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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 筑 工 程 招 投 標 與 合 同 管 理第 五 章 建 筑 工 程 項 目 開 標 、 評 標 及 定 標 學 習 目 標 通 過 對 本 章 的 學 習 , 應 掌 握 投 標 人 及 其 資格 要 求 , 投 標 前 的 相 關 準 備 工 作 , 建 筑 工程 評 標 方 法 , 經 評 審 的 最 低 投 標 價 法 的 優(yōu)缺 點 , 開 標 、 評 標 的 相 關 規(guī) 定 和 程 序 , 定標 過 程 操 作 實 務 和 相 關 的 法 律 規(guī) 定 。 學 習 重 點 建 筑 工 程 評 標 方 法 , 開 標 、 評 標 、 定 標 的 程 序 以 及 相 關 法 律規(guī) 定
2、。 學 習 建 議 本 章 講 述 投 標 的 相 關 知 識 , 其 中 重 點 介 紹 開標 、 評 標 、 定 標 的 程 序 及 相 關 規(guī) 定 , 所 以 我們 要 熟 悉 相 關 的 招 投 標 法 。 并 在 課 下 應 了 解如 何 進 行 資 格 預 審 、 投 標 前 如 何 進 行 調 查 與施 工 現(xiàn) 場 勘 查 , 如 何 編 制 施 工 規(guī) 劃 、 如 何 編制 工 程 投 標 書 以 及 投 標 文 件 、 中 標 前 期 如 何進 行 施 工 合 同 的 談 判 等 。 5.1 標 前 工 作 內 容5.1.1投 標 人 及 其 資 格 要 求1 投 標 人 應
3、 當 具 備 承 擔 招 標 項 目 的 能 力2 投 標 人 應 當 符 合 招 標 文 件 規(guī) 定 的 資 格 文 件5.1.2調 查 研 究 、 收 集 投 標 信 息 和 資 料1 政 治 和 法 律 方 面2.自 然 條 件3.市 場 情 況4.工 程 項 目 方 面 的 情 況5.業(yè) 主 情 況6.投 標 人 內 部 情 況7.競 爭 對 手 資 料 5.1.3建 立 投 標 機 構 投 標 人 應 當 建 立 投 標 機 構 , 負 責 投 標 的 整 體 工 作 。投 標 機 構 的 人 員 應 當 經 過 特 別 選 拔 , 工 作 人 員 應 當 由 市場 營 銷 、 工
4、程 科 研 、 生 產 和 施 工 、 采 購 、 財 務 等 各 方 面的 人 員 組 成 。5.1.4對 是 否 參 加 投 標 的 決 策1.投 標 決 策 應 當 考 慮 到 的 問 題2.運 用 綜 合 評 價 法 進 行 投 標 決 策 5.1.5 準 備 相 關 的 資 料1.準 備 資 格 預 審 材 料2.準 備 投 標 擔 保 注 : 投 標 擔 保 的 作 用 是 投 標 人 保 證 其 投 標被 接 受 后 , 對 投 標 文 件 規(guī) 定 的 責 任 不 得 撤銷 或 者 反 悔 。 5.3 開 標 與 評 標5.3.1 開 標1 開 標 的 一 般 規(guī) 定2. 開 標
5、 過 程 操 作 實 務3 開 標 會 議 程 序4. 某 建 筑 工 程 招 標 開 標 會 議 實 錄5 開 標 時 特 殊 情 況 處 理6 開 標 會 議 案 例 分 析 開 標 時 , 由 投 標 人 或 者 推 選 的 代 表 人檢 查 投 標 文 件 的 密 封 情 況 也 可 以 由 招 標人 委 托 的 公 證 機 構 檢 查 并 公 證 ; 經 確 認無 誤 后 , 由 工 作 人 員 當 眾 拆 封 , 審 計 投標 人 名 稱 、 投 標 價 格 和 投 標 文 件 的 其 他主 要 內 容 。 招 標 人 在 招 標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投 標文 件 的 截 止
6、時 間 前 收 到 的 所 有 投 標文 件 , 開 標 時 都 應 當 當 眾 予 以 拆 封、 宣 讀 。 開 標 過 程 應 當 記 錄 , 并 存檔 備 查 。 開 標 應 當 在 招 標 文 件 確 定 提 交 投 標文 件 截 止 時 間 的 同 一 時 間 公 開 進 行 ;開 標 地 點 應 當 為 招 標 文 件 中 預 先 確定 對 的 地 點 。 招 標 采 購 單 位 在 開 標 前 , 應 當 通 知 同 級 人 民 政 府 部 門 及有 關 部 門 。 財 政 部 門 及 有 關 部 門 可以 視 情 況 到 現(xiàn) 場 監(jiān) 督 開 標 活 動 。 投 標 人 應 當
7、在 招 標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投 標 文件 的 截 止 時 間 前 , 將 投 標 文 件 密 封 送 達 投標 地 點 。 招 標 采 購 單 位 收 到 投 標 文 件 后 ,應 當 簽 收 保 存 , 任 何 單 位 和 個 人 不 得 在 開標 前 開 啟 投 標 文 件 。 2、 開 標 過 程 操 作 實務 ( 1) 時 間 : 是 提 交 投 標 文 件 截 止 時 間 的 同 一 時 間 公 開 進 行 提 示 : 這 一 規(guī) 定 常 常 被 用 來 運 做 一 些 投 標 策 略 。 如 : 投標 截 止 前 一 分 鐘 可 以 提 出 修 改 總 報 價 和 總 工
8、期 等 投 標 條 件 ,以 提 高 中 標 可 能 性 。 ( 2) 地 點 : 招 標 文 件 中 預 先 確 定 的 開 標 地 點 。 依 法 必 須 進行 公 開 招 標 的 工 程 , 其 開 標 應 當 在 當 地 建 設 工 程 交 易 中 心 進行 。 提 示 : 相 關 法 規(guī) 規(guī) 定 : 全 部 使 用 國 有 資 金 投 資 或 者 國 有資 金 投 資 占 控 股 或 者 主 導 地 位 的 項 目 , 應 當 采 用 公 開 招 標 的 方 式 。 如 果 采 用 邀 請 招 標 , 應 由 有 關 部 門 批 準 。 ( 3) 開 標 形 式 : 采 取 公 開
9、形 式 , 投 標 人 代表 必 須 持 本 人 身 份 證 參 加 開 標 會 。 投 標 人 代表 如 果 不 是 法 定 代 表 人 , 還 應 持 法 定 代 表 人的 授 權 書 。 ( 4) 出 席 開 標 會 人 員 : 開 標 會 由 招 標 人 主持 , 所 有 投 標 人 均 應 參 加 。 提 示 : 投 標 人 未 參 加 開 標 會 視 為 棄 權 ,這 里 的 投 標 人 指 有 效 的 投 標 人 或 投 標 代 理 人5、 開 標 時 特殊 情 況 處 理 ( 5) 開 標 時 : 先 由 投 標 方 檢 查 投 標 文 件 的密 封 情 況 , 確 認 無 誤
10、 后 由 工 作 人 員 當 眾 拆 封并 唱 標 。 ( 6) 開 標 后 : 招 標 代 理 機 構 打 印 投 標 文 件符 合 性 審 查 表 給 各 投 標 人 簽 名 確 認 。6、 開 標 會 議案 例 分 析 開 標 記 錄 表 格 式_( 項 目 名 稱 ) _標 段 施 工 開 標 記 錄 表開 標 時 間 : _年 _月 _日 _時 _分序號投標人密封情況投標保證金投標報價(元)質量目標工期備注簽名12345 招 標 人 編 制 的 標 底 開 標開 標 的時 間 開 標 的 程 序 開 標 的地 點開 標 應 在 招 標 文 件 確定 的 提 交 投 標 文 件 截止
11、時 間 的 同 一 時 間 公開 進 行 開 標 地 點 應 當 為 招標 文 件 中 確 定 的 地點開 標投 標 人 簽 到 招 標 人 主 持 開 標會 議 唱 標宣 布 開 標 人員 名 單 廢 標 的 條 件 對 開 標 全 過 程 進 行 記 錄介 紹 參 加 開 標 會 議 的 單 位和 人 員 檢 驗 各 標 書 的密 封 情 況宣 布 開 標 評 標 定 標 辦 法 和 標 底 超 出 招 標 文 件 規(guī) 定 , 違 反 國家 有 關 規(guī) 定投 標 人 法 定 代 表 或 授 權 代 表 人未 參 加 開 標 會 議 ; 廢 標 的 條件逾 期 送 達 的 或 者 未 送 達
12、指 定 地 點 的 無 單 位 蓋 章 并 無 法定 代 表 人 或 法 定 代表 人 授 權 的 代 理 人簽 字 或 蓋 章 的未 按 招 標 文 件 要求 密 封 的 未 按 規(guī) 定 的 格 式填 寫 , 內 容 不 全或 關 鍵 字 跡 模 糊 、無 法 辨 認 的 投 標 人 遞 交 兩 份 或 多 份 內 容 不 同 的 投 標 文件 , 或 在 一 份 投 標 文 件 中 對 同 一 招 標 項 目報 有 兩 個 或 多 個 報 價 , 且 未 聲 明 哪 一 個 有效 ( 按 招 標 文 件 規(guī) 定 提 交 備 選 投 標 方 案 的除 外 ) 投 標 人 名 稱 或 組 織
13、結 構 與 資格 預 審 時 不 一 致 的未 按 招 標 文 件 要 求 提 交投 標 保 證 金 的聯(lián) 合 體 投 標未 附 聯(lián) 合 體各 方 共 同 投標 協(xié) 議 的 5.3.2 評 標1 評 標 程 序 和 流 程2 評 標 委 員 會 的 組 成3. 評 標 內 容4 關 于 實 質 性 響 應5 評 審 過 程 中 的 澄 清 開 標 記 錄 、 符 合要 求 的 投 標 一 覽表 、 廢 標 情 況 說明評 標 委 員 會 成 員 名單 以 及 澄 清 、 說明 、 補 正 事 項紀 要 等經 評 審 的 投 標 人 排 序 、 推薦 的 中 標 候 選 人 名 單 與 簽訂 合
14、 同 前 要 處 理 的 事 宜 ,評 標 標 準 、評 標 方 法 或者 評 標 因 素一 覽 表 經 評 審 的 價格 或 者 評 分比 較 一 覽 表 評 標 工 作 由 招 標 人 依 法 組 建 的 評 標 委員 會 負 責 評 標評 標 的 準 備 與 初 步 評 審工 作詳 細 評 審 內 容 評 標 報 告 內 容 評 標 委 員 會 推 薦 的 中 標 候 選 人 應 當 限定 在 1至 3人 , 并 標 明 排 列 順 序推 薦 中 標 候 選人中 標 人 的 投 標 應 當 符合 一 定 條 件評 標 的 原 則 能 夠 最 大 限 度 滿 足 招 標文 件 中 規(guī) 定
15、的 各 項 綜 合評 價 標 準能 夠 滿 足 招 標 文 件 的 實 質 性 要 求 , 并 且 經 評 審的 投 標 價 格 最 低 , 但 是投 標 價 格 低 于 成 本 的 除外 評 標 委 員 會 對 所 有 投 標 文 件 進 行 初 評 , 對 與招 標 文 件 規(guī) 定 有 實 質 性 不 符 的 投 標 文 件 ,應 當 決 定 其 無 效 。 評 標 委 員 會 可 以 要 求 投 標 人 對 有 效 投 標 文件 中 含 義 不 明 確 的 地 方 進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但 不 得 超 過 投 標 文 件 記 載 的 范 圍 或 改 變 投標 文 件 的 實 質
16、性 內 容 。 經 評 標 委 員 會 評 審 , 認 為 所 有 投 標 文 件 都不 符 合 招 標 文 件 要 求 時 , 可 以 否 決 所 有 投標 , 招 標 人 應 當 重 新 組 織 招 標 , 對 已 參 加本 次 投 標 的 單 位 , 重 新 參 加 投 標 不 應 再 收取 招 標 文 件 費 。 項 目 要 求其 他 要 求商 務 與 經 濟 評 審技 術 評 審評 標 內 容 基 本 要 求 5.3.5 評 標 無 效 的 幾 種 情 形1.使 用 的 招 標 文 件 沒 有 確 定 的 評 標 標 準 和 方 法 的。2.評 標 標 準 和 方 法 含 有 傾 向
17、 或 者 排 斥 投 標 人 內 容, 妨 礙 或 者 限 制 投 標 人 之 間 的 競 爭 , 并 影 響 評標 結 果 的 。3.應 當 回 避 的 評 標 委 員 會 成 員 參 與 評 標 的 。4.評 標 委 員 會 的 組 建 及 人 員 組 成 不 符 合 法 定 要 求的 。5.評 標 委 員 會 及 其 成 員 在 評 標 過 程 中 有 違 法 行 為, 且 影 響 評 標 結 果 的 。 本 章 小 結 通 過 開 標 評 標 過 程 進 而 確 定 中 標 人 , 是 承 包 商 目 前 承 攬 施 工 任 務 最 普 遍 、 最 行 之 有 效 的 方 式 。本 章 主 要 講 述 的 有 :標 前 工 作 內 容 , 投 標 人 及 資 格 要 求 、 調 查 研 究 、 收 集 投 標 信 息 和 資 料 、 建 立 投 標 機 構 對 是 否 參 加 投 標 的 決 策 、 準 備 相 關 的 資 料 等 。建 筑 工 程 評 標 方 法 有 經 評 審 的 最 低 投 標 價 法 以 及 最 低 評 價 投 標 法 、 綜 合 評 分 法 。開 標 與 評 標 的 程 序 和 內 容 、 評 標 無 效 的 幾 種 情 況 , 定 標 的 概 念 以 及 法 律 規(guī) 定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