) 品 , 由 進(jìn) 口 人 或 者 其 代 理 人 向 報(bào) 關(guān) 地 海關(guān) 申 報(bào) 納 稅 。o 納 稅 人 到 外 縣 銷 售 或 委 托 外 縣 銷 售 , 回 納 稅 人 核 算 地 或所 在 地 繳 納 稅 。o 納 稅 人 的 總 機(jī) 構(gòu) 與 分 支 機(jī) 構(gòu) 不 在 同 一 地 , 應(yīng) 在 生 產(chǎn) 應(yīng) 稅消 費(fèi) 品 的 分 支 機(jī) 構(gòu) 所 在 地 納 稅 。 第 四 章 營 業(yè) 稅 一 、 營 業(yè) 稅 簡(jiǎn) 介o 營 業(yè) 稅 是 歐 洲 各 國 普 遍 實(shí) 行 的 一 種 稅 ,起 源 于 歐 洲 許 可金 制 度 。 它 有 較 長(zhǎng) 的 歷 史 .正 式 命 名 出 現(xiàn) 在 法 國 ,始 于1791年 。o 中 世 紀(jì) , 歐 洲 政 府 對(duì) 營 業(yè) 商 戶 每 年 征 收 一 定 金 額 始 準(zhǔn) 營業(yè) , 稱 為 許 可 金 。 18世 紀(jì) 末 , 資 本 主 義 商 品 經(jīng) 濟(jì) 已 有 了飛 速 的 發(fā) 展 , 成 為 社 會(huì) 經(jīng) 濟(jì) 的 統(tǒng) 治 形 式 。 資 本 主 義 商 品流 通 是 一 個(gè) 十 分 復(fù) 雜 的 運(yùn) 動(dòng) 過 程 , 物 質(zhì) 內(nèi) 容 豐 富 , 流 通環(huán) 節(jié) 眾 多 , 面 對(duì) 這 種 錯(cuò) 綜 復(fù) 雜 的 商 品 流 通 狀 況 , 許 可 金不 論 營 業(yè) 商 戶 營 業(yè) 規(guī) 模 的 大 小 均 無 區(qū) 別 , 負(fù) 擔(dān) 不 均 ,1791年 法 國 開 始 改 許 可 金 為 營 業(yè) 稅 , 以 其 營 業(yè) 額 的 大 小征 收 , 對(duì) 工 業(yè) 制 造 業(yè) 和 商 業(yè) 銷 售 收 入 進(jìn) 行 一 定 比 例 的 課征 。 o 我 國 早 就 有 之 。 據(jù) 古 書 記 載 , 我 國 早 在 2000多 年 前 , 周代 就 有 對(duì) 商 賈 的 課 稅 , 這 是 營 業(yè) 稅 的 雛 形 。 中 國 明 代 的門 攤 、 課 鐵 , 清 代 的 鋪 間 房 稅 等 等 , 皆 屬 營 業(yè) 稅 性 , 惟未 名 營 業(yè) 稅 。 營 業(yè) 稅 在 我 國 的 出 現(xiàn) , 最 早 見 于 1928年 國民 政 府 頒 布 的 營 業(yè) 稅 辦 法 大 綱 。o 營 業(yè) 稅 的 主 要 優(yōu) 點(diǎn) 是 稅 源 廣 泛 , 征 稅 對(duì) 象 無 處 不 在 , 而且 由 于 實(shí) 行 比 例 稅 率 , 使 財(cái) 政 收 入 能 夠 隨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而 同步 增 長(zhǎng) , 征 管 也 簡(jiǎn) 便 , 費(fèi) 用 很 小 , 所 以 世 界 各 國 相 繼 仿行 , 逐 漸 成 為 各 國 普 遍 征 收 的 稅 種 。 二 、 特 點(diǎn)o1 按 行 業(yè) 來 設(shè) 計(jì) 稅 目 、 稅 率 :o2 稅 賦 較 低 且 均 衡 。o 3 計(jì) 算 簡(jiǎn) 便 。 三 、 納 稅 人o 定 義 : 對(duì) 在 我 國 境 內(nèi) 從 事 應(yīng) 稅 勞 務(wù) 、 轉(zhuǎn) 讓 無形 資 產(chǎn) 和 銷 售 不 動(dòng) 產(chǎn) 的 單 位 和 個(gè) 人 就 其 營 業(yè)額 征 收 的 一 種 流 轉(zhuǎn) 稅o 凡 在 境 內(nèi) 提 供 應(yīng) 稅 勞 務(wù) , 轉(zhuǎn) 讓 無 形 資 產(chǎn)和 銷 售 不 動(dòng) 產(chǎn) 的 單 位 和 個(gè) 人 。 四 、 稅 目 和 稅 率o 1 交 通 運(yùn) 輸 業(yè) : 陸 水 空 運(yùn) 輸 、 管 道 運(yùn) 輸 搬 運(yùn) 裝 卸 3% o 2 建 筑 業(yè) : 建 筑 、 安 裝 、 修 繕 、 裝 飾 其 他 工 程 作 業(yè) : 3%o 3 金 融 保 險(xiǎn) 業(yè) : 銀 行 、 保 險(xiǎn) 、 投 資 證 券 公 司 典 當(dāng) 行 5%o 4 郵 電 通 訊 業(yè) : 郵 政 、 電 信 3% o 5 文 化 體 育 業(yè) : 3% o 6 娛 樂 業(yè) : 歌 廳 、 舞 廳 、 卡 拉 OK、 音 樂 茶 座 、 臺(tái) 球 高 爾 夫 、 保 齡 球 、 游 藝 場(chǎng) 等 5%、 20%o 7 服 務(wù) 業(yè) : 飲 食 、 旅 游 、 旅 店 、 代 理 、 倉 儲(chǔ) 、 廣 告 5%o 8 轉(zhuǎn) 讓 無 形 資 產(chǎn) : 土 地 使 用 權(quán) 、 商 標(biāo) 權(quán) 、 專 利 權(quán) 專 利 技 術(shù) 、 著 作 權(quán) 和 商 譽(yù) 5% o 9 銷 售 不 動(dòng) 產(chǎn) : 建 筑 物 、 土 地 附 著 物 5% o2001年 1月 1日 起 , 夜 總 會(huì) 、 歌 廳 、 舞 廳 、射 擊 、 狩 獵 、 高 爾 夫 球 、 跑 馬 、 游 戲 、 游 藝 、電 子 游 戲 廳 等 一 律 20%稅 率 。o2004年 7月 1日 起 , 保 齡 球 、 臺(tái) 球 5% 五 、 計(jì) 稅 依 據(jù) 營 業(yè) 額 的 確 定l 交 通 運(yùn) 輸 業(yè)l 建 筑 業(yè)l 金 融 業(yè)l 郵 電 業(yè)l 文 化 體 育 業(yè)l 娛 樂 業(yè)l 服 務(wù) 業(yè)l 轉(zhuǎn) 讓 無 形 資 產(chǎn)l 轉(zhuǎn) 讓 不 動(dòng) 產(chǎn) 交 通 運(yùn) 輸 業(yè)l 運(yùn) 輸 企 業(yè) 運(yùn) 送 旅 客 、 貨 物 出 境 : 全 程 運(yùn) 費(fèi) 減 去 付 境 外 運(yùn)輸 企 業(yè) 費(fèi) 用 后 的 余 額 。o 運(yùn) 輸 企 業(yè) 從 事 聯(lián) 運(yùn) 業(yè) 務(wù) , 以 實(shí) 際 收 取 的 營 業(yè) 額 為 計(jì) 稅 依據(jù) 。n 程 租 : 是 指 遠(yuǎn) 洋 運(yùn) 輸 企 業(yè) 為 租 船 人 完 成 某 一 特 定 航 次 的 運(yùn) 輸任 務(wù) 并 收 取 租 金 的 業(yè) 務(wù)n 期 租 : 是 指 遠(yuǎn) 洋 運(yùn) 輸 企 業(yè) 將 配 備 有 操 作 人 員 的 船 舶 承 租 給 他人 使 用 一 定 期 限 , 承 租 期 內(nèi) 聽 候 承 租 方 調(diào) 遣 , 不 論 是 否 經(jīng) 營 ,均 按 天 向 承 租 方 收 取 租 賃 費(fèi) 。n 濕 租 : 是 指 航 空 運(yùn) 輸 企 業(yè) 將 配 備 有 機(jī) 組 人 員 的 飛 機(jī) 承 租 給 他人 使 用 一 定 期 限 , 承 租 內(nèi) 聽 候 承 租 方 調(diào) 遣 , 不 論 是 否 經(jīng) 營 ,均 按 一 定 標(biāo) 準(zhǔn) 向 承 租 方 收 取 租 賃 費(fèi) 。 o 以 下 兩 項(xiàng) 按 服 務(wù) 業(yè) 納 稅n 光 租 : 是 指 遠(yuǎn) 洋 運(yùn) 輸 企 業(yè) 將 船 舶 在 約 定 的 時(shí) 間內(nèi) 出 租 給 他 人 使 用 , 不 配 備 操 作 人 員 , 不 承 擔(dān)運(yùn) 輸 過 程 中 發(fā) 生 的 各 種 費(fèi) 用 , 只 收 取 固 定 租 賃費(fèi) 的 業(yè) 務(wù) 。n 干 租 : 是 指 航 空 運(yùn) 輸 公 司 將 飛 機(jī) 在 約 定 的 時(shí) 間內(nèi) 出 租 給 他 人 使 用 , 不 配 備 機(jī) 組 人 員 , 不 承 擔(dān)運(yùn) 輸 過 程 中 發(fā) 生 的 各 種 費(fèi) 用 , 只 收 取 固 定 租 賃費(fèi) 的 業(yè) 務(wù) 。 建 筑 業(yè)l 建 筑 業(yè) 承 包 后 轉(zhuǎn) 包 或 分 包 工 程 : 總 承 包 額 減付 給 分 包 人 或 轉(zhuǎn) 包 人 價(jià) 款 后 的 余 額l 從 事 建 筑 、 修 繕 、 裝 飾 工 程 作 業(yè) , 無 論 怎 樣結(jié) 算 , 營 業(yè) 額 均 包 括 工 程 所 用 原 材 料 及 其 他物 資 和 動(dòng) 力 的 價(jià) 款 。l 從 事 安 裝 工 程 作 業(yè) , 安 裝 工 程 作 為 工 程 產(chǎn) 值的 , 營 業(yè) 額 包 括 設(shè) 備 的 價(jià) 款 。 o 納 稅 人 自 建 自 用 的 房 屋 不 納 稅o 如 納 稅 人 ( 不 含 個(gè) 人 ) 將 自 建 的 房 屋 對(duì) 外 銷 售 , 其 自 建 行為 應(yīng) 按 規(guī) 定 按 建 筑 業(yè) 繳 納 營 業(yè) 稅 , 再 按 銷 售 不 動(dòng) 產(chǎn) 征 收 營業(yè) 稅 。l 銷 售 價(jià) 格 明 顯 低 于 正 常 價(jià) 格 且 無 正 常 的 理 由 , 稅 務(wù) 局 有 權(quán) 按 下 列 順 序重 新 定 價(jià) 征 稅 , 如 : 自 建 房 屋 、 贈(zèng) 與 、 關(guān) 聯(lián) 企 業(yè) 內(nèi) 部 轉(zhuǎn) 移 價(jià) 格n 按 當(dāng) 月 同 類 不 動(dòng) 產(chǎn) 的 銷 售 價(jià) 格 確 定n 按 最 近 時(shí) 同 類 不 動(dòng) 產(chǎn) 的 銷 售 價(jià) 格 確 定n 按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格 確 定n 組 成 計(jì) 稅 價(jià) =營 業(yè) 成 本 *( 1+成 本 利 潤 率 ) /( 1-營 業(yè) 稅 稅 率 )n 注 : 成 本 利 潤 率 由 省 、 自 治 區(qū) 、 直 轄 市 人 民 政 府 所 屬 地 方 稅 機(jī) 關(guān)確 定 。 o 通 信 線 路 工 程 和 輸 送 管 道 工 程 所 使 用 的 電 纜 、光 纜 和 構(gòu) 成 管 道 工 程 主 體 的 防 腐 管 段 、 管 件( 彎 頭 、 三 通 、 冷 彎 管 、 絕 緣 接 頭 ) 、 清 管 器 、收 發(fā) 球 筒 、 機(jī) 泵 、 加 熱 爐 、 金 屬 容 器 等 物 品 均屬 于 設(shè) 備 , 其 價(jià) 值 不 包 括 在 工 程 的 計(jì) 稅 營 業(yè) 額中 。o 其 他 建 筑 安 裝 工 程 的 計(jì) 稅 營 業(yè) 額 也 不 應(yīng) 包 括 設(shè)備 價(jià) 值 , 具 體 設(shè) 備 名 單 可 由 省 級(jí) 地 方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根 據(jù) 各 自 實(shí) 際 情 況 列 舉 。 郵 電 通 信 業(yè)o 郵 政 電 信 單 位 與 其 他 單 位 合 作 , 共 同 為 用 戶 提 供 郵 政 電信 業(yè) 務(wù) 及 其 他 服 務(wù) 并 由 郵 政 電 信 單 位 統(tǒng) 一 收 取 價(jià) 款 的 ,以 全 部 收 入 減 去 支 付 給 合 作 方 價(jià) 款 后 的 余 額 為 營 業(yè) 額 。 o 中 國 移 動(dòng) 通 信 集 團(tuán) 公 司 通 過 手 機(jī) 短 信 公 益 特 服 號(hào)“ 8858”為 中 國 兒 童 少 年 基 金 會(huì) 接 受 捐 款 業(yè) 務(wù) , 以 全部 收 入 減 去 支 付 給 中 國 兒 童 少 年 基 金 會(huì) 的 價(jià) 款 后 的 余 額為 營 業(yè) 額 。 其 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