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式起重機事故(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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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式起重機事故(三) 24.吊索具從吊鉤中脫出造成傷亡之一 事故發(fā)生時間:1989年3月17日13時30分 本溪鋼鐵公司一鋼廠一煉鋼車間新原料跨,在大包區(qū)過道臺車上,放一空料罐與一個空鋼水包,其間距僅為470毫米左右。大包工王福利指揮19號橋式起重機吊著大包排梁開到臺車上方,王福利將大包排梁上的兩個鋼絲繩套分別掛入大包左右兩個吊耳上,隨后又拿大包排梁上翻包用的繩鉤去掛大包底時,發(fā)現(xiàn)其長度不夠用,于是王福利站在臺車上用右手指揮起重機下落大鉤,為此,起重機司機楊玉柱已按信號指令將吊鉤點落二次,其繩鉤長度仍然不夠用,當第三次點落時,排梁一端卻落在了料罐的邊沿上,致使排梁從起重機吊鉤中脫出,從料罐與大包之間斜落在臺車上,將探身掛鉤的王福利頭部砸傷,經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起重機吊鉤元記止吊具意外脫出的閉鎖裝置; 大包工違章站在吊重大包排梁下指揮其下降,起重司機在吊重有人的情況下違章操作,致使大包排梁落時意外受相鄰料罐阻擋,導致從吊鉤中脫出將人砸傷死亡。 25.吊索具從吊鉤中脫出造成傷亡之二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1年3月13日16時 沈陽重型機器廠(地址:沈陽市鐵西區(qū)興華大街1段4號)金工分廠一區(qū)裝配工段三班組裝15425七輥矯直機。用11號橋式起重機的副鉤豎吊一根直徑260毫米,長4280毫米,重1.865噸的拉桿。其豎吊捆綁方法是,用一環(huán)形鋼絲繩吊索,將其穿入拉桿上端的吊環(huán)內,再將繩套兩端掛在吊鉤上。起重機起吊后,將拉桿升至距地面約6米高,再向北打小車至離架體約3米處的指定地點下落吊鉤。當拉桿距地約約800毫米時,。開始緩慢點落至距地約200毫米左右時,拉桿下端卻突然快速落在地面預先放置的木板上(防止拉桿端部被地面劃出劃痕),結果使上端吊鉤外側的一個鋼絲繩繩鉤,致使拉桿立即向東北方向傾倒,砸碎在距拉桿垂直落地點東北約1.2米處一包箱上后落地,將站在包裝箱東側準備卸拉桿上吊環(huán)的工人富國慶砸倒,當即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4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事故現(xiàn)場照片見左圖。誤操作,當拉桿距地面約200毫米左右時,因起重機司機操作失誤,將吊鉤點落速度突然增大,導致繩套脫鉤。 起重機吊鉤上沒有防止索具意外脫落的保險裝置;而索具鋼絲繩既粗又短且硬,不易打彎,當操作失誤鉤頭下降過低時易造成繩套向上自動脫鉤。 未將拉桿傾倒打擊半徑危險區(qū)域內人員清除出去。 26.吊索具從吊鉤中脫出造成傷亡之三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3年7月22日9時 大慶石油管理局總機械廠(地址:大慶市工農團結總機械廠)鉚焊分廠鉚工組班長隋廣增,在廠房南跨中心偏東9.5米處,臉朝東仰面指揮橋式起重機吊運抽油機單片支架,其重量為638公斤。當6.2米高支架被吊起移動一米左右往下落地時,有一片先接觸了地面,致使支架重心偏移,導致捆綁支架的鋼絲繩吊索出現(xiàn)緩松。就在一這瞬間,其吊索一端的索眼(繩套)從起重機吊鉤中脫出。經及時送往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起重機吊鉤上無防止索具意外脫出的保險裝置;受害者違章在起吊重物下通過,且未戴安全帽。 27.吊索具從吊鉤中脫出造成傷亡之四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1年2月26日6時20分 吉林炭素廠(地址:吉林市昌邑區(qū)和平街九號)三○五車間二工段四班,承擔生產及包裝粗縫糊任務。其數量為六排,二十四鍋,四十八箱。當橋式起重機司機張宏波吊運最后一排,第二十三鍋料時,將糊斗吊離地面0.6米左右后,在開動大車的同時又開動小車,由北向南行駛,結果糊斗突然從起重機吊鉤中脫出,墜落下來。將在5號包裝箱附近工作的配料廠穆廣和砸在下面。經及時關往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違章操作。糊斗上的吊環(huán)在起重機吊鉤內未掛牢,僅為點接觸,且起重吊鉤又未設置防止吊具意外脫落的保險裝置;起重司機開車前又未認真了望,因起重機行駛產生振動,導致糊斗從吊鉤中脫落墜落。 教訓 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在開車前未鳴鈴,吊載荷又在人員上空通過,導致事故發(fā)生。 28.吊索具從吊鉤中脫出造成傷亡之五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3年7月21日4時45分 雙鴨山市冶金工業(yè)局集賢煉鋼廠(地址:雙鴨山市福利鎮(zhèn))電爐車間零點班準備出第二爐鋼時,鑄錠工國成軍指揮橋式重機吊鋼水包(盛鋼桶)以便把包內的鋼水渣倒出來去接鋼水。起重司機鮑秀玉將起重機開過來放下大鉤(主鉤)掛好鋼水包的龍門梁后,舉手習慣性向鋼水包底方面一擺,示意下降小鉤(副鉤),然后去拿包底小蓮準備往起重機小鉤上掛。這時,起重機司機鮑秀玉,實際上正開始起升大鉤,當升至鋼水包的龍門梁與鋼水包體接近垂直位置時,已停止大鉤上升。并開始向包底方向行駛小車下降小鉤。而正在這時,起重機上的大鉤卻與鋼水包的龍門梁脫離,鋼水包的龍門梁繞包耳軸心倒向包底。將拿小鏈的國成軍砸在下面。這時,在旁邊低頭接吹氧管的工人陳德武聽到聲音,回頭一看,發(fā)現(xiàn)國成軍口、鼻已出血,急忙叫人將國成軍抬到車上,在送往縣醫(yī)院途中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起重機主鉤上未防止吊索具意外脫鉤的閉鎖裝置; 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未認真了望,在用主鉤將鋼水包龍門梁由下垂狀態(tài),提升至與鋼水包體垂直時,其主鉤上升停止位置控制不當,因過于偏低,致使龍門梁從主鉤中脫出而翻倒; 受害者鑄錠工,在指揮起重機提升鋼水包龍門梁時,未認真觀察吊鉤是否到位,在吊鉤提升未到位,龍門梁未進入穩(wěn)定狀態(tài)時,違章進入起重作業(yè)危險區(qū),且未戴安全帽; 起重機司機與鑄錠指吊工,未經安全技術培訓,缺乏安全知識,屬元證違章上崗。 29.吊鉤將間壁墻刮倒造成傷亡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1年7月13日8時45分 哈爾濱軋鋼廠(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qū)油坊街27號)開坯車間后勤工段的廠房跨度為15米,東側為機加組,西側為電機房,中間用寬240毫米,高7.5米的半截間壁墻隔開。機加組和電機房共用一臺額定起重量為10噸的橋式重機。起重機軌道距地面8米。電工工長李敬軍指派無起重機操作證的電工張志偉開起重機。當起重機由西向東行至間壁墻處時,吊鉤將間壁墻頂部利倒,其碎磚砸在正在工作的車工張偉身上,當即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0.5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事故現(xiàn)場照片見前頁左下圖。違章指揮非起重司機冒險開車;機加組和電機房同在一跨,用間壁墻將其隔開,又共用同一臺橋式起重機,使其在間壁墻上方通過不盡合理,埋下事故隱患,導致事故發(fā)生。 預防措施提要 單位已決定將機加組與電機房之間的間壁墻封閉;橋式起重機只限機加組用;待資金緩解時電機房再上一臺懸臂起重機,作為拆裝電機檢修專用。 30.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造成傷亡之一 事故發(fā)生時間:1987年2月10日17時10分 上海硅酸鹽制品廠(地址:上??h涇北吳路)新大型車間5噸橋式起重機司機錢敏華新近調入加氣車間開10噸式起重機僅有幾天時間。帶班工段長顏以發(fā)從外面回來進入車間時,只看到喬工業(yè)一人在模具東側掛鉤,沒有看到班前臨時安排協(xié)助掛鉤的噴油工丁強強在場,于是顏以發(fā)便主動到模具西側幫助掛鉤。而起重機司機錢敏華正操縱該臺起重機。錢敏華在沒有觀察下面的掛鉤情況,也沒有注意掛鉤人的位置,憑經驗認為“好了”就操縱起升控制器與大車運行控制器。由于錢敏華尚未熟練掌握該起重機的性能,把大車運行操作方向搞錯,本應向東運行卻向西運行,就在這一瞬間,被吊起的空模具卻向站在西南側的顏以發(fā)撞去;將顏直撞至西側距被吊模具1.22米處的靜止模具上。在場掛鉤的喬工業(yè)聽聲音不對,發(fā)現(xiàn)顏被撞,于是立即將顏背送醫(yī)務室,又組織人力即送順涇醫(yī)院就近搶救,經急診室診斷:認為是腹部擠壓造成內出血,須立即手術搶救,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違章操作。起重機司機沒有認真了望,在沒有接到地面指揮人員發(fā)出開車指令的情況下,違章擅自開車,且在被吊物體尚未全部離開地面時又違章同時開動大車,而且又將開車方向搞反,使物體處于斜拉狀態(tài),將人撞傷死亡。 教訓 該起重機司機雖然有七年多的駕駛經驗,并培養(yǎng)出二名徙弟,但新接手操作的起重機對其駕駛性能尚不熟悉,還處于跟隨班熟悉階段,同時還配有跟隨班負責指導師傅,本不應該獨立操作,由于思想大意不認真,結果釀成大鍋,將一名年輕工段長撞傷死亡。 31.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造成傷亡之二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0年3月6日7時50分 上海造紙機械總廠(地址:閘北區(qū)共和新路3001號)鑄造分廠一車間直澆組有一地坑,其長為19.4米、寬5.4米、深3米,里面有鑄模8只。模子周圍有五人在商量技術問題。這時,橋式起重機吊直徑為95毫米,長1200毫米的座包塞頭二只,其重量分別為33公斤,36公斤,正由車間西北1號烘模爐向車間東南存放塞頭處進行斜線運行。在穿越鑄模區(qū)時,起重機司機沒有認真進行了望,致使塞頭撞到了王正漢左后肩,使王重心向左前方傾斜,于是站在王右側的徐林福趕緊將王抱住,想幫助王站穩(wěn),由于其重心偏移過大,致使兩人同時跌倒,落入地坑摔傷。將兩個及時送往醫(yī)院搶救,因王正漢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徐林福造成重傷。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4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事故現(xiàn)場照片見左圖。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起重機吊運時,無人跟吊指揮,且吊重在人員上空通過,起重司機不認真了望,也不鳴鈴報警,將未戴安全帽作業(yè)人員直接撞入地坑造成傷亡。 32.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造成傷亡之三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1年4月16日17時20分 哈爾濱電機廠(地址:哈爾濱市動力區(qū)大慶路35號)線圈分廠四工段九班代班長邊玉華安排趙長軍、關華、李濤三人在1000噸油壓機平臺卸磁極線圈,而自己則隨后去400噸油壓機干活。卸線圈時,由橋式起重機加以配合,其吊鉤上掛了兩根鋼絲繩吊索。關、趙兩人在線圈東端用撬起線圈,將起重機吊鉤上的一根鋼絲繩吊索套入線圈,再將其掛入吊鉤內。與此同時李濤站在線圈西端用撬桿將R芯塊向東撬離線圈出現(xiàn)130毫米的間隙,準備掛吊鉤上的另一根鋼絲繩吊索。當趙把撬桿撤下,關去拿墊鐵時,起重機卷揚卻突然起動使吊鉤上升。關、趙二人呼喊:“別起了,高了”。而起重機司機鄂桂芳不但未停止提升吊鉤,卻又起動起重機大車向西面1000噸油壓機方向行駛,使之達9.4米時才停下。由于大車行駛帶動了磁極線圈,使其串入油壓機下,李濤因躲閃不及被拖落的線圈將雙腿撞斷,及時送至市五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事故現(xiàn)場照片見左圖。違章操作。起重機司機在無人下達起升指令的情況下,精神不集中違章擅自起動卷揚,提升磁極線圈,在有人呼喊時,以錯誤的開動大車向西行駛,將磁極線圈拖落傷人。 代班長安排他人工作任務后,沒有在現(xiàn)場進行監(jiān)護,致使李濤站在危險部位作業(yè)沒有得到及時制止與糾正,導致事故發(fā)生。 沒有配備專兼職司索人員。對使用起重機的有關生產人員,沒有對其進行司索專業(yè)技術培訓,缺乏司索、起吊、指揮信號方面的專業(yè)知識。 33.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造成傷亡之四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2年5月19日15時45分 齊齊哈爾鋼廠(地址: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平爐分廠,2號百噸帶副鉤的橋式起重機將裝滿廢耐火磚的渣箱,由鑄錠跨北側吊運至鑄錠南側的翻倒廢耐火磚區(qū)域。由于渣箱比較大,其尺寸為4.0米3.2米1.9米。在翻倒完廢磚后成豎立狀態(tài),這樣在吊運中無法通過鑄錠跨間,工人李興堂、田士海兩人為把渣箱放平,指揮2號百號橋式起重機利用主副鉤設法將其放平。當將渣箱東側邊緣落在烤包臺的邊緣上,渣箱西側主小車卷揚機的鋼絲繩后即離開渣箱向南去,而在渣箱南側穿掛鋼絲繩的田士海掛完鋼絲繩離開渣箱,跳下烤外臺時,結果2號百噸橋式起重機司機,在沒有得到地面指揮信號的情況下就開車起吊渣箱,將田士海頭部擠撞在渣箱邊緣與停在烤包旁的電瓶車車邊緣上,使頭部造成嚴重骨折,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在吊重處于斜拉狀態(tài)時,起重機司機在沒有得到地面指揮信號,沒做到認真了望,也沒有執(zhí)行開車前鳴鈴的安全規(guī)定,違章擅自起吊,致使吊重大幅度擺動,將人撞傷死亡。 34.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造成傷亡之五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4年5月11日13時15分 北臺鋼鐵總廠(地址:本溪市平山區(qū)北臺鎮(zhèn))鋼廠原料車間按廠要求清理、吊運棧橋墩內存放的廢鋼、鋼材等物,準備為新上項目棒材廠提供基礎場地。棧橋內有二臺橋式起重機參加清理裝車作業(yè)。起重機司機張德海駕駛1號起重機吊一根長5.4米,寬1米,厚0.32米的長條形廢鋼降落到自翻汽車上后,由屈曉東上車將綁掛廢鋼板的吊索摘掉,接著這臺起重機又開出2米左右吊一裝滿廢鋼的鋼斗子,吊運至自翻汽車上,屈站在車沿上臉朝斗子進行摘鉤。正在這時,劉雅娟駕駛的2號橋式起重機吊一捆無標號的鋼材準備降落在地面上,由南向北駛來。站在棧橋平臺上的記錄員王亞芬發(fā)現(xiàn)屈曉東在汽車上,又看見起重機朝屈的方向駛去,便急忙呼喊:“劉姐,有人”,但起重機的駕駛室已撞在自翻車上摘鉤尚未下車的屈曉東身上,劉聽到地面有人呼喊,急快打反車停車但為時已晚,屈前部是斗子,背部是起重機駕駛室,屈被擠撞中間。事故發(fā)生后,將屈及時送醫(yī)院搶救,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5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開車前未檢查起重機行駛區(qū)域是否有障礙物,未認真了望盲目駕駛導致事故發(fā)生。 現(xiàn)場人員分二組分別用各組的起重機吊裝廢鋼與吊運鋼材作業(yè),雖為臨時任務,但缺乏統(tǒng)一的指揮和可靠的安全措施。 汽車在棧橋起重機軌道下面停放裝車,其裝車高度超出起重機駕駛室底部0.6米,已構成設施環(huán)境不安全因素。 在鋼廠及原料車間生產收尾、作業(yè)項目混雜,人員波動大的情況下,忽視了正常的安全管理,缺乏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5.歪拉斜吊載荷造成死亡 事故發(fā)生時間:1988年8月5日8時15分 上海第一印刷機械廠(地址:寶山區(qū)真大路520號)進行文明生產整頓補課。金工車間的輔助工苗啟來與橋式起重機上下配合整理金工車間中段通道南側堆放的印刷機毛坯機座。其機座長1.6米,寬0.9米,高0.6米,重量為1040公斤。因機座主要工序在龍門刨,而龍門刨一次可加工三臺機座,故機座堆放通常也為三只一疊,在整理場地機座時發(fā)現(xiàn)中間有一疊卻堆放了四只。為將該又疊多出在機座吊走,苗啟來將其掛好鋼絲繩吊索后,便示意起吊,結果起重司機李受萍開始起吊,在被吊機座尚未離開下面一只機座時,又開動了大車,致使其下面的機座出現(xiàn)滑落,將苗頭部撞傷,經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機座底面為凹面并有“井”形凸起,在疊放時易于滑落,為起重作業(yè)埋下事故隱患;橋式起重機大眺輪控制器第一檔,第二檔失效,未修復“帶病”作業(yè);起重司機違章操作,違反該廠橋墩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重噸位物體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緩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刂破魇直钡囊?guī)定,在機座吊起,尚未離開下面機座時,又違章起動大車歪拉斜吊,且大車又是從三檔直接快速起動,使機座出現(xiàn)滑落,將違章未戴安全帽未脫離起重作業(yè)危險區(qū)人員砸傷死亡。 36.起重機司機誤操作造成傷亡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1年4月18日11時55分 鐵道部貴陽車輛工廠墊車班班長李金筑帶領本班鉚工王銘、劉忠華進行墊車作業(yè)。同時還有二臺橋式起重機加以配合。起重機司機分別是孔金華、羅曉燕。在工作到接近中午時,工人劉忠華脫崗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致使在墊第五臺車,便由二名地面人員與二名起重司機承擔。按著墊車程序,當將“心盤”調好后李金筑告訴王銘先落一下車,他去找劉忠華。于是王銘指揮起重機把落好后,先與羅曉燕一起調好一、二位“旁承”,羅完成任務已下車。這時,王銘和孔金華調三、四位“旁承”,在調第四位“旁承”時,王銘站在該車車鉤前,指揮起理機起鉤,孔金華把車吊起300毫米左右,王喊停車,起鉤停止。接著王銘走到車的側部,將頭伸進側架與枕梁中間調整與“旁承”間隙,這時起重機大色下降,致使車體又落到“心盤”上,王銘的頭壓在了側架與枕梁110毫米的間隙中。這時,李金筑也回來了,發(fā)現(xiàn)起重機在駕駛室內又跳又喊“出事了”。事故發(fā)生后,將王銘立即送工廠醫(yī)院搶救,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根據現(xiàn)場勘察與對起重機設備性能鑒定,其起重機性能正常,大鉤下降是由于誤操作所致。 王銘在起吊車體扣既不墊鐵馬又不加木墊,鉆到車體下作業(yè),違反工廠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需要懸起貨車上體在車下作業(yè)時,必須用鐵馬架好”以及工廠安全生產守則中“不準在高空作業(yè)和起吊的重物下面工作或通知”的安全規(guī)定。當李金筑找人由王銘一人作業(yè),也違反墊車作業(yè)中“調旁承要有專人監(jiān)護和指揮天車”的安全規(guī)定。 墊車班工人劉忠華擅自脫崗,造成班長離開臺位找人,致使王銘一人作業(yè),也是該事故的一個原因。 37.起重鏈條破斷載荷墜落造成傷亡 事故發(fā)生時間:1989年5月30日10時30分 上海第二鋼鐵廠(地址:上海市楊浦區(qū)黃興路221號)三車間復合鋼工段,做試軋新型鋼準備工作時,用橋式起重機吊一塊3.04噸重的鋼鐵準備作鋪地坪用。在吊裝前,用一根直徑為12毫米的鋼絲繩吊索將其進行捆綁,因繩的長度不夠,工人沈同又隨便找來一根鏈環(huán)直徑為9毫米的鏈條穿入吊索兩端再將其持入起重機吊鉤內。當起重機將其起升到1.75米左右,再將鋼板作逆時針轉向時,鏈條卻突然被拉斷。墜落的鋼板西南端砸在一開關箱上,東北端朝工人胡建國站立處傾斜滑下,因胡躲避不及鋼板砸傷。經急送新華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7.48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事故現(xiàn)場照片見左圖。吊鋼板使用的索具不符合安全要求。該單位未對索具進行定期檢驗,其鏈條已磨損達報廢標準,未及時檢查發(fā)現(xiàn)進行更換。 起重機司機與司索人員均未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屬無證上崗,缺乏起重安全作業(yè)知識,違章冒險作業(yè)。 第 12 頁 共 12 頁-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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