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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業(yè)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fā)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核算中心的職能是:
?。ㄒ唬┱J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ǘ┙⒔∪攧展芾淼母鞣N規(guī)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監(jiān)督財務紀律。
?。ㄈ┓e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jié)約,合理使用資金。
?。ㄎ澹┖侠矸峙涔臼杖?,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τ嘘P財政、稅務、銀行部門進行了解,檢查財務工作時,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2、
?。ㄆ撸┩瓿晒窘唤o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核算中心由會計、出納、統(tǒng)計、倉管等工作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務事項,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賬、復賬、結賬做到手續(xù)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結賬。
?。ǘ┌凑战洕怂阍瓌t,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zhí)行情況,挖掘增收節(jié)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ㄈ┩咨票9軙嫅{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
3、責是:
?。ㄒ唬┱J真執(zhí)行現金管理制度。
?。ǘ﹪栏駡?zhí)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白條抵壓現金。
?。ㄈ┙⒔∪F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對支票管理和使用,達到手續(xù)齊備?! ?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對公司在業(yè)務中產生的應收應付賬款,應定時向相關經手人員進行督促,如有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向領導上報,確保公司不蒙受經濟損失。
(八)公司在給客戶鋪貨過程中,對于當日能結清的款項,在貨物送達之日;產生的應收款項,應由業(yè)務員在30內解決,對于無法解決的應收賬款問題,
4、上報上級主,同時上報財務部。
(九)出納人員根據業(yè)務制單員開出的業(yè)務銷售票據的實際銷售額確認實際收款金額,對于實際收款和票據不一致的,有權要求業(yè)務員在票據上做出書面確認。
第七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第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主管領導、及公司相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和有關部門。會
5、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jiān)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二條 財務人員要不定期抽查庫房及店面的實物是否與掌上庫存相符。店面及庫房工作人員在當月盤點結束5個工作日內 向會計上報當月盤點表,對于盤點有問題的實物,應在備注中予以說明。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fā)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
6、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五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公司相關部門和主管總經理監(jiān)交。
第十七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經總經理簽字??偨浝硗獬鰬韶攧杖藛T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常務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十九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
7、、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一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二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常務經理批準簽字,會計簽字審核后方可借用。
第二十三條 發(fā)票及報銷單,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常務經理批準后支付,填制記賬憑證。
第二十四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管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總經理復核后,送常務經理簽
8、字,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主管、常務經理簽字方可匯出。
第二十六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第二十七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二十八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二十九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
9、歸檔,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ㄒ唬┻`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ǘ┚芙^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ㄈ﹤卧臁⒆冊?、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ㄋ模├寐殑毡憷?,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ㄎ澹┡撟骷?、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诠ぷ鞣秶鷥劝l(fā)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的。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