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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生產活動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責任,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部門,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及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安全事項(包括消防安全)均適用本管理規(guī)定。
3 組織機構與職責
3.1 公司成立由主管生產/技術的副總為組長的安全小組(組織架構見附件1)。
3.2 安全小組主要職責是:
3.2.1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3.2.2 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3.2.3 負責研
2、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3.2.4 組織各生產車間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具體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3.2.5 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3.2.6 負責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以及工傷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
3.2.7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生產車間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3.2.8 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4 安全生產責任(包括消防安全)
4.1 責任追究原則
4.1.1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4.1.2 誰主管,誰負責。
4.2 安全生產責任人
4.2.1 公司總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4.2.2 安
3、全小組組長和安全主任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a. 生產部經理與各車間主任是生產系統(tǒng)的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
b. 其他各部門經理/主任為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
4.2.3 各車間的班組長負責本班組的現場安全作業(yè),為本班組的安全員。
4.3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在安全生產方面負有以下責任:
4.3.1 有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的責任;
4.3.2 以身作則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主動開展員工的安全培訓;
4.3.3 宣貫、教導和監(jiān)督本單位人員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
4.3.4 明確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安全守則、安全工作方法,并身體力行;
4.3.5 熟悉與本職工作相關的
4、安全防護裝置、設備工具及使用方法;
4.3.6 發(fā)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事故的排除、處理事宜,并迅速向安全小組長或應急救援總指揮報告,尋求協(xié)助;
4.4 安全主任是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之一,其必須以身作則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在安全生產方面負有以下責任:
4.4.1 負責日常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管理,發(fā)現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及安全隱患有權進行制止并通知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整改;
4.4.2 熟悉國家、省、市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熟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4.3 積極提出防止各類事故的預防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4.4 協(xié)助組織進行安全演習、安全培訓;
4.4
5、.5 參與安全事故的處理和原因分析,并監(jiān)督責任部門/責任人進行整改。
4.5 安全員(班組長)的安全責任:
4.5.1 積極協(xié)助車間主任貫徹執(zhí)行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
4.5.2 在安排、督導、檢查本班組生產的同時,還應安排、督導、檢查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4.5.3 宣導公司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使每位員工能熟練掌握;
4.5.4 督導本班組員工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開展安全學習和訓練;
4.5.5 熟練掌握本班組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處理故障的能力;
4.5.6 帶領本班組人員做好6S工作,創(chuàng)造安全的作業(yè)環(huán)境;
4.5.7 加強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降低安全事故發(fā)生率;
4.
6、5.8 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應全力、迅速參與事故的善后工作,協(xié)助查清事故原因,并如實記錄在案。
4.6 作業(yè)員工的安全責任:
4.6.1 認真參加各部門安排的安全活動與教育訓練;
4.6.2 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
4.6.3 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公司發(fā)放的勞保用品、防護設施和操作工具;
4.6.4 有責任勸阻他人冒險、違章作業(yè),尤其是他人違章使用非其負責操作的設備時,設備操作責任人應嚴厲制止;
4.6.5 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時,有責任立即向班組長或部門主管匯報,情形危急的可根據需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6.6 做好本職崗位的6S工作,對所操作的設備、工具按規(guī)定
7、進行保養(yǎng);
4.6.7 對違反安全規(guī)章的錯誤指令,有權向上級反映,以防止事故發(fā)生;
4.6.8 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應積極參與事故的救護等善后工作。
4.7 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yè)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4.7.1 技術部負責模具和設備安全裝置的改進與設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并納入工藝文件;技術部設備科負責協(xié)助技術部對設備的安全裝置進行改進與設計,負責各項生產設備的維修與檢查;
4.7.2 生產部參與對改進和新設計的模具及安全裝置的評審、鑒定,協(xié)助技術部對生產設備的安全裝置進行改進和設計,督促檢查生產部門安全措施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
4.7.3 行政人事部
8、負責安全生產制度和知識的宣傳,監(jiān)督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
4.7.4 其他各部門在相應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進行監(jiān)督、檢查與宣貫。
5 安全培訓
5.1 公司通過錄像、板報宣傳、安全手冊等途徑對全體員工進行各項(機械設備操作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知識的培訓,有計劃組織進行必要的安全演習。
5.2 各車間須針對本車間的生產設備具體操作要求,定期組織本車間員工進行安全操作知識的培訓。
5.3 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培訓(即:公司、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才準進入操作崗位。
5.4 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zhí)行安全
9、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正確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6 生產安全要求
6.1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或帶病運行,各生產車間或部門要做到正確使用并做好日常維護。
6.2 設備科對各種設備應定期檢修,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待修、維修中的設備必須明確標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6.3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保險和漏電保護裝置,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
6.4 工作場所布局須合理,并應保持清潔、整齊,相關車間操作人員,作業(yè)時須按規(guī)定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
6.4.1 沖壓車間操作人員進行
10、沖壓操作前,要檢查機器有無異常,機器開動后,必須先空運行3分鐘,無異常時,再開始加工。機器開動后,要集中精神,每一個操作動作都要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過程中身體任何部位禁止進入模具閉合區(qū)域內。切勿為了加快加工速度,不使用所配備的替代的專用工具。
6.4.2 焊接車間的操作人員進行操作前,必須檢查焊接設備和所使用的氣瓶是否正常,操作時必須使用安全防護鏡、防護服等勞保防護用品。
6.4.3 產生腐蝕性氣體(噴涂車間)或粉塵(噴涂與綜合車間)的工作場所,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相關操作人員必須使用防護口罩。
6.4.4 車床、鉆床、刨床、磨床等金屬切削機械,轉動機構應有可靠的防護裝置,電氣設備須安
11、全接地;操作人員須配戴護目鏡,穿緊身工作服,束緊袖口,長發(fā)盤入帽內,不得戴手套操作旋轉設備。
6.4.5 生產操作人員具體的安全操作事宜按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6.5 生產廠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并有足夠的光線,通道必須保持平坦、暢通,無堵塞。安全出口、滅火器材設置與配備必須齊全、規(guī)劃合理,并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6.6 各種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和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建設,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
7 消防安全
7.1 安全主任必須定期組織對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安全有效。6S檢查時,檢查小組應針對消防安全事項進行抽查,重點防火區(qū)域必須
12、嚴格檢查。
7.2 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主動提出消除火險隱患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建議。
7.3 工作場所的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備必須配備齊全,應設有明顯的警示標識,保持有足夠的使用和存放空間,不得阻塞、占用消防通道,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改)動消防設施安放位置。
7.4 嚴格控制火源,在焊接車間及模具車間風割區(qū)以外的的區(qū)域使用焊接、風割設備或需使用明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區(qū)域必須備有足夠的滅火器材或由安全人員進行監(jiān)督防護。
7.5 消防安全設施必須保持完好,未發(fā)生火警或其它特殊情形,禁止隨意使用。
8 安全事故的分類與處理
8.1 公司安全事故分為:工傷事故、交通事故、
13、其它意外事故。
8.2 事故等級分為:
8.2.1 一般安全事故:指造成人員輕傷二名(含)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內的安全事故。
8.2.2 重大安全事故:指造成人員輕傷二名以上或重傷一名,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的安全事故。
8.2.3 特別重大安全事故:指造成人員重傷二名以上,或死亡一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0以上的安全事故。
8.3 員工因發(fā)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8.3.1 輕微傷:指負傷后需歇工2日以內且治療費用不超過300元的。
8.3.2 輕傷:指負傷后需住院治療(或歇工)時間在7日以內,且治療費用在2000元以下的。
8.3.3 重
14、傷:指負傷后需住院治療(或歇工)時間超過7日的,或治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
8.3.4 死亡
8.4 實行事故報告登記制度,無論發(fā)生何種等級的安全事故,事故單位必須立即填寫《安全事故報告表》送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
8.5 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事后由安全小組或行政人事部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8.6 對事故負有相關責任的人員按本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并以此做為公司安全生產的教育材料。
8.7 工傷事故的處理
8.7.1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正常進行生產勞動,或從事單位領導及有關管理人員臨時指定的工作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的事故。
8.7.2 發(fā)生
15、工傷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報告。
a. 將傷病員安置在寬敞通風場所休息。若不能(或不便)移動,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就近休息,注意保持通風。
b. 若創(chuàng)傷面積較大或有流血現象時,應由救生員進行簡單的清洗包扎。
8.7.3 行政人事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安排人員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進行處理。
a. 按“就近原則”及時安排醫(yī)院救治,傷情較輕的送潮連醫(yī)院診治,傷情較重的送江門市人民醫(yī)院診治。
b. 若無車輛調配或病人不能移動時,立即撥打120或3728340(潮連醫(yī)院)請求醫(yī)療急救。
8.8 交通事故、其它意外事故的處理方法依照《車輛
16、管理規(guī)定》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
9 監(jiān)督檢查
9.1 公司安全小組每年組織進行全公司安全檢查不少于兩次;生產部門安全檢查每月一次;各車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度。
9.2 安全主任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的監(jiān)管工作,發(fā)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通知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整改。責任單位有條件改正的問題,應根據隱患整改的難易程度,逐個將問題落實到人;對那些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和隱患,應及時上報,由上級主管部門協(xié)調安排進行整改。
10 獎勵與處罰
10.1 獎勵
10.1.1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并由安全小組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2名,各頒發(fā)獎狀及獎金800元;“安全
17、生產先進個人”3-6名,各頒發(fā)獎狀及獎金200元。
10.1.2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a.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zhí)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未超標的(各部門/單位安全事故指標詳見附件2);
b. 經常性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c. 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10.1.3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基本條件:
a. 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b. 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c. 堅決反對
18、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d. 積極為公司提出有利于改善安全的合理化建議,或對安全生產技術的改進有較大貢獻。
10.1.4 在抗災、救災行動中,不顧個人安危,積極參與救災、抗災行動,表現優(yōu)秀或救災效果顯著的集體與個人,予以通報表揚,頒發(fā)“獎狀”并根據貢獻大小頒發(fā)獎金。
10.2 懲處
10.2.1 在公司內不論發(fā)生何種安全事故,各事故單位要及時填寫《安全事故報告表》向行政人事部報告,如有隱瞞、虛報、漏報或延遲不報的,視情節(jié)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扣減其當月工資50-200元的處罰。
10.2.2 各部門、各單位收到安全主任或檢查單位開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19、在整改期限內未進行整改的,由安全主任或檢查單位負責提報,給予扣減責任人當月工資50-200元的處罰;釀成事故的按的規(guī)定處罰。
10.2.3 設備操作人不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或違章冒險作業(yè)的,扣減作業(yè)人當月工資20元/次;釀成事故的,按處罰;屢教不改或對管理人員的指正態(tài)度極為惡劣的,予以扣減其當月工資300元并即時開除出廠。
10.2.4 設備操作人疏忽大意或違章冒險作業(yè),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給予事故責任人通報批評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減其工資100-200元的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事故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告開除,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減其工資200-500元;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送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法律責
20、任。
10.2.5 單位主管、班組管理人員及其他對安全生產負有監(jiān)管責任的人員,不履行職責或疏怠履行職責,或強令違章冒險作業(yè)的,給予通報批評并扣減其當月工資100-200元;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予以降職或撤職,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減其工資200-300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予以撤職或開除,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減其工資300-500元;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送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10.2.6 人為故意破壞生產設備、安全設備及其它公司財物的,一經發(fā)現,予以扣減其工資300元,并即時開除出廠;致使公司財物遭受損失或釀成安全事故的(不論等級),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10.2.7 在抗災
21、、救災行動中,對抗災、救災行動不積極配合,不服從指揮,或嚴重失職的人員,給予扣減工資100-300元的處罰,對管理人員一并予以降級、降職或撤職的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扣減工資300元并即時開除出廠;致使公司財物遭受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的,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10.2.8 各單位/部門年度安全事故超標10%~50%的,扣減事故單位/部門負責人工資200元;超標50%以上的,扣減事故單位/部門負責人工資300元。
11 本規(guī)定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改,報總理批準并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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