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規(guī)范》宣貫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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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設 計 防 火 規(guī) 范 宣 貫 材 料中 國 石 化 集 團 洛 陽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公 司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設 計 防 火 規(guī) 范 宣 貫 材 料 目 錄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2 規(guī) 范 編 制 的 基 本 思 路3 規(guī) 范 的 適 用 范 圍 及 可 燃 物 質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5 裝 置 ( 單 元 ) 布 置6 儲 運 設 施7 含 可 燃 液 體 的 生 產 污 水 管 道 、 污 水 處 理 場 與 循 環(huán) 水 場 8 消 防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1.1 石 油 化 工 安 全 生 產 當 前
2、所 面 臨 的 問 題 石 油 化 工 廠 加 工 處 理 、 儲 存 、 運 輸 的 物 料 多 是 易 燃 、 易 爆 物 質 ,這 就 決 定 了 石 油 化 工 廠 生 產 過 程 實 際 存 在 著 潛 在 的 火 災 爆 炸 危 險 。 1992年 在 美 國 化 學 工 程 師 協(xié) 會 ( AICHE) 休 斯 敦 工 藝 裝 置 安 全 論壇 上 曾 有 人 介 紹 , 1970年 以 來 烴 加 工 火 災 的 頻 率 和 損 失 一 直 呈 增 長 趨勢 , 其 原 因 如 下 :l 強 調 經(jīng) 濟 規(guī) 模 , 工 廠 ( 裝 置 ) 日 趨 大 型 化 。l 減 少 建
3、設 用 地 , 設 備 布 置 變 得 擁 擠 , 資 產 密 度 加 大 。l 消 除 瓶 頸 擴 能 增 效 、 節(jié) 能 , 改 善 環(huán) 境 在 現(xiàn) 有 裝 置 內 增 加 設 備 或 設施 。 l 增 加 生 產 工 日 , 長 周 期 運 轉 , 設 備 得 不 到 及 時 維 修 和 更 新 。l 采 用 計 算 機 控 制 人 員 減 少 , 操 作 管 理 人 員 流 動 性 大 。l 技 術 、 裝 備 、 培 訓 是 否 及 時 跟 進 。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 為 減 少 石 油 化 工 廠 火 災 爆 炸 危 險 , 降 低 災 害 所 造 成 的 資 產 損 失
4、和生 產 工 日 損 失 , 除 提 高 設 備 的 可 靠 性 , 采 用 先 進 可 靠 的 過 程 控 制 手 段 ,強 化 對 災 害 的 監(jiān) 控 能 力 , 實 現(xiàn) 科 學 管 理 之 外 , 從 根 本 上 講 , 首 先 必 須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項 目 的 設 計 本 質 安 全 。 其 次 要 有 嚴 格 的 防 火 措 施 , 即 為正 確 的 防 火 設 計 。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設 計 防 火 規(guī) 范 是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項目 防 火 設 計 的 依 據(jù) , 也 是 安 全 、 消 防 主 管 部 門 對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項 目 審查 、 監(jiān)
5、督 的 依 據(jù) 。1.2 國 內 外 火 災 事 故 的 分 析1.2.1 國 內 煉 油 廠 火 災 事 故 統(tǒng) 計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1) 1954年 1984年部 位 工 藝 裝置 儲 罐 裝 卸 棧臺 隔 油 池 其 他 合 計所 占 比例 , % 69 10 5 3 13 100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2) 國 內 19962002年 41起 火 災 爆 炸 事 故 的 統(tǒng) 計 事 故 發(fā) 生 地 點 統(tǒng) 計地 點 裝 置 罐 區(qū) 裝 卸 設施 污 水 處理 場 其 他 合 計次 數(shù) 27 8 3 1 2 41所 占 比例 , % 65.9 19.5 7.3 2.4 4.
6、9 100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 事 故 發(fā) 生 原 因 統(tǒng) 計原 因 設 備 問題 管 道 問題 違 章 操作 自 然 力 其 他 合 計次 數(shù) 8 11 18 2 2 41所 占 比例 , % 19.5 26.8 43.9 4.9 4.9 100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1.2.2 世 界 范 圍 內 19601990年 石 化 行 業(yè) 發(fā) 生 的 100起 損 失較 大 事 故 統(tǒng) 計 l 事 故 發(fā) 生 原 因事 故 原因 工 藝操 作波 動 設 備 失 效( 腐 蝕 、 疲勞 操 作失 誤 設 計失 誤 人 為破 壞 自 然災 害 不 明原 因所 占 比例 , % 8 41
7、20 4 3 6 18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 各 類 設 備 失 效設 備名 稱 管 道 罐 反 應器 槽 泵 /壓 縮機 換 熱器 塔 加 熱爐 /鍋 爐 不 明原 因所 占比 例 ,% 30 16 12 7 6 4 4 2 19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1.2.3 國 內 已 發(fā) 生 火 災 操 作 事 故 分 析( 1) 裝 置 火 災 甲 類 裝 置 發(fā) 生 火 災 占 84%; 從 著 火 點 分 析 多 發(fā) 生 于 液化 烴 類 設 備 和 超 過 自 燃 點 的 高 溫 重 油 設 備 ; 設 備 之 中 動 設備 發(fā) 生 火 災 更 多 些 。 故 從 消 防 角 度
8、看 這 些 地 點 更 是 重 點 防護 場 所 。 從 裝 置 火 災 撲 救 實 踐 分 析 , 用 滅 火 器 撲 滅 的 占40%, 蒸 汽 撲 滅 的 占 31%, 切 斷 油 源 滅 火 的 占 16%, 消 防車 撲 救 的 占 13%, 這 一 分 析 表 明 , 設 置 供 崗 位 操 作 人 員 使用 的 消 防 設 施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 ( 2) 油 罐 區(qū) 火 災 分 析 甲 類 液 體 罐 占 70%; 從 起 火 原 因 分 析 檢 修 動 火 引 起占 66.7%, 靜 電 引 起 占 12%, 超 溫 自 燃 引 起 占 8
9、.3%, 雷擊 引 起 占 8.3%; 油 罐 火 災 將 鄰 罐 引 燃 的 占 4%。 通 過 上述 統(tǒng) 計 分 析 , 表 明 甲 類 液 體 罐 是 防 火 重 點 , 從 起 火 原 因分 析 , 對 檢 修 動 火 采 取 的 必 要 防 火 措 施 應 給 予 高 度 重 視 。其 次 是 防 靜 電 、 防 雷 措 施 。 油 罐 火 災 火 勢 大 , 鄰 罐 用 水保 護 一 般 不 會 引 燃 。 罐 類 型 的 安 全 度 : 美 國 石 油 化 工 防火 手 冊 對 采 用 儲 罐 類 型 的 安 全 度 作 了 分 析 , 理 想 罐 為100%, 外 浮 頂 罐
10、為 85%, 內 浮 頂 罐 為 75%, 固 定 頂 罐 加 氮 封 為 60%, 固 定 頂 罐 為 35%。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 3) 裝 卸 油 臺 火 災 調 查 火 災 24起 , 靜 電 引 起 占 50%, 電 氣 機 車 雜 散 電流 占 38%, 說 明 裝 卸 油 臺 防 火 重 點 在 防 靜 電 、 防 電 氣 雜散 電 流 , 從 滅 火 方 法 看 及 時 切 斷 油 源 后 , 只 在 槽 車 罐 口燃 燒 , 采 用 干 粉 滅 火 器 或 蓋 上 罐 蓋 即 可 撲 滅 。 ( 4) 隔 油 池 火 災 起 火 原 因 多 由 檢 修 動 火 焊
11、渣 落 入 池 內 引 燃 或 管 道 著火 蔓 延 引 起 , 火 勢 大 , 油 層 薄 , 下 部 為 水 用 泡 沫 撲 救 方法 得 當 才 能 撲 滅 。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 通 過 國 內 外 火 災 事 故 的 統(tǒng) 計 和 分 析 , 我 們 能 夠 確 定事 故 多 發(fā) 的 地 點 及 產 生 火 災 爆 炸 事 故 的 主 要 原 因 。 使 我們 對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項 目 的 防 火 設 計 有 針 對 性 、 有 目 標 、有 重 點 。 對 于 石 油 化 工 廠 , 工 藝 裝 置 、 儲 罐 區(qū) 是 事 故 多 發(fā) 地區(qū) , 防 火 措 施 要
12、增 加 , 監(jiān) 控 的 手 段 要 加 強 , 控 制 的 手 段要 有 效 。 事 故 發(fā) 生 的 原 因 中 違 章 操 作 、 管 道 、 設 備 的 腐 蝕 等所 占 比 例 較 大 , 管 道 、 設 備 的 問 題 可 以 通 過 提 高 設 計 水平 來 解 決 。 違 章 的 問 題 要 引 起 全 員 自 上 而 下 的 重 視 ( 全 員 提 高 安 全 意 識 、 完 善 規(guī) 章 制 度 、 嚴 格 遵 守 規(guī) 章 制 度 ) 。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 1.3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的 安 全 保 證 防 火 規(guī) 范 所 規(guī) 定 的 內 容 都 是 最 基 本 的
13、 , 具 有 普 遍 性 ,是 成 熟 的 經(jīng) 驗 總 結 , 它 來 源 于 以 往 的 實 踐 , 是 在 以 往 的 技術 基 礎 上 總 結 而 成 的 。 對 于 某 項 的 工 程 設 計 , 符 合 了 防 火規(guī) 范 的 要 求 , 并 不 一 定 表 明 該 項 工 程 設 計 的 防 火 設 計 是 完善 的 , 做 得 是 好 的 。 因 為 工 程 項 目 設 計 中 會 存 在 許 多 個 性問 題 , 更 需 注 意 該 項 設 計 所 運 用 的 新 技 術 問 題 , 這 是 規(guī) 范所 未 包 括 的 部 分 。 搞 好 防 火 設 計 就 存 在 著 如 何 提
14、 高 運 用 規(guī)范 的 水 平 問 題 , 不 是 簡 單 的 照 搬 規(guī) 范 條 文 。 因 為 項 目 設 計中 總 會 有 其 自 己 的 特 點 , 規(guī) 范 條 文 中 不 可 能 規(guī) 定 的 很 全 ,所 以 有 人 說 很 多 決 策 不 是 簡 單 照 搬 規(guī) 范 條 款 , 而 是 取 決 于邏 輯 分 析 和 經(jīng) 驗 判 斷 , 將 多 專 業(yè) 的 防 火 技 術 按 系 統(tǒng) 科 學 分析 方 法 有 機 的 組 合 使 用 才 能 使 項 目 設 計 中 防 火 設 計 質 量 得 到 保 證 。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 安 全 設 計 是 國 外 設 計 公 司 常
15、用 的 術 語 , 其 內 容 遠 超過 防 火 設 計 的 內 容 , 涉 及 各 專 業(yè) 及 每 個 設 計 人 員 , 貫 穿于 項 目 設 計 的 全 過 程 。 在 工 程 設 計 中 要 求 的 是 安 全 設 計 ,而 防 火 設 計 只 是 其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 就 安 全 設 計 內 容 講 , 大 體 分 為 三 大 控 制 點 : a) 工 程 設 計 本 身 努 力 做 到 本 質 安 全 型 不 出 、 少 出事 故 , 涉 及 各 設 計 專 業(yè) 。 因 為 每 個 專 業(yè) 自 身 的 設 計 技 術都 存 在 自 身 的 安 全 技 術 , 如 工 藝
16、過 程 有 安 全 控 制 手 段 ,工 藝 系 統(tǒng) 的 儀 表 控 制 , 連 鎖 控 制 等 能 夠 在 脫 離 設 計 點 的一 定 的 范 圍 內 自 己 糾 偏 , 保 證 正 常 運 行 。 ( 防 事 故 ) 1 規(guī) 范 的 重 要 性 b) 出 了 事 故 后 設 法 不 使 其 生 成 災 害 或 減 少 災 害 的 規(guī)模 , 如 緊 急 泄 壓 火 炬 系 統(tǒng) 、 緊 急 停 車 系 統(tǒng) 、 防 火 堤 、 耐火 保 護 、 防 火 距 離 等 。 ( 防 災 ) c) 救 災 、 控 災 設 施 系 統(tǒng) , 即 經(jīng) 常 所 說 的 消 防 保 護系 統(tǒng) , 只 是 被 動
17、 防 火 , 減 少 災 害 損 失 。 ( 救 災 ) 從 搞 好 安 全 設 計 , 以 安 全 第 一 、 預 防 為 主 著 眼 三 個控 制 點 的 重 要 性 為 a b c; 而 就 防 火 規(guī) 范 內 容 講 , 基 本是 b、 c控 制 點 中 安 全 技 術 防 火 的 基 本 要 求 。 認 真 貫 徹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設 計 防 火 規(guī) 范 是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項 目 安全 生 產 的 基 本 保 證 。 2 規(guī) 范 編 制 的 基 本 思 路2.1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設 計 防 火 規(guī) 范 的 立 足 點 該 規(guī) 范 僅 考 慮 局 部 設 備
18、著 火 的 影 響 , 不 考 慮 重 大 火 災 爆 炸 事 故 的 影 響 ???燃 液 體 儲 罐 著 火 , 散 發(fā) 的 熱 輻 射 較 大 , 也 只 考 慮 一 個 罐 著 火 對 周 圍的 影 響 。 如 某 廠 的 一 個 可 燃 液 體 儲 罐 組 , 由 于 一 個 儲 罐 拉 裂 罐 底 , 泄漏 液 體 包 圍 相 鄰 儲 罐 , 而 引 燃 相 鄰 四 個 儲 罐 。 這 類 特 殊 事 例 不 能 考 慮 ?;?由 于 某 些 不 可 抗 力 ( 戰(zhàn) 爭 狀 態(tài) 導 彈 襲 擊 ) , 致 使 某 套 或 幾 套 裝 置 發(fā)生 大 爆 炸 , 這 些 特 殊 情 況
19、 不 考 慮 。 因 此 防 火 規(guī) 范 僅 著 眼 于 高 頻 率 、 小規(guī) 模 、 低 損 失 的 火 災 事 故 。 而 不 考 慮 低 頻 率 、 大 規(guī) 模 、 高 損 失 的 特 殊事 故 。 防 火 規(guī) 范 之 所 以 立 足 于 此 , 首 先 是 因 為 我 們 的 防 火 規(guī) 范 來 源 于生 產 實 踐 , 總 結 了 生 產 實 踐 中 出 現(xiàn) 的 高 頻 率 、 小 規(guī) 模 、 低 損 失 的 火 災 事 故 。 其 次 防 火 規(guī) 范 的 編 制 依 然 要 考 慮 技 術 與 經(jīng) 濟 的 統(tǒng) 一 。 2 規(guī) 范 編 制 的 基 本 思 路2.2 石 油 化 工 企
20、 業(yè) 設 計 防 火 規(guī) 范 的 總 體 思 路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設 計 防 火 規(guī) 范 的 總 體 思 路 是 : 預 防 隔 離 控 制 撲 救 避 難 。 十 個 字 貫 穿 了 防 火 規(guī) 范的 前 后 。 首 先 是 預 防 , 這 是 防 火 設 計 中 最 重 要 的 措 施 。 本 規(guī) 范 很 多條 文 是 屬 于 該 方 面 的 。 眾 所 周 知 , 燃 燒 必 需 具 備 三 要 素 即可 燃 物 、 助 燃 物 和 點 火 源 。 在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的 生 產 中 , 可燃 物 的 生 產 、 儲 存 、 運 輸 , 大 部 分 是 在 密 閉 狀 態(tài)
21、 下 進 行 的 ,只 要 在 設 計 中 油 氣 不 泄 漏 , 即 可 達 到 安 全 防 火 的 目 的 。 因此 預 防 就 是 要 解 決 可 燃 物 的 跑 、 冒 、 滴 、 漏 。 2 規(guī) 范 編 制 的 基 本 思 路 其 次 是 隔 離 , 盡 管 在 設 計 中 采 取 了 防 止 可 燃 物 泄 漏 的 措 施 。但 是 在 實 際 生 產 中 由 于 種 種 原 因 跑 、 冒 、 滴 、 漏 現(xiàn) 象 依 然在 所 難 免 。 因 此 要 防 止 泄 漏 的 可 燃 物 與 明 火 接 觸 , 避 免 火災 的 發(fā) 生 。 如 拉 開 油 氣 釋 放 源 與 明 火
22、的 間 距 、 在 油 氣 源 與明 火 之 間 設 置 水 幕 或 蒸 汽 幕 、 有 明 火 或 產 生 火 花 的 建 筑 物內 正 壓 通 風 等 措 施 。 第 三 是 控 制 , 實 際 情 況 是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火 災 爆 炸 事 故 仍 時有 發(fā) 生 , 為 了 減 少 火 災 損 失 , 防 止 小 災 釀 成 大 災 , 因 此 設計 中 要 有 控 制 火 災 的 措 施 。 如 設 備 、 建 筑 物 之 間 的 防 火 間距 、 建 筑 物 的 耐 火 等 級 、 噴 淋 冷 卻 等 措 施 都 是 為 了 防 止 火災 的 蔓 延 。 2 規(guī) 范 編 制
23、的 基 本 思 路 第 四 是 撲 救 , 一 旦 發(fā) 生 了 火 災 , 無 論 其 大 小 , 都 是 要 造 成損 失 的 。 因 此 必 須 設 計 足 夠 的 消 防 措 施 , 使 其 具 備 足 夠 的消 防 能 力 , 對 火 災 進 行 撲 救 。 第 五 是 避 難 , 發(fā) 生 火 災 時 現(xiàn) 場 人 員 能 迅 速 離 開 著 火 現(xiàn) 場 減少 人 員 傷 亡 。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防 火 設 計 是 一 個 系 統(tǒng) 工 程 。 在工 程 設 計 中 , 不 僅 要 重 視 防 火 間 距 , 工 廠 的 總 體 布 局 依 然是 最 為 重 要 的 。 2 規(guī) 范
24、 編 制 的 基 本 思 路2.3 防 火 間 距 目 的 是 防 止 、 減 少 火 災 的 發(fā) 生 和 蔓 延 , 書 面 文 字上 講 很 容 易 理 解 , 但 執(zhí) 行 使 用 就 覺 得 很 空 、 不 夠具 體 。 為 能 更 具 體 表 達 , 引 用 API有 關 標 準 使 用 的語 言 有 助 于 理 解 。 “ 間 距 是 使 潛 在 的 小 泄 漏 火 災 蔓 延 鄰 近 設 備 、設 施 的 著 火 減 少 至 最 少 , 間 距 不 打 算 為 大 的 火 災事 故 提 供 保 護 , 而 是 可 能 防 止 一 次 較 小 的 事 故 逐布 升 級 為 一 次 大
25、 的 事 故 。 ” 防 火 是 一 個 系 統(tǒng) 工 程 , 間 距 還 要 與 其 他 防 護 設 施結 合 使 用 才 能 達 到 目 的 , 但 間 距 是 永 恒 的 保 護 ,是 至 關 重 要 的 。 2 規(guī) 范 編 制 的 基 本 思 路u制 定 防 火 間 距 考 慮 的 因 素 : 將 火 源 與 燃 燒 物 相 遇 機 率 降 至 最 低 , 即 將 著 火 的機 率 降 至 最 低 。 我 們 常 遇 到 的 油 氣 源 與 火 源 的 關系 引 進 爆 炸 危 險 區(qū) 的 概 念 , 此 區(qū) 內 不 要 有 火 源 ,進 而 規(guī) 定 了 火 源 與 燃 燒 物 的 間
26、距 要 求 。 不 著火 。 將 火 源 蔓 延 的 機 率 降 到 最 小 , 即 著 火 后 設 法 控 制火 災 不 蔓 延 、 減 少 蔓 延 , 因 而 對 兩 相 鄰 設 施 規(guī) 定了 間 距 要 求 , 同 時 輔 以 其 他 防 護 設 施 如 消 防 冷 卻等 , 防 止 一 次 較 小 事 故 逐 步 升 級 為 一 次 大 事故 。 不 蔓 延 。 2 規(guī) 范 編 制 的 基 本 思 路 考 慮 救 火 的 需 要 。 著 了 火 想 方 設 法 去 撲 救 , 這 就需 要 有 撲 救 人 員 活 動 場 所 有 活 動 場 地 能 撲 救 ,如 裝 置 內 設 備 區(qū)
27、 內 設 備 間 的 距 離 考 慮 操 作 、 檢 修 、救 火 等 。 需 要 重 點 保 護 的 對 象 : 如 人 員 多 、 貴 重 或 出 事 故影 響 面 大 等 , 間 距 制 定 要 加 大 。 具 體 對 象 物 個 體 間 距 的 制 定 : 根 據(jù) 個 體 對 象的 性 質 不 同 , 在 制 定 間 距 時 所 考 慮 的 因 素 可 能 為上 述 因 素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 另 外 兩 對 象 物 視 為 一 體與 分 別 按 兩 個 獨 立 防 護 體 考 慮 , 間 距 顯 然 是 不 同的 。 3 規(guī) 范 的 適 用 范 圍 及 可 燃 物 質 火 災
28、 危 險 性 分 類3 規(guī) 范 的 適 用 范 圍 及 可 燃 物 質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3.1 適 用 范 圍 規(guī) 范 適 用 于 以 石 油 、 天 然 氣 及 其 產 品 為 原 料 的 石油 化 工 新 建 或 改 建 工 程 的 防 火 設 計 。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是 指 以 石 油 、 天 然 氣 及 其 產 品 為 原料 的 工 廠 如 煉 油 廠 、 石 油 化 工 廠 、 石 油 化 纖 廠 等或 由 上 述 工 廠 聯(lián) 合 組 成 的 企 業(yè) 。 3 規(guī) 范 的 適 用 范 圍 及 可 燃 物 質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3.2 可 燃 物 質 火 災 危
29、 險 性 分 類a) 可 燃 物 質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 可 燃 氣 體 的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類 別 可 燃 氣 體 與 空 氣 混 合 物 的 爆 炸 下 限甲 10%( 體 積 )乙 10%( 體 積 ) 3 規(guī) 范 的 適 用 范 圍 及 可 燃 物 質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 液 化 烴 、 可 燃 液 體 的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名 稱 類 別 特 征液 化 烴 甲 A 15 時 的 蒸 汽 壓 力 0.1MPa的 烴 類 液 體 及其 他 類 似 的 液 體可燃液體 B 甲 A類 以 外 , 閃 點 28乙 A 閃 點 28 至 45B 閃 點 45 至
30、 60丙 A 閃 點 60 至 120B 閃 點 120 3 規(guī) 范 的 適 用 范 圍 及 可 燃 物 質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可 燃 液 體 的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 可 燃 氣 體 的 分 類 與 國 家 標 準 建 筑 設 計 防 火 規(guī) 范 的 分 類 方 法 協(xié) 調 一 致 , 可 燃 氣 體 采 用 爆 炸 下 限 作為 分 類 指 標 , 將 其 分 為 甲 、 乙 兩 類 。 規(guī) 定 可 燃 液 體 的 火 災 危 險 性 的 最 直 接 指 標 是 蒸 汽壓 。 蒸 汽 壓 越 高 , 危 險 性 越 大 。 但 是 低 蒸 汽 壓 很難 測 量 , 所 以 世
31、 界 各 國 都 是 根 據(jù) 可 燃 液 體 的 閃 點確 定 其 危 險 性 , 閃 點 越 低 , 危 險 性 越 大 。 3 規(guī) 范 的 適 用 范 圍 及 可 燃 物 質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 液 化 烴 在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中 是 主 要 的 加 工 和 儲 存 的物 料 之 一 , 因 其 蒸 汽 壓 大 于 “ 閃 點 28 的 可 燃液 體 ” , 故 其 火 災 危 險 性 大 于 “ 閃 點 28 ”的其 他 可 燃 液 體 。 因 液 化 烴 泄 漏 而 引 起 的 火 災 、 爆炸 事 故 在 我 國 石 油 化 工 工 業(yè) 中 所 占 比 例 也 較 大
32、 。 乙 、 丙 類 液 體 的 操 作 溫 度 高 于 其 閃 點 時 , 氣 體 揮發(fā) 量 增 加 , 危 險 性 也 隨 之 增 加 。 因 此 本 規(guī) 范 作 了有 關 操 作 溫 度 對 乙 、 丙 類 液 體 的 火 災 危 險 性 的 影響 規(guī) 定 。 3 規(guī) 范 的 適 用 范 圍 及 可 燃 物 質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 可 燃 液 體 火 災 危 險 性 舉 例序 號 介 質名 稱 沸 點 閃 點 自 然 點 火 災危 險類 別 爆 炸下 限 爆 炸上 限1 潤 滑 油 120 250 丙 B 2 苯 80.1 11 560 甲 B 1.2 8.03 甲 苯 110.
33、6 4 535 甲 B 1.7 7.04 乙 醇 78.3 12 363 甲 B 3.3 195 汽 油 40200 50 415530 甲 B 1.7 9.86 石 油 醚 60 20 280 甲 B 1.1 8.77 丙 酮 56.5 20 465 甲 B 2.5 13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4.1 一 般 規(guī) 定 總 平 面 布 置 必 須 貫 徹 “ 十 分 珍 惜 和 合 理 利 用 每 一 寸 土 地 ,切 實 保 護 耕 地 ” 的 基 本 國 策 , 因 地 制 宜 , 節(jié) 約 用 地 , 提 高土 地 利 用 率 。 總 平 面 布 置 設 計
34、應 做 到 : 符 合 國 情 、 布 置 合 理 、 生 產 安 全 、技 術 先 進 、 保 護 環(huán) 境 、 節(jié) 省 投 資 、 運 營 費 低 , 有 利 于 提 高企 業(yè) 的 經(jīng) 濟 效 益 、 社 會 效 益 和 環(huán) 境 效 益 。 總 平 面 布 置 應 在 總 體 布 置 基 礎 上 , 根 據(jù) 工 廠 的 性 質 、 規(guī) 模 、生 產 流 程 、 交 通 運 輸 、 環(huán) 境 保 護 、 防 火 、 防 爆 、 安 全 、 衛(wèi)生 、 施 工 、 檢 修 、 生 產 、 經(jīng) 營 管 理 等 要 求 , 結 合 場 地 自 然條 件 、 廠 外 設 施 、 遠 期 發(fā) 展 等 因 素
35、 , 緊 湊 合 理 地 布 置 , 經(jīng) 方 案 比 較 擇 優(yōu) 確 定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總 平 面 布 置 應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工 藝 裝 置 在 滿 足生 產 操 作 、 安 全 和 環(huán) 保 的 要 求 許 可 時 , 應 聯(lián) 合 集中 布 置 , 集 中 控 制 , 其 建 筑 物 宜 合 并 布 置 ; 合理 劃 分 街 區(qū) 和 確 定 廠 區(qū) 通 道 寬 度 , 街 區(qū) 及 建 筑 物 、構 筑 物 的 布 置 宜 規(guī) 整 ; 各 類 倉 庫 宜 按 儲 存 貨 物的 性 質 要 求 , 合 并 設 計 為 大 容 量 或 多 層 倉 庫 , 并提 高 機
36、 械 化 裝 卸 作 業(yè) 程 度 , 有 效 地 利 用 空 間 ; 生 產 管 理 及 生 活 服 務 設 施 宜 按 功 能 合 理 組 合 , 設計 成 多 功 能 綜 合 性 建 筑 物 ; 鐵 路 線 路 、 裝 卸 及倉 儲 設 施 的 布 置 , 應 根 據(jù) 其 性 質 及 使 用 功 能 相 對集 中 , 避 免 或 減 少 鐵 路 進 線 在 廠 區(qū) 內 形 成 扇 形 地帶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按 功 能 分 區(qū) 布 置 應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各 功 能 區(qū) 之間 具 有 經(jīng) 濟 合 理 的 物 料 輸 送 、 動 力 供 應 和 交 通 運輸 等 條
37、 件 , 并 便 于 經(jīng) 營 管 理 ; 各 功 能 區(qū) 內 部 布置 緊 湊 、 合 理 , 并 與 相 鄰 功 能 區(qū) 相 協(xié) 調 ; 輔 助生 產 和 公 用 工 程 設 施 按 具 體 條 件 , 可 布 置 在 工 藝裝 置 生 產 區(qū) 內 , 也 可 自 成 一 區(qū) 布 置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4.2 總 平 面 布 置 中 考 慮 的 因 素( 1) 風 向 、 地 形 標 高 、 平 面 布 置 與 安 全 防 火 的 關 系 。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的 原 料 、 成 品 或 半 成 品 大 多 是 可 燃 氣 體 、 可燃 液 體 。 它 們 在 生 產 儲
38、存 運 輸 過 程 中 散 發(fā) 出 大 量 油 氣 , 散發(fā) 油 氣 的 單 元 面 積 占 工 廠 總 面 積 的 70%左 右 。 風 對 油 氣 的擴 散 起 到 了 積 極 的 作 用 。 因 此 在 總 平 面 布 置 中 合 理 地 利 用風 向 減 少 或 阻 止 油 氣 與 明 火 的 接 觸 , 能 夠 防 止 并 減 少 火 災的 發(fā) 生 。 石 油 化 工 廠 內 散 發(fā) 的 油 氣 大 多 比 空 氣 重 , 容 易 積聚 , 不 易 擴 散 , 合 理 利 用 風 向 , 防 止 可 燃 氣 體 積 聚 產 生 爆炸 的 危 險 。 地 形 標 高 對 安 全 防 火
39、 也 有 很 大 影 響 , 工 廠 內 泄露 的 可 燃 氣 體 、 可 燃 液 體 總 是 由 較 高 的 區(qū) 域 流 向 較 低 的 區(qū)域 , 若 標 高 較 低 的 街 區(qū) 布 置 有 明 火 或 人 員 集 中 場 所 有 可 能造 成 嚴 重 事 故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 2) 明 火 與 油 氣 源 的 關 系 。 石 油 化 工 廠 在 生 產 和 儲 存 過 程 中 , 當 散 發(fā) 的 可 燃 氣 體 濃度 達 到 爆 炸 極 限 時 遇 明 火 即 發(fā) 生 爆 炸 。 因 此 本 章 的 部 分條 文 的 制 定 和 部 分 防 火 間 距 的 確 定 , 應
40、 考 慮 這 些 氣 體 可能 達 到 的 最 大 距 離 , 使 達 到 爆 炸 極 限 的 可 燃 氣 體 與 火 源相 遇 機 率 降 至 最 低 。 即 將 著 火 的 機 率 降 至 最 低 。 ( 3) 減 少 火 災 蔓 延 。 盡 管 我 們 在 設 計 中 采 用 了 很 多 預 防 性 措 施 , 但 是 仍 然 會有 火 災 事 故 的 發(fā) 生 。 一 旦 發(fā) 生 了 火 災 , 應 盡 量 阻 止 火 災的 蔓 延 , 將 火 災 蔓 延 的 機 率 降 至 最 低 以 避 免 一 個 小 的 災害 逐 步 升 級 為 一 個 大 的 災 害 。 本 章 中 部 分 條
41、 文 和 部 分 防火 間 距 的 制 定 就 是 考 慮 了 這 個 因 素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 4) 重 要 設 施 重 點 保 護 。 所 謂 重 點 設 施 有 兩 個 主 要 標 志 : 發(fā) 生 火 災 可 能 影 響 全廠 生 產 ; 發(fā) 生 火 災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人 員 傷 亡 。 這 類 設 施均 應 重 點 保 護 。 即 使 該 設 施 火 災 危 險 性 較 小 , 也 需 遠 離火 災 危 險 性 較 大 的 場 所 , 以 確 保 其 安 全 。 ( 5) 為 撲 救 火 災 創(chuàng) 造 條 件 。 一 旦 著 了 火 , 為 了 將 火 災 造
42、 成 的 損 失 降 至 最 小 , 想 方 設法 撲 救 。 撲 救 火 災 除 了 應 有 的 設 備 和 消 防 人 員 外 , 在 工廠 平 面 規(guī) 劃 中 應 考 慮 消 防 場 地 和 消 防 道 路 的 設 置 。 本 章的 部 分 條 文 的 制 定 就 是 要 為 撲 救 火 災 創(chuàng) 造 有 利 的 條 件 。 由 上 述 所 考 慮 的 因 素 可 以 看 出 , “ ( 1) ” 屬 預 防 措 施 ,“ ( 2) ” 屬 隔 離 措 施 , “ ( 3) 、 ( 4) ” 屬 控 制 措 施 ,“ ( 5) ” 屬 撲 救 措 施 。 區(qū) 域 規(guī) 劃 和 總 體 布 置
43、 一 章 仍 然 突出 了 “ 預 防 隔 離 控 制 撲 救 ” 這 個 總 體 思 路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4.3 防 火 分 區(qū) 的 三 個 層 次( 1) 裝 置 ( 單 元 ) 內 部 的 設 備 或 設 施( 2) 裝 置 ( 單 元 ) 之 間( 3) 工 廠 區(qū) 域 布 置 裝 置 ( 單 元 ) 內 的 設 備 布 置 應 執(zhí) 行 裝 置 ( 單 元 ) 布 置 的 防火 要 求 , 即 將 火 災 影 響 控 制 在 著 火 設 備 而 減 少 對 裝 置 內 相鄰 的 設 備 或 設 施 的 影 響 。 裝 置 與 裝 置 的 布 置 應 執(zhí) 行 工 廠 總平
44、面 布 置 的 防 火 要 求 , 即 將 火 災 影 響 控 制 在 裝 置 內 而 不 影響 相 鄰 的 裝 置 ( 單 元 ) 。 工 廠 在 區(qū) 域 中 的 位 置 應 執(zhí) 行 區(qū) 域總 體 規(guī) 劃 的 防 火 要 求 , 即 將 火 災 控 制 在 工 廠 廠 區(qū) 圍 墻 內 而不 影 響 相 鄰 的 工 廠 或 設 施 。 防 火 層 次 的 劃 分 所 考 慮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生 產 管 理 、 資 產 所 屬 、 同 開 同 停 ( 相 互 影 響 ) 、 集 中 布 置 等 因 素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不 同 的 防 火 層 次 執(zhí) 行 不 同 的 防 火
45、 間 距 。 裝 置 ( 單 元 ) 內 部的 設 備 或 設 施 執(zhí) 行 第 四 、 五 、 六 章 內 規(guī) 定 的 防 火 間 距 ; 裝置 ( 單 元 ) 之 間 執(zhí) 行 第 三 章 第 二 節(jié) 規(guī) 定 的 防 火 間 距 ; 廠 區(qū)與 外 部 設 施 執(zhí) 行 第 三 章 第 一 節(jié) 規(guī) 定 的 防 火 間 距 。 這 里 需 要指 出 的 是 聯(lián) 合 裝 置 視 同 一 個 裝 置 , 其 平 面 布 置 按 裝 置 內 的防 火 間 距 執(zhí) 行 。 在 一 些 工 廠 的 改 擴 建 中 , 由 于 用 地 面 積 比較 緊 張 , 人 為 地 將 新 建 與 已 建 裝 置 圍 成
46、 一 個 聯(lián) 合 裝 置 或 將全 廠 性 的 公 用 工 程 圍 到 裝 置 內 , 從 而 執(zhí) 行 裝 置 內 的 防 火 間距 。 這 顯 然 是 不 合 適 的 。 聯(lián) 合 裝 置 最 基 本 的 條 件 是 同 開 同停 直 接 進 料 和 集 中 布 置 。 當 然 裝 置 是 不 是 進 行 聯(lián) 合 還 應 該考 慮 其 他 一 些 因 素 如 : 生 產 流 程 工 藝 過 程 相 關 、 物 料往 返 密 切 ; 檢 修 力 量 ; 環(huán) 境 保 護 ; 工 廠 運 輸 、 分 期 建 設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4.4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與 相 鄰 工 廠 、 居
47、 民 區(qū) 、 公 用 設 施 之 間 間 距 防 火 規(guī) 范 第 3.1.7條 : “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與 相 鄰 工 廠或 設 施 的 防 火 間 距 , 不 小 于 表 3.1.7的 規(guī) 定 ” 。 這 里 需 說 明幾 個 問 題 : 關 于 “ 甲 、 乙 類 工 藝 裝 置 或 設 施 ” 對 于 工 藝 裝 置 的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 在 附 錄 五 中 有 明 確 規(guī) 定 ,而 對 其 它 設 施 的 火 災 危 險 性 分 類 的 劃 分 沒 有 明 確 規(guī) 定 , 怎么 分 類 呢 ? 一 般 可 根 據(jù) 設 施 內 儲 存 、 加 工 或 運 輸 物 料 的
48、 火災 危 險 性 劃 分 , 劃 分 標 準 按 第 二 章 的 規(guī) 定 執(zhí) 行 。 對 于 丙 類 工 藝 裝 置 或 設 施 的 防 火 間 距 可 按 甲 、 乙 類 工 藝 裝置 或 設 施 的 防 火 間 距 減 少 25%。 無 火 災 危 險 性 的 設 施 的 防火 間 距 按 其 他 有 關 的 國 家 標 準 執(zhí) 行 如 建 筑 設 計 防 火 規(guī) 范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甲 、 乙 類 工 藝 裝 置 或 設 施 與 相 鄰 工 廠 或 設 施 的 防火 間 距 , 不 按 裝 置 或 設 施 內 設 備 或 建 構 筑 物 的 火災 危 險 性 類 別 來
49、 確 定 , 而 是 按 整 套 裝 置 或 設 施 的火 災 危 險 性 類 別 來 確 定 。 按 裝 置 的 火 災 危 險 性 類別 確 定 防 火 間 距 有 兩 處 : 一 是 與 相 鄰 工 廠 或 設 施( 對 外 ) , 二 是 在 工 廠 總 平 面 布 置 的 方 案 或 總 體設 計 階 段 。 因 為 此 時 裝 置 的 平 面 布 置 尚 未 確 定 ,無 法 按 裝 置 的 設 備 或 建 構 筑 物 的 火 災 危 險 性 類 別來 確 定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關 于 “ 可 能 攜 帶 可 燃 液 體 的 高 架 火 炬 ”高 架 火 炬 的 防
50、火 間 距 分 為 兩 種 : 一 種 是 可 能 攜 帶可 燃 性 液 體 的 火 炬 。 據(jù) 調 查 , 火 炬 火 雨 灑 落 范 圍約 為 60m至 90m, 由 于 是 針 對 廠 外 設 施 , 防 火 間距 擴 大 了 。 第 二 種 是 不 攜 帶 可 燃 液 體 的 火 炬 。 其防 火 間 距 一 般 根 據(jù) 人 或 設 備 允 許 的 最 大 輻 射 熱 強度 計 算 確 定 。 經(jīng) 輻 射 熱 計 算 確 定 的 防 火 間 距 要 小一 點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關 于 “ 居 住 區(qū) 、 公 共 福 利 設 施 及 村 莊 ” 這 些 設 施 都 是 人
51、員 集 中 的 場 所 為 了 確 保 人 身 安 全和 減 少 與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相 互 間 的 影 響 , 規(guī) 定 了 較大 的 防 火 間 距 , 其 中 液 化 烴 罐 組 至 居 住 區(qū) 、 公 共福 利 設 施 及 村 莊 的 防 火 間 距 采 用 了 建 規(guī) 的 規(guī)定 。 這 里 需 要 指 出 的 是 “ 居 住 區(qū) 、 村 莊 ” 難 以 給出 一 個 規(guī) 模 。 在 執(zhí) 行 過 程 中 , 需 要 具 體 情 況 具 體分 析 , 要 進 行 經(jīng) 濟 比 較 。 一 般 對 于 規(guī) 模 大 的 居 住區(qū) , 搬 遷 費 用 較 大 , 工 程 項 目 的 場 址
52、 需 躲 開 它 。對 于 零 散 的 住 戶 , 即 便 難 以 作 為 居 住 區(qū) 看 待 , 但人 命 關 天 , 還 是 搬 遷 為 好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關 于 “ 至 相 鄰 工 廠 ” 由 于 相 鄰 工 廠 圍 墻 內 的 規(guī) 劃 與 實 施 不 可 預 見 , 故防 火 間 距 的 計 算 從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內 距 相 鄰 工 廠 最近 的 設 備 、 建 構 筑 物 起 至 相 鄰 工 廠 圍 墻 止 。 還 應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當 相 鄰 設 施 為 港 區(qū) 陸 域 、 重要 物 品 倉 庫 和 堆 場 、 軍 事 設 施 、 機 場
53、等 , 對 石 油化 工 企 業(yè) 的 安 全 距 離 有 特 殊 要 求 時 , 應 按 有 關 規(guī)定 執(zhí) 行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4.5 總 平 面 布 置 防 火 間 距 問 題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總 平 面 布 置 的 防 火 間 距 , 除 另 有 規(guī) 定 外 , 不應 小 于 表 3.2.11的 規(guī) 定 。 在 執(zhí) 行 表 3.2.11時 需 注 意 以 下 幾 個 問 題 :( 1) 表 內 防 火 間 距 只 適 用 于 工 廠 內 工 藝 裝 置 或 設 施 之 間 ,工 藝 裝 置 或 設 施 內 平 面 布 置 不 此 表 執(zhí) 行 。( 2) 工 藝 裝 置
54、 或 設 施 之 間 的 防 火 間 距 , 無 論 相 互 間 有 無 圍墻 , 均 以 裝 置 或 設 施 相 鄰 最 近 設 備 或 建 構 筑 物 作 為 起 止 點 。( 3) 裝 置 之 間 的 防 火 間 距 按 裝 置 內 的 設 備 、 生 產 廠 房 或 庫房 的 火 災 危 險 性 類 別 來 確 定 。 不 按 裝 置 的 火 災 危 險 性 類 別確 定 。 設 備 的 火 災 危 險 性 按 儲 存 、 加 工 物 料 的 火 災 危 險 性劃 分 , 劃 分 標 準 按 第 二 章 的 規(guī) 定 執(zhí) 行 。 對 于 建 筑 物 ( 生 產廠 房 或 庫 房 ) 的
55、火 災 危 險 性 類 別 的 劃 分 按 建 筑 設 計 防 火 規(guī) 范 的 規(guī) 定 執(zhí) 行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4) 裝 置 之 間 的 防 火 間 距 本 規(guī) 范 分 為 三 類 : 一 般裝 置 之 間 的 防 火 間 距 執(zhí) 行 表 中 數(shù) 據(jù) ; 當 一 個 裝置 的 成 品 直 接 進 入 另 一 個 裝 置 時 兩 個 裝 置 的 防 火間 距 可 減 少 , 但 不 應 小 于 15m, 丙 類 之 間 不 應 小于 10m; 聯(lián) 合 裝 置 視 同 一 個 裝 置 , 其 設 備 、 建筑 物 的 防 火 間 距 應 按 本 規(guī) 范 4.2.1條 有 關 規(guī)
56、定 執(zhí)行 。( 5) 與 液 化 烴 、 可 燃 氣 體 或 可 燃 液 體 罐 組 的 防 火 間距 均 以 相 鄰 最 大 單 罐 容 積 確 定 。 因 本 規(guī) 范 只 考 慮單 罐 著 火 情 況 , 而 火 災 影 響 范 圍 取 決 于 單 罐 容 積大 小 , 大 者 影 響 范 圍 大 , 小 者 影 響 范 圍 小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6) 與 碼 頭 裝 卸 設 施 的 防 火 間 距 均 以 相 鄰 最 近 的 裝卸 油 臂 或 油 輪 停 靠 的 泊 位 確 定 。( 7) 與 液 化 烴 或 可 燃 液 體 鐵 路 裝 卸 設 施 的 防 火 間 距 ,
57、均 以 相 鄰 最 近 的 鐵 路 裝 卸 線 ( 中 心 線 ) 、 泵 房 或零 位 罐 等 確 定 。( 8) 與 液 化 烴 或 可 燃 液 體 汽 車 裝 卸 站 的 防 火 間 距 ,無 論 相 互 間 有 無 圍 墻 , 今 以 相 鄰 最 近 的 裝 卸 鶴 管 、泵 房 或 計 量 罐 等 確 定 。( 9) 與 高 架 火 炬 的 防 火 間 距 , 即 使 火 炬 筒 附 近 設 有分 夜 罐 等 , 均 以 火 炬 筒 中 心 確 定 。 火 炬 之 間 無 防火 間 距 要 求 , 但 應 考 慮 輻 射 熱 、 檢 修 、 風 向 、 火焰 長 度 等 因 素 合
58、理 布 置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10) 關 于 與 污 水 處 理 場 的 防 火 間 距 : 與 無 蓋 隔油 池 的 防 火 間 距 按 本 表 中 規(guī) 定 執(zhí) 行 。 與 加 蓋 隔油 池 且 設 有 半 固 定 式 滅 火 蒸 汽 系 統(tǒng) 時 , 其 防 火 間距 可 減 少 25%。 與 污 油 罐 的 防 火 間 距 可 減 少25%。 與 污 油 泵 ( 或 泵 房 ) 的 防 火 間 距 可 減 少50%。 與 污 水 處 理 場 中 其 他 無 油 氣 散 發(fā) 或 無 明火 的 設 備 或 構 筑 物 防 火 距 離 不 限 。 之 所 以 這 樣 規(guī)定 , 是
59、 因 為 污 水 處 理 場 是 由 許 多 單 體 組 成 的 , 如隔 油 池 、 浮 選 池 、 生 化 池 、 污 油 罐 、 污 油 泵 、 鼓風 機 、 加 藥 間 、 變 配 電 間 等 , 而 各 單 體 的 火 災 危險 性 差 異 很 大 。 若 按 最 危 險 的 單 體 規(guī) 定 其 防 火 間距 , 對 與 火 災 危 險 性 很 低 的 單 體 相 鄰 時 , 防 火 間距 顯 然 太 大 , 必 然 浪 費 土 地 。 4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11) 凡 是 用 于 運 輸 原 料 或 產 品 的 廠 內 道 路 , 均 要求 防 火 間 距 , 對 于 其
60、他 的 僅 供 維 修 或 消 防 的 道 路 ,沒 有 防 火 間 距 要 求 。 但 執(zhí) 行 本 條 時 , 還 應 注 意 原料 及 產 品 運 輸 道 路 應 布 置 在 裝 置 或 其 他 設 施 的 火災 爆 炸 危 險 區(qū) 域 之 外 。 5 裝 置 ( 單 元 ) 布 置5 裝 置 ( 單 元 ) 布 置5.1 名 詞 術 語在 介 紹 條 文 前 , 先 介 紹 幾 個 名 詞 。 燃 燒 是 指 可 氧 化 物 質 與 氧 化 劑 ( 通 常 是 空 氣 中 的 氧 氣 )的 急 速 反 應 過 程 。 過 程 產 生 熱 量 , 通 常 產 生 火 焰 。 火 災 燃 燒
61、 過 程 失 去 控 制 , 并 造 成 資 產 或 人 身 傷 亡 者 稱 為火 災 。 爆 炸 通 常 是 指 物 體 體 積 急 劇 膨 大 , 使 周 圍 氣 壓 發(fā) 生 強 烈變 化 , 并 產 生 巨 大 的 聲 響 , 叫 爆 炸 。 爆 炸 可 以 是 物 理 過 程引 起 的 , 如 超 溫 超 壓 引 起 的 設 備 的 爆 炸 ; 爆 炸 也 可 以 是 化學 過 程 引 起 的 , 如 激 烈 氧 化 反 應 、 爆 聚 、 分 解 引 起 的 蒸 汽云 爆 炸 等 。 這 里 , 主 要 針 對 激 烈 氧 化 反 應 引 起 的 爆 炸 。 按 API RP 200
62、1其 定 義 為 : 火 焰 以 超 音 速 傳 播 稱 之 為 爆 炸 。 5 裝 置 ( 單 元 ) 布 置 火 災 危 險 環(huán) 境 指 “ 存 在 火 災 危 險 物 質 以 致 有 火 災 危 險 的 區(qū) 域 ” 。具 體 指 生 產 、 加 工 、 處 理 、 轉 運 和 貯 存 過 程 中 ,出 現(xiàn) 或 可 能 出 現(xiàn) 閃 點 高 于 環(huán) 境 溫 度 的 可 燃 液 體 ;在 物 料 操 作 溫 度 高 于 可 燃 液 體 閃 點 的 情 況 下 , 有可 能 泄 漏 但 不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氣 體 混 合 物 的 可 燃 液體 ; 不 可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粉 塵
63、混 合 物 的 懸 浮 狀 、 堆積 狀 可 燃 粉 塵 或 可 燃 纖 維 的 及 其 它 固 體 可 燃 物 質的 環(huán) 境 。 5 裝 置 ( 單 元 ) 布 置 爆 炸 危 險 環(huán) 境 指 “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出 現(xiàn) 或 可 能 出 現(xiàn) 的 數(shù) 量 足 以 要求 對 電 氣 設 備 的 結 構 、 安 裝 和 使 用 采 取 預 防 措 施的 區(qū) 域 。 ” 具 體 如 生 產 、 加 工 、 處 理 、 轉 運 和 貯存 過 程 中 , 出 現(xiàn) 或 可 能 出 現(xiàn) 易 燃 氣 體 、 易 燃 液 體的 蒸 汽 或 薄 霧 等 易 燃 物 質 與 空 氣 混 合 形 成 爆 炸
64、性氣 體 混 合 物 ; 閃 點 低 于 或 等 于 環(huán) 境 溫 度 的 可 燃 液體 的 蒸 汽 或 薄 霧 , 與 空 氣 混 合 形 成 爆 炸 性 氣 體 混合 物 ; 在 操 作 溫 度 高 于 可 燃 液 體 閃 點 情 況 下 , 可燃 液 體 有 可 能 泄 漏 , 其 蒸 汽 與 空 氣 混 合 形 成 爆 炸性 氣 體 混 合 物 ; 以 及 出 現(xiàn) 或 可 能 出 現(xiàn) 可 燃 性 導 電粉 塵 混 合 物 的 環(huán) 境 。 5 裝 置 ( 單 元 ) 布 置 釋 放 源 指 可 釋 放 出 能 引 起 火 災 或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所 在 設 備或 廠 房 稱 釋 放
65、 源 。 ( GB50058) 引 燃 能 可 燃 氣 體 、 蒸 汽 、 粉 塵 或 多 相 混 合 物 的 引 燃 敏 感性 的 一 種 衡 量 指 標 。 ( NFPA68) 最 低 引 燃 能 在 火 災 爆 炸 危 險 環(huán) 境 的 某 一 點 上 , 釋 放 出 一個 能 引 起 火 焰 由 該 點 向 外 不 確 定 傳 播 的 最 小 能 量 。 引 燃 源 能 釋 放 出 能 量 , 且 能 引 燃 氣 體 、 蒸 汽 、 粉 塵 或 多相 混 合 物 的 地 點 ( 或 設 備 ) 稱 為 引 燃 源 。 火 焰 、 電 弧 和 火 花 、 熱 表 面 、 摩 擦 火 花 、
66、 自 燃 都 屬 引 燃 源 。 氣 體 物 質 的 典 型 最 低 引 燃 能 小 于 1mJ,粉 塵 類 物 質 的 最 低 引燃 能 一 般 小 于 100mJ, 氫 氣 或 乙 炔 約 1/2mJ的 電 弧 或 火 花就 能 引 燃 。 5 裝 置 ( 單 元 ) 布 置 眾 所 周 知 , 發(fā) 生 火 災 爆 炸 事 故 的 要 素 是 : 存 在 火 災 爆 炸 危險 環(huán) 境 , 同 時 存 在 引 燃 源 。 兩 者 缺 一 不 可 , 煉 油 廠 防 火 ( API RP2001) 中 有 “ 燃 燒 始 自 引 燃 源 ” 的 說 法 , 這 對石 油 化 工 裝 置 而 言 , 是 確 切 的 , 因 為 裝 置 內 火 災 爆 炸 危 險環(huán) 境 可 說 是 隨 時 都 存 在 的 。5.2 一 般 規(guī) 定 設 備 布 置 設 計 應 滿 足 工 藝 流 程 、 安 全 生 產 和 環(huán) 境 保 護 的 要求 , 并 應 考 慮 以 下 各 方 面 的 需 要 : 工 廠 總 體 布 置 ; 操 作 、維 護 、 檢 修 、 施 工 和 消 防 ; 節(jié) 約 用 地 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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