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地方標準《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交通組織技術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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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點擊此處添加ICS號 點擊此處添加中國標準文獻分類號 ????? DB45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地方標準 DB 45/ T—XXXX ????? 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交通組織技術規(guī)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raffic organization of expressway reconstruction and expansion 點擊此處添加與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的標識 ????? XXXX - XX - XX發(fā)布 XXXX - XX - XX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 DB45/ XXXXX—XXXX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圍 1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3 4 總則 3 5 交通組織設計 3 5.1 一般規(guī)定 4 5.2 交通組織模式 4 5.3 調查、搜集與分析 5 5.4 設計內容 6 5.5 設計界面 6 6 路段交通組織 6 6.1 一般規(guī)定 6 6.2 具體要求 6 7 區(qū)域路網交通組織 8 7.1 一般規(guī)定 8 7.2 設置要求 8 8 臨時交通工程設施 9 8.1 一般規(guī)定 9 8.2 設置內容及要求 10 8.3 路網分流臨時交通安全設施 10 8.4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安全設施 10 8.5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志 11 8.6 作業(yè)區(qū)臨時標志設置要求 11 8.7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志設置樣例 11 8.8 服務于路段通行保障的臨時交通標志 14 8.9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線 17 8.10 作業(yè)區(qū)臨時防護設施 19 8.11 其他臨時交通設施 20 8.12 永臨結合的臨時交通工程設施方案 20 9 作業(yè)區(qū)交通組織 21 9.1 一般規(guī)定 27 9.2 路基拼接交通組織 30 9.3 路面拼接交通組織 30 9.4 上跨橋交通組織 27 9.5 主線橋梁交通組織 28 9.6 隧道交通組織 28 9.7 縱坡調整路段交通組織 28 9.8 橫坡調整路段交通組織 28 9.9 互通交通組織 28 9.10 服務區(qū)(停車區(qū))交通組織 29 9.11 石方邊坡交通組織 29 9.12 新舊線過渡段交通組織 29 9.13 收費站交通組織 29 9.14 中央分隔帶改造交通組織 29 10 交通組織管理體系 29 10.1 一般規(guī)定 29 10.2 運行機制 30 10.3 施工管理 30 10.4 安全巡查 30 10.5 信息及宣傳 34 11 應急管理體系和機制 31 11.1 一般規(guī)定 31 11.2 應急管理組織體系 31 11.3 應急管理日常管理 31 12 附錄A(資料性附錄)典型作業(yè)區(qū)和臨時防護隔離布置示例 32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提出。 本標準由廣西交通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廣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速公路管理局、廣西交通投資集團南寧高速公路運營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編寫人: 31 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交通組織技術規(guī)范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高速公路改擴建交通組織設計、臨時交通工程設施、作業(yè)區(qū)交通組織、交通組織管理與應急管理體系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范圍內的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其他改擴建工程或養(yǎng)護工程可參照執(zhí)行。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5768.1-5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GB/T 18226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鋼構件防腐技術條件 GB/T 18833 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 23827 道路交通標志板及支撐件 GB/T 28651 公路臨時性交通標志 GB/T 31446 LED主動發(fā)光標志 JTG B01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 JTG B05-01 公路護欄安全性能評價標準 JTG D80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設計通用規(guī)范 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guī)范 JTG D82 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guī)范 JTG H30 公路養(yǎng)護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JT/T 280 路面標線涂料 JT/T 847 塑料隔離墩 JTG/T D81 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 JTG/TL 11 高速公路改擴建設計則 JTG/TL 80 高速公路改擴建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設計細則 DB45/T 954 高速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guī)范 交公路發(fā)[2007]358號 公路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改擴建交通組織 the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reconstruction and extension 對公路及其沿線設施因不適應現有交通量增長和荷載需要,綜合運用交通工程技術,用于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并保障路網、路段交通能以一定的服務水平運行的綜合交通管理措施。 3.2 作業(yè)區(qū) operation area 由于道路改擴建施工、養(yǎng)護等作業(yè)影響交通運行,而進行交通管控的路段。 3.3 長期作業(yè)區(qū) long-term operation area 在一個地點設置作業(yè)區(qū),實施作業(yè)以及拆除作業(yè)區(qū)的時間總和大于240h的作業(yè)區(qū)。 3.4 中期作業(yè)區(qū) medium-term operation area 在一個地點設置作業(yè)區(qū),實施作業(yè)以及拆除作業(yè)區(qū)的時間總和大于24h且小于或等于240h的作業(yè)區(qū)。 3.5 短期作業(yè)區(qū) short-term operation area 在一個地點設置作業(yè)區(qū),實施作業(yè)以及拆除作業(yè)區(qū)的時間總和大于4h且小于或等于24h的作業(yè)區(qū)。 3.6 臨時作業(yè)區(qū) temporary operation area 在一個地點設置作業(yè)區(qū),實施作業(yè)以及拆除作業(yè)區(qū)的時間總和大于30min且小于或等于4h的作業(yè)區(qū)。 3.7 臨時隔離設施 temporary isolation facilities 設置于通行車道與施工作業(yè)區(qū)之間,以及對向行駛車道之間的設施,如:交通錐、塑料隔離墩、混凝土隔離墩等設施。 3.8 臨時護欄 temporary fence 符合《護欄安全性評價標準》中規(guī)定等級的臨時護欄,如移動鋼護欄、鐵馬等設施。 3.9 永久交通工程設施 permanent Traffic Engineering Devices 在高速公路運營中,為保證正常運營的交通安全、順暢而設置的交通管理設施、安全設施和服務設施等。 3.10 臨時交通工程設施 temporary Traffic Engineering Devices 為保證改擴建施工的順利進行和交通的安全順暢,而設置的臨時管理設施、安全設施和服務設施等。 3.11 拼接加寬 splicing widening 高速公路改擴建施工時,加寬部分和既有公路的路面拼接在一起的加寬方式。 3.12 特殊路段 special section 包括長大縱坡路段、平面曲線半徑小于特定值的路段、視距不佳路段、特大橋、特長隧道等;還包括事故高發(fā)路段、氣象災害高發(fā)路段。 3.13 保通路段 pathway-preserving segment 保證正常通行和順利施工的路段。 4 總則 4.1 臨時交通工程設施包括路網分流臨時交通工程設施、改擴建施工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工程設施(重點包括路基、路面、主線橋梁、上跨橋、互通立交、服務區(qū)、停車區(qū)、收費站、隧道、調坡路段、石方路段等)。 4.2 交通組織管理體系包括:常規(guī)交通組織管理、交通組織應急管理等。 4.3 在滿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條件下,應積極推廣使用可靠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 4.4 本標準所涉及內容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現行相關技術的規(guī)定。 5 交通組織設計要點 5.1 一般規(guī)定 5.1.1 改擴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階段和設計階段均應對交通組織進行研究,其中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進行改擴建交通組織研究,設計階段應進行詳細的交通組織設計。其具體做法如下: a) 簡單的改擴建工程,宜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增加交通組織專篇; b) 復雜的改擴建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宜同步開展交通組織專題研究,并提供專題研究報告。專題研究報告應體現調查及交通量分析、總體交通組織研究、區(qū)域路網分流研究、保通路段交通組織研究、應急保障、交通組織費用估算以及相關社會影響分析評價等內容; c) 在改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階段,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成果的基礎上做進一步深化,重點對區(qū)域路網分流、保通路段交通組織、作業(yè)區(qū)布控及臨時交通工程設施方案、交通組織保障及應急措施等做細化設計,并編制相應的設計文件及交通組織概、預算; d) 在施工階段,宜根據實際條件對交通組織進行動態(tài)設計。 5.1.2 交通組織設計應遵循“充分考慮社會影響、安全可靠、方案合理、經濟適用、綠色環(huán)保”的原則,保障施工和營運安全、控制工程風險、協調營運與施工的關系,減少社會影響的同時,吸收國內外先進、成熟的技術和經驗。 5.1.3 交通組織設計應與項目總體設計以及施工組織計劃協調統一,并兼顧項目影響區(qū)域路網狀況、項目路段道路條件、交通條件、交通管制措施等客觀因素。 5.1.4 交通組織總體設計應包含交通量分析、區(qū)域路網分流、路段保通交通組織、臨時交通工程設施設計、交通組織管理機構、應急保障措施等。 5.1.5 交通組織應急預案及保障措施應結合改擴建工程施工以及總體交通組織,并設置完善的臨時交通工程設施。臨時交通工程設施的設計應與主體工程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計劃相協調、統一。 5.1.6 交通組織設計方案實施過程中,應設立完善的交通組織管理機構,協調交通組織設計方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保障交通組織設計方案順利實施和施工作業(yè)區(qū)的運營安全。 5.1.7 成果要求 可行性研究階段的交通組織方案研究專題應提供下列成果: a) 保通路段的交通組織方案說明; b) 一般路段和關鍵工點的施工保通和交通組織比選方案圖; c) 交通轉換處交通組織圖表; d) 路段交通組織必要的工程數量及相關費用估算。 設計階段路段交通組織設計應提供下列成果: a) 一般路段和拼接加寬的主線橋梁、拆除重建的主線橋梁、新建的通道和下穿分離式立體交叉、改擴建的天橋和上跨分離式立體交叉、改擴建的互通式立體交叉、改擴建的隧道、改擴建的服務區(qū)和停車區(qū)、改擴建的收費站等關鍵工點分階段施工的交通組織設計圖表; b) 其他關鍵工點分階段施工的交通組織設計圖表。 路段交通組織設計應提供下列成果: a) 在設計階段一般路段和關鍵工點交通組織設計成果的基礎上,根據實際路段的施工計劃對路段施工交通組織設計進行動態(tài)調整,提供各個時段一般路段及各個關鍵工點相應的交通組織設計圖表; b) 其他相關設計圖表。 5.2 交通組織模式 5.2.1 改擴建可采用“邊運營、邊施工”和“封閉交通”兩種交通組織模式。不同的改擴建工程,可結合項目路自身及區(qū)域路網的實際條件和地方需求,確定兩種模式中的一種,也可在不同施工作業(yè)區(qū)段選用不同的模式,并進行合理組合。 5.2.2 交通量大的高速公路改擴建宜采用“邊運營、邊施工”的交通組織模式,在局部工點、特殊時段,可分段分時封閉交通。 5.2.3 當區(qū)域路網具備分流條件時,交通組織可采用“封閉交通”模式?!胺忾]交通”模式包括“全封閉交通”和“半封閉交通”兩種。 5.3 調查、搜集與分析 5.3.1 在改擴建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和初步設計階段應分別開展調查、分析工作,調查的內容及深度應滿足編制《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中的深度的要求;在施工圖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當實際條件發(fā)生變化時,宜補充調查、分析,并修正相關數據及文件。 5.3.2 交通組織調查內容宜包含下列內容: a) 項目影響區(qū)的地理位置、行政區(qū)劃、自然條件等; b) 項目影響區(qū)的交通小區(qū)人口、產業(yè)、城鎮(zhèn)分布、資源等經濟社會資料; c) 項目影響區(qū)內可供分流的公路網布局形態(tài)、技術狀況、交通組成及交通流特性(含區(qū)域路網日常流量、流向、節(jié)假日流量流向、客貨組成、車輛類型組成、項目路過境、區(qū)間、路段車流狀況); d) 項目影響區(qū)路網擬建、在建公路的技術等級、開通時間、路線交叉分布狀況; e) 項目影響區(qū)內施工期間供分流的路段維修加固、交通管制等影響交通流分布的資料; f) 改擴建項目路的路線、路基路面、、橋涵、互通式立交、交通工程設施等各分項專業(yè)的改擴建設計方案; g) 近5年節(jié)假日和惡劣天氣路網交通流量、流向及交通組成資料; h) 改擴建項目路近5年的養(yǎng)護技術資料; i) 改擴建項目路交通事故情況。 5.3.3 交通組織分析宜包含下列內容: a) 對改擴建項目路進行交通量分析,具體內容包括:改擴建項目路現狀通行能力、交通流量流向、服務水平等,評價原路交通流的運行狀況; b) 對改擴建項目路施工期間的路段及區(qū)域路網交通量分析預測,包括:路段道路通行能力、交通流量流向的分析、服務水平及路網道路通行能力、可容納的交通量等; c) 進行路網分流的可行性路徑分析及方案比選,當分流道路需進行路面維護、橋梁加固時,應提出技術要求; d) 充分評估路線、路基路面、橋涵、互通式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等分項專業(yè)的改擴建設計方案對項目路改擴建交通組織的影響。 5.3.4 采用“邊運營、邊施工”交通組織模式時,臨時通車路段的道路服務水平不宜低于四級;采用“封閉交通”交通組織模式時,區(qū)域路網分流道路服務水平不宜低于四級。 5.3.5 交通組織調查與資料搜集應重點關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重點時期和廣西地域特色節(jié)假日的交通量情況,如“國慶節(jié)”、“春運”、“三月三”等交通量的高峰時段情況。 5.3.6 交通量分析可在工程可行性研究的特征年交通量預測結論的基礎上,采用趨勢外推法、插值法等方法進行,交通量分析結論應能滿足改擴建項目制定總體交通組織的需要,為路段保通交通組織模式,路段保通方案、路網分流方案提供技術依據和支撐。 5.4 設計內容 5.4.1 交通組織的可行性研究階段和設計階段均應做總體設計,設計深度應滿足交通運輸部版《公路基本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中對交通組織設計內容的規(guī)定,且總體設計應包含下列內容: a) 交通組織模式; b) 路段保通交通組織; c) 保通路段設計速度; d) 施工作業(yè)區(qū)段劃分; e) 區(qū)域路網交通組織; f) 服務水平。 5.4.2 交通組織設計應包含:改擴建工程對交通組織的影響分析、路段保通總體交通組織,區(qū)域路網分流方案、保通路段交通組織、與交通組織設計方案相匹配的臨時交通工程設施設計方案以及必要的應急管理措施。 5.5 設計界面 5.5.1 為路段保通修建的臨時便道、便橋等工程,涉及的方案和工程數量均計入主體工程。 5.5.2 因路網分流造成地方道路損害而進行必要的道路養(yǎng)護、橋涵維修加固,涉及的方案和工程數量均計入主體工程。 6 路段交通組織 6.1 一般規(guī)定 6.1.1 路段保通交通組織可采用“雙向四車道保通”、“雙向兩車道保通”和“雙向三車道保通”等方案。宜根據改擴建項目路在區(qū)域路網中的地位、路段交通量狀況及特性、結合施工組織計劃等綜合確定改擴建保通路段交通組織。 6.1.2 路段保通交通組織方案應與總體交通組織方案協調統一。 6.1.3 應針對項目路的一般路段和關鍵工點,確定合理的路段交通組織設計。 6.2 具體要求 6.2.1 路段交通組織設計宜包含以下內容: a) 對施工期各路段、各階段的通行能力及可容納的交通量的分析預測; b) 對工程實施期施工與營運的相互干擾程度的分析; c) 對施工期路段保通、限速、改道等分析; d) 對一般路段和關鍵工點的交通組織設計進一步比選、論證,分析路段和關鍵工點的交通組織。 6.2.2 路段交通組織設計宜包含如下成果: a) 結合施工標段、行政區(qū)劃、構造物分布、施工方案,確定區(qū)段劃分; b) 滿足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做好工期、施工標段間、區(qū)段間的工期協調等; c) 一般路段和關鍵工點的交通組織設計,包含各分階段的交通組織設計圖表。 6.2.3 施工階段,應根據現場客觀條件的變化,重新評估原交通組織設計方案的合理性,并進行實時優(yōu)化設計。 6.2.4 路段保通交通組織的斷面組成應滿足下列條件: a) 臨時通行的側向余寬≥0.75m; b) 臨時通行的車道寬度≥3.5m; c) 當臨時通行的車道僅供小型車行駛時,因建設困難較大或代價較大,可考慮采用3.25m的通行車道寬,但需進行專項行車安全論證,且行駛的區(qū)段長度不宜大于8km; d) 路段臨時通車的側向余寬及凈高范圍,不允許有任何障礙物,如圖1。 圖1 臨時通行的保通車道斷面劃分示意(以左半幅通行為例) 6.2.5 滿足下列條件時,可采用雙向四車道保通方案: a) 具備設置對向通行隔離設施的條件; b) 滿足足夠的側向余寬,一般宜為0.75m,特殊情況下可為0.5m。當側向余寬為0.5m時,區(qū)段長度不宜超過8km; c) 滿足下列條件時,可采用雙向雙車道保通方案; d) 有完善的區(qū)域路網進行分流; e) 受流路的通行條件滿足分流車型通行的要求; f) 分流后受流路滿足四級服務水平; g) 采用雙向雙車道保通方案時,有利于工程的順利實施和推進。 6.2.6 當改擴建的高速公路路段交通量方向不均勻系數差異大于30%時,可考慮采用雙向三車道保通方案。 6.2.7 改擴建期間,可根據既有公路功能和設計速度、分流后的交通量及交通組成、保通車道寬度及車道數、側向余寬及安全設施、管理設施等因素,綜合確定保通路段的設計速度。 6.2.8 在改擴建過程期間,保通路段的設計速度不宜低于60km/h。 6.2.9 在交通轉換中央開口、臨時交通轉換的過渡段等特殊工點位置可結合開口長度、轉彎圓曲線半徑、超高橫坡度、內側車道寬度、中間帶寬度的實際情況降低設計速度,但不宜低于40km/h。 6.2.10 改擴建工程路面施工作業(yè)區(qū)劃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作業(yè)區(qū)長度的宜選取4-8km; b) 相鄰作業(yè)區(qū)段工程規(guī)模相當,施工進度宜協調一致; c) 相鄰作業(yè)區(qū)間距不宜小于2km。 6.2.11 相鄰服務區(qū)、停車區(qū)的同一側的作業(yè)區(qū)段間應避免同時施工。 6.2.12 同一施工作業(yè)區(qū)段不宜存在兩個以上的大型構造物。 6.2.13 相鄰施工作業(yè)區(qū)段轉換的臨時轉換段開口,宜盡量利用項目路現狀中央分隔帶,且轉換單長度應能滿足設計速度的要求。 7 區(qū)域路網交通組織 7.1 一般規(guī)定 7.1.1 高速公路改擴建區(qū)域路網分流可分為總體常態(tài)化路網分流、局部路段短時分流方案、應急分流三種,其中總體常態(tài)化區(qū)域路網分流和局部路段短時分流為常規(guī)考慮的分流方案,應急分流多為應對特殊時間或工況的臨時性措施。 7.1.2 分流方案包含分流啟動的時機、分流的時段、分流交通量、分流車型的選取、分流路徑的選擇等。 7.1.3 區(qū)域路網交通組織方案應與總體交通組織方案協調統一。 7.2 設置要求 7.2.1 分流宜分別按大中型貨車、小型貨車和大中型客車、小型客車三種優(yōu)先順序進行。宜采用大中型貨車分流為第一優(yōu)先級,小型貨車和大中型客車分流為第二優(yōu)先級,小型客車分流為第三優(yōu)先級,如分流車行分類表如表1所示。 表1 分流車型分類表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車 型 小型車 中型車 大型車 特大型車 重型車 客 車 6座以下 7-19座 20-45座 45座以上 — 貨 車 2.5噸以下 (含2.5噸) 2.5-7噸 (含7噸) 7-15噸 (含15噸) 15-20噸 (含20噸) 20噸以上 7.2.2 高速公路改擴建整體式區(qū)域路網分流交通組織宜采用誘導點、分流點和管制點實施三級分流,各節(jié)點的設置應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誘導點為主動誘導交通分流的節(jié)點,宜設置在項目路區(qū)域路網的重要節(jié)點處; b) 分流點為計劃強制交通分流的節(jié)點,整體分流方案的分流點宜設置在項目路連接線的主要交叉口和項目路的互通式立體交叉出口,路段短時分流方案的分流點宜設置在上游互通式立體交叉出口; c) 管制點為對交通進行強制管控的節(jié)點,宜設置在分流點上游路段或交叉口。 7.2.3 在出現以下情況時,應采用路段應急分流: a) 服務水平低于四級以下時; b) 保通方案中路面或者橋梁等結構物對車型有特殊要求時; c) 關鍵工點施工對主線車輛有限高要求時; d) 關鍵工點施工需中斷交通時; e) 重大節(jié)假日、惡劣天氣、自然災害、重大交通事故等其他需要分流情形時。 7.2.4 區(qū)域路網交通組織設計宜包含以下內容: a) 對周邊路網交通量、交通組成、交通流特性的分析結論; b) 對區(qū)域路網布局、沿線城鎮(zhèn)分布、公路技術狀況等的調查、分析結論; c) 對路網分流點、分流車型、分流路徑、實施計劃安排等方面進一步分析論證,制定細致的分流、繞行、管制方案。 7.2.5 區(qū)域路網交通組織設計宜提供如下成果: a) 對施工期項目路及周邊路網各自的通行能力、服務水平及可承擔分流能力與容量的分析結論; b) 總體區(qū)域路網交通組織設計,包括分流路徑、分流車型、分流交通量,以及誘導點、分流點、管制點設置方案,分流道路改造、維修方案等。 7.2.6 區(qū)域路網交通分流的設計,宜在兩階段設計階段提供方案設計,待改擴建路基拼接完成前,宜完成詳細的交通組織分流設計。 8 臨時交通工程設施 8.1 一般規(guī)定 8.1.1 臨時交通工程設施的設置除應滿足交通組織方案的需要外,還應滿足維持改擴建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維持改擴建高速公路“隔離、封閉”的功能,并為改擴建高速公路提供基本的指路、指示等信息服務。 8.1.2 臨時交通工程設施的設置應體現“安全便捷、綠色環(huán)保、永臨結合”的設計理念。 8.1.3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工程設施宜根據改擴建項目路的實際條件、交通流條件、交通環(huán)境、道路使用者需求、交通管理需要等進行設置,并宜根據作業(yè)區(qū)施工組織計劃的推進,及時增減、調換、更新臨時交通工程設施。 8.1.4 高邊坡施工宜采用鋼板樁防護,實施多級防護、主動防護、被動防護等形式進行防護;防止車輛沖出運營高速公路,防止落石滾入高速公路,影響行車安全。 8.1.5 臨時交通工程設施的設置應突出系統性,充分考慮駕駛人的出行需求,同時應兼顧作業(yè)區(qū)施工便利性的需求。 8.2 設置內容及要求 8.2.1 臨時交通工程設施包括臨時交通安全設施、臨時的機電設施等,其中臨時交通安全設施指保障施工作業(yè)區(qū)行車安全和服務于交通組織的臨時性交通標志、標線、防護、隔離、緩沖、防眩設施等。 8.2.2 設置于區(qū)域路網的臨時交通工程設施,其設置標準不得低于所在路段設計速度對應的交通設施設置標準,設置于保通主線路段的臨時交通工程設施的設計標準不宜低于60km/h。 8.2.3 當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志受條件限制而無法安裝時,可使用前置提醒、地面標線、標記等實現交通組織功能。 8.3 路網分流臨時交通安全設施 8.3.1 路網分流過程中,分流宜設置為三級,分別為誘導點、分流點和管制點,應根據分流方案的區(qū)別及特點,設置相應的臨時交通工程設施。 8.3.2 臨時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應根據各分流節(jié)點的點位、功能等,設置相應的隔離設施、緩沖設施、路欄、標志和標線等,設置的交通安全設施宜選用易于拆裝、挪移及重復使用。 8.3.3 設置于區(qū)域路網的臨時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標準,應根據所在路段的道路設計速度執(zhí)行。 8.3.4 區(qū)域路網分流交通安全設施設置要點 誘導點交通安全設施設置要點: a) 誘導點一般設置在改擴建項目路外圍路網的互通式立交上游出入口,應設置簡單明確的告示,交通標志的內容宜以人性化的施工提示為主,引導駕駛人選擇分流路徑; b) 誘導點上游可設置限速標志; c) 設置于誘導點的交通安全設施的設計速度的指標不宜低于所處路段的設計標準值; d) 誘導點設置用語示例可采用“××高速公路改擴建施工易堵,請繞行”等字樣。 2 分流點交通安全設施設置要點: a) 分流點一般設置在互通式立體交叉出入口。應設置相應的指路標示、禁令標志、臨時交通標線、限速標志和安全設施; b) 分流點的交安設施設置除分流提示外,還應提供可供司乘人員選擇分流路徑引導信息,分流引導信息宜采用圖形化的方式表達; c) 分流點設置用語示例可采用“××高速公路改擴建施工易堵,請繞行××××公路”等字樣。 3 管制點交通安全設施設置要點: a) 管制點以強制性交通管制為手段,疏導主線與關鍵路段交通,保障各方向交通流有序、順暢; b) 管制點宜設置限高、限重設施、禁令標志等,并配置爆閃燈、塑料隔離墩、防撞桶等隔離設施。 8.4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安全設施 8.4.1 作業(yè)區(qū)臨時安全設施應包括:臨時交通標志、臨時交通標線、臨時隔離設施、臨時防護設施等。施工區(qū)安全設施的設置為滿足施工區(qū)安全行車的需要,以主動引導為主,被動防護適度,隔離封閉合理進行設計。 8.4.2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安全設施按功能主要包括路段通行保障的安全設施和服務于路段交通組織保障的設施。 8.4.3 服務于路段交通組織的臨時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應充分考慮下列施工要點,設置完善的臨時交通安全設施: a) 路基、涵洞、通道改擴建; b) 路面拼接; c) 隧道改擴建; d) 主線橋梁拼接; e) 互通式立交交改擴建; f) 交通轉換、中央分隔帶或路側臨時開口改造; g) 服務區(qū)、停車區(qū)改擴建。 8.5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志 8.5.1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志的設置應包含服務于交通組織方案的臨時交通標志、服務于路段通行保障的臨時交通標志和宣傳類臨時標志。 8.5.2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志信息應盡可能采用圖形表示,并且傳遞的信息應與道路條件及交通組織管理相互協調、一致。 8.5.3 各類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志及支撐結構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保通路段臨時通車所必需的側向寬度及凈空范圍。 8.5.4 在警告區(qū)內應設置施工標志、限速標志、車道數變少標志、可變箭頭信號和施工警告燈,并應與可變信息標志相協調。 8.5.5 作業(yè)區(qū)夜間作業(yè)時,應設置現場照明,導向標志、車道數減少標志等宜采用主動發(fā)光標志。 8.5.6 在車道數減少和改變交通流向的上游過渡區(qū)起點位置應設置可變箭頭信號指示標志。 8.5.7 當施工區(qū)段施工完畢,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志和標線應及時撤除,恢復正常交通狀態(tài)下的交通標志和標線。 8.6 作業(yè)區(qū)臨時標志設置要求 8.6.1 交通標志的版面布置應信息明確、無歧義、簡潔美觀。 8.6.2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志版面的漢字應采用交通標志專用字體,字寬和字高相等,特殊情況下,警告標志的字高可以適當降低,輔助標志、告示標志的字高一般按標準漢字高度的一半,受限于作業(yè)區(qū)空間限制及實際使用率,臨時交通標志版面可不設置英文等文字。 8.6.3 同類標志宜采用同一類型的標志版面。設置于同一門架式、懸臂式等支撐結構上的同類標志,宜采用統一規(guī)格。 8.7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志設置樣例 8.7.1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志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區(qū)系列標志 該類標志通常設置在作業(yè)區(qū)的警告區(qū),設置于原道路中央分隔帶或者路側,用于提示或引導駕駛員,如圖1。 圖1 作業(yè)區(qū)警告標志示例 2 禁令類標志 設置于改擴建施工期間,發(fā)揮臨時交通管理功能。如:限速標志、禁止停車、禁止超車等交通標志。 a) 限速80Km/h,限速60Km/h,限速40Km/h等:設置在警告區(qū)、上游過渡區(qū)、緩沖區(qū)、工作區(qū)內,規(guī)格:圓形,支架高度不低于1.5m,如圖2; 圖2 限速標志示例 b) 解除限速標志,解除禁止超車:設置在終止區(qū),規(guī)格:圓形,支架高度不低于1.5m,如圖3; 圖3 解除限速標志示例 c) 車道數減少標志:設置在警告區(qū)護欄外側,規(guī)格:矩形,支架高度不低于1.5m,如圖3; d) 禁止超車標和禁止停車標志:設置在警告區(qū)護欄外側或上游過渡區(qū)、緩沖區(qū)、工作區(qū)內,規(guī)格:圓形,支架高度不低于1.5m,如圖4; 圖4 禁令標志示例 e) 改道標志:設置在警告區(qū)護欄外側或上游過渡區(qū)、緩沖區(qū)、工作區(qū)內,規(guī)格:等邊三角形,支架高度不低于1.5m,如圖5。 圖5 繞行標志示例 3 警告標志 該類標志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警示駕駛員安全行車。 在施工出入口處,設置警告標志,并可增設太陽能警告燈,進一步加強行車與施工安全性,如圖6。 圖6 慢行警示標志示例 4 路欄,如圖7。 圖7 路欄示例 8.8 服務于路段通行保障的臨時交通標志 8.8.1 服務于路段通行保障的臨時安全設施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在主體工程改擴建施工需要對原有的出口預告等標志進行拆除之前,應設置替代原路主線功能的臨時交通標志。該類標志可設置在中央分隔帶,標志版面內容可簡化,僅保留出口、重要地點、服務設施等信息。中央分隔帶有波形護欄時,臨時標志可固定在中央分隔帶護欄的立柱上,其他情況時可設活動式混凝土基礎; b) 高速公路的出口預告、方向地點、限速標志等用于路段通行保障的重要臨時交通標志設置在中央分隔帶上時,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標志版面可在滿足通行視認性的前提下進行調整; c) 服務區(qū)和互通式立體交叉前宜增設3km臨時預告標志。 高速公路采用兩側拼接加寬的方式進行改擴建時,需要在中央分隔帶設的臨時交通標志包括:服務區(qū)標志、出口預告標志、收費站及預告標志、方向地點、地點距離標志、里程牌、部分限速、救援標志等。這些標志一般在改擴建工程開工時事先設置,設置位置與原道路位置保持一致,和路側的相關標志共同發(fā)揮作用,以便給駕駛人一定的過渡適應時間。隨著路基拼寬作業(yè)的進展,路側的標志會被折除,此時依靠中央分隔帶臨時標志提供相應的信息。 (1)臨時服務區(qū)出口預告標志,如圖8; 圖8 臨時指路標志示例(標志字高:50cm,規(guī)格:2.0m×1.5m) (2)臨時出口預告標志,如圖9; 圖9 臨時出口預告(標志字高:50cm,規(guī)格:2.0m×1.5m) (3)臨時地點距離預告標志,如圖10; 圖10 標志字高:50cm,規(guī)格:2.0m×2.0m。 (4)臨時里程牌標志,如圖11。 施工作業(yè)區(qū)應設置臨時里程牌,設置間距為100m,以方便施工作業(yè)區(qū)現場管理及交通事故報警及救援。 圖11 臨時里程牌標志示例(標志字高:20cm,規(guī)格:1.0m×0.6m) 8.8.2 高速公路改擴建施工作業(yè)區(qū)還應適當增設交通宣傳類交通標志或標語,宜按2km設置不少于1處,如圖12、圖13。 圖12 告示標志示例(字高40cm,規(guī)格: 2.0m×1.4m) 圖13 告示標志示例(字高25cm,規(guī)格:2.2m×0.6m) 8.8.3 臨時保通路段的臨時標志牌可采用移動式、附著、柱式、懸臂式結構形式,如圖14-圖16。 圖14 臨時標志安裝示意1 圖15 臨時標志安裝示意2 圖16 臨時標志安裝示意3 8.9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線 8.9.1 一般規(guī)定 a) 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線應根據路段交通組織方案,與臨時交通標志配合使用,布設時注意與永久標線相結合; b) 臨時交通標線的主要技術指標不應低于永久標線的設計指標; c) 臨時交通標線的設置方案不得與路段交通組織方案以及臨時交通標志相互矛盾,引發(fā)歧義; d) 當作業(yè)區(qū)臨時交通標線與路段交通組織方案發(fā)生矛盾時,應及時清除不合理的臨時交通標線。 8.9.2 設置內容及設置要求 a) 長期作業(yè)區(qū)應考慮設置臨時交通標線;短期作業(yè)區(qū)、臨時作業(yè)區(qū)可采用預成型標線,或采用交通錐、塑料隔離墩等代替臨時交通標線; b) 臨時交通標線包括車道邊緣線、車道分界線、路面標記、導向箭頭等,標線材料的使用在長期施工期間優(yōu)先考慮能為臨時通行車輛提供清晰的信息之外,還應注重考慮標線材料易清除性,標線設計按照GB5768-2009《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等執(zhí)行,臨時交通標線顏色宜為橙色; c) 因路面未鋪裝等原因,不適宜設置標線時,應設置標志。道路空間受限,無法設置標志和標志基礎時,應設置標線; d) 新建成的路面上面層臨時通車時,當車道布置與運營期車道布置不一致時,不得施劃臨時交通標線,但可用交通錐代替; e) 橫向減速標線宜采用3條一組,每處設置數量不小于3組,組間距不宜大于50m。 8.9.3 考慮施工便利性和使用周期,短期作業(yè)區(qū)宜采用交通錐、塑料隔離墩等替代臨時交通標線,交通錐設置間距為4m,塑料隔離墩設置間距為4m。 8.9.4 其他設施規(guī)格參數 a) 交通錐 為規(guī)范行車秩序,施工過程中部分臨時車道的邊緣線為原道路車道分界線(6/9虛線),建議臨時車道邊緣位置采用交通錐,設置間距宜為4m,交通錐應滿足夜間反光要求,設在需要臨時分隔車流,引導交通,保護施工人員、現場設施等,規(guī)格:高度宜為900mm,重量:不宜小于6.8kg,文字圖案生產工藝:絲印(可選)、數碼噴繪(可選),可附施工單位信息、字樣、值班聯系方式; b) 警示柱 主要互通出入口匝道路段,規(guī)范駕駛員行車路徑,宜采用帶有回彈效果的橡膠材質的警示柱,并有較好的夜間反光效果,高度900mm; c) 減速帶 主要設置于收費站收費廣場,提醒車輛低速通行。減速丘設置長度不小于8m,坡度值不大于2%,可配合采用彩色路面增加警示效果,如圖17; 圖17 減速帶 d) 隔離柱 鋼管隔離柱直徑為14cm或11.4cm,高度為80cm,柱體間隔20cm分別粘貼紅白相間的反光膜,安裝間隔宜為1.3m~1.5m,頂端密封,PU隔離柱直徑為11.4cm,高度為48cm或75cm,間隔粘貼紅白相間的反光膜,安裝間隔為1m,在光線較暗、事故多發(fā)路段、或需要特別警示的路段,可采用太陽能自發(fā)光隔離柱,如圖18; 圖18 鋼管隔離柱 e) 車速反饋儀 宜采用太陽能移動式車速反饋儀,設置于有施工作業(yè)區(qū)域前,如圖19。 圖19 車速反饋儀 8.10 作業(yè)區(qū)臨時防護設施 8.10.1 作業(yè)區(qū)臨時防護設施應包含:混凝土隔離墩、塑料隔離墩、混凝土護欄、移動鋼護欄、防撞桶、防撞墊等,布設時應注意臨時設施與永久設施相結合。 8.10.2 臨時防護設施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混凝土隔離墩 混凝土隔離墩采用C30混凝土預制,設置時可考慮永臨結合使用,混凝土隔離墩迎車面設置輪廓標,保證夜間行車導向性及安全,為提高整體受力,宜采用鎖扣式隔離墩,或采用其他連接形式的隔離墩; b) 塑料隔離墩 塑料隔離墩壁厚不低于3mm,材料應采用高密度聚乙烯樹脂; c) 混凝土護欄 混凝土護欄基礎采用提前預埋處理,護欄現澆,外觀尺寸及防撞力應滿足現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JTG/T D81)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guī)范》(JTGD81)的要求; d) 移動鋼護欄 移動鋼護欄單元采用全鋼結構焊接成整體,設計防護等級不小于B級。移動鋼護欄采用層級錯位連接方式,可橫向及縱向移動打開或連接護欄單元,任意接頭位置均可打開,方便養(yǎng)護更換及臨時開口。移動鋼護欄應考慮設置足夠數量的排水孔; e) 防撞桶 設置于臨時分流鼻端、臨時緊急停車帶起終點等位置,如圖20; 圖20 防撞桶示例 f) 防撞墊 改擴建施工時,互通、服務區(qū)出口匝道三角鼻端處以及移動式車載宜設置防撞墊。 8.11 其他臨時交通設施 8.11.1 其他臨時交通設施包括爆閃燈、警示燈、電子導向牌、照明燈、電子測速儀、警示柱、減速帶、仿真警察、仿真保通員、仿真警車、限高限寬門架等。主動發(fā)光標志應符合《LED主動發(fā)光標志》(GB/T 31446)相關要求。 a) 爆閃燈 爆閃燈、警示燈、電子導向牌主要設置于上游過渡區(qū),緩沖區(qū),施工區(qū),或重要、危險路段,宜采用太陽能供能,可視距離大于150m。太陽能閃光警示信號燈應具有專為日平均光照較少的地方增設的省電模式,連續(xù)陰雨天Φ300mm 燈可正常工作不小于20天,如圖21; 圖21 爆閃燈示例 b) 照明主要設置于危險性較高的作業(yè)區(qū),設置照明燈時應注意防眩,燈光照明半徑應大于30m; c) 仿真保通員、警車主要放置在上游過渡區(qū),或重要、危險路段; d) 限高限寬門架主要設置于現澆施工的上跨橋、上跨橋前方以及部分收費島前方適當位置,限高門架應粘貼反光膜或涂刷反光漆,并設置必要的限高限寬標志牌; e) 主動發(fā)光臨時設施,主要為LED發(fā)光警示樁、半透型主動發(fā)光交通標志、全透型主動發(fā)光交通標志。 8.12 永臨結合的臨時交通工程設施方案 8.12.1 施工作業(yè)區(qū)宜采用永臨結合的施工工序,將永久交通工程設施,在不影響使用的前提下,盡量采用永臨結合的方式實施,以節(jié)約投資。 8.12.2 可用作永臨結合的交通工程設施包括:標線、輪廓標、混凝土護欄、隔離墩、防眩板、監(jiān)控等設施。 8.12.3 臨時監(jiān)控設施主要包括監(jiān)控外場設施、通信設施及顯示終端,顯示終端宜設置交管部門。 8.12.4 臨時監(jiān)控設施宜采用永臨結合方案。臨時監(jiān)控設施優(yōu)先考慮外場設備及監(jiān)控外場設施及顯示終端的設備應選擇適技術先進的設備。 9 作業(yè)區(qū)交通組織 9.1 一般規(guī)定 9.1.1 改擴建施工前,應對原有運營的高速公路與施工區(qū)域采用隔離網等進行隔離,對施工區(qū)域外側安裝隔離柵進行隔離。 9.1.2 改擴建涉路施工過程中,應參照《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第4部分 作業(yè)區(qū)》(GB 5768.4)規(guī)范,設置警告區(qū)、上游過渡區(qū)、緩沖區(qū)、工作區(qū)、下游過渡區(qū)及終止區(qū)。 9.1.3 路基改擴建作業(yè)區(qū)臨時防護設施的設置要求: a) 路基施工過程中若未拆除護欄時,可按原設計速度限速; b) 在路基施工過程中,護欄應采用“先防護后拆除”的原則。當護欄已拆除時,應對車輛速度進行限制,一般不宜低于60km/h。 9.1.4 路側防護及隔離相關規(guī)定如下: a) 鋼筋混凝土護欄 鋼筋混凝土護欄適用于長期作業(yè)的橋梁、垂直落差大于3m等危險路段的路側防護及隔離; b) 波形梁鋼護欄 波形梁鋼護欄適用于長中期作業(yè)落差小于等于3m路段的路側防護及隔離; c) 連續(xù)式水泥墩 連續(xù)式水泥墩適用于長中期作業(yè)落差小于等于3m路段的路側防護及隔離; d) 移動式鋼護欄 移動式鋼護欄適用于中短期作業(yè)落差小于等于1m路段的路側防護及隔離; e) 水泥墩與塑料隔離墩組合 水泥墩與塑料隔離墩組合設置適用于中短期作業(yè)落差小于等于1m路段的路側防護及隔離; f) 塑料隔離墩 塑料隔離墩適用于短期作業(yè)挖方路段的路側防護及隔離; g) 交通錐 交通錐適用于臨時作業(yè)路段的路側隔離。 9.1.5 對向車流中間帶防護及隔離相關規(guī)定如下: a) 連續(xù)式水泥墩 連續(xù)式水泥墩適用于長期作業(yè)路段的中間帶的防護及隔離; b) 移動式鋼護欄 移動式鋼護欄適用于中期作業(yè)路段的中間帶的防護及隔離; c) 水泥墩與塑料隔離墩組合 水泥墩與塑料隔離墩組合設置適用于中期作業(yè)路段的中間帶的防護及隔離; d) 塑料隔離墩 塑料隔離墩適用于短期作業(yè)路段的中間帶的防護及隔離; e) 交通錐 交通錐適用于臨時作業(yè)路段的中間帶的防護及隔離。 9.1.6 保通路段臨近過渡區(qū)、緩沖區(qū)和工作區(qū)的一側應設置渠化設施和緩沖設施,緩沖設施設置于作業(yè)區(qū)障礙物前。 9.1.7 維持雙向四車道通行的保通路段臨時中分帶,宜設置臨時防眩設施。 9.1.8 改道利用中央分隔帶開口通行時,中央分開口端頭位置應設置防撞桶等防撞設施。 9.1.9 作業(yè)區(qū)夜間施工應在上游過渡區(qū)、緩沖區(qū)、工作區(qū)的渠化設施、緩沖設施頂部加設警示燈。 9.1.10 保通路段交通組織設計應根據交通組織總體設計方案確定。 9.1.11 保通路段交通組織應包括一般路段交通組織和關鍵工點交通組織。關鍵工點包括拼接加寬的主線橋梁、拆除重建的主線橋梁、新建的通道、下穿分離式立體交叉、改擴建的天橋、上跨分離式立體交叉、改擴建的互通式立體交叉、改擴建的隧道、改擴建的服務區(qū)和停車區(qū)、改擴建的收費站、調坡路段、新舊線過渡等。 9.1.12 改擴建工程各階段的交通組織設計內容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可行性研究階段,保通路段交通組織應比選推薦各施工階段的交通組織方案; b) 初步設計階段,應根據保通路段的不同工程設計方案和施工組織方案比選確定相應的交通組織方案; c) 施工圖設計階段,應根據確定的保通路段交通組織方案進行交通組織詳細設計; d) 施工階段,應根據實際情況對保通路段的交通組織設計進行動態(tài)調整。 9.1.13 路基、涵洞、通道、小橋改擴建施工等的交通組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路側護欄未拆除時,可維持既有通行狀態(tài); b) 路側護欄拆除且需侵占部分硬路肩時,應根據保通設計速度、安全防護的需要設置臨時護欄或臨時隔離設施; c) 封閉硬路肩施工時,宜設置緊急停車帶,緊急停車帶可采用港灣式,設置間距不宜大于2km; d) 通行區(qū)與作業(yè)區(qū)間應設置臨時隔離設施進行物理隔離,隔離設施應連續(xù)設置; e) 通道改擴建施工時不宜中斷地方道路橫向通行的交通。 9.1.14 路面施工交通組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路面施工交通組織方式應根據路面改擴建方式、改擴建路面寬度、既有公路路面補強方案、路面面層加鋪方案、施工組織方案等因素確定; b) 路面底基層、基層和中、下面層施工宜采用單幅或雙幅間隔封閉硬路肩、既有高速公路維持雙幅雙向四車道通行的交通組織方式; c) 路面上面層施工宜采用單幅或雙幅間隔封閉半幅、另半幅維持單幅雙向四車道通行的交通組織方式; d) 路面改擴建期間保通車道應根據項目路交通組織總體設計和保通設計速度設置車道寬度和必要的側向余寬; e) 車輛行駛輪跡應避免與新原道路面拼接縫位置重合。 9.1.15 用于交通轉換的中央分隔帶開口長度應根據開口處的限制速度、中間帶寬度、路面橫坡等因素確定。不同交通組織模式的中央分隔帶開口長度可按下面方法計算。 a) 單車道轉換時,根據圖22所示,中央分隔帶開口長度按式(9-1)計算: 圖22 單車道轉換的中央分隔帶開口長度計算圖式 (9-1) 其中: (9-2) (9-3) 式中: ——中央分隔帶開口長度(m); ——中央分隔帶開口處轉彎圓曲線半徑(m),需滿足汽車在該不設超高路段安全行駛的要求; ——中央分隔帶開口處的限制速度(km/h); ——路面與輪胎之間的橫向摩阻系數; ——超高橫坡度(%); ——車輛中心與中間帶之間的距離(m); ——第一行車道的寬度(m); ——中間帶(包括中央分隔帶和兩側路緣帶)寬度(m); ——車輛軌跡線在路線方向上的投影長度(m)。 當中央分隔帶開口處單車道轉換時,根據式(9-1)計算出的中央分隔帶開口長度的計算值(取5m的倍數)如表2所示。 表2 單車道轉換中央分隔帶開口長度計算值 車道寬度(m) 限制速度(km/h) 60 50 40 中間帶寬度(m) 4.5 3.5 3.0 2.0 4.5 3.5 3.0 2.0 4.5 3.5 3.0 2.0 3.75 橫坡/% 0 80 75 70 65 65 60 60 55 50 50 45 45 -2 85 80 75 70 70 65 65 60 55 55 50 45 -3 90 80 80 75 75 70 65 60 60 55 55 50 -4 90 85 85 75 75 70 70 65 60 55 55 50 3.50 橫坡/% 0 75 70 70 65 65 60 60 55 50 50 45 45 -2 85 80 75 70 70 65 60 55 55 50 50 45 -3 85 80 80 70 70 65 65 60 55 55 50 50 -4 90 85 80 75 75 70 70 65 60 55 55 50 3.25 橫坡/% 0 75 70 70 65 65 60 55 50 50 45 45 40 -2 80 75 75 65 70 65 60 55 55 50 50 45 -3 85 80 75 70 70 65 65 60 55 55 50 45 -4 90 85 80 75 75 70 65 60 60 55 55 50 b) 雙車道轉換時,根據圖23所示,中央分隔帶開口長度按式(9-4)計算: (9-4) 其中: (9-5) 式中符號的含義同公式(9-1)。 圖23 雙車道轉換的中央分隔帶開口長度計算圖示 當中央分隔帶開口處雙車道轉換時,根據式(9-4)可計算出中央分隔帶開口長度的計算值(取5m的倍數),如表3所示。 表3 雙車道轉換的中央分隔帶開口長度計算值 車道寬度(m) 限制速度(km/h) 60 50 40 中間帶寬度(m) 4.5 3.5 3.0 2.0 4.5 3.5 3.0 2.0 4.5 3.5 3.0 2.0 3.75 橫坡/% 0 95 90 90 85 80 75 75 70 65 60 60 55 -2 100 100 95 90 85 80 80 75 70 65 65 60 -3 105 100 100 95 90 85 85 80 70 70 65 65 -4 110 105 105 100 90 90 85 80 75 70 70 65 3.50 橫坡/% 0 95 90 85 80 75 75 70 70 60 60 60 55 -2 100 95 95 90 85 80 80 75 65 65 60 60 -3 105 100 95 90 85 85 80 75 70 65 65 60 -4 110 105 100 95 90 85 85 80 70 70 65 65 3.25 橫坡/% 0 90 85 85 80 75 70 70 65 60-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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