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案案件適用法律的司法解釋》與車險人傷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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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理 賠 管 理 部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Vs 車險人傷理賠 目 錄 前 言 第 一 部 分 司 法 解 釋 概 貌 第 二 部 分 司 法 解 釋 規(guī) 定 的賠 償 項 目 第 三 部 分 司 法 解 釋 其 他規(guī) 定3333 前 言 對 于 車 險 中 涉 及 人 身 損 害 的 案 件 , 保 險 人 主要 是 依 照 相 關(guān) 法 律 以 及 保 險 合 同 的 約 定 , 在 保單 載 明 的 賠 償 限 額 內(nèi) 履 行 賠 付 義 務(wù) 。 相 關(guān) 法 律 主 要 是 指 民 法 通 則 、 道 交法 、 保 險 法 、 合 同 法 、 交 強 險

2、 條例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關(guān) 于 審 理 人 身 損 害 若 干問 題 司 法 解 釋 等 法 律 、 法 規(guī) 。 在 人 傷 理 賠 的 項 目 審 核 中 使 用 最 多 的 法 律是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關(guān) 于 審 理 人 身 損 害 若 干 問 題司 法 解 釋 。 ( 以 下 簡 稱 “ 司 法 解 釋 ” ) 目 錄 前 言 第 一 部 分 司 法 解 釋 概 貌 第 二 部 分 司 法 解 釋 規(guī) 定 的賠 償 項 目 第 三 部 分 司 法 解 釋 其 他規(guī) 定3333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關(guān) 于 審 理 人 身 損 害 賠 償 案件 適 用 法 律 若 干

3、問 題 的 解 釋 的 概 貌第 一 部 分 “ 司 法 解 釋 ” 概 貌 一 、 發(fā) 布 背 景 及 實 施 時 間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關(guān) 于 審 理 人 身 損 害 賠 償 案 件 適 用 法 律若 干 問 題 的 解 釋 起 草 始 于 1998年 , 歷 經(jīng) 反 復 修 改 28稿 ,終 于 克 底 于 成 。 年 月 日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審 判委 員 會 第 次 會 議 通 過 , 由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于 2003年12月 26日 正 式 發(fā) 布 , 于 2004年 5月 1日 正 式 施 行 , 現(xiàn) 在 仍 然有 效 。 三 、 “ 司 法 解 釋 ” 的

4、條 目 結(jié) 構(gòu) 第 四 部 分 ( 第 17-35條 ) , 是 對 賠 償 范圍 、 標 準 等 問 題 的 具 體 規(guī) 定 。 這 部 分 在 我 們 保 險理 賠 中 應 用 最 多 。 第 五 部 分 ( 第 36條 ) , 是 對 解 釋 適 用 效力 范 圍 的 規(guī) 定 。 四 、 “ 司 法 解 釋 ” 的 法 律 意 義 ( 一 ) 、 推 進 了 我 國 人 權(quán) 保 護 該 “ 司 法 解 釋 ” 出 臺 , 人 身 損 害 賠償 的 內(nèi) 容 明 確 、 具 體 、 規(guī) 范 , 在 立 法 意 義 上 統(tǒng) 一了 人 身 損 害 賠 償 項 目 , 推 進 了 我 國 的 人

5、權(quán) 保 護 。 之 前 我 國 的 民 法 通 則 對 人 的 健 康 、 生 命 、身 體 權(quán) 受 到 侵 害 的 賠 償 規(guī) 定 過 于 原 則 和 籠 統(tǒng) , 不能 有 效 維 護 受 害 人 權(quán) 利 。 如 : 在 民 法 通 則 第 一 百 一 十 九 條 侵 害公 民 身 體 造 成 傷 害 的 , 應 當 賠 償 醫(yī) 療 費 、 因 誤 工減 少 的 收 入 、 殘 廢 者 生 活 補 助 費 等 費 用 ; 造 成 死亡 的 , 并 應 當 支 付 喪 葬 費 、 死 者 生 前 扶 養(yǎng) 的 人 必要 的 生 活 費 等 費 用 。 ” ( 二 ) 、 提 高 了 人 身 損

6、害 賠 償 標 準 “ 司 法 解 釋 ” 出 臺 , 提 高 了 人 身 損 害賠 償 的 標 準 , 增 加 了 人 身 損 害 賠 償 項 目 。 在 該 “ 司 法 解 釋 ” 出 臺 前 , 一 些 法 規(guī) 規(guī) 定 的人 身 損 害 的 賠 償 標 準 過 低 。 如 :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處 理 辦 法 中 “ 死 亡 補償 費 : 按 照 交 通 事 故 發(fā) 生 地 平 均 生 活 費 計 算 , 補償 十 年 。 對 不 滿 十 六 周 歲 的 , 年 齡 每 小 一 歲 減 少一 年 ; 對 七 十 周 歲 以 上 的 , 年 齡 每 增 加 一 歲 減 少一 年 ,

7、最 低 均 不 少 于 五 年 。 ” 增 加 了 營 養(yǎng) 費 、 精 神 撫 慰 金 等 項 目 。 五 、 “ 司 法 解 釋 ” 的 實 際 的 法 律 標 桿 地 位 “ 司 法 解 釋 ” 明 確 了 工 傷 賠 償 , 國 家 賠償 等 不 適 用 本 條 例 。 由 于 此 類 案 件 賠 償 項 目 及 標準 要 低 于 按 照 本 “ 司 法 解 釋 ” 規(guī) 定 項 目 , 引 起 被害 人 不 滿 , 因 此 工 傷 賠 償 、 行 政 賠 償 的 項 目 及 標準 也 在 向 本 司 法 解 釋 靠 攏 。 2010年 7月 1日 實 行 的 侵 權(quán) 責 任 法 遺漏 了

8、 撫 養(yǎng) 費 , 被 用 來 打 “ 補 丁 ” 的 也 是 本 “ 司 法解 釋 ” 。 2011年 7月 23日 甬 溫 動 車 事 故 遇 難 者 賠 償最 終 也 參 考 本 司 法 解 釋 標 準 進 行 了 賠 償 。 從 現(xiàn) 實 的 司 法 實 踐 看 , 因 工 傷 、 醫(yī) 療 事 故 、 行 政 侵 權(quán) 等 造成 的 人 身 損 害 的 賠 償 項 目 及 標 準 正 在 靠 近 此 “ 司 法 解 釋 ” 的 規(guī) 定 。 六 、 對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人 傷 賠 償 的 意 義 “ 司 法 解 釋 ” 的 實 施 時 間 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國 道 路 交 通

9、安 全 法 實 施 時 間 一 致 , 均 為 2004年 5月 1日 。 這 種 天 然 的 聯(lián) 系 , 注 定 了 道 路 交 通 事 故致 人 身 損 害 后 的 調(diào) 解 、 訴 訟 必 然 依 照 該 司 法 解 釋進 行 。 現(xiàn) 實 生 活 中 最 常 見 的 人 身 損 害 原 因 有 :工 傷 、 醫(yī) 療 事 故 、 交 通 事 故 、 行 政 執(zhí) 法 侵 權(quán) 事 件 。其 中 , 工 傷 、 醫(yī) 療 事 故 、 國 家 賠 償 有 專 門 的 條 例規(guī) 定 如 何 賠 償 ; 某 種 意 義 上 , “ 司 法 解 釋 ” 正 是為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致 人 傷 害 的

10、賠 償 而 發(fā) 布 。 目 錄 前 言 第 一 部 分 司 法 解 釋 概 貌 第 二 部 分 司 法 解 釋 規(guī) 定 的賠 償 項 目 第 三 部 分 司 法 解 釋 其 他規(guī) 定3333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關(guān) 于 審 理 人 身 損 害 賠 償 案 件適 用 法 律 若 干 問 題 的 解 釋 規(guī) 定 的 賠 償 項 目 ,梳 理 一 下 , 應 為 14個 項 目 。第 二 部 分 “ 司 法 解 釋 ” 規(guī) 定 的 賠 償 項 目 一 、 醫(yī) 療 費二 、 康 復 費 及 整 容 費三 、 誤 工 費四 、 護 理 費五 、 交 通 費六 、 住 宿 費七 、 住 院 伙 食 補

11、 助 費 八 、 營 養(yǎng) 費九 、 殘 疾 賠 償 金十 、 殘 疾 輔 助 器 具 費十 一 、 喪 葬 費十 二 、 被 扶 養(yǎng) 人 生 活 費十 三 、 死 亡 賠 償 金十 四 、 精 神 損 害 撫 慰 金 一 、 醫(yī) 療 費 法 釋 第 十 九 條 規(guī) 定 : 醫(yī) 療 費 根 據(jù) 醫(yī) 療機 構(gòu) 出 具 的 醫(yī) 藥 費 、 住 院 費 等 收 款 憑 證 , 結(jié)合 病 歷 和 診 斷 證 明 等 相 關(guān) 證 據(jù) 確 定 。 賠 償 義務(wù) 人 對 治 療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有 異 議 的 , 應當 承 擔 相 應 的 舉 證 責 任 。 醫(yī) 療 費 的 賠 償 數(shù) 額 ,

12、 按 照 一 審 法 庭 辯 論終 結(jié) 前 實 際 發(fā) 生 的 數(shù) 額 確 定 。 理 賠 醫(yī) 療 費 注 意 要 點 : ( 一 ) 、 醫(yī) 療 費 必 要 性 、 合 理 性 由 賠 償 義 務(wù) 人舉 證 。 針 對 三 者 醫(yī) 療 費 賠 付 , 保 險 公 司 是 間 接 義務(wù) 人 , 因 此 保 險 公 司 的 醫(yī) 療 審 核 崗 對 此 負 有 責 任 。把 好 醫(yī) 療 費 合 理 性 、 必 要 性 審 核 關(guān) 口 , 是 體 現(xiàn) 我司 醫(yī) 療 核 損 崗 專 業(yè) 素 養(yǎng) 的 一 項 核 心 工 作 。 醫(yī) 療 查 勘 崗 在 查 勘 時 就 要 及 時 核 實 傷 者 診 斷

13、及診 療 措 施 ; 醫(yī) 療 核 損 崗 在 介 入 調(diào) 解 、 協(xié) 助 應 訴 時要 仔 細 審 核 材 料 , 甄 別 費 用 是 否 合 理 ; 醫(yī) 療 核 賠崗 在 審 核 我 司 前 期 未 查 勘 、 未 介 入 的 人 傷 案 件 時要 格 外 注 意 醫(yī) 療 費 合 理 性 審 核 。 理 賠 醫(yī) 療 費 注 意 要 點 : ( 二 ) 、 審 核 醫(yī) 療 費 必 要 性 、 合 理 性 的 幾 個角 度 。 1、 如 外 傷 、 疾 病 并 存 的 , 要 剔 除 治 療 疾 病 的 費用 。 2、 雖 是 治 療 外 傷 , 但 是 明 顯 違 反 醫(yī) 療 常 規(guī) 的 醫(yī)療

14、 費 用 要 剔 除 。 對 于 醫(yī) 院 方 明 顯 不 合 理 的 亂 收費 , ( 如 明 顯 不 合 理 的 耗 材 費 用 ) 要 剔 除 。 3、 掛 床 , 小 傷 大 養(yǎng) 的 , 只 要 抓 住 證 據(jù) 就 要 剔 除相 應 費 用 。 4、 針 對 有 爭 議 的 也 可 以 申 請 司 法 鑒 定 獲 得 支 持 。 P1例: 醫(yī)療費合理性審核之傷病區(qū)分 例: 醫(yī)療費合理性審核之傷病區(qū)分 P2 P3例: 醫(yī)療費合理性審核之傷病區(qū)分 例: 醫(yī)療費合理性之司法鑒定P1 例 : 醫(yī)療費合理性之司法鑒定P2 理 賠 醫(yī) 療 費 注 意 要 點 : ( 三 ) 、 醫(yī) 療 費 用 的

15、賠 付 , 保 險 人 對 “ 不 屬于 醫(yī) 保 規(guī) 定 范 圍 內(nèi) 的 費 用 ” 不 予 賠 付 。 理 由 : 交 強 險 條 例 的 間 接 規(guī) 定 、 交 強 險 條款 的 直 接 約 定 、 商 業(yè) 條 款 的 直 接 約 定 。 有 許 多 的 案 件 , 法 院 支 持 了 保 險 人 的 剔 除醫(yī) 保 外 的 費 用 的 要 求 。 例:法院支持剔除醫(yī)保外費用P1 P2例:法院支持剔除醫(yī)保外費用 P3例:法院支持剔除醫(yī)保外費用 理 賠 醫(yī) 療 費 注 意 要 點 : ( 四 ) 、 后 續(xù) 醫(yī) 療 費 的 給 付 1、 無 骨 折 的 一 般 傷 害 事 故 , 一 般 調(diào)

16、解 時 治 療終 結(jié) , 不 建 議 給 付 后 續(xù) 治 療 費 。 2、 有 骨 折 的 傷 害 事 故 , 雖 然 保 守 治 療 , 但 調(diào)解 時 確 實 未 到 骨 折 愈 合 時 間 的 , 可 以 酌 情 給 付 后續(xù) 治 療 費 ; 骨 折 有 內(nèi) 固 定 需 要 取 出 的 、 顱 骨 缺 損需 要 修 補 的 , 應 該 給 付 二 次 手 術(shù) 費 用 。 3、 評 殘 案 件 , 由 于 評 殘 時 機 是 “ 治 療 終 結(jié) ” ,故 一 般 無 后 續(xù) 治 療 費 。 二 、 康 復 費 及 整 容 費 法 釋 第 十 九 條 第 二 款 規(guī) 定 : “ 器 官 功能

17、恢 復 訓 練 所 必 要 的 康 復 費 、 適 當 的 整 容 費 以及 其 他 后 續(xù) 治 療 費 , 賠 償 權(quán) 利 人 可 以 待 實 際 發(fā)生 后 另 行 起 訴 。 但 根 據(jù) 醫(yī) 療 證 明 或 者 鑒 定 結(jié) 論確 定 必 然 發(fā) 生 的 費 用 , 可 以 與 已 經(jīng) 發(fā) 生 的 醫(yī) 療費 一 并 予 以 賠 償 ” 。 理 賠 康 復 費 整 容 費 注 意 要 點 : ( 一 ) 、 康 復 費 一 般 以 就 診 醫(yī) 院 出 具 的 正 式報 告 或 法 醫(yī) 部 門 的 鑒 定 報 告 為 依 據(jù) 進 行 核 定 ,對 于 傷 者 自 行 要 求 和 被 保 險 人

18、自 行 承 諾 的 康 復費 用 , 原 則 上 不 予 承 擔 。 ( 二 ) 、 整 容 費 , 原 則 上 只 承 擔 面 部 必 須 的 、涉 及 關(guān) 節(jié) 功 能 障 礙 必 需 的 整 容 費 。 對 整 容 手 術(shù)過 程 中 附 帶 的 其 他 不 屬 于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如 消 除雀 斑 、 痣 、 皺 紋 等 則 不 應 予 以 承 擔 。 ( 三 ) 、 對 于 整 容 后 明 顯 降 低 或 消 除 殘 疾 的 ,整 容 費 不 能 與 殘 疾 賠 償 金 同 時 給 付 。 三 、 誤 工 費 法 釋 第 二 十 條 規(guī) 定 : “ 誤 工 費 根 據(jù) 受 害 人

19、的 誤 工 時 間 和 收 入 狀 況 確 定 。 誤 工 時 間 根 據(jù) 受 害人 接 受 治 療 的 醫(yī) 療 機 構(gòu) 出 具 的 證 明 確 定 。 受 害 人因 傷 致 殘 持 續(xù) 誤 工 的 , 誤 工 時 間 可 以 計 算 至 定 殘日 前 一 天 。 受 害 人 有 固 定 收 入 的 , 誤 工 費 按 照 實際 減 少 的 收 入 計 算 。 受 害 人 無 固 定 收 入 的 , 按 照其 最 近 三 年 的 平 均 收 入 計 算 ; 受 害 人 不 能 舉 證 證明 其 最 近 三 年 的 平 均 收 入 狀 況 的 , 可 以 參 照 受 訴法 院 所 在 地 相 同

20、 或 者 相 近 行 業(yè) 上 一 年 度 職 工 的 平均 工 資 計 算 ” 。 理 賠 誤 工 費 的 注 意 要 點 : ( 一 ) 誤 工 時 間 的 確 定 要 根 據(jù) 人 身 損 害受 傷 人 員 誤 工 損 失 日 評 定 準 則 結(jié) 合 醫(yī) 療 機 構(gòu)出 具 的 證 明 來 考 慮 。 誤 工 期 有 司 法 鑒 定 的 一 般從 其 鑒 定 。 對 于 評 殘 案 件 , 不 應 機 械 計 算 到 定殘 前 一 日 , 要 注 意 其 是 否 “ 持 續(xù) 誤 工 ” 。 ( 二 ) 、 受 害 人 收 入 狀 況 確 定 一 般 要 結(jié) 合查 勘 、 探 視 時 獲 悉 的

21、 傷 者 的 職 業(yè) 情 況 、 大 致 收入 情 況 , 結(jié) 合 當 地 統(tǒng) 計 局 、 法 院 發(fā) 布 的 各 行 業(yè)收 入 , 參 考 傷 者 提 供 的 工 資 單 、 收 入 證 明 來 綜合 考 慮 確 定 。 理 賠 誤 工 費 的 注 意 要 點 : ( 三 ) 、 對 于 無 收 入 者 , 不 賠 付 誤 工 費 , 如 幼兒 、 中 小 學 生 、 高 齡 老 人 。 ( 四 ) 、 對 于 不 會 減 少 收 入 的 傷 者 原 則 上 不 賠付 誤 工 費 , 如 退 休 工 人 、 公 務(wù) 員 , 軍 官 。 是 否 收入 減 少 必 要 時 可 以 申 請 法 院

22、 依 法 調(diào) 查 。 ( 五 ) 、 傷 者 處 在 勞 動 力 年 齡 段 , 但 無 有 效 收入 證 明 的 “ 自 由 職 業(yè) ” 者 , 可 以 參 照 相 近 行 業(yè) 標準 給 付 。 例:誤工費依法核實未減少P1 P2例:誤工費依法核實未減少 P3例:誤工費依法核實未減少 理 賠 誤 工 費 的 注 意 要 點 : ( 六 ) 、 對 于 收 入 超 納 稅 標 準 的 , 一 定 要 查 驗個 稅 稅 單 。 ( 七 ) 、 對 于 個 別 公 司 高 管 , 由 于 其 大 部 分 收入 主 要 是 根 據(jù) 其 任 職 公 司 經(jīng) 營 績 效 考 核 決 定 , 因此 日 常

23、 病 假 并 不 會 導 致 收 入 明 顯 減 少 , 通 常 協(xié) 商解 決 。 ( 八 ) 、 死 亡 案 件 處 理 事 故 的 家 屬 誤 工 費 一 般按 照 3人 3天 -7天 計 算 。 P1例:超高誤工費法院未支持 四 、 護 理 費 法 釋 第 二 十 一 條 規(guī) 定 : 護 理 費 根 據(jù) 護理 人 員 的 收 入 狀 況 和 護 理 人 數(shù) 、 護 理 期 限 確 定 。 護 理 人 員 有 收 入 的 , 參 照 誤 工 費 的 規(guī) 定 計算 ; 護 理 人 員 沒 有 收 入 或 者 雇 傭 護 工 的 , 參 照當 地 護 工 從 事 同 等 級 別 護 理 的 勞

24、 務(wù) 報 酬 標 準 計算 。 護 理 人 員 原 則 上 為 一 人 , 但 醫(yī) 療 機 構(gòu) 或 者鑒 定 機 構(gòu) 有 明 確 意 見 的 , 可 以 參 照 確 定 護 理 人員 人 數(shù) 。 四 、 護 理 費 法 釋 第 二 十 一 條 規(guī) 定 : 護 理 期 限 應 計 算至 受 害 人 恢 復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時 止 。 受 害 人 因 殘疾 不 能 恢 復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的 , 可 以 根 據(jù) 其 年 齡 、健 康 狀 況 等 因 素 確 定 合 理 的 護 理 期 限 , 但 最 長不 超 過 二 十 年 。 受 害 人 定 殘 后 的 護 理 , 應 當 根

25、據(jù) 其 護 理 依賴 程 度 并 結(jié) 合 配 制 殘 疾 輔 助 器 具 的 情 況 確 定 護理 級 別 。 理 賠 護 理 費 注 意 要 點 : ( 一 ) 、 理 賠 實 務(wù) 中 確 定 需 要 護 理 的 幾 種情 形 。 1、 傷 者 住 院 期 間 的 ( 軟 組 織 傷 住 院 觀 察 的就 可 以 不 給 ) ; 2、 傷 者 骨 折 未 愈 合 的 ; 3、 傷 者 是 嬰 幼 兒 的 , 在 治 療 期 間 的 ; 4、 傷 者 5級 以 上 高 殘 的 ; 5、 傷 者 肢 體 缺 損 , 但 未 安 裝 假 肢 的 ; 理 賠 護 理 費 注 意 要 點 : ( 二

26、) 護 理 人 數(shù) 的 確 定 。 原 則 上 是 一 人 ,如 醫(yī) 療 機 構(gòu) 、 鑒 定 機 構(gòu) 明 確 要 求 兩 人 的 , 可以 結(jié) 合 傷 者 傷 情 綜 合 認 定 。 ( 三 ) 護 理 時 間 的 確 定 1、 門 診 傷 者 無 護 理 費 。 2、 住 院 無 骨 折 傷 者 護 理 費 限 定 在 住 院 期間 , 但 是 住 院 掛 床 、 小 傷 大 養(yǎng) 的 住 院 傷 者 ,護 理 期 限 要 重 新 核 定 。 3、 傷 者 ICU期 間 專 業(yè) 護 理 人 員 護 理 , 家 屬不 能 進 入 , 無 護 理 費 。 4、 骨 折 病 人 根 據(jù) 愈 合 情

27、況 、 外 固 定 情 況認 可 1-3個 月 。 5、 其 他 復 雜 的 可 以 參 照 司 法 鑒 定 。 理 賠 護 理 費 注 意 要 點 : ( 四 ) 特 殊 護 理 時 間 的 確 定 。 1、 高 等 級 傷 殘 殘 后 護 理 時 間 原 則 上 不 超 過75歲 的 人 均 期 望 壽 命 , 且 最 長 20年 。 2、 植 物 人 狀 態(tài) 傷 者 , 因 為 預 期 生 存 壽 命 較短 , 護 理 費 一 般 采 用 “ 定 期 金 ” 給 付 , 以 5年為 一 次 給 付 期 。 3、 截 肢 體 配 用 假 肢 后 原 則 上 不 再 給 以 殘 后護 理 。

28、 4、 本 身 疾 病 較 多 的 高 齡 傷 者 , 護 理 時 間 計算 一 般 協(xié) 商 處 理 。 理 賠 護 理 費 注 意 要 點 : ( 五 ) 、 護 理 費 用 標 準 : 原 則 上 按 照 當 地護 工 標 準 , 盡 量 不 采 用 誤 工 標 準 。 在 農(nóng) 村 居住 需 要 長 期 護 理 的 傷 者 的 護 理 費 , 可 以 采 用當 地 農(nóng) 業(yè) 收 入 標 準 給 付 護 理 費 。 ( 六 ) 、 有 關(guān) 護 理 依 賴 。 1、 護 理 依 賴 的 確 定 的 依 據(jù) : 是 指 外 傷 致殘 者 因 生 活 不 能 自 理 需 依 賴 他 人 護 理 。

29、生 活自 理 范 圍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五 項 : ( 1) 進 食 ;( 2) 翻 身 ; ( 3) 大 小 便 ; ( 4) 穿 衣 、 洗 漱 ;( 5) 自 我 移 動 。 理 賠 護 理 費 注 意 要 點 : 2、 五 項 均 需 護 理 者 為 完 全 護 理 依 賴 , 五項 中 有 三 項 需 護 理 者 為 大 部 分 護 理 依 賴 , 五項 中 有 一 項 需 護 理 者 為 部 分 護 理 依 賴 , 一 般認 為 完 全 護 理 依 賴 和 大 部 分 護 理 依 賴 者 應 當給 予 護 理 , 部 分 護 理 依 賴 者 可 以 不 給 予 護 理 。 3

30、、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共 安 全 行 業(yè) 標 準 人 身 損 害 護 理 依 賴 程 度 評 定 GA/T800-2008由 于 打 分 項 目 繁 雜 , 在 實 際 中 使 用 未 普及 。 理 賠 護 理 費 注 意 要 點 : 4、 護 理 依 賴 比 例 系 數(shù) 參 照 工 傷 保 險 條例 第 三 十 二 條 和 GA/T800-2008 人 身 損 害護 理 依 賴 程 度 評 定 附 錄 B。 完 全 護 理 依 賴100%, 大 部 分 護 理 依 賴 80%, 部 分 護 理 依 賴50% 根 據(jù) 傷 者 實 際 的 傷 情 和 護 理 情 況 , 可 做 部

31、分 協(xié) 商 調(diào) 整 。 P1例:植物人護理費暫計算5 年 P2例:植物人護理費暫計算5 年 五 、 交 通 費 法 釋 第 二 十 二 條 規(guī) 定 : 交 通 費 根 據(jù) 受 害人 及 其 必 要 的 陪 護 人 員 因 就 醫(yī) 或 者 轉(zhuǎn) 院 治 療 實際 發(fā) 生 的 費 用 計 算 。 交 通 費 應 當 以 正 式 票 據(jù) 為憑 ; 有 關(guān) 憑 據(jù) 應 當 與 就 醫(yī) 地 點 、 時 間 、 人 數(shù) 、次 數(shù) 相 符 合 。 理 賠 交 通 費 注 意 要 點 : ( 一 ) 、 交 通 費 的 主 體 是 傷 者 和 必 要 陪 護 人員 , 住 院 期 間 傷 者 無 交 通 費 發(fā)

32、 生 。 死 亡 事 故 親屬 處 理 事 故 , 認 可 3個 親 屬 。 ( 二 ) 、 交 通 費 票 據(jù) 要 求 , 以 正 式 票 據(jù) 為 憑 ,與 就 醫(yī) 地 點 、 時 間 、 人 數(shù) 、 次 數(shù) 相 符 合 。 連 號票 據(jù) 不 認 可 。 ( 三 ) 、 交 通 費 標 準 : 公 共 交 通 標 準 , 死 亡事 故 外 地 親 屬 處 理 事 故 按 照 火 車 硬 臥 標 準 , 一般 飛 機 票 不 認 可 ( 特 殊 情 況 認 可 單 程 ) 。 P1例:交通費中飛機票費處理案例 P2例:交通費中飛機票費處理案例 六 、 住 宿 費 法 釋 第 二 十 三 條 (

33、 第 二 款 ) 規(guī) 定 : 受 害人 確 有 必 要 到 外 地 治 療 , 因 客 觀 原 因 不 能 住院 , 受 害 人 本 人 及 其 陪 護 人 員 實 際 發(fā) 生 的 住宿 費 和 伙 食 費 , 其 合 理 部 分 應 予 賠 償 。 理 賠 住 宿 費 注 意 要 點 : ( 一 ) 、 住 宿 費 發(fā) 生 情 況 : 轉(zhuǎn) 院 治 療 、 死亡 案 件 異 地 家 屬 處 理 事 故 。 轉(zhuǎn) 院 治 療 家 屬 限為 一 人 ; 死 亡 事 故 一 般 限 3人 3天 -7天 。 ( 二 ) 、 住 宿 費 標 準 : 當 地 一 般 國 家 機 關(guān)工 作 人 員 出 差 標

34、 準 。 ( 三 ) 、 需 提 供 正 式 票 據(jù) 。 七 、 住 院 伙 食 補 助 費 法 釋 第 二 十 三 條 規(guī) 定 : 住 院 伙 食 補助 費 可 以 參 照 當 地 國 家 機 關(guān) 一 般 工 作 人 員 的出 差 伙 食 補 助 標 準 予 以 確 定 。 理 賠 住 院 伙 食 補 助 的 要 點 : ( 一 ) 住 院 伙 食 補 助 費 僅 限 于 住 院 的 受害 人 。 ( 二 ) 伙 食 補 助 費 的 標 準 : 一 般 是 50元 /天 , 許 多 地 方 實 際 執(zhí) 行 標 準 低 于 當 地 國 家 機關(guān) 一 般 工 作 人 員 的 出 差 伙 食 補

35、助 標 準 標 準 。如 江 西 訴 訟 案 件 法 院 一 般 認 可 10元 /天 , 四川 、 重 慶 訴 訟 案 件 法 院 一 般 認 可 15元 /天 。 八 、 必 要 的 營 養(yǎng) 費 法 釋 第 二 十 四 條 規(guī) 定 : 營 養(yǎng) 費 根 據(jù)受 害 人 傷 殘 情 況 參 照 醫(yī) 療 機 構(gòu) 的 意 見 確 定 。 理 賠 營 養(yǎng) 費 的 要 點 : ( 一 ) 、 一 般 案 件 , 不 賠 付 傷 者 營 養(yǎng) 費 。在 醫(yī) 療 機 構(gòu) 有 明 確 意 見 或 進 行 了 司 法 鑒 定 情況 下 再 給 付 。 ( 二 ) 、 我 司 參 與 調(diào) 解 案 件 , 傷 者 確

36、 實有 禁 食 或 進 食 困 難 、 需 要 大 手 術(shù) 等 情 況 , 可以 酌 情 給 付 。 九 、 殘 疾 賠 償 金 法 釋 第 二 十 五 條 規(guī) 定 : 殘 疾 賠 償 金 根 據(jù) 受害 人 喪 失 勞 動 力 程 度 或 者 傷 殘 等 級 , 按 照 受 訴 法院 所 在 地 上 一 年 度 城 鎮(zhèn)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或 者農(nóng) 村 居 民 人 均 純 收 入 標 準 , 自 定 殘 之 日 起 按 二 十年 計 算 。 但 六 十 周 歲 以 上 的 , 年 齡 每 增 加 一 歲 減少 一 年 ; 七 十 五 周 歲 以 上 的 , 按 五 年 計 算

37、。 受 害 人 因 傷 致 殘 但 實 際 收 入 沒 有 減 少 , 或 者傷 殘 等 級 較 輕 但 造 成 職 業(yè) 妨 害 嚴 重 影 響 其 勞 動 就業(yè) 的 , 可 以 對 殘 疾 賠 償 金 作 相 應 調(diào) 整 。 殘 疾 賠 償 金 理 賠 要 點 : ( 一 ) 、 重 點 審 查 殘 疾 合 理 性 。 要 結(jié) 合 傷者 康 復 情 況 、 評 殘 時 機 、 評 殘 依 據(jù) 、 評 殘 標 準綜 合 考 慮 甄 別 傷 者 有 無 “ 無 殘 評 殘 、 低 殘 高 評 ”情 況 ; 如 有 明 顯 不 合 理 的 情 形 , 要 堅 持 按 照 合理 等 級 協(xié) 商 賠

38、付 、 協(xié) 商 不 成 申 請 重 新 鑒 定 。 ( 二 ) 、 嚴 格 審 核 殘 疾 賠 付 標 準 , 對 于 農(nóng)業(yè) 戶 籍 按 照 非 農(nóng) 業(yè) 標 準 賠 付 的 要 嚴 格 審 核 傷 者居 住 城 市 一 年 以 上 的 居 住 證 明 、 是 否 有 穩(wěn) 定 工作 的 務(wù) 工 證 明 等 材 料 ; 必 要 時 發(fā) 起 調(diào) 查 , 進 一步 核 實 。 例:高等級殘重評降殘案例P1 例:高等級殘重評降殘案例P2 例:高等級殘重評降殘案例P3 例:高等級殘重評降殘案例P4 殘 疾 賠 償 金 理 賠 要 點 : ( 三 ) 、 復 合 殘 疾 的 計 算 。 式 中 : C傷 殘

39、 者 的 傷 殘 實 際 賠 償 額 , 元 ;Ct傷 殘 賠 償 總 額 , 元 ;C1賠 償 責 任 系 數(shù) , 即 賠 償 義 務(wù) 主 體 對 造 成 事 故 負 有 責 任的 程 度 , Ih 傷 殘 等 級 最 高 處 的 傷 殘 賠 償 指 數(shù) , 即 多 等 級 傷 殘 者 ,最 高 傷 殘 等 級 的 賠 償 比 例 , 用 百 分 比 ( %) 表 示 ;Ia 傷 殘 賠 償 附 加 指 數(shù) , 即 增 加 一 處 傷 殘 所 增 加 的 賠 償 比例 , 用 百 分 比 表 示 , 十 級 1%, 九 級 2%, 類 推 。 上 海 市 某 高 校 退 休 教 授 車 禍

40、康 復 后 , 在 司 法鑒 定 所 評 定 智 力 缺 陷 殘 疾 9級 , 肢 體 功 能 障 礙 10級 ,評 殘 時 年 齡 64周 歲 。 假 定 上 海 城 鎮(zhèn) 居 民 可 支 配 收入 32000元 /年 , 農(nóng) 村 居 民 人 均 純 收 入 為 14000元 /年 。 計 算 該 傷 者 的 殘 疾 賠 付 金 。一個復合傷殘的模擬計算例 1、 確 定 賠 付 標 準 : 退 休 教 授 屬 于 城 市 戶 籍 , 應 該 使 用 城鎮(zhèn) 標 準 。 2、 確 定 賠 付 年 限 : 20-( 64-60) =16(年 ) 3、 確 定 總 賠 付 指 數(shù) : 以 最 高 殘

41、疾 等 級 對 應 殘 疾 賠 付 指數(shù) 為 基 礎(chǔ) , 加 上 其 他 傷 殘 等 級 的 附 加 賠 付 指 數(shù) 。 9級 殘 賠付 指 數(shù) 20%; 低 等 級 殘 10級 殘 的 附 加 指 數(shù) 為 1%, 則 總 賠 付指 數(shù) 為 21% 4、 計 算 殘 疾 金 : C=32000 16 21%=107520( 元 )各 地 對 殘 疾 附 加 指 數(shù) 有 不 同 習 慣 , 按 照 當 地 習 慣執(zhí) 行 。 法 釋 第 二 十 六 條 規(guī) 定 :殘 疾 輔 助 器 具 費按 照 普 通 適 用 器 具 的 合 理 費 用 標 準 計 算 。 傷 情有 特 殊 需 要 的 , 可

42、以 參 照 輔 助 器 具 配 制 機 構(gòu) 的意 見 確 定 相 應 的 合 理 費 用 標 準 。 輔 助 器 具 的 更換 周 期 和 賠 償 期 限 參 照 配 制 機 構(gòu) 的 意 見 確 定 。 十 、 殘 疾 輔 助 器 具 費 用 殘 疾 器 具 費 理 賠 注 意 要 點 : (一 )、 殘 疾 輔 助 器 具 費 的 賠 償 標 準 要 堅 持普 通 適 用 器 具 的 合 理 費 用 標 準 。 要 多 查 詢 幾家 假 肢 機 構(gòu) 的 報 價 , 才 能 找 出 殘 疾 器 具 合 理的 價 格 區(qū) 間 。 ( 二 ) 、 計 算 輔 助 器 具 的 更 換 次 數(shù) 應 考

43、 慮 受 害人 的 年 齡 與 人 均 期 望 壽 命 的 差 值 及 器 具 的 使用 年 限 。 ( 三 ) 、 市 場 上 殘 疾 器 具 廠 家 在 制 作 安 裝 假肢 時 , 其 價 格 均 包 含 安 裝 費 、 維 修 費 或 者 承諾 “ 免 費 安 裝 、 免 費 維 修 ” ; 但 是 假 肢 廠 出具 的 鑒 定 意 見 一 般 都 明 確 有 安 裝 費 及 維 修 費用 , 因 此 對 于 該 費 用 可 以 協(xié) 商 處 理 。 例:殘疾器具廠家免費條款 十 一 、 喪 葬 費 法 釋 第 二 十 七 條 規(guī) 定 :喪 葬 費 按 照 受 訴法 院 所 在 地 上

44、一 年 度 職 工 月 平 均 工 資 標 準 ,以 六 個 月 總 額 計 算 。 喪 葬 費 理 賠 實 務(wù) 中 注 意 要 點 : 喪 葬 費 用 中 包 括 了 喪 禮 費 、 停 尸 費 ,尸 體整 容 費 ,火 化 費 ( 土 葬 費 ) 及 治 喪 期 間 的 有 關(guān)人 員 費 用 。 十 二 、 被 扶 養(yǎng) 人 生 活 費 法 釋 第 二 十 八 條 規(guī) 定 :被 扶 養(yǎng) 人生 活 費 根 據(jù) 扶 養(yǎng) 人 喪 失 勞 動 能 力 程 度 , 按照 受 訴 法 院 所 在 地 上 一 年 度 城 鎮(zhèn) 居 民 人 均消 費 性 支 出 和 農(nóng) 村 居 民 人 均 年 生 活 消 費

45、 支出 標 準 計 算 。 被 扶 養(yǎng) 人 為 未 成 年 人 的 , 計 算 至 十 八周 歲 ; 被 扶 養(yǎng) 人 無 勞 動 能 力 又 無 其 他 生 活來 源 的 , 計 算 二 十 年 。 但 六 十 周 歲 以 上 的 ,年 齡 每 增 加 一 歲 減 少 一 年 ; 七 十 五 周 歲 以上 的 , 按 五 年 計 算 。 十 二 、 被 扶 養(yǎng) 人 生 活 費 被 扶 養(yǎng) 人 是 指 受 害 人 依 法 應 當 承 擔 扶 養(yǎng) 義務(wù) 的 未 成 年 人 或 者 喪 失 勞 動 能 力 又 無 其 他 生活 來 源 的 成 年 近 親 屬 。 被 扶 養(yǎng) 人 還 有 其 他 扶

46、養(yǎng) 人 的 , 賠 償 義 務(wù)人 只 賠 償 受 害 人 依 法 應 當 負 擔 的 部 分 。 被 扶養(yǎng) 人 有 數(shù) 人 的 , 年 賠 償 總 額 累 計 不 超 過 上 一年 度 城 鎮(zhèn) 居 民 人 均 消 費 性 支 出 額 或 者 農(nóng) 村 居民 人 均 年 生 活 消 費 支 出 額 ” 。 被 撫 養(yǎng) 人 生 活 費 理 賠 注 意 要 點 : ( 一 ) 、 要 注 意 核 實 撫 養(yǎng) 義 務(wù) 人 數(shù) 。 針 對 農(nóng)村 獨 子 的 、 執(zhí) 行 計 劃 生 育 政 策 前 出 生 的 傷 者 僅有 一 個 兄 妹 的 , 要 發(fā) 起 調(diào) 查 進 行 核 實 。 ( 二 ) 、 要

47、注 意 核 實 被 撫 養(yǎng) 人 資 格 , 尤 其 是非 法 定 被 撫 養(yǎng) 人 主 張 撫 養(yǎng) 費 用 的 ; ( 三 ) 、 被 撫 養(yǎng) 人 持 有 殘 疾 人 證 的 , 可 以 將其 殘 疾 情 況 對 應 到 交 通 事 故 殘 疾 評 定 標 準 , 然后 根 據(jù) 其 在 交 通 事 故 殘 疾 標 準 中 對 應 等 級 推 算出 其 勞 動 能 力 喪 失 的 程 度 進 行 計 算 。 不 建 議 對被 撫 養(yǎng) 人 做 勞 動 能 力 鑒 定 。 被 撫 養(yǎng) 人 生 活 費 理 賠 注 意 要 點 : ( 四 ) 、 對 于 處 于 勞 動 力 年 齡 段 的 被 撫 養(yǎng) 人

48、出 具 無 勞 動 能 力 證 明 的 , 需 要 仔 細 甄 別 , 必 要時 發(fā) 起 調(diào) 查 。 ( 五 ) 、 對 于 未 出 生 胎 兒 , 依 照 民 法 通 則 第 九 條 公 民 從 出 生 時 起 到 死 亡 時 止 , 具 有 民 事權(quán) 利 能 力 , 依 法 享 有 民 事 權(quán) 利 , 承 擔 民 事 義 務(wù) ;故 不 能 計 算 在 被 撫 養(yǎng) 人 中 。 但 出 生 存 活 后 , 可以 另 行 主 張 。 ( 六 ) 、 對 于 多 個 被 撫 養(yǎng) 人 戶 籍 性 質(zhì) 不 同 的 ,應 當 依 據(jù) 被 撫 養(yǎng) 人 的 戶 籍 性 質(zhì) 確 定 撫 養(yǎng) 費 標 準 。 被

49、 撫 養(yǎng) 人 生 活 費 理 賠 注 意 要 點 : ( 七 ) 、 計 算 撫 養(yǎng) 費 不 能 超 出 上 年 城 鎮(zhèn) 居 民人 均 消 費 性 支 出 或 者 農(nóng) 村 居 民 人 均 年 生 活 消 費支 出 額 。 ( 八 ) 、 評 殘 后 是 否 需 要 給 付 撫 養(yǎng) 費 應 根據(jù) 當 地 司 法 慣 例 及 傷 殘 等 級 確 定 。 某 車 禍 在 南 京 務(wù) 工 的 蔣 某 死 亡 , 經(jīng) 調(diào) 查 , 其 父 76歲 , 其 母 73歲 ,育 有 5個 兄 弟 姐 妹 , 在 蘇 北 農(nóng) 村 務(wù) 農(nóng) 居 住 ; 蔣 某 從 蘇 北 到 南 京 某 工 廠做 工 多 年 , 購

50、 有 房 產(chǎn) ; 妻 子 在 南 京 超 市 收 銀 員 ; 兩 人 有 一 個 女 兒 15歲 , 一 個 女 兒 4歲 , 在 南 京 市 內(nèi) 分 別 上 初 中 、 幼 兒 園 。 求 此 案 件 中 的撫 養(yǎng) 費 。 ( 假 定 : 江 蘇 城 鎮(zhèn) 居 民 消 費 性 支 出 14000元 /年 , 農(nóng) 村 消 費性 支 出 6000元 /年 )一個撫養(yǎng)費的模擬計算例 分 析 此 案 : 由 于 三 者 常 期 在 南 京 工 廠 上 班 , 有 房 產(chǎn) ; 依 據(jù) “ 在 城 市有 固 定 住 所 , 有 較 穩(wěn) 定 的 非 農(nóng) 業(yè) 勞 動 收 入 來 源 ” 這 兩 個 要 件 ,

51、 可 以按 照 城 鎮(zhèn) 居 民 消 費 支 出 為 計 算 標 準 。由 于 死 者 父 母 在 農(nóng) 村 , 計 算 其 父 母 撫 養(yǎng) 費 時 , 應 該 按 照 農(nóng) 業(yè) 標 準 。死 者 子 女 隨 父 母 生 活 , 在 城 市 上 學 , 計 算 撫 養(yǎng) 費 時 按 照 城 鎮(zhèn) 標 準 。P1 一個撫養(yǎng)費的模擬計算例 2、 分 段 計 算 撫 養(yǎng) 費 , 每 一 段 不 得 超 出 上 年 城 鎮(zhèn) 居 民 人 均 消 費 性 支出 。頭 3年 : ( 7000+7000) 3=42000 (元 )接 著 2年 : ( 7000+1200+1200) 2=18800 (元 )接 著 2年

52、 : ( 7000+1200) 2=16400 (元 )剩 余 7年 : 7000 7=49000 (元 )3、 累 加 計 算 : 42000+18800+16400+49000=126200(元 )計 算 : 1、 確 定 撫 養(yǎng) 人 數(shù) 及 年 限 和 標 準 ;被 撫 養(yǎng) 人 年 齡 撫 養(yǎng) 年 限 撫 養(yǎng) 標 準 撫 養(yǎng) 份 額 撫 養(yǎng) 費 金 額父 親 76 5 6000 1/5 1200母 親 73 7 6000 1/5 1200 女 兒 15 3 14000 1/2 7000兒 子 4 14 14000 1/2 7000P2 十 三 、 死 亡 賠 償 金 法 釋 第 二 十

53、九 條 規(guī) 定 : 死 亡 賠 償 金 按照 受 訴 法 院 所 在 地 上 一 年 度 城 鎮(zhèn) 居 民 人 均 可 支配 收 入 或 者 農(nóng) 村 居 民 人 均 純 收 入 標 準 , 按 二 十年 計 算 。 但 六 十 周 歲 以 上 的 , 年 齡 每 增 加 一 歲減 少 一 年 ; 七 十 五 周 歲 以 上 的 , 按 五 年 計 算 。 死 亡 賠 償 金 理 賠 注 意 要 點 : ( 一 ) 、 對 于 農(nóng) 業(yè) 戶 籍 按 照 非 農(nóng) 業(yè) 標 準 賠 付的 要 嚴 格 審 核 死 者 居 住 城 市 一 年 以 上 的 居 住 證 明 、有 穩(wěn) 定 工 作 的 務(wù) 工 證

54、明 等 材 料 ; 必 要 時 發(fā) 起 調(diào) 查 。 ( 二 ) 、 在 執(zhí) 行 “ 居 民 戶 籍 ” 的 省 份 , 警 方電 腦 中 還 是 對 戶 籍 標 注 有 “ 農(nóng) 業(yè) ” “ 非 農(nóng) 業(yè) ” 的區(qū) 別 。 實 務(wù) 中 務(wù) 必 落 實 。 ( 三 ) 、 對 于 傷 病 共 同 參 與 的 死 亡 案 件 , 必要 時 可 以 申 請 對 死 因 鑒 定 , 按 照 外 傷 參 與 度 的 比例 進 行 賠 付 。 ( 四 ) 、 對 于 無 名 氏 案 件 , 原 則 上 不 賠 付 死亡 賠 償 金 。 例:無名氏民政局無權(quán)獲取賠款P1 例:無名氏民政局無權(quán)獲取賠款P2 例:無

55、名氏民政局無權(quán)獲取賠款P3 十 四 、 精 神 損 害 撫 慰 金 法 釋 第 十 八 條 規(guī) 定 : 受 害 人 或 者死 者 近 親 屬 遭 受 精 神 損 害 , 賠 償 權(quán) 利 人 向 人 民法 院 請 求 賠 償 精 神 損 害 撫 慰 金 的 , 適 用 最 高人 民 法 院 關(guān) 于 確 定 民 事 侵 權(quán) 精 神 損 害 賠 償 責 任若 干 問 題 的 解 釋 予 以 確 定 。 精 神 損 害 撫 慰 金 的 請 求 權(quán) , 不 得 讓 與 或 者繼 承 。 但 賠 償 義 務(wù) 人 已 經(jīng) 以 書 面 方 式 承 諾 給 予金 錢 賠 償 , 或 者 賠 償 權(quán) 利 人 已

56、經(jīng) 向 人 民 法 院 起訴 的 除 外 。 精 神 撫 慰 金 理 賠 注 意 要 點 : ( 一 ) 、 一 般 經(jīng) 法 院 訴 訟 處 理 的 死 亡 、 傷 殘 案件 才 賠 付 精 神 損 失 。 特 殊 情 況 我 司 參 與 調(diào) 解 的 可以 酌 情 認 可 。 ( 二 ) 、 肇 事 者 被 追 究 刑 事 責 任 的 , 不 承 擔 精神 撫 慰 金 。 ( 三 ) 、 無 亡 無 殘 案 件 一 般 不 賠 付 精 神 撫 慰金 。 ( 四 ) 、 各 地 精 神 撫 慰 金 賠 償 標 準 不 同 , 西部 致 人 死 亡 全 責 事 故 精 神 損 失 一 般 是 3萬

57、 , 東 部 致人 死 亡 全 責 事 故 精 神 損 失 一 般 是 5萬 。 殘 疾 案 件 按照 殘 疾 等 級 、 責 任 大 小 對 應 計 算 。 目 錄 前 言 第 一 部 分 司 法 解 釋 概 貌 第 二 部 分 司 法 解 釋 規(guī) 定 的賠 償 項 目 第 三 部 分 司 法 解 釋 其 他規(guī) 定3333 第 三 部 分 “ 司 法 解 釋 ” 的 其 他 規(guī) 定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關(guān) 于 審 理 人 身 損 害 賠 償 案 件適 用 法 律 若 干 問 題 的 解 釋 的 其 他 一 些 規(guī) 定 , 提高 了 人 傷 賠 付 處 理 時 的 靈 活 性 和 可 操

58、作 性 。 法 釋 第 30條 規(guī) 定 : 第 三 十 條 賠 償 權(quán) 利 人舉 證 證 明 其 住 所 地 或 者 經(jīng) 常 居 住 地 城 鎮(zhèn) 居 民 人 均可 支 配 收 入 或 者 農(nóng) 村 居 民 人 均 純 收 入 高 于 受 訴 法院 所 在 地 標 準 的 , 殘 疾 賠 償 金 或 者 死 亡 賠 償 金 可以 按 照 其 住 所 地 或 者 經(jīng) 常 居 住 地 的 相 關(guān) 標 準 計 算 。 變 更 賠 付 標 準 的 案 件 理 賠 注 意 要 點 : 一 定要 注 意 調(diào) 查 賠 償 權(quán) 利 人 主 張 證 據(jù) 的 真 實 性 。 一 、 變 更 賠 付 標 準 的 規(guī) 定

59、 法 釋 第 第 三 十 三 條 : 賠 償 義 務(wù) 人 請 求 以 定 期金 方 式 給 付 殘 疾 賠 償 金 、 被 扶 養(yǎng) 人 生 活 費 、 殘 疾輔 助 器 具 費 的 , 應 當 提 供 相 應 的 擔 保 。 人 民 法 院可 以 根 據(jù) 賠 償 義 務(wù) 人 的 給 付 能 力 和 提 供 擔 保 的 情況 , 確 定 以 定 期 金 方 式 給 付 相 關(guān) 費 用 。 但 一 審 法庭 辯 論 終 結(jié) 前 已 經(jīng) 發(fā) 生 的 費 用 、 死 亡 賠 償 金 以 及精 神 損 害 撫 慰 金 , 應 當 一 次 性 給 付 。 二 、 定 期 金 方 式 給 付 的 規(guī) 定 理

60、 賠 實 踐 時 注 意 要 點 : 定 期 金 給 付 從 法 條 本 意 看是 針 對 賠 償 義 務(wù) 人 經(jīng) 濟 困 難 時 的 一 種 靈 活 處 理 。 但 是 這 種 給 付 方 式 有 時 對 我 方 有 利 , 實 踐 中當 賠 付 對 象 是 壽 命 不 確 定 的 植 物 人 、 年 齡 已 經(jīng) 超過 平 均 壽 命 的 高 殘 疾 人 士 等 , 涉 及 續(xù) 醫(yī) 費 、 護 理費 我 方 可 以 主 張 按 照 定 期 金 方 式 給 付 , 一 般 法 院均 會 支 持 。 參 考 資 料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人 身 損 害 賠 償 司 法 解 釋 的理 解 與 適 用 -最 高 院 民 一 庭 編 著 保 險 案 例 取 自 在 保 險 業(yè) 工 作 時 積 累 的 典型 案 例 , 為 了 避 免 文 責 , 對 部 分 字 體 進 行 了遮 蓋 。 同 業(yè) 交 流 : 2011年 提 高 工 傷 賠 償 標 準 2010年 新 的 國 家 賠 償 法 提 高 了 賠 償 標 準 2010年 7月 實 行 的 侵 權(quán) 賠 償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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