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人教版高中政治選修五專題6《法律救濟》word復習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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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人教版高中政治選修五專題6《法律救濟》word復習教案 [考點展示] 1.非訴訟解決糾紛的主要方式; 2.訴訟的種類及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3.公民的基本訴訟權利; 4.訴訟的基本程序; 5.證據的種類及舉證責任。 核心考點 訴訟解決糾紛 1.訴訟的含義和種類 (1)含義:訴訟又稱“打官司”,是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糾紛主體的參與下,依照法定程序解決具體糾紛的活動,是解決各種沖突和糾紛的最后途徑。 (2)種類:根據訴訟要解決的案件的性質、訴訟的內容和程序等因素的不同,訴訟可以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種。 2.訴訟的基本原則 (1)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 (2)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3)對一切公民適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則。 (4)合議制原則。 (5)委托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的原則。 (6)回避原則。 (7)公開審判原則。 (8)兩審終審原則。 (9)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原則。 (10)人民檢察機關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jiān)督的原則。 3.公民的基本訴訟權利 委托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的權利;申請回避的權利;上訴的權利。 4.訴訟的基本程序 (1)訴訟前弄清管轄法院。 (2)向有權管轄的法院起訴。 (3)法院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4)對立案案件開庭審理。 (5)庭審結束,法院當庭或擇日宣判。 (6)上訴期限內當事人不上訴,判決或裁定生效;提起上訴的,啟動二審程序。根據兩審終審制,二審裁判為終審裁判,當事人不能再上訴,根據具體情形可以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 5.證據——勝訴的砝碼 法律意義上的證據即訴訟證據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說的“證據”,它是指訴訟過程中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一切憑證或根據。 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證據種類,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鑒定結論和筆錄。 6.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的主要區(qū)別 區(qū)別 民事訴訟 行政訴訟 刑事訴訟 訴訟目的 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問題 解決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正確問題 解決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問題 訴訟主體 雙方當事人都可以提起訴訟 只能是由被行政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起訴訟,行政機關始終處于被告地位 除自訴案件由自訴人提起訴訟外,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舉證責任 誰主張權利誰負有舉證責任 行政機關負有舉證責任 公訴人舉證,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輕或無罪的材料為自己辯護 適用法律 主要適用《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 主要適用行政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訴訟法》 主要適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命題點 證據及舉證責任 典例 案例一 小紅(化名)應聘到杭州某公司上班。1個月后,小紅在車間工作時,因包裝帶突然斷裂,她手里的美工刀不慎傷到了眼睛,鮮血直流。同事見狀,趕緊將她送到醫(yī)院救治。單位利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一有利條件,不承認小紅是單位員工,對醫(yī)藥費撒手不管。焦急的小紅只好找到婦聯(lián),尋求幫助。市婦聯(lián)聯(lián)系了一位知名律師辦理此案。盡管單位否認勞動關系,律師四處尋鐵證,找到單位工資單并發(fā)現在賬簿中的一張小紅借款借據,最終打贏了這場官司。 案例二 某市市民周先生被一名執(zhí)勤交警以逆向行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為由開出 處罰決定書,不容申辯,周先生被罰款200元扣3分。交納了罰款的周先生一紙訴狀將交警大隊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處罰決定書。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周先生的訴訟請求,理由是“周先生未能提交其他證據,證實自己的行為未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周先生不服,上訴至市中院。市中院認為,交警并未提供其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的證據,現周先生否認存在“逆向行駛”、交警對此舉證不能的情況下,交警所作行政處罰應依法認定為沒有任何事實根據。據此,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交警大隊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簡單程序處罰決定書》的具體行政行為。 (1)同樣是訴訟,兩案中的舉證責任有什么不同?為什么? (2)有人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從訴訟角度,如何看待這句話。 答案 (1)案例一中的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原則,這是由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決定的。案例二中的行政訴訟,實行行政機關舉證的原則,原因在于行政訴訟的核心是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是不是合法,這種行政行為是行政機關單方面作出的,公民是被動服從,而且行政機關處于強勢地位,公民因處于弱勢地位,舉證能力無法與行政機關抗衡。 (2)①證據是證明的根據,用已知的事實證明未知的事實離不開證據。②在訴訟中,實行“以事實為根據”的原則,而證據是確認事實的根據。所以,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誰證據充分誰就能贏得官司,否則就要敗訴。③從訴訟角度看,“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這句話是一種誤解。有理沒有證據未必走遍天下,無理證據充足未必寸步難行。 李某從甲地乘車去乙地,但車到中途車主便以車壞了為由而讓李某下車,李某被扔在半路并且車主不肯退還車費。李某氣憤之余,向人民法院起訴車主并且要求賠償損失,但李某因證據不足而敗訴。 (1)案例中的李某應該需要什么樣的證據?誰擔當舉證責任? (2)李某為什么會敗訴?從案例中我們可以得到什么啟示? 答案 (1)①當日乘車的車票。②李某自己。 (2)①原因:在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決定了“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②啟示:我們在起訴前必須收集對自己充分有利的證據,同時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處處留心,特別在乘車時應該索取車票。 1.王某在正常條件下使用電炒鍋炒菜時,突然發(fā)生爆炸,被嚴重燒傷。王某與電炒鍋生產廠家交涉,要求賠償。經協(xié)商,雙方同意將此事件交由仲裁委員會解決。經仲裁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廠家一次性支付醫(yī)療賠償費11萬元,傷者保證不再追究廠家和經銷商的責任。 (1)上述案例屬于非訴訟解決糾紛的哪一種方式?應該承擔王某燒傷法律責任的是誰? (2)仲裁與解決糾紛的其他方式相比有什么特點? 答案 (1)仲裁;廠家 (2)程序比訴訟更加靈活,審理不公開進行,一裁終局,便捷、經濟、影響小。 2.女青年王某年輕漂亮,能力又強,深得一些男同事的喜愛和總經理的器重,這引起了同事劉某的嫉妒和不滿。一天劉某因瑣事與王某發(fā)生爭執(zhí),王某將此事匯報給總經理??偨浝韺⒛尺M行了批評。下班后,劉某將王某攔在大街上并大罵王某是“狐貍精”,引來圍觀群眾近百人,王某的精神受到嚴重刺激,王某于是請張律師向人民法院起訴劉某。開庭后王某發(fā)現法官是劉某的一個親戚,要求換法官,法院同意了王某的要求。 (1)上述案例中,王某行使了哪些基本訴訟權利? (2)王某與劉某的訴訟屬于哪一種訴訟活動?誰應該承擔舉證的責任? (3)王某與劉某的訴訟活動中最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是什么?它包括哪幾個階段? 答案 (1)委托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的權利,申請回避的權利。 (2)民事訴訟活動,王某應該承擔舉證的責任。 (3)開庭審理。開庭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休庭評議,宣判。 3.公司員工李某因甲公司拖欠其工資多次與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發(fā)生爭吵并被張某打了耳光。為報復張某,李某唆使老王的兒子小王(17歲)將張某辦公室的電腦、投影儀等設備砸壞。事后,甲公司對張某辦公室損壞的設備進行了清點登記和拍照,并委托、授權律師處理本案。律師找到小王了解案情,小王承認受李某指使。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李某賠償損失,并要求李某向張某賠禮道歉。同時,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張某辦公室損壞設備登記表、對損壞設備拍攝的照片以及律師調查小王的錄音資料。 (1)一審法院對甲公司的訴訟請求應當如何依法處理?為什么? (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材料能否作為本案證據?如果能,分別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何種證據? 答案 (1)法院應該支持甲公司起訴要求李某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因為法律保護公司的財產權(物權),李某唆使小王實施了侵害行為,應與小王共同承擔民事責任;法院應當裁定駁回甲公司要求李某向張某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因為主體不合格,張某本人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李某向其賠禮道歉。 (2)損壞設備登記表不能作為本案證據;照片可以作為本案證據,屬于物證;錄音資料可以作為本案證據,屬于視聽資料。 解析 侵權要承擔責任,針對李某和小王的行為,要根據《民法通則》第134條的規(guī)定說明如何處理。證據是在訴訟過程中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憑證,損壞設備登記表不是法律規(guī)定的證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證據種類,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鑒定結論和筆錄。本案例中的錄音資料和照片可作為證據。 4.xx年初,剛滿16周歲的王蕓來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王蕓可以說是個不幸的孩子,不到兩歲的時候母親去世,一直跟隨父親生活,但就在幾年前,父親因為搶劫罪被判刑之后,王蕓的生活就靠自家土地的租金來維持,后來因修建鐵路,村委會按政策收回土地,王蕓得到了一筆土地補償款。同時還拿到了當時租地人給的剩余租金。這時,王蕓的叔叔王輝(化名)提出因為王蕓年紀小,他可以代為保管錢款,并照顧王蕓的生活和學習。誰知,王輝在拿到土地補償款、土地租金后,竟然給自己家里蓋起了新房,增添了新家具,還買了汽車。等到王蕓該交學費的時候,王輝卻否認當初的承諾,不給王蕓出錢。王蕓幾次找叔叔協(xié)商,卻始終拿不到錢。眼看新學期就要開始了,無助的王蕓只好找到了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聽了王蕓的遭遇,當即便指派了崔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她打官司,要回自己應得的錢款。 (1)本案屬于三種訴訟類型中的哪種類型?為什么? (2)律師為什么要幫助王蕓打這場官司? (3)如果你是律師,應如何幫助王蕓打贏這場官司? 答案 (1)屬于民事訴訟。因為民事訴訟旨在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本案與此相符。 (2)首先,這是由律師的職責決定的。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其次,法律援助是對社會弱勢群體提供的無償的法律幫助,其中包括對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本案律師幫助王蕓打官司符合上述精神。 (3)深入群眾,調查研究,搜集證據,因為證據是打贏官司的關鍵砝碼。在掌握了大量的有利證據之后,律師應與王蕓父親服刑的監(jiān)獄聯(lián)系,建議王蕓父親明確王蕓監(jiān)護權的歸屬,以方便訴訟的進行。在律師的幫助下,獲得王蕓監(jiān)護權歸屬的一方可以以王蕓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王蕓的叔叔提起返還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 解析 本題旨在考查運用法律常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疾榈闹R有訴訟的劃分依據、律師的職責及其法律援助、用證據說話、訴訟的基本程序。 5.高中生鐘毅家經濟比較困難,是村里的低保戶。一天,他向社會青年倪某借了500元,倪某以此為借口誘騙鐘毅參加他們的詐騙活動,鐘毅當場表示拒絕。次日,倪某又打電話以鐘毅家人的生命安全威逼鐘毅,鐘毅被迫答應參與詐騙活動,詐騙金額5萬多元。案發(fā)后他的父母因為沒錢請律師,找到了縣法律援助中心。陳律師受中心指定和鐘毅父母的委托擔任辯護人。他通過調查了解到,鐘毅為人老實,性格內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能如實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況。庭審時,陳律師在辯護詞中建議對鐘毅依法適用緩刑。最終法庭認定鐘毅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 (1)鐘毅能夠獲得法律援助的依據是什么?他獲得的是哪一種形式的法律援助? (2)結合材料說明律師為什么能為鐘毅辯護? 答案 (1)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 (2)首先,這是由律師的職責決定的,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其次,律師作為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以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使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罪輕的人不致重判,從而使法律得以正確實施。案例中,陳律師通過調查了解到,鐘毅為人老實,性格內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能如實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況,建議對鐘毅依法適用緩刑。體現了律師作為辯護人的職能。 -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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