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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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土方工程 本章包括地面挖土方和地下挖掘土方兩個部分。主要介紹土的分類,野外鑒別方法;不同情況的挖方規(guī)定,小于5m和大于5m深度的基坑的支護方法,土層錨桿和擋土墻的應用及基坑排水的方法與措施。地下挖掘土方主要介紹了頂管及盾構作業(yè)時的安全規(guī)定。 重點應掌握基坑邊坡的支護、基坑排水及地上、地下施工的安全規(guī)定。 1.1 概述 1.1.1基坑開挖土方工程的施工工藝 1.1.2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 1.2 土的分類 1.2.1 土的工程分類 1.2.2 土的野外鑒別 1.3 土的開挖 1.3.1 斜坡上挖方 1.3.2 滑坡地段挖方 1.3.3 基坑(槽)和管溝挖方 1.3.4 濕土地區(qū)挖方 1.3.5 膨脹土地區(qū)挖方 1.3.6 坑壁支撐 1.3.7 挖土的一般規(guī)定 1.4 基坑(槽)邊坡的穩(wěn)定 1.4.1 放坡開挖的一般規(guī)定 1.4.2 邊坡穩(wěn)定性驗算 1.5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和基坑變形控制值 1.5.1 基坑側壁的安全等級劃分 1.5.2 基坑支護結構的安全等級重要性控制值 1.5.3 基坑變形控制值 1.6 淺基坑(挖深5m以內)的土壁支撐形式 1.7 深基坑支護結構體系的方案選擇 1.8 支撐及拉錨的施工與拆除 1.9 深基坑支護常遇問題及防治處理方法 1.10 土釘墻支護 1.10.1 構造要求 1.10.2 施工工藝要點 1.11 擋土墻 1.11.1 擋土墻的構造和基本形式 1.11.2 擋土墻的計算 1.12 地面及基坑(槽)排水 1.12.1 大面積場地地面排水 1.12.2 基坑(槽)排水 1.12.3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 1.13 基坑工程監(jiān)測 1.13.1 深基施工監(jiān)測的目的 1.13.2 基坑監(jiān)測工作要點 1.14 基坑挖土和支護工程施工操作安全措施 1.14.1 基坑挖土操作的安全重點 1.14.2 機械挖土安全措施 1.14.3 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安全技術 1.15 頂管施工 1.15.1 頂管法施工的分類 1.15.2 頂管法施工準備工作 1.15.3 物質、設備的施工準備工作 1.15.4 頂管法施工應注意事項 1.16 盾構施工 1.16.1 盾構機 1.16.2 盾構機施工 1.16.3 盾構機施工應注意的事項 1.16.4 盾構施工進場和盾構進洞整個流程 1.16.5 盾構施工開工階段 1.16.6 盾構進出洞作業(yè) 1.16.7 管片堆放作業(yè) 1.16.8 行車垂直運輸作業(yè) 1.16.9 電機車水平運輸作業(yè) 1.16.10 車架段交叉施工作業(yè) 1.16.11 管片拼裝作業(yè) 1.1 概述 1.1 概述 1.1.1 基坑開挖土方工程的施工工藝 1.1.2 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 1.1.1 基坑開挖土方工程的施工工藝 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fā)展,高層超高層建筑、地下工程的數量愈來愈多,工程規(guī)模也愈來愈大、愈來愈深,技術日益復雜新穎。城市面貌日新月異,施工技術的發(fā)展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同時,如果設計、施工技術失誤,安全生產管理跟不上,安全事故也時有發(fā)生。就目前發(fā)生的工程事故來看,土方工程塌方占了不少的比重。這個問題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必須掌握正確的施工安全技術和進行嚴格的管理,才能保證安全?;娱_挖土方工程的施工工藝一般有兩種: (1)放坡開挖(無支護開挖); (2)有支護開挖,在支護體系保護下開挖。 前者既簡單又經濟,在空曠地區(qū)或周圍環(huán)境能保證邊坡穩(wěn)定的條件下應優(yōu)先采用。但是在城市施工,往往不具備放坡開挖的條件,只能采取有支護開挖。對支護結構的要求,一方面是創(chuàng)造條件便于基坑土方的開挖,但在建筑稠密的城市地區(qū)還有更重要的是保證周圍建筑物的安全,以及管道和道路設施的安全,使周圍環(huán)境不受破壞。因此對支護結構的精心設計與施工是土方順利、安全開挖的先決條件。 在地下水位較高的基坑開挖施工中,為了保證開挖過程中以及開挖完畢后基礎施工過程中坑壁的穩(wěn)定,降低地下水位又是一項必須的重要措施。同時還要監(jiān)測周圍建筑物、構筑物、管道工程等,保證其不受影響。 1.1.2 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 基坑土方工程,必須要有一個完整的、科學的施工組織設計來保證施工安全和監(jiān)管。主要內容應包括: (1)勘察測量、場地平整; (2)降水設計; (3)支護結構體系的選擇和設計; (4)土方開挖方案設計; (5)基坑及周圍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道的安全監(jiān)測和保護措施; (6)環(huán)保要求和措施; (7)現場施工平面布置、機械設備選擇及臨時水電的說明。 基坑土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收集下列資料: (1)巖土工程的勘察報告; (2)臨近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設施分布情況(位置、標高類型); (3)建筑總平面圖、地下結構施工圖、紅線范圍。 進行基坑工程設計時,應考慮的問題有: (1)土壓力; (2)水壓力。除了基礎施工期間的降水,還要考慮由于大量土方開挖,水壓向上頂起基礎的作用,有時應在上部結構施工到規(guī)定程度,才能停止降水; (3)坑邊地面荷載。包括施工荷載、汽車運輸、吊車、堆放材料等; (4)影響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產生的荷載(一般); (5)大量排水對臨近建筑的沉降的影響。 1.2 土的分類 1.2 土的分類 1.2.1 土的工程分類 1.2.2 土的野外鑒別 1.2.1 土的工程分類 土的種類繁多,其工程性質會直接影響土方工程的施工方法、勞動力消耗、工程費用和保證安全的措施,應予以重視。我國將土按照堅硬程度和開挖方法及使用工具分為松軟土、普通土、堅土、砂礫堅土、軟石、次堅石、堅石、特堅石等八類,見表l一l。 表 往:l.土的級別為相當于一般16級土石方分類級別。 2.堅固系數f為相當于普氏巖石強度系數。 1.2.2 土的野外鑒別 土方開挖后,為保證邊坡穩(wěn)定,需采用放坡或支護等方法,這些都與土的種類性質有關,就需要了解在野外怎么樣鑒別土,下面介紹幾種方法,見表l—2、表l—3。 土的野外鑒別方法 表1-2 人工填土、淤泥、泥炭野外鑒別方法 表1-3 1.3 土的開挖 1.3 土的開挖 1.3.1 斜坡上挖方 1.3.2 滑坡地段挖方 1.3.3 基坑(槽)和管溝挖方 1.3.4 濕土地區(qū)挖方 1.3.5 膨脹土地區(qū)挖方 1.3.6 坑壁支撐 1.3.7 挖土的一般規(guī)定 1.3.1 斜坡土挖方 土坡坡度要根據工程地質和土坡高度,結合當地同類土體的穩(wěn)定坡度值確定。 土方開挖宜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并隨時做成一定的坡勢以利泄水,且不應在影響邊坡穩(wěn)定的范圍內積水。 在斜坡上方棄土時,應保證挖方邊坡的穩(wěn)定。棄土堆應連續(xù)設置,其頂面應向外傾斜,以防山坡水流入挖方場地。但坡度陡于1/5或在軟土地區(qū),禁止在挖方上側棄土。在挖方下側棄土時,要將棄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傾斜,棄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場地的設計標高,或在棄土堆與挖方場地間設置排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場地。 1.3.2 滑坡地段挖方 在滑坡地段挖方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質勘察資料、地形、地貌及滑坡跡象等情況; (2)不宜雨期施工,同時不應破壞挖方土坡的自然植被。并要事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設施; (3)遵循先整治后開挖的施工順序。在開挖時,須遵循由上到下的開挖順序,嚴禁先切除坡腳; (4)爆破施工時,嚴防因爆破振動產生滑坡; (5)抗滑擋土墻要盡量在旱季施工,基槽開挖應分段進行,并加設支撐。開挖一段就要做好這段的擋土墻; (6)開挖過程中如發(fā)現滑坡跡象(如裂縫、滑動等)時,應暫停施工,必要時,所有人員和機械要撤至安全地點。 1.3.3 基坑(槽)和管溝挖方 施工中應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溝內,以免邊坡塌方。 挖方邊坡要隨挖隨撐,并支撐牢固,且在施工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如有松動、變形等現象,要及時加固或更換。 1.3.4 濕土地區(qū)挖方 濕土地區(qū)開挖時要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施工前需要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工作,若為人工降水時,要降至坑底0.5~1.0m時,方可開挖,采用明排水時可不受此限; (2)相鄰基坑和管溝開挖時,要先深后淺,并要及時做好基礎; (3)挖出的土不要堆放在坡頂上,要立即轉運至規(guī)定的距離以外。 1.3.5 膨脹土地區(qū)挖方 在膨脹土地區(qū)開挖時,要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開挖前要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廢水浸入施工現場或沖刷邊坡; (2)開挖后的基土不許受烈日暴曬或水浸泡; (3)開挖、作墊層、基礎施工和回填土等要連續(xù)進行; (4)采用回填砂地基時,要先將砂澆水至飽和后再鋪填夯實,不能在基坑(槽)或管溝內澆水使砂沉落的方法施工。 鋼(木)支撐的拆除,要按回填順序依次進行。多層支撐應自下而上逐層拆除,隨拆隨填。 1.3.6 坑壁支撐 (1)采用鋼板樁、鋼筋混凝土預制樁做坑壁支撐時,要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盡量減少打樁時鄰近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影響; 2)當土質較差時,宜采用嚙合式板樁; 3)采用鋼筋混凝土灌注樁時,要在樁身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后,方可開挖; 4)在樁身附近挖土時,不能傷及樁身。 (2)采用鋼板樁、鋼筋混凝土樁作坑壁支撐并設有錨桿時,要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錨桿宜選用螺紋鋼筋,使用前應清除油污和浮銹,以便增強粘結的握裹力和防止發(fā)生意外; 2)錨固段應設置在穩(wěn)定性較好土層或巖層中,長度應大于或等于計算規(guī)定; 3)鉆孔時不應損壞已有管溝、電纜等地下埋設物; 4)施工前需測定錨桿的抗拉力,驗證可靠后,方可施工; 5)錨桿段要用水泥砂漿灌注密實,并需經常檢查錨頭緊固性和錨桿周圍土質情況。 1.3.7 挖土的一般規(guī)定 挖土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1)人工開挖時,兩個人操作間距離應保持2~3m,并應自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2)挖土時要隨時注意土壁變動的情況,如發(fā)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要及時進行支撐或改緩放坡,并注意支撐的穩(wěn)固和邊坡的變化; (3)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木梯,不應踩踏土壁其及支撐上下; (4)用挖土機施工時,挖土機的工作范圍內,不進行其他工作;且應至少留0.3m深,最后由工人修挖至設計標高; (5)在坑邊堆放棄土、材料和移動施工機械,應與坑邊保持一定距離。 1.4 基坑(槽)邊坡的穩(wěn)定 1.4 基坑(槽)邊坡的穩(wěn)定 1.4.1 放坡開挖的一般規(guī)定 1.4.2 邊坡穩(wěn)定性驗算 1.4.1 放坡開挖的一般規(guī)定 (1)臨時性挖方的邊坡值應符合表1—4的規(guī)定。 注:l.設計有要求時,應符合設計要求。 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應計算復核。 3.開挖深度,對軟土不應超過4m,對硬土不應超過8m。 (2)開挖深度較大的基坑,當采用放坡挖土宜設置多級平臺多層開挖,每級平臺寬度不宜小于l.5m。 1.4.2 邊坡穩(wěn)定性驗算 (1)坡頂有堆積荷載; (2)邊坡高度超過表1—4的規(guī)定; (3)具有軟弱的傾斜土層(滑動面); (4)邊坡土層層面傾斜方向與邊坡開挖面方向一致。 1.5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和基坑變形控制值 1.5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和基坑變形控制值 1.5.1 基坑側壁的安全等級劃分 1.5.2 基坑支護結構的安全等級重要性控制值 1.5.3 基坑變形控制值 1.5.1 基坑側壁的安全等級劃分 基坑工程分級標準,各地不盡相同。我國目前施工深基坑較多的上海市根據基坑工程的重要性,上海市標準《基坑工程設計規(guī)程》DBJ 508-61-91將基坑如下分三級: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一級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護結構做主體結構的一部分; 2)開挖深度大于l0m; 3)與臨近建筑物、重要設施的距離在開挖深度以內的基坑; 4)基坑鄰近有歷史文物、近代優(yōu)秀建筑、重要管線等嚴加保護的基坑。 (2)三級基坑為開挖深度小于7m,且周圍環(huán)境無特別要求時的基坑。 (3)除一級和三級外的基坑屬二級基坑。 (4)但是位于地鐵、隧道等大型地下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的基坑工程、以及城市生命線工程或對位移有特殊要求的精密儀器使用場所附近的基坑工程除外,這些基坑工程應遵照有關專門文件和規(guī)定執(zhí)行。 1.5.2 基坑支護結構的安全等級重要性控制值 根據《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范》JGJl20—99規(guī)定:基坑側壁的安全等級分為三級(見表1-5),不同等級采用相對應的重要性系數ro。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的重要性系數 表1-5 注:1.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可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2. 對一級安全等級和對支護結構變形有限定的二級的基坑側壁,應對基坑周邊環(huán)境及支護結構變形進行驗算。 1.5.3 基坑變形控制值 基坑(槽)、管溝土方工程驗收必須確保支護結構安全和周圍環(huán)境安全為前提。當設計有指標時,以設計要求為依據,如無設計指標時應按GB 50202-2002 表7.1.7 的規(guī)定執(zhí)行基坑變形的控制值(cm),見表1-6。 1.6 淺基坑(挖深5m以內)的土壁支撐形式 對于基坑深度在5m以內的邊坡支護形式多種多樣,這里僅列舉了8種方法,見表1-7。 1.7 深基坑支護結構體系的方案選擇 由于基坑的支護結構既要擋土又擋水,為基坑土方開挖和地下結構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同時還要保護周圍環(huán)境。為了不使在施工期間,引起周圍的建(構)筑物和地下設施產生過大的變形而影響正常使用;為了正確地進行支護結構設計和合理地組織施工,在進行支護結構設計之前,需要對影響基坑支護結構設計和施工的基礎資料進行全面地收集,并加以深入了解和分析,以便其能很好地為基坑支護結構的設計和施工服務。這些資料包括: (1)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 (2)周圍環(huán)境及地下管線狀況調查; (3)主體工程地下結構設計資料調查。 常用支護結構形式的選擇見表1-8。 1.8 支撐及拉錨的施工與拆除 支撐(拉鋪)常用形式有鋼內支撐,鋼筋混凝土支撐及土層錨桿等,其施工應遵循下列基本原則: (1)支撐(拉錨)的安裝與拆除順序應與基坑支護結構設計計算工況相一致; (2)支撐(拉錨)的安裝必須按“先支撐后開挖”順序施工,支撐(拉錨)的拆除,除最上一道支撐拆除后設計容許處于懸臂狀態(tài)外,均應按“先換撐后拆除”的順序施工; (3)基坑豎向土方施工應分層開挖。土方在平面內分區(qū)開挖時,支護應隨開挖進度分區(qū)安裝,并使一個區(qū)段的支撐形成整體; (4)支撐安裝應采用開槽架設。當支撐頂面需運行挖土機械時,支撐頂面的安裝標高宜低于坑內土面200~300mm,支撐與坑挖土之間的空隙應用粗砂回填,并在挖土機及土方車輛的通道外架改路基箱; (5)立柱穿過結構底板及主體結構地下室外墻的部位,必須采取可靠的止水措施; (6)支撐與圍欄交接處要用千斤預加應力,將千斤頂在支撐圍欄之間加壓,在縫隙處塞鋼楔錨固,然后撇去千斤頂。鋼支撐預加壓力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千斤頂必須有計量裝置,應定期校驗; 2)支撐安裝完畢后要全面檢查節(jié)點連接狀況,確認后符合要求后,在支撐兩端同步對稱加壓; 3)預應力應反復調整,加至設計值時,應逐個檢查連接點的情況,待預定壓力穩(wěn)定后予以鎖定。預壓力控制在支撐設計值的40%~50%,不宜太大。 (7)鋼筋混凝土支撐體系應在同一平面內整澆,支撐與支撐、支撐與圍欄相交處宜采用加腋,使形成剛性節(jié)點,施工宜采用開槽澆筑方法,底模可用素混凝土也可采用小鋼模鋪設也可用槽底作土模,側模用小剛模或木模。 支撐與立柱節(jié)點在頂層可采用鋼板承托方式,頂層以下,立柱可直穿過支撐。 支撐與支護墻腰梁間應澆筑密實。 (8)土層錨桿 近年來國外大量將土層錨桿用于地下結構作護墻的支撐,它不僅用于基坑立壁的臨時支護,而且在永久性建筑工程中亦得到廣泛應用。土層錨桿由錨頭、拉桿、錨固體等組成[圖1一1(a)],同時根據主動滑動面分為錨固段和非錨固段[圖1—1(b)]。土層錨桿目前還是根據經驗數據進行,然后通過現場試驗進行檢驗,一般包括;確定基坑支護承受的荷載及錨桿布置;錨桿承載能力計算,錨桿的穩(wěn)定件計算;確定錨固體長度、錨和錨桿直徑等。 一端錨固在土體中,將支護結構的荷載通過拉桿傳遞到周圍穩(wěn)定的土層中。土層錨桿可與鋼筋混凝土鉆孔灌注樁、鋼板樁、地下連接墻等支護樁與墻聯合使用,這已是非常成功的經驗,已廣泛應用。如北京賓館采用地下連接墻架4層錨桿,基坑開挖14m深;北京京城大廈采用H型鋼加3層錨桿,開挖深度達到24m。土層錨桿的錨固力較大,低黏性土中最大錨固力可達1000kN,非黏性土中可達2500kN,無內支撐,大大改善基坑開挖施工條件,造價低。但它的使用也受到一定限制,在有機質土,液限大于50%的黏上及松散的土層中不宜采用,基坑周圍有地管線或其他障礙也不能用。 土層錨桿施工的工藝流程如下: 鉆孔一安放拉桿一灌漿一 養(yǎng)護一 安裝錨頭一 張拉錨固一下層土方開挖。 錨桿張拉與施加預應力(鎖定)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1)錨固段強度大于15MPa并不小于設計強度等級的75%后可進行張拉; (2)錨桿張拉順序應考慮對鄰近錨桿的影響; (3)錨桿宜張拉至設計荷載的0.9~1.0倍后,再按設計要求鎖定; (4)錨桿張拉控制應力不應超過錨桿桿體強度標準值的0.75倍。 為減少對鄰近錨桿的影響,又不影響施工進度,通??刹捎瞄g隔張拉的方法,如“隔二張一”的方法。 張拉宜采用分級加載,每級加載應穩(wěn)定3min,最后一級加載應穩(wěn)定5min。 施工中還應做好張拉記錄。 預加應力的錨桿,要正確估算預應力損失。由于土層錨桿與一般預應力結構不同,導致預應力損失的因素主要有: (1)張拉時由于摩擦造成的預應力損失; (2)錨固時由于錨具滑移造成的預應力損失; (3)鋼材松弛產生的預應力損失; (4)相鄰錨桿施工引起土層壓縮而造成的預應力損失; (5)支護結構(板樁墻等)變形引起的預應力損失; (6)土體蠕變引起的預應力損失; (7)溫度變化造成的預應力損失。 1.9 深基坑支護常遇問題及防治處理方法 1.10 土釘墻支護 土釘墻支護,系在開挖邊坡表面鋪鋼筋網噴射細石混凝土,并每隔一定距離埋設土釘,使與邊坡土體形成復合體共同工作,從而有效提高邊坡穩(wěn)定的能力。 土釘墻支護為一種邊坡穩(wěn)定式支護結構。具有結構簡單,可以阻水,施工方便、快速,節(jié)省材料,費用較低廉等優(yōu)點。適用于淤泥、淤泥質土、黏土、粉質黏土、粉土等地基,地下水位較低,基坑開挖深度在12m以內采用,北京國際金融大廈工程就采用這種支護,基坑深達l3.7m,效果良好。 1.10 土釘墻支護 1.10.1 構造要求 1.10.2 施工工藝要點 1.10.1 構造要求 土釘墻支護的構造做法如圖l—3,墻面的坡度不宜大于l:0.1;土釘必須和面層有效連接,應設置承壓板或加強鋼筋與土釘螺栓連接或鋼筋焊接連接;土釘鋼筋宜采用新Ⅱ、Ⅲ級鋼筋,鋼筋直徑宜為16~32mm,土釘長度宜為開挖深度的0.5~1.2倍,間距宜為l~2m,宜矩形或梅花形布置,與水平夾角宜為5~20,鉆孔直徑宜為70~120mm;注漿材料宜采用水泥漿或水泥砂漿,其強度等級不宜低于Ml0;噴射混凝土面層宜配置鋼筋網,鋼筋直徑宜為6~10mm,間距宜為150~300mm;噴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于C20,面層厚度不宜小于80mm。在土釘墻的墻頂部,應采用砂漿或混凝土護面。在坡頂和坡腳應設排水沒施,坡面上可根據具體情況設置泄水孔。 1.10.2 施工工藝要點 (1)土釘墻的施工順序為:按設計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層開挖工作面,修整坡面(平整度允許偏差20mm)→埋設噴射混凝土厚度控制標志,噴射第一層混凝土→鉆孔、安設土釘→注漿,安設連接件→綁扎鋼筋網,焊接承壓板→噴射第二層混凝→設置坡頂、坡面和坡腳的排水系統; (2)基坑開挖應按設計要求分層分段開挖,分層開挖高度由設計要求土釘的豎向距離確定,超挖土釘向下不超過0.5m; (3)鉆孔方法與土層錨桿基本相同,可用螺栓鉆、沖擊鉆、地質鉆機和工程鉆機,當土質較好,孔深度不大亦可用洛陽鏟成孔。成孔的尺寸允許偏差為:孔深50mm;孔徑25mm;孔距l(xiāng)00mm;成孔傾斜角5%;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小于25mm; (4)噴射混凝土面層,噴射混凝土的強度等級不宜低于C20,石子粒徑不大于l5mm,水泥與砂石的重量比宜為1:4~1:4.5,砂率宜為45%~55%,水灰比為0.40~0.45。噴射作業(yè)應分段進行,同一分段內噴射順序應自下而上,一次噴射厚度不宜小于40mm;噴射混凝土時,噴頭與受噴面應保持垂直,距離宜為0.6~1.0m。噴射表面應平整,呈濕潤光澤,無干斑、流淌現象。噴射混凝土終凝2h后,應噴水養(yǎng)護,養(yǎng)護時間宜為3~7d; (5)噴射混凝土面層中的鋼筋網應在噴射第一層混凝土后鋪設,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宜小于20mm;采用雙層鋼筋網時,第二層鋼筋網應在第一層鋼筋網被混凝土覆蓋后鋪設。每層鋼筋網之間搭接長度應不小于300mm。鋼筋網用插入土中的鋼筋固定,與土釘應連接牢固; (6)土釘注漿,材料宜選用水泥漿或水泥砂漿;水泥漿的水灰比宜為0.5,水泥砂漿配合比宜為l:1~l:2(重量比),水灰比宜為0.38~0.45。水泥漿、水泥砂漿應拌和均勻,隨拌隨用,一次拌和的水泥漿、水泥砂漿應在初凝前用完; (7)注漿作業(yè)前應將孔內殘留或松動的雜土清除干凈;注漿開始或中途停止超過30min時,應用水或稀水泥漿潤滑注漿泵及其管路;注漿時,注漿管應插至距孔底250~500mm處,孔口部位宜設置止?jié){塞及排氣管。土釘鋼筋插入孔內應設定位支架,間距2.5m,以保證土釘位于孔的中央; (8)土釘墻支護的質量檢測:土釘采用抗拉試驗檢測承載力,同一條件下,試驗數量不宜少于土釘總數的1%,且不少于3根;土釘抗拉力平均值應大于設計要求,且抗拔力最小值應不小于設計抗拔力的0.9倍;墻面噴射混凝土厚度應采用鉆孔檢測,鉆孔數宜為每100㎡墻面積一組,每組不應少于3點。 1.11 擋土墻 1.11 擋土墻 1.11.1 擋土墻的構造和基本形式 1.11.2 擋土墻的計算 1.11.1 擋土墻的構造和基本形式 1.擋土墻的作用 它主要用來維護士體邊坡的穩(wěn)定,防止坡體的滑動和邊坡的坍塌,因而在建筑工程中廣泛的使用。但由于處理不當,使擋土埔崩塌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也不少,對于擋土墻的安全使用是十分必要的。 2.擋土墻的基本構造和形式 擋土墻有重力式擋土墻、鋼筋混凝土擋土墻、錨桿擋土墻、錨定板擋土墻和其他輕型擋土墻等。對于度高在5m以內的,一般多采用重力式擋土墻,既主要靠自身的重力來抵抗傾覆,這類擋土墻構造簡單、施工方便,也便于就地取材。 重力式擋土墻的基本形式有垂直式和傾斜式兩種(圖1-4),墻面坡度采用1:0.05~1:0.25。其基礎埋置深度應根據地基上的容許承載力、凍結深度、巖石風化程度、雨水沖刷等因素來確定。對于土質地基,擋土墻埋深一般為1.0~1.2m;對于巖石地基,擋土墻埋深則視風化程度而定,一般為0.25~1.0m?;A寬與墻高之比為l/2~2/3,沿水平方向每隔10~25m要設置一道寬l0~20mm的伸縮縫或沉降縫,縫內填塞瀝青柔性防水材料。在墻體的縱橫方向,每隔2~3m,外斜5%,留置孔眼尺寸不小于﹠100mm的泄水孔,并在墻后做濾水層和必要的排水盲溝,要向地面宜鋪設防水層;當墻后有山坡時,還應在坡下設置排水溝,以便減少土壓力。 1.11.2 擋土墻的計算 按選定的形式,參考有關的資料或經驗,初步估計確定一個墻身的截面尺寸,并驗算墻身的穩(wěn)定性和地基的強度,若所得結果過大或不足時,應重新選定尺寸再驗算,直到滿足設計要求及合理為止。計算的內容主要是: (1)土壓力計算; (2)傾覆穩(wěn)定性驗算; (3)滑動穩(wěn)定性驗算; (4)墻身強度驗算。 擋土墻本身一般尺寸較大,不需作墻體抗壓、抗拉驗算。 1.12 地面及基坑(槽)排水 1.12 地面及基坑(槽)排水 1.12.1 大面積場地地面排水 1.12.2 基坑(槽)排水 1.12.3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 1.12.1 大面積場地地面排水 (1)大面積場地地面坡度不大時: 1)場地平整時,向低洼地帶或可泄水地帶平整成漫坡,以便排出地表水; 2)地四周設排水溝,分段設滲水井,以便排出地表水。 (2)大面積場地地面坡度較大時: 在場地四周設排水主溝,并在場地范圍內設置縱橫向排水支溝,將水流疏干,也可在下游設集水井,設水泵排出。 (3)大面積場地地面遇有山坡地段時: 應在山坡底腳處挖截水溝,使地表水流入截水溝內排出場地外。 1.12.2 基坑(槽)排水 開挖底面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時,地下水會不斷滲入坑內。當雨期施工時,地表水也會流入基坑內。如果坑內積水不及時排走,不僅會使施工條件惡化,還會使土被水泡軟后,造成邊坡塌方和坑底承載能力下降。因此,為保安全生產,在基坑(槽)開挖前和開挖時,必須做好排水工作,保持土體干燥才能保障安全。 明排水法: (1)雨期施工時,應在基坑四周或水的上游,開挖截水溝或修筑土堤,以防地表水流入坑槽內; (2)基坑(槽)開挖過程中,在坑底設置集水井,并在坑底的周圍或中央開挖排水溝,使水流入集水井中,然后用水泵抽走,抽出的水應予以引開,嚴防倒流; (3)四周排水溝及集水井應設置在基礎范圍以外,地下水走向的上游,并根據地下水量大小,基坑平面形狀及水泵能力,集水井每隔20~40設置一個。集水井的直徑或寬度,一般為0.6~0.8m。其深度隨著挖土的加深而加深。隨時保持低于挖土面0.7~1.0m。井壁可用竹、木等進行簡單加固。當基坑(槽)挖至設計標高后,井底應低于坑底1~2m,并鋪設碎石濾水層,以避免在抽水時間較長時,將泥砂抽出及防止井底的土被擾動; (4)明排水法由于設備簡單和排水方便,所以采用較為普遍,但它只宜用于粗粒土層,水流雖大,但土粒不致被抽出的水流帶走,也可用于滲水量小的黏性土。但當土為細砂和粉砂時,抽出的地下水流會帶走細粒而發(fā)生流砂現象,造成邊坡坍塌、坑底隆起、無法排水和難以施工,此時應改用人工降低地下水的方法。 1.12.3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就是在基坑開挖前,預先在基坑(槽)四周埋設一定數量的濾水管(井),利用抽水設備從中抽水,使地下水位降落到坑底以下;同時在基坑開挖過程中仍然繼續(xù)不斷的抽水。使所挖的土始終保持干燥狀態(tài),從根本上防止細砂和粉砂土產生流砂現象,改善挖土工作的條件;同時土內的水分排出后,邊坡可改陡,以便減少挖土量。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常用的方法為各種井點排水法,它是在基坑開挖前,沿開挖基坑四周埋設一定數量深于基坑的井點濾水管或管井。以總管連接或水泵直接從中抽水,使地下水降落到基坑底0.5~lm以下,以使在無水干燥的條件下開挖土方和基礎施工: (1)可以避免大量涌水翻漿,及粉細砂層的流砂隱患; (2)邊坡穩(wěn)定性提高,可以將邊坡放陡,減少土方量; (3)在于燥條件下挖土,工作條件好,地基質量有保證。 井點降水方法種類與選擇見表I—10。 1.13 基坑工程監(jiān)測 1.13 基坑工程監(jiān)測 1.13.1 深基施工監(jiān)測的目的 1.13.2 基坑監(jiān)測工作要點 1.13.1 深基施工監(jiān)測的目的 深基坑開挖有兩個應予關注的問題,第一是基坑支護結構的穩(wěn)定與安全;第二是對基坑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如建筑物和地下管線沉降、位移等?;又ёo結構的計算理論和計算手段,近年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影響支撐結構的因素很多,土質的物理力學性能,計算假定,土方開挖方式,降水質量及天氣都產生影響,因此內力和變形的計算與實測值往往存在一定距離,為做好信息化施工,在基坑開挖及地下結構施工期間,進行施工監(jiān)測,如發(fā)現問題可提請施工單位及時采取措施,以保證基坑支護結構和周圍環(huán)境的安全。 基坑開挖后,基坑內外的水土壓力平衡問題就要依靠圍護樁(墻)和支撐體系來實現。支護結構一般有下列三種破壞情況:(1)圍護樁(墻)因本身強度不足而發(fā)生斷裂破壞;(2)支撐失穩(wěn)或強度破壞而引起圍護結構破壞;(3)圍護樁(墻)下端土體滑移造成圍護結構整體傾覆。上述這些破壞情況都有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漸變過程,在這個漸變過程中支護結構的位移、變形和受力以及土體的沉降位移和坑底土體的隆起都會發(fā)生變化,進行施工監(jiān)測的目的就是要通過在圍護樁(墻)、支撐和基坑內外土體內埋設相應的傳感器,掌握深基坑內外土體的變化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確保基坑開挖和地下結構施工的安全,做到信息化施工。 基坑開挖后,支護結構和基坑外面的土體都會發(fā)生位移和變形,因此會引起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位移和變形,特別是支護結構止水帷幕沒有做好,造成坑外水土流失,對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影響會更大,所以須對基坑周圍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線進行監(jiān)測,掌握其位移和變形情況,發(fā)現問題可及時采取措施,待恢復正常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把檢測數據用于優(yōu)化設計,使支護結構的設計既安全可靠又經濟合理。 1.13.2 基坑監(jiān)測工作要點 《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程》JGJ l20—99中明確了基坑開挖監(jiān)控工作應做到: (1)基坑開挖前應作出系統的開挖監(jiān)控方案;監(jiān)控方案應包括監(jiān)控目的、監(jiān)測項目、監(jiān)控報警值、監(jiān)測方法及精度要求、監(jiān)測點的布置、監(jiān)測周期、工序管理和記錄制度以及信息反饋系統等; (2)監(jiān)測點的布置應滿足監(jiān)控要求,從基坑邊緣以外1~2倍開挖深度范圍內的需要保護物體均應作為監(jiān)控對象; (3)基坑工程臨測項目可根據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及結構形式選擇,見表1—11; (4)基坑(槽)管溝土方工程驗收必須確保支護結構安全和周圍環(huán)境安全為前提,當設計有規(guī)定以設計為依據;設計無指標基坑變形的監(jiān)控值按GB 50202--2002表7.1.7規(guī)定執(zhí)行; (5)位移觀測基準點數量不應少于二點,且應設在影響范圍以外; (6)監(jiān)測項目在基坑開挖前應測得初始值,且不應少于二次; (7)基坑監(jiān)測項目的監(jiān)控報警值應根據監(jiān)測對象的有關規(guī)范及支護結構設計要求確定; (8)各項監(jiān)測的時間間隔可根據施工進程確定。當變形超過有關標準或監(jiān)測結果變化速率較大時,應加密觀測次數。當有事故征兆時,應連續(xù)監(jiān)測; (9)基坑開挖監(jiān)測過程中,應根據設計要求提交階段性監(jiān)測結果報告。結束時應提交完整的監(jiān)測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 1)工程概況; 2)監(jiān)測項目和各測點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圖; 3)采用儀器設備和監(jiān)測方法; 4)監(jiān)測數據處理方法和監(jiān)測結果過程曲線; 5)監(jiān)測結果評價。 1. 14 基坑挖土和支護工程施l操作安全措施 1.14 基坑挖土和支護工程施工操作安全措施 1.14.1 基坑挖土操作的安全重點 1.14.2 機械挖土安全措施 1.14.3 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安全技術 1.14.1 基坑挖土操作的安全重點 (1)基坑開挖深度超過2.Om時,必須在邊沿設兩道護身欄桿,夜間加設紅色標志。人員上下基坑應設坡道或爬梯; (2)基坑邊緣堆置土方或建筑材料或沿挖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 (3)基坑開挖時,如發(fā)現邊坡裂縫或不斷掉土塊時,施工人員應立即撤離操作地點,并應及時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4)深基坑上下應先挖好階梯或支撐靠梯.或開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撐上下??舆呏軕O安全欄桿; (5)人工吊運土方時,應檢查起吊工具、繩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應離開坑邊一定距離,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6)用膠輪車運土,應先平整好道路,并盡量采取單行道,以免來回碰撞;用翻斗車運土時,兩車前后間距不得小于 lOm;裝土和卸土時,兩車間距不得小于1.Om; (7)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基坑,在雨后或冬期解凍前,應仔細觀察水質邊坡情況,如發(fā)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或排除險情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8)基坑開挖后應對圍護排樁的樁間土體,根據不同情況,采用砌磚、插板、掛網噴(或抹)細石混凝土等處理方法進行保護,防止樁間土方坍塌傷人; (9)支撐拆除前,應先安裝好替代支撐系統。替代支撐的截面和布置應由設計計算確定。采用爆破法拆除混凝土支撐結構前,必須對周圍環(huán)境和主體結構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10)圍護墻利用主體結構“換撐”時,主體結構的底板或樓板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設計強度的80%;在主體結構與圍護墻之間應設置好可靠的換撐傳力構造;在主體結構樓蓋局部缺少部位,應在主體結構內的適當部位設置臨時的支撐系統;支撐截面積應由計算確定;當主體結構的底板和樓板采取分塊施上或設置后澆帶時,應在分塊或后澆帶的適當部位設置傳力構件。 1.14.2 機械挖土安全措施 (1)大型土方工程施工前,應編制土方開挖方案,繪制土方開挖圖,確定開挖方式、路線、順序、范圍、邊坡坡度、土方運輸路線、堆放地點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等以保證挖掘、運輸機械設備安全作業(yè); (2)機械挖方前,應對現場周圍環(huán)境進行普查,對臨近設施在施工中要加強沉降和位移觀測; (3)機械行駛道路應平整、堅實;必要時,底部應鋪設枕木、鋼板或路基箱墊道,防止作業(yè)時下陷;在飽和軟土地段開挖土方應先降低地下水位,防止設備下陷或基土產生側移; (4)開挖邊坡土方,嚴禁切割坡腳,防導致邊坡失穩(wěn);當山坡坡度陡于l/5,或在軟土地段,不得在挖方上側堆土; (5)機械挖土應分層進行,合理放坡,防止塌方、溜坡等造成機械傾翻、淹埋等事故; (6)多臺挖掘機在同一作用面機械開挖,掘機間距應大于lOm;多臺挖掘機械在不同臺階同時開挖,應驗算邊坡穩(wěn)定,上下臺階挖掘機前后應相距30m以上,挖掘機離下部邊坡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造成翻車事故; (7)對邊坡上的孤石、孤立土柱、易滑動危險土石體,在挖坡前必須清除,以防開挖時滑塌;施工中應經常檢查挖方邊坡的穩(wěn)定性,及時清除懸置的土包和孤石,削坡施工時,坡底不得有人員或機械停留; (8)挖掘機工作前,應檢查油路和傳動系統是否良好,操縱桿應置于空梢位置;工作時應處于水平位置,并將行走機械制動,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機回轉及行走時,應待鏟斗離開地面,并使用慢速運轉。往汽車上裝土時,應待汽車停穩(wěn),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并應先鳴號,后卸土。鏟斗應盡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車。挖掘機停止作業(yè),應放在穩(wěn)固地點,鏟斗應落地,放盡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挖掘機轉移工作地時,應使用平板拖車; (9)推土機起動前,應先檢查油路及運轉機構是否正常,操縱桿是否置于空檔位置。作業(yè)時,應將工作范圍內的障礙物先予清除,非工作人員應遠離作業(yè)區(qū),先鳴號,后作業(yè)。推土機上下坡應用低速行駛,上坡不得換擋,坡度不應超過25;下坡不得脫擋滑行,坡度不應超過35;在橫坡上行駛時,橫坡坡度不得超過l0,并不得在陡坡上轉彎。填溝渠或駛近邊坡時,推鏟不得超出邊坡邊緣,并換好倒車擋后方可提升推鏟進行倒車。推土機應停放在平坦穩(wěn)固的安全地方,放凈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堆土機轉移時,應使用平板拖車; (10)鏟運機起動前應先檢查油路和傳動系統是否良好,操縱桿應置于空擋位置。鏟運機的開行道路應平坦,其寬度應大于機身2m以上。在坡地行走,上下坡度不得超過25。橫坡不得超過l0,鏟斗與機身不正時,不得鏟土。多臺機在一個作業(yè)區(qū)作業(yè)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lOm,左右距離不得小于2m。鏟運機上下坡道時,應低速行駛,不得中途換擋,下坡時嚴禁脫擋滑行。禁止在斜坡上轉彎、倒車或停車。工作結束,應將鏟運機停在平埋穩(wěn)固地點,放凈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 (11)在有支撐的基坑中挖土時,必須防止碰壞支撐,在坑溝邊使用機械挖土時,應計算支撐強度,危險地段應加強支撐; (12)機械施工區(qū)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場地內。挖掘機工作同轉半徑范圍內不得站人或進行其他作業(yè)。土石方爆破時,人員及機械設備應撤離危險區(qū)域。挖掘機、裝載機卸土,應待整機停穩(wěn)后進行,不得將鏟斗從運輸汽車駕駛室頂部越過;裝土時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 (13)挖掘機操作和汽車裝土行駛要聽從現場指揮;所有車輛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的開行路線行駛,防止撞車; (14)挖掘機行走和自卸汽車卸土時,必須注意上空電線,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工作;如在架空輸電線一側工作時,在110~220kV電壓時,垂直安全距離為2.5m;水平安全距離為4~6m; (15)夜間作業(yè),機上及工作地點必須有充足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護欄: (16)冬期、雨期施工,運輸機械和行駛道路應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證行車安全; (17)遇七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大霧天時,各種挖掘機應停止作業(yè),并將臂桿降至30-45 1.14.3 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安全技術 (1)基坑開挖應嚴格按支護設計要求進行。應熟悉圍護結構撐錨系統的設計圖紙,包括圍護墻的類型、撐錨位置、標高及設置方法、順序等設計要求: (2)混凝土灌注樁、水泥土墻等支護應有28d以上齡期,達到設計要求時,方能進行基坑開挖; (3)圍護結構撐錨系統的安裝和拆除順序應與圍護結構的設計工況相一致,以免出現變形過大、失穩(wěn)、倒塌等安全事故; (4)圍護結構撐錨安裝應遵循時空效應原理,根據地質條件采取相應的開挖、支護方式。一般豎向應嚴格遵守“分層開挖,先支撐后開挖”,撐錨與挖土密切配合,嚴禁超挖的原則。使土方挖到設計標高的區(qū)段內,能及時安裝并發(fā)揮支撐作用; (5)撐錨安裝應采用開槽架設,在撐錨頂面需要運行施工機械時,撐錨頂面安裝標高應低于坑內土面20~30cm。鋼支撐與基坑土之間的空隙應用粗砂土填實,并在挖土機或土方車輛的通道處鋪設道板。鋼結構支撐宜采用工具式接頭,并配有計量千斤頂裝置,并定期校驗,使用中有異?,F象應隨時校驗或更換。鋼結構支撐安裝應施加預應力。預壓力控制值一般不應小于支撐設計軸向力的50%,也不宜大于75%。采用現澆混凝土支撐必須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的80%以上,才能開挖支撐以下的土方; (6)在基坑開挖時,應限制支護周圍振動荷載的作用并做好機械上、下基坑坡道部位的支護。不得在挖土過程中,碰撞支護結構,損壞支護背面截水圍幕; (7)在挖土和撐錨過程中,應有專人作監(jiān)查和監(jiān)測,實行信息化施工,掌握圍護結構的變形及變形速率以及其上邊坡土體穩(wěn)定情況,以及鄰近建筑物、管線的變形情況。發(fā)現異?,F象,應查清原因,采取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認真處理。 1.15 頂管施工 頂管法施工是在地下工作坑內,借助頂進設備的頂力將管子逐漸頂入土中,并將阻擋管道向前頂進的土壤,從管內用人工或機械挖出。這種方法比開槽挖土減少大量土方,并節(jié)約施工用地,特別是要穿越建筑物和構筑物時,采用此法更為有利。隨著城市建沒的發(fā)展,頂管法在地下工程中普遍采用。頂管法所用的管子通常采用鋼筋混凝土管或鋼管,管徑一般為700~2600mm,頂管施工主要包括:作業(yè)坑設置、后背(又稱后座)修筑與導軌鋪設、頂進設備布置、工作管準備、降水與排水、頂進、挖土與出土、下管與接口等。 1.15 頂管施工 1.15.1 頂管法施工的分類 1.15.2 頂管法施工準備工作 1.15.3 物質、設備的施工準備工作 1.15.4 頂管法施工應注意事項 1.15.1 頂管法施工的分類 目前頂管法施工可分為對頂法、對拉法、頂拉法、中繼法、后頂法、牽引法、深覆土減摩頂進法等。在地下工程采用頂管法施工時,可按照地下工程項目的特點、設計要求、技術標準、有關規(guī)程,工程環(huán)境施工的能力,經濟性采取不同的頂管法施工。 1.15.2 頂管法施工準備工作 確定采用頂管施工方案前: (1)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對勘察、設計單位所提供的頂管施工沿線的工程地質及水文情況,以及地質勘察報告進行學習;尤其是對土壤種類、物理力學性質、含石量及其粒徑分析、滲透性以及地下水位等的情況進行熟悉掌握; (2)調查清楚頂管沿線的地下障礙物的情況,對管道穿越地段上部的建筑物、構筑物所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3)編制工程項目頂管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其中必須制訂有針對性、實效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方案; (4)建立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有關的規(guī)范、標準,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責,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1.15.3 物質、設備的施工準備工作 (1)對采用的鋼筋混凝土管、鋼管、其他輔助材料均須合格; (2)頂管前必須對所用的頂管機具(如油泵車、千斤頂等)進行檢查,保養(yǎng)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3)頂管工作坑的位置、水平與縱深尺寸、支撐方法與材料平臺的結構與規(guī)模、后背的結構與安裝、坑底基礎的處理與導軌的安裝、頂進設備的選用及其在坑底的平面布置等均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尤其是后背(承壓壁)在承受最大頂力時,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必須保證其平面與所頂鋼管軸線垂直,其傾斜允許誤差5mm/m; (4)在頂進千斤頂安裝時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規(guī)程要求,應是按照理論計算或經驗選定的總頂力的l.2倍來配備千斤頂。千斤頂的個數,一般以偶數為宜; (5)對開挖工作坑的所有作業(yè)人員都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熟知地上、地下的各種建筑物、構筑物的位置、深度、走向及可能發(fā)生危害所必須采取的勞動保護措施。 1.15.4 頂管法施工應注意事項 (1)頂管前,根據地下頂管法施工技術要求,按實際情況,制定出符合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的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和措施; (2)頂管后座安裝時,如發(fā)現后背墻面不平或頂進時枕木壓縮不均勻,必須調整加固后方可頂進; (3)頂管工作坑采用機械挖上部土方時,現場應有專人指揮裝車,堆土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注意不得損壞任何構筑物和預埋立撐;工作坑如果采用混凝土灌注樁連續(xù)壁,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項安全技術規(guī)程;工作坑四周或坑底必須要有排水設備及措施;工作坑內應設符合規(guī)定的和固定牢固的安全梯,下管作業(yè)的全過程中,工作坑內嚴禁有人; (4)吊裝頂鐵或鋼管時,嚴禁在把桿回轉半徑內停留;往工作坑內下管時,應穿保險鋼絲繩,并緩慢地將管子送入導軌就位,以便防止滑脫墜落或沖擊導軌,同時坑下人員應站在安全角落; (5)插管及止水盤根處理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要求,尤其應待工具管就位(應嚴格復測管子的中線和前、后端管底標高,確認合格后)并接長管子,安裝水力機械、千斤頂、油泵車、高壓水泵、壓漿系統等設備全部運轉正常后方可開封插扳管頂進; (6)垂直運輸設備的操作人員,在作業(yè)前要對卷揚機等設備各部分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異常后方可作業(yè),作業(yè)精力集中,服從指揮,嚴格執(zhí)行卷揚機和起重作業(yè)有關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 (7)安裝后的導軌應牢固,不得在使用中產生位移,并應經常檢查校核;兩導軌應順直、平行、等高,其縱坡應與管道設計坡度一致; (8)在拼接管段前或因故障停頓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知工具管頭部操作人員停止沖泥出土,防止由于沖吸過多造成塌方,并存長距離頂進過程中,應加強通風; (9)當吸泥蓮蓬頭堵塞、水力機械失效等原因,需要打開胸板上的清石孔進行處理時,必須采取防止冒頂塌方的安全措施; (10)頂進過程中油泵操作工,應嚴格注意觀察油泵車壓力是否均勻漸增,若發(fā)現壓力驟然上升,應立即停止頂進,待查明原因后方能繼續(xù)頂進; (11)管子的頂進或停止,應以工具管頭部發(fā)出信號為準。遇到頂進系統發(fā)生故障或在拼管子前20min,即應發(fā)出信號給工具管頭部的操作人員,引起注意; (12)頂進過程中,一切操作人員不得在頂鐵二側操作,以防發(fā)生崩鐵傷人事故; (13)如頂進不是連續(xù)三班作業(yè),在中班下班時,應保持工具管頭部有足夠多的土塞;若遇土質差,因地下水滲流可能造成塌方時,則應將工具管頭部灌滿以增大水壓力; (14)管道內的照明電信系統一般應采用低壓電,每班頂管前電工要仔細地檢查多種線路是否正常,確保安全施工; (15)工具管中的糾偏千斤頂應絕緣良好,操作電動高壓油泵應戴絕緣手套; (16)頂進中應有防毒、防燃、防暴、防水淹的措施,頂進長度超50m時,應有預防缺氧、窒息的措施; (17)氧氣瓶與乙炔瓶(罐)不得進入坑內。 1.16 盾構施工 1.16 盾構施工 1.16.1 盾構機 1.16.2 盾構機施工 1.16.3 盾構機施工應注意的事項 1.16.4 盾構施工進場和盾構進洞整個流程 1.16.5 盾構施工開工階段 1.16.6 盾構-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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