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隊伍管理現(xiàn)狀問題調查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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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寫作/調研報告 公安隊伍管理現(xiàn)狀問題調查分析 公安隊伍管理現(xiàn)狀問題調查分析 【內容摘要】*利用公安網(wǎng)上民意調查數(shù)據(jù),客觀分析當前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公安民警思想動態(tài),探討幾個公安管理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娟P鍵字】公安管理調查分析前言公安機關擔負著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重大職責,公安隊伍的管理水平,決定了隊伍的凝聚力與戰(zhàn)斗力,直接影響著公安機關保一方平安職責的落實。對公安隊伍的管理現(xiàn)狀進行實事求是的調查,掌握分析廣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動態(tài),將有助于我們發(fā)現(xiàn)問題,調整隊伍管理方針,做好隊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為了實現(xiàn)公安隊伍的長遠管理目標,我們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存在問題不掩蓋、不回避、不護短,客觀剖析當前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弊病。為了獲得民警思想動態(tài)的第一手資料,我借助公安內部網(wǎng)絡,在公安網(wǎng)上開展了一次隊伍管理現(xiàn)狀及民警心態(tài)的民意調查,并對調查結果進行統(tǒng)計分析。希望各級公安領導能夠實事求是,對隊伍管理現(xiàn)狀進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隊伍管理政策,促進公安隊伍整體工作開展,確保公安隊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保一方平安。綜合分析在當前社會治安形勢錯綜復雜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勞動,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充分肯定。以下問題的討論,筆者側重于對存在問題或不同看法的討論分析。一、當前社會現(xiàn)狀及治安形勢的客觀評價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部隊、警察都是專政工具,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chǎn)物。警察是調和、平息社會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當責任的大小,與社會矛盾的發(fā)展變化息息相關。當前公安隊伍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正與我國當前社會矛盾緊密相關。我們必須從分析當前社會現(xiàn)狀和社會矛盾出發(fā),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的現(xiàn)狀及發(fā)展趨勢。首先,決定社會治安形勢的主要因素是由社會矛盾,即社會中存在的不平等、失業(yè)、貧富分化、腐敗、種族問題、黑惡勢力等因素決定的。公安機關對社會治安的管理,只能對治安起著一定的控制緩解作用,只治標,不治本。單憑公安機關無法化解社會根本矛盾,也無法平息矛盾激化帶來的社會治安惡化。從國際上看,俄羅斯、阿根廷、哥倫比亞、印度尼西亞、盧旺達等國家由于社會矛盾積聚、激化,遠遠超出警察機構的控制能力,社會治安的急劇惡化是十分必然的。當前中國基本的國情,經(jīng)濟保持較高速度增長,綜合國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經(jīng)濟發(fā)展并不能自動保證社會治安的穩(wěn)定。相反,伴隨著中國經(jīng)濟的發(fā)展,存在矛盾和危機日益突出:貧富分化、腐敗、地區(qū)差距、失業(yè)、下崗、農(nóng)民貧困、邪教組織等問題特別突出。廣大農(nóng)民處于低收入階層,農(nóng)村勞動力人口過剩,大量農(nóng)民進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業(yè)問題因為近年國企下崗、經(jīng)濟轉軌等原因而日趨嚴峻。“中國城鎮(zhèn)的實際失業(yè)率已達到7的警戒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莫榮指出,過了這道線,社會就承受不了,老百姓會不滿,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就會增加,嚴重的會引發(fā)一系列反社會行為。此外,境內邪教組織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是社會穩(wěn)定的極大隱患。1998年,深圳市委書記張高麗提出,兩年內使深圳社會治安明顯好轉,20xx年初,公安部提出力爭二三年內使社會治安有明顯好轉,這體現(xiàn)了政府與公安領導對社會治安形勢的重視和整治的決心。但是,這個目標的實現(xiàn)是十分困難的。在公安網(wǎng)上的民意調查數(shù)據(jù)顯示,73.1的民警認為二三年內社會治安跟現(xiàn)在差不多或更差,這表明,不僅社會群眾對治安形勢深表憂慮,公安機關內部對治安狀況的好轉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國目前的國情,幾年內,不大可能從根本上改變貧富分化、失業(yè)、地區(qū)差距、城鄉(xiāng)差別、邪教組織等問題,公安工作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即使公安隊伍加大打擊力度,也難以扭轉社會治安的大趨勢。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還有大量的隱案、積案。受各種客觀因素所限,警力、經(jīng)費等都不可能在幾年內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說,即使破案率達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獲歸案,中國也沒有足夠多的監(jiān)獄關押犯人,沒有足夠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沒有足夠多的糧食和經(jīng)費養(yǎng)活那么多犯人。因此,筆者的結論是:在中國主要社會矛盾沒有根本解決之前,社會治安難以有明顯好轉。二、隊伍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在網(wǎng)上調查中,80.3的民警認為政治學習沒有取得效果,這一點應該引起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反思。近年來公安系統(tǒng)開展了一系列聲勢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從政工部門的總結及各種媒體報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經(jīng)驗,年年上臺階,但從網(wǎng)上調查看,大多數(shù)民警并不認同近年開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動。筆者認為,目前隊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誤區(qū):(一)個別領導對政治教育工作目的認識有偏差。為何要開展政治學習?政治思想工作是隊伍管理的潤滑劑,主要目的是解決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積極性。但當前個別領導把開展政治學習教育作為一種個人“政治資本”和“政治宣傳”手段。政治教育搞得聲勢越浩大,越有利于向政府、向上級領導表決心、匯報和邀功。個別領導 開展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我局政治教育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和表揚”,為了向上級表現(xiàn)自己管理隊伍的能力和決心,從中謀取政治利益。因此,政治教育表現(xiàn)在形式上華而不實,內容上“假、大、空”,政工部門不客觀掌握反映隊伍現(xiàn)狀,民警思想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所以說,政治教育的指揮者開展教育的主導思想出現(xiàn)了偏差,學習教育是很難有實際效果的。(二)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近年來公安隊伍接連出現(xiàn)高級領導淪為階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長,下至某公安廳副廳長、某市公安局長等紛紛墮落,對公安隊伍震撼很大。從積極的方面看,體現(xiàn)了政府懲治腐敗的決心和成效,從消極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吹阶约壕次返念I導腐敗墮落,看到有的領導說一套做一套,廣大民警產(chǎn)生了信任危機。因此,臺上領導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講得頭頭是道,臺下民警在心里都打了個問號:“這世道,誰信誰?”。領導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為教育對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廣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機關中最容易腐敗的,是掌握管人、管財、管車、管戶口、管出入境等實權的領導,但是這些領導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廣大的無權無職的普通民警。腐敗者為廉潔者上輔導課,是政治教育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怪異現(xiàn)象。(三)空洞的說教,民警實際困難得不到關心。在網(wǎng)上調查中,86.5的民警認為上級領導對民警不太關心或不關心。公安隊伍經(jīng)常召開政治教育、支部會議、民主生活會,但這些會議通常成了領導的“一言堂”。領導讀完了文件,開始了說教,說完了,會議也就結束了?;鶎用窬ぷ?、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難,如身體狀況、政治待遇、配偶就業(yè)、分房問題、家庭問題等,這些困難很少得到領導的關心和幫助。(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爭議。1、定下“落后分子”硬性指標的政治教育。在某項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標,規(guī)定離崗培訓和辭退的民警分別必須達到多少比例。指標層層下放,各單位按總民警數(shù)的比例計算不達標民警的指標。在實際操作中,這種做法在一些部門引起了很大的混亂,有的單位出錢給不達標民警“精神補償”,有的領導轉移矛盾,讓民警相互投票決定讓誰下崗,造成民警之間相互處心積慮,隊伍凝聚力和民警積極性受到很大打擊。2、損害公安形象,傷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門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領導帶領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場求職,結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領導借機教育民警:“你們素質都不高,有警察當已經(jīng)很不錯啦,有本事你們就走人,沒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傷害:“我把青春都奉獻給警察職業(yè),現(xiàn)在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了,單位領導還要迫我走人”?!熬烨舐殹边@項教育活動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表揚,各大報紙也做了宣傳,老百姓一看就搖頭:“原來警察的素質這么低,難怪找不到工作,難怪案子也破不了”!這種政治教育實際上對警隊來說,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僅損害了公安機關的整體形象,而且傷害了廣大民警的自尊心、積極性和集體榮譽感。在民意調查中,有12.7的民警選擇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3、過于繁復的政治教育,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安業(yè)務工作的開展。如近年開展的政治教育,一般由上級擬定教育方案,要求某項教育要分為幾個階段,每個階段有階段目標。每個階段各單位都要有動員、實施方案、輔導、封閉學習、自我剖析、互評、單位及個人總結。在教育期間,機關民警每天上班的主要任務就是參加學習會議和寫自我剖析材料;基層辦案單位的民警,大量待辦的刑事、治安案件只能暫擱一邊,辦案數(shù)明顯下降;窗口服務部門,在窗口擺上“下午政治學習”的牌子,群眾辦事找不到民警,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每個民警在學習中要有專用的筆記,在教育的每階段要寫不少于2500字的自我剖析材料,在單位會議上自我查擺問題,剖析不深刻或字數(shù)不夠的材料要退回重寫。一個教育下來,每個民警要寫一萬字的各種材料,寫滿一本以上的筆記,還要復習并集中參加考試,不通過者參加離崗培訓或辭退。公安機關內部分工很細,大多數(shù)民警的職責很有限。如有的民警的單位中只負責錄入電腦,有的民警只負責文件收發(fā)。要這些業(yè)務單純的民警從思想根源深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寫出一萬字的剖析材料,根本沒有內容可寫。于是,公安網(wǎng)上流傳開“通用版本”的各階段剖析材料,只要拷貝下來,改上自己的名字即可。雖然在教育中強調處理好“工學矛盾”,實際了過于繁復的教育還是影響了工作。政治教育本來目的是為了提高認識促進工作,如果片面強調形式,操作繁復,占用時間過多,反而影響了業(yè)務工作的開展,實際上是本末倒置三、警察的職業(yè)屬性及權利義務(一)職業(yè)屬性:警察是一種職業(yè)。所謂職業(yè),就是“個人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的工作”。按照管理學原理,人是“經(jīng)濟理性人”。對每個選擇就業(yè)的人來說,從現(xiàn)實和理性出發(fā),首先考慮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風險低、前程好的職業(yè),這種擇業(yè)標準也是社會認可和接受的。大多數(shù)人參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為一種職業(yè),以謀取工資待遇解決生活****,保障家庭收入。但是當前公安隊伍一些領導對“警察是一種職業(yè)”存在模糊意識,由此產(chǎn)生了“只講奉獻、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實際上,“只講奉獻、不求索取”只能作為一種理想的愿望,如果作為一種行政的強制要求,落實到相應的制度安排,必然會違反管理學基本規(guī)律,造成管理目標與客觀實際相脫節(jié),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虛設。當然,為了培養(yǎng)就業(yè)者端正的工作態(tài)度和作風,職業(yè)道德的教育是必須堅持的。職業(yè)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獻精神,但同時也要有相應的精神上、物質上的補償。換個角度看,教育者如果為了集體利益無止境犧牲個人利益,實際也是一種自私的行為。在就業(yè)中,人們總會自動將自己的職業(yè)進行橫向和縱向的對比,對自己的職業(yè)和前途進行定位和評估。在網(wǎng)上調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機會或有工作能力愿意調離公安機關或自己創(chuàng)業(yè),只有15.7的民警表示愿意一直從事警察工作。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訊號,這說明隊伍中多數(shù)青年民警并不十分安心本職工作,一旦有更好發(fā)展機會,許多人會“腳底揩油”。深層次的原因分析如下:1、橫向比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穩(wěn)定。在網(wǎng)上調查中,86.3的民警認為公安機關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國家機關差。93.1的民警認為工作壓力和工作強度比其它國家機關強度大。從政治資源方面比較,以深圳公安為例,一萬多人的隊伍,占深圳所有公務員將近一半的數(shù)量,才是個局級單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級單位有的只有幾十個人、幾百個人。同樣一個大學畢業(yè)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晉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機關,可能畢業(yè)十年后連個副主任科員都不是,因為公安系統(tǒng)晉升級別指標十分有限。按職位數(shù)比例,在公安當個科長比在市政府當個處長的比例還小得多,公安機關科、處級領導的平均年齡比起其它機關領導的平均年齡大得多,留給公安民警的個人發(fā)展空間十分有限。這種政治資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沒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晉升、工資、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處于絕對劣勢。另一方面,政治資源的劣勢并沒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補償。在網(wǎng)上調查中,94.3的民警認為超時加班應該按國家標準補加班費。公安的職業(yè)性質決定了外勤民警經(jīng)常加班加點工作,但是超時加班很少有加班補助。僅僅通過“教育整改、統(tǒng)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變思想作風呢?警隊為什么會存在厭戰(zhàn)情緒?因為警察也是“經(jīng)濟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職業(yè)與海關、稅務、工商等職業(yè)相比。很明顯,警察的待遇差、晉升難、強度大、時間長、危險性高。通過對比,心理產(chǎn)生不平衡。正是這種不滿情緒,使民警隊伍思想不穩(wěn)定,一定程度上導致個別警察工作積極性不高,或是警風警紀不正,或是以權謀私。所以說,不平等的公務員待遇,是目前公安隊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二)警察的權利和義務。九十年代以來公安機關進行了一系列正規(guī)化建設,嚴禁刑訊逼供,嚴禁“亂沒收、亂收費、亂罰款”,減少收費項目,部份職權明確劃歸屬海關、工商、城管等單位執(zhí)法,新聞媒體社會群眾加強了對公安機關的執(zhí)法監(jiān)督。這些都是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體現(xiàn)了社會的進步。另一方面,權利與義務應該是對等的,在警察權利調整的同時也應同時對警察的義務進行調整。在當前形勢下,警察的權利越來越少,義務卻是越來越多。在網(wǎng)上調查中,有52.9的民警認為警察的未來是越來越不好過了。1、“有困難找警察”提法是否妥當?公安機關提出“有困難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難”有很多方面,沒錢沒工作是困難,沒戶口沒房子也是困難,家里水龍頭壞了沒人修也是困難。目前社會治安形勢嚴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許多刑事案件因為警力不足影響偵破。另一方面,卻有許多公安民警響應“有困難找警察”號召,動用警車警力,在公務時間幫群眾搬煤氣,修水龍頭、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聞媒體的肯定和宣傳。有一位警察因為群眾家里門反鎖了,幫群眾從陽臺爬上樓開門,結果失手摔死了,成為單位的模范“英雄”。還有大量警力忙于為上級領導的車隊開路,為名歌星的演唱會作保衛(wèi),為游樂場所充當看門人。各級公安領導是否應該反思,怎樣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資源,才能對社會做出最大的貢獻。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當?按照現(xiàn)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還是警察,就算不佩槍,不著警服,不帶警察證,如果遇上刑案,同樣應該負起警察職責,否則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們保護人民,誰來保護我們”?相比之下,一個教師下班了,沒有責任要教鄰居的小孩讀書;一個稅官下班了,沒有責任對街頭偷稅的小店收稅;一個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沒有責任查封一間無牌發(fā)廊。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公安機關的某些領導對權利與義務的認識是不足的,片面強調了義務,忽視了對等的權利,為了取得宣傳效果,為整個警隊戴了高帽。這種脫離實際的唱高調實際上是十分有害的。過多、過高的承諾分散的警力,影響了辦案,到頭來承諾無法兌現(xiàn),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訴。群眾投訴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眾的投訴。這是一個惡性循環(huán),這種循環(huán)的結果,就是全社會都認為警察承諾不到位,全社會都對警察不滿意。如果能夠重新明確公安機關的權利和義務,警察該做的義務一定做到,不該做的堅決不做,公安機關就不會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訴也會大大減少。四、幾個問題的思考(一)對公安“先進經(jīng)驗”的衡量和評估。從公安新聞媒體報道看,公安工作年年出經(jīng)驗,年年上臺階。這些先進經(jīng)驗是怎樣產(chǎn)生的呢?筆者的調查結果是:先進經(jīng)驗通常是新上任領導創(chuàng)造的。新局長到任一個新的崗位,首先保持隊伍穩(wěn)定,對前任局長的工作表示肯定,對局內的領導進行調查摸底;第二步,逐步對局內領導班子的分工進行調整,任用一些新的中層干部,對原有規(guī)章制度進行修改,對前任局長所創(chuàng)造的先進經(jīng)驗逐步進行淡化;第三步,召集智囊團,以某單位為試點,推出新的先進經(jīng)驗和典型,在各大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第四步,在全局開展政治教育,推廣先進經(jīng)驗,并上報上級領導,取得上級領導肯定。由此可見,之所以有“先進經(jīng)驗”,是因為新領導需要有“先進經(jīng)驗”來體現(xiàn)自己的政績。新任領導要想樹立威望,必須推出自己一套新的管理方法。建國幾十年來,全國各地公安機關年年在摸索,年年在改革,年年有新經(jīng)驗,各搞各的經(jīng)驗,長期沒有穩(wěn)定統(tǒng)一的工作規(guī)范,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一個人如果長期處于吃藥打吊針的狀態(tài),起碼不是個健康的人,一個單位長期處于變革之中,內部的消耗更是難以估計。以往事實證明,各種宣傳報道宣揚的“先進經(jīng)驗”多數(shù)并不能長期維持,換了領導,自然分崩離析。筆者認為,公安工作應從“人治”轉向“法治”,應該依靠健全的法律和工作規(guī)范而不是某位領導新的“點子”。建立工作規(guī)范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依靠法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各項公安業(yè)務進行充分調研,自上而下建立一整套穩(wěn)定的工作規(guī)范。領導如果能夠不折不扣把現(xiàn)有的工作規(guī)范落實到位,已經(jīng)是很大的政績,沒有必要每個領導都推出自己新的一套辦法和經(jīng)驗。網(wǎng)上調查中,64.7的民警認為各級領導的水平不高。盡管公安隊伍“先進經(jīng)驗”很多,但是領導的總體水平并未得到民警的普遍認同。(二)作風與文風。公安系統(tǒng)警力從****可分為三類:一為部隊派,二為學院派,三為社會派。目前公安系統(tǒng)的中層以上領導,多數(shù)是部隊轉業(yè)干部,沿用了部隊的軍事化管理。部隊作風主要表現(xiàn)為三方面:一是隊伍紀律嚴明;二是上下等級森嚴;三是領導絕對權威。在部隊作風要從正反兩方面看,一方面,軍令如山,令行禁止,保證了公安隊伍的戰(zhàn)斗力;另一方面,絕對權威也容易結成決策失誤。當前公安系統(tǒng)有一種風氣:凡是領導講的,都是對的,下屬只要執(zhí)行,不必問原因。在部隊,在戰(zhàn)爭年代,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這在特定時代和政治環(huán)境是正確的。但在和平年代,在作為國家行政機關的公安,履行管理社會治安的職責,當前的社會形勢是復雜多變的,犯罪分子在暗處,公安民警在明處,因此要不斷調整戰(zhàn)術,充分發(fā)揮公安民警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所謂“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公安領導采取家長式的管理和拍腦袋決策并不能提高工作效率,反而使民警喪失工作積極性。另一方面,從管理學的角度分析,管理學家斯特格迪爾提出領導行為的結構維度和關懷維度。結構維度強調組織的需要和任務安排,關懷維度強調尊重下屬意見。最高的工作效率,就是高結構維度和高關懷維度的結合。因此,領導只有將工作安排和對下屬的尊重結合起來,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文風方面,當前一些公安隊伍管理方面的*,大部分出于宣傳的目的,內容“假、大、空”,缺乏實際調查數(shù)據(jù),往往與實際情況相脫節(jié),影響了隊伍管理方針的制定和上級領導的正確決策。每年各單位的年終總結,都是“形勢一片大好”。各單位轄區(qū)發(fā)案年年在下降,治安年年有好轉,老百姓卻不認賬。說假話編假數(shù)字的可以成為先進,實事求是的反而受批評。毛澤東在延安時期就提出來“反對黨八股”。國家提出從“講政治”高度抓好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工作,但公安刊物及新聞媒體上仍重復著數(shù)字游戲,一些真正反映問題的公安論文,反而無法發(fā)表。(三)職位與警力補充問題。在機構改革中,往往不是設定職位,根據(jù)職位挑選人員,而是考慮要安排多少干部,解決多少待遇,需要多少職位,再根據(jù)人員多少設定職位。機構改革越改機構越大,每次機構變動都成了解決一些人待遇的好時機。深圳的招募新警工作也有一些問題,缺乏長遠的整體計劃。通常是在警力緊缺的時候,一次性大規(guī)模招警,然后過許多年后,再次短時間內大規(guī)模招警。深圳在1995年成立巡警支隊,1995年和1996年從畢業(yè)生、待業(yè)青年、保安員等大量招警。1997年開始,大幅減少面向應屆大學生的招警工作,每年只有很少量大學生進入公安系統(tǒng),大量人才被拒之門外。20xx年,深圳市公安局從應屆大學畢業(yè)生招收530名警察,這是自1995年后最大規(guī)模的擴充大學生警力。在當前警力緊缺的情況下,新警的招收對整體工作開展有著重大意義。存在問題是,大規(guī)模突發(fā)性的招警,造成公安系統(tǒng)警員年齡出現(xiàn)斷層。1995年招收的巡警,當年民警平均年齡25歲以下,如今平均年齡超過30歲,隊伍已經(jīng)明顯老化。再過幾年,一支平均年齡40歲的巡警,還能保證戰(zhàn)斗力嗎?今年突然大規(guī)模招警,500多名警員處于同一年齡層次,幾年后,同一時期結婚,同一時期分房,同一時期晉升級別,到時公安機關能夠同時解決那么多人的待遇嗎?今年由于招警數(shù)量過多,時機不適,500多個職位只有700多人報名。筆者估計,除去筆試及視力、體能測試不達標者后,錄用比率極高。與此對此的是,稅務、工商等單位招考公務員,由于提供職位少,報名人數(shù)多,錄用比例只有幾十分之一。可見,在保障錄用警力的質量上,公安系統(tǒng)由于名額過多而喪失了選擇性,這對提高警隊的整體素質是十分不利的。長期以來,公安機關的招警工作缺乏對隊伍警力的評估和長期計劃。因此,筆者認為,要提高公安機關警力的整體素質,政工部門應該對公安隊伍警力年齡、學歷、專業(yè)組成等進行調研,結合深圳市人口及城市發(fā)展需要,每年保持一定數(shù)量,有計劃地補充高素質警力,優(yōu)化警隊的警員配置,避免警隊內部的年齡斷層。五、警民關系及服務作風的思考(一)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的導向作用。目前報紙的報道大多帶著傾向性,正反面反差較大,或是傾向于正面的宣傳,或是傾向于問題的揭露??陀^來講,成績與問題都是存在的,我們應該既不否定成績,也不掩蓋、回避存在問題。有的報道宣傳的痕跡過于明顯,老百姓抱著一種懷疑的態(tài)度;有的報道則為了制造新聞效應,夸大地揭露警隊黑暗面。公安工作需要群眾的配合,如果群眾對公安機關抱著否定和抵觸情緒,則對公安工作的開展十分不利。宣傳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進行宣傳,以事實為依據(jù),讓群眾信服,使群眾從心理愛戴警察,支持公安工作。公安機關在做宣傳工作時,應該把握尺度,不應夸大成績,也不應自我丑化。如“警察求職”這類的宣傳,實際上反而損害了警隊的整體形象。還有的把隊伍內部每年查處多少違法違紀、辭退多少民警作為“成績”向社會宣傳,實際上留給群眾的第一印象是公安隊伍管理存在問題多。筆者認為,目前的宣傳工作,一是要向社會正確傳達治安形勢的嚴峻,爭取群眾的支持和諒解;二是客觀反映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和巨大的工作量,取得政府的人才、財力、物力支持。三是反映民警工作的疾苦,與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危險和任務的艱巨,對民警工作表示肯定,對隊伍進行精神安撫。至于案件下降多少,治安好轉多少那些宣傳,說了老百姓也不相信,不如不說。(二)公安機關的社會服務職能。如何密切警民關系,筆者認為最重要的是改變觀念。現(xiàn)階段公安機關要實現(xiàn)職能轉變,從社會管理職能逐步轉變?yōu)樯鐣章毮?。既是服務社會,就應該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制定出符合群眾利益的便民措施。警察的工作社會面最廣,需要跟廣大群眾打交道的,很容易會得罪群眾。有的警察工作方法簡單,處處以“管人者”自居。比如在進行戶口登記時,午夜時分大力地敲打老百姓的家門:“再不開門我就踢進去了”!警民關系受到很大傷害。另外,要注意工作效率和服務態(tài)度。群眾到公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每次得不到詳細解答,正常的手續(xù)往往要跑很多次。在網(wǎng)上調查中,69.3的民警認為公安機關整體效率運作較低或極低。可見,公安機關的整體工作效率不僅群眾不滿意,公安民警自身也有所體會。例如,今年深圳市暫住證的申辦,手續(xù)十分復雜。政策規(guī)定了幾類人可以辦理暫住證,但是,由于實際情況復雜,歸納的幾類人并沒有把所有正常居留的情況全部歸納在內。也就是說,許多正常居留按正常渠道辦不了暫住證,只能通過找關系或其它渠道辦理。群眾無所適從,反映強烈,導致剛出臺的政策一改再改。實際上,如果換個角度制定政策,辦理暫住證的問題并不難解決。我們可以參考法律的制定,法律上不犯罪的行為是不能窮舉的,而犯罪行為是可以歸納窮舉的。法律上歸納出所有犯罪的行為,沒有歸納到的,則不構成犯罪。任何人可以做法律不禁止的事情。與此類似,我們可以歸納出所有不符合辦暫住證的情形,沒有歸納到的,則視為可以辦證。這種政策制定的辦法,才是真正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急群眾之所急。公安機關所有政策的制定,都不應從自身角度出發(fā),應該轉換角色,制定方便群眾而又不違反原則的管理辦法,才能取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三)“良治”照顧弱勢群體利益。當今社會階層分化日益嚴峻,貧富分化日益懸殊。社會形成“贏家通吃”的界面,有錢有地位者強強結合,更加有錢有地位,影響著政府決策。沒錢沒地位者在政治上缺乏代表,在社會上沒有發(fā)言權。社會階層的形成和兩極分化,是極大的不安定因素。公安機關擔負維持社會秩序的職責,應該善于緩解社會矛盾,避免社會矛盾的激化。對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如乞丐、擦車仔、賣花女、妓女、傷殘人員、貧困者等,應該給予同情、關心和幫助。應該認識到,社會弱勢群體的形成,主要是由社會不公正不合理造成的。弱勢群體大多數(shù)是為生活所迫,沒有人愿意一輩子做擦車仔、做妓女。因此,我們在執(zhí)法中不能簡單的把弱勢群體定義為“壞人”或“犯罪嫌疑人”進行歧視和壓制。社會矛盾應該進行疏導、緩解而不是強力鎮(zhèn)壓。在平時執(zhí)法中應該尊重人權,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民警習慣于欺軟怕硬,看到對方有來頭“有料道”的就不敢管,看到對方?jīng)]文化沒背景就濫用職權。如果弱勢群體長期受得社會歧視和壓制,很可能會激化矛盾,做出反社會、反政府的行為,釀成社會的悲劇。(四)公安工作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在中國當前國情下,一個國家機關在政府中的地位,往往取決于該單位領導在政府官員中的地位。市(區(qū))公安局長能否參加市(區(qū))委常委,以及在常委中的排名,是公安機關在當?shù)卣械匚坏闹饕饬繕酥?。公安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大量的警力是外勤工作,大量警力在全國范圍以至世界范圍出差,所消耗的人、財、物,都是其它國家機關所不能比擬的。從數(shù)量上看,公安民警數(shù)占所有公務員總數(shù)將近一半。這樣一個大單位,必須取得政府人才、物力、財力和政策的最大份額,才能保證單位的正常運作。舉例說明,政府撥款100萬支持當?shù)胤ㄔ?,對該法院來說已經(jīng)足夠使用了。但如果給公安局撥款100萬,由于公安警力是法院的8至10倍,100萬對公安局來說是杯水車薪。因此,公安局長是否能在當?shù)卣疀Q策和資源分配中取得足夠的份額,影響著該公安局整體工作的開展。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各級公安領導應主動向政府說明實際情況,爭取政府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總結與建議總體評價:公安工作在新世紀將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zhàn),國內治安形勢錯綜復雜,如果公安領導對片面樂觀,幾年后社會治安明顯好轉的承諾不能兌現(xiàn),將失信于政府,失信于人民。公安工作成績與問題并存,成績有目共睹,而存在的問題,涉及到整個公安工作運行機制,依靠某個領導的點子或某些措施的實施,無法從根本上改變現(xiàn)有不良的工作體系。黨和政府必須有充分的決心,自上而下對現(xiàn)行體制、現(xiàn)行管理辦法重新定位和反思,建立一整套科學管理體系和公安工作規(guī)范。筆者由于能力所限,只能提幾點政策建議:一、自上而下開展全方位的調研工作。調研工作應由公安系統(tǒng)以外的政府決策部門、法律專家、公共政策專家共同參與。依靠公安本系統(tǒng)人員內部進行調研,往往會受到各種利益集團及領導意志的影響,難以使調研充分客觀。二、借鑒國外先進的警務管理體制。而我國的警務體制長期處于改革摸索階段,政策很不穩(wěn)定。國外一些發(fā)達國家的警務體制建立了上百年,體系較為完整,政策穩(wěn)定,有一定的借鑒作用。三、轉變“人治”為“法治”?,F(xiàn)階段很多事件能不能辦,決定性因素并不在是否符合政策,而在于領導是否同意,領導的一支筆往往可以凌駕于原則和政策之上。因此,必須加強法制建設,減少領導的審批權,從“審批制”過渡為“備案制”。另一方面,加強對領導審批權的監(jiān)督,防止濫用職權。四、提倡實事求是。對欺上瞞下,虛報成績者進行查處,改變報喜不報憂的不良風氣。五、切實落實“從優(yōu)待警”,解決民警的政治待遇和經(jīng)濟待遇。各級領導應深入基層,了解民警疾苦,與基層民警坦誠交流,解決民警實際問題。六、有計劃增加警力,逐步提高警員素質。根據(jù)城市發(fā)展趨勢及治安形勢的要示,充分評估現(xiàn)有警力,制定招募警力、優(yōu)化警力配置的五年、十年計劃。七、重用人才,唯才是用。目前公安隊伍中人才有流失趨勢(從網(wǎng)上測評可以看出)。留住人才的主要途徑唯才是用,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實現(xiàn)“能者上、平者讓、庸者讓”,為青年民警提供平等的競爭機會;其次是打破領導“能上不能下的機制”,讓一些無才無德的領導提前下崗;第三是合理進行工作安排,充分發(fā)揮民警的特長,人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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