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shè)中國(guó)特色社會(huì)主義經(jīng)濟(jì)(5)課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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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一 章 馬 克 思 主 義 中 國(guó) 化 的 歷 史 進(jìn) 程 和 理 論 成 果第 二 章 馬 克 思 主 義 中 國(guó) 化 理 論 成 果 的 精 髓 第 三 章 新 民 主 主 義 革 命 理 論 第 四 章 社 會(huì) 主 義 改 造 理 論 第 五 章 社 會(huì) 主 義 的 本 質(zhì) 和 根 本 任 務(wù) 第 六 章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理 論 第 七 章 社 會(huì) 主 義 改 革 和 對(duì) 外 開 放 第 八 章 建 設(shè) 中 國(guó) 特 色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第 九 章 建 設(shè) 中 國(guó) 特 色 社 會(huì) 主 義 政 治 第 十 章 建 設(shè) 中 國(guó) 特 色 社 會(huì) 主 義 文 化 第 十
2、 一 章 構(gòu) 建 社 會(huì) 主 義 和 諧 社 會(huì) 第 十 二 章 祖 國(guó) 完 全 統(tǒng) 一 的 戰(zhàn) 略 構(gòu) 想 和 實(shí) 踐 第 十 三 章 國(guó) 際 戰(zhàn) 略 和 外 交 政 策 第 十 四 章 中 國(guó) 特 色 社 會(huì) 主 義 事 業(yè) 的 依 靠 力 量 第 十 五 章 中 國(guó) 特 色 社 會(huì) 主 義 事 業(yè) 的 領(lǐng) 導(dǎo) 核 心 第 八 章 建 設(shè) 中 國(guó) 特 色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第 一 節(jié) 建 立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第 二 節(jié)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第 三 節(jié)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分 配 制 度 第 四 節(jié) 促 進(jìn) 國(guó)
3、民 經(jīng) 濟(jì) 又 好 又 快 發(fā) 展 第 一 節(jié) 建 立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一 、 中 國(guó)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的 選 擇 過(guò) 程二 、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理 論 的 形 成 和 發(fā) 展三 、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的 基 本 特 征 1 選 擇 高 度 集 中 的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的 依 據(jù)一 、 中 國(guó)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的 選 擇過(guò) 程 首 先 看 當(dāng) 時(shí) 的 客 觀 條 件 : 隨 著 國(guó) 民 經(jīng) 濟(jì) 的 恢 復(fù) , 我 們 面 臨 著 全 面進(jìn) 行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建 設(shè) 的 艱 巨 任 務(wù)
4、, 百 廢 待 興 。 但 當(dāng) 時(shí) 的 國(guó) 民 經(jīng) 濟(jì) 實(shí)力 極 其 薄 弱 , 生 產(chǎn) 力 水 平 十 分 低 下 , 要 進(jìn) 行 大 規(guī) 模 的 經(jīng) 濟(jì) 建 設(shè) , 只 有集 中 全 國(guó) 的 力 量 , 而 要 做 到 這 一 點(diǎn) , 實(shí) 行 高 度 集 中 的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則是 基 本 的 體 制 保 證 ; 其 次 看 當(dāng) 時(shí) 主 觀 條 件 : 當(dāng) 時(shí) 在 理 論 上 把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 看 作 是 社 會(huì) 主 義的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特 征 , 因 此 , 實(shí) 行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也 是 在 這 一 理 論 指 導(dǎo) 下 的必 然 產(chǎn) 物 , 在 理 論 上 不 會(huì)
5、 去 探 索 實(shí) 行 其 他 的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 三 是 蘇 聯(lián) 的 實(shí) 踐 對(duì) 我 們 產(chǎn) 生 的示 范 性 的 影 響 。 蘇 聯(lián) 在 社 會(huì) 主 義 建設(shè) 的 實(shí) 踐 中 積 累 了 很 多 的 經(jīng) 驗(yàn) , 我國(guó) 在 建 立 了 社 會(huì) 主 義 以 后 , 對(duì) 于 實(shí)行 怎 樣 的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 是 一 個(gè) 全 新 的問(wèn) 題 。 蘇 聯(lián) 實(shí) 行 高 度 集 中 的 計(jì) 劃 經(jīng)濟(jì) 體 制 取 得 的 舉 世 矚 目 的 成 就 , 使我 們 仿 效 蘇 聯(lián) 的 體 制 具 有 現(xiàn) 實(shí) 合 理性 。 因 此 , 在 這 些 因 素 的 綜 合 作 用 下 , 我 們 在 進(jìn) 行 全
6、 面 經(jīng) 濟(jì) 建 設(shè) 的時(shí) 候 , 建 立 高 度 集 中 的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就 成 為 合 乎 邏 輯 的 選 擇 。毛 澤 東 在 蘇 聯(lián) 2、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的 作 用 ( 優(yōu) 勢(shì) ) 高 度 集 中 的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體 制 建 立 以 后 , 在 經(jīng) 濟(jì) 建設(shè) 中 也 發(fā) 揮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具 體 表 現(xiàn) 為 , 在 我 國(guó) 整 個(gè)國(guó) 民 經(jīng) 濟(jì) 實(shí) 力 非 常 弱 小 的條 件 下 , 我 們 快 速 地 展 開了 工 業(yè) 化 建 設(shè) , 成 功 地 進(jìn)行 了 156個(gè) 重 大 項(xiàng) 目 的 建設(shè) , 并 在 此 基 礎(chǔ) 上 初 步 建立 了 獨(dú) 立
7、的 、 比 較 完 整 的工 業(yè) 體 系 和 國(guó) 民 經(jīng) 濟(jì) 體 系 ,為 推 進(jìn)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奠 定 了 重 要 的 基 礎(chǔ) 。 三 門 峽 水 庫(kù)1964年 10月 16日 15時(shí) 我 國(guó) 原 子 彈 爆 炸 成 功 上 述 作 用 得 以 發(fā) 揮 的 原 因(1) 當(dāng) 時(shí) 全 國(guó) 的 經(jīng) 濟(jì) 結(jié) 構(gòu) 比 較 簡(jiǎn) 單(2) 社 會(huì) 利 益 關(guān) 系 比 較 單 純 針 對(duì) 實(shí) 踐 中 出 現(xiàn) 的 問(wèn) 題 , 毛 澤 東 等 中 央 領(lǐng) 導(dǎo) 對(duì) 如 何 建 立 符 合 中 國(guó) 國(guó) 情 的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進(jìn) 行 了 積 極 的 探 索 。4.對(duì)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改 革 的
8、探 索 在 理 論 上 , 以 毛 澤 東 的 論 十大 關(guān) 系 為 代 表 ,就 是 當(dāng) 時(shí) 對(duì) 建立 符 合 中 國(guó) 實(shí) 際 的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所做 的 理 論 探 索 。 在 實(shí) 踐 上 , 探 索 了 減 少 國(guó) 家 的指 令 性 計(jì) 劃 、 擴(kuò) 大 市 場(chǎng) 調(diào) 節(jié) 的范 圍 , 更 多 地 按 照 價(jià) 值 規(guī) 律 的要 求 來(lái) 辦 事 的 改 革 。 (陳 云 的“ 三 個(gè) 主 體 , 三 個(gè) 補(bǔ) 充 ” 的 構(gòu)想 )總 起 來(lái) 說(shuō) , 改 革 開 放 前 , 我 們 黨 對(duì)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建 設(shè) 道 路 的 探 索 ,取 得 了 一 些 成 果 ,但 沒(méi) 有 從 根 本
9、 上 解 決 中 國(guó) 特 色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應(yīng) 該 走 怎 樣 的 道 路 這 一 重 大 的 理 論 問(wèn) 題 。 第 一 節(jié) 中 國(guó)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的 探 索一 、 中 國(guó)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的 選 擇 過(guò) 程二 、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理 論 的 形 成 和 發(fā) 展三 、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的 基 本 特 征 1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理 論 的 形 成二 、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理 論 的 形 成和 發(fā) 展 以 黨 的 十 一 屆 三 中 全 會(huì) 為 標(biāo) 志 , 我 國(guó) 進(jìn) 入 了 改 革 開
10、 放 的 新時(shí) 期 , 由 此 全 面 展 開 的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改 革 , 涉 及 到 的 一 個(gè) 最 主 要 的內(nèi) 容 就 是 如 何 認(rèn) 識(shí) 和 解 決 好 社 會(huì) 主 義 與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的 關(guān) 系 問(wèn) 題 。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改 革 的 實(shí) 踐 , 要 求 對(duì) 社 會(huì) 主 義 與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的 關(guān) 系問(wèn) 題 進(jìn) 行 新 的 理 論 思 考 。 鄧 小 平 同 志 最 先 從 理 論 上 思 考 了 社 會(huì)主 義 與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的 關(guān) 系 。 在 鄧 小 平 文 選 中 , 從 最 早 的 1979年 到 1992年 , 有 9個(gè) 地 方 論 述 了 社 會(huì) 主 義
11、與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的 關(guān) 系 問(wèn)題 。 在 這 期 間 , 我 們 黨 對(duì) 這 一 問(wèn) 題 的 認(rèn) 識(shí) 也 不 斷 深 化 。 20世 紀(jì) 90年 代 , 我 國(guó) 的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已 經(jīng) 發(fā) 生 了 巨 大 的變 化 , 市 場(chǎng) 對(duì) 經(jīng) 濟(jì) 活 動(dòng) 調(diào) 節(jié) 的 比 重 已 經(jīng) 超 過(guò) 了 計(jì) 劃 的 比重 , 整 個(gè) 經(jīng) 濟(jì) 的 市 場(chǎng) 化 程 度 日 益 提 高 , 實(shí) 踐 的 發(fā) 展 使 人們 對(duì)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的 看 法 發(fā) 生 了 變 化 , 在 觀 念 上 不 再 排 斥 市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 鄧 小 平 經(jīng) 過(guò) 長(zhǎng) 期 的 理 論 思 考 , 對(duì) 社 會(huì) 主 義 與 市 場(chǎng) 經(jīng)
12、 濟(jì) 的 關(guān) 系 形 成 了比 較 完 整 的 理 論 。 1992年 在 南 方 談 話 中 對(duì) 這 一 問(wèn) 題 做 出 了 精 辟 的 論 述 : “ 計(jì) 劃 多 一 點(diǎn) 還 是 市 場(chǎng) 多 一 點(diǎn) , 不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與 資 本 主義 的 本 質(zhì) 區(qū) 別 。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 不 等 于 社 會(huì) 主 義 , 資 本 主 義 也 有 計(jì)劃 ;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不 等 于 資 本 主 義 , 社 會(huì) 主 義 也 有 市 場(chǎng) 。 計(jì) 劃 和 市 場(chǎng) 都 是 經(jīng) 濟(jì) 手 段 ” 。 這 一 論 述 從 根 本 上 解 除了 把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 和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看作 是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13、屬 性 的 傳 統(tǒng) 思想 束 縛 , 為 黨 的 十 四 大 確 立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理 論 奠 定了 思 想 基 礎(chǔ) 。 實(shí) 現(xiàn) 了 又 一 次理 論 突 破 和 創(chuàng) 新 第 一 階 段 , 突 破 了 完 全 排 斥 市 場(chǎng) 調(diào) 節(jié) 的 大 一 統(tǒng) 的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 觀 念 ,形 成 了 “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 為 主 ,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為 輔 ” 的 思 想 。 ( 1978-1984) 主 要 表 現(xiàn) : 農(nóng) 村 改 革 獲 得 了 成 功 。 1983年 底 , 以 家 庭 聯(lián) 產(chǎn) 承 包 責(zé)任 制 為 主 要 形 式 的 農(nóng) 村 經(jīng) 濟(jì) 新 體 制 在 全 國(guó) 廣 泛
14、 實(shí) 現(xiàn) , 極 大 地 調(diào)動(dòng) 了 農(nóng) 民 的 積 極 性 , 農(nóng) 村 經(jīng) 濟(jì) 結(jié) 構(gòu) 也 發(fā) 生 了 很 大 變 化 , 農(nóng) 林 牧副 漁 全 面 發(fā) 展 , 鄉(xiāng) 鎮(zhèn) 企 業(yè) 異 軍 突 起 。 城 市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改 革 取 得 一 定 的 進(jìn) 展 實(shí) 行 工 業(yè) 生 產(chǎn) 責(zé) 任 制 ; 擴(kuò) 大企 業(yè) 管 理 權(quán) 限 ; 通 過(guò) 利 潤(rùn) 包 干 和 利 改 稅 等 形 式 , 改 革 國(guó) 家 與 企業(yè) 之 間 的 分 配 關(guān) 系 ; 實(shí) 行 對(duì) 外 開 放 , 創(chuàng) 辦 經(jīng) 濟(jì) 特 區(qū) , 開 放 沿 海城 市 等 。 主 要 表 現(xiàn) : 以 城 市 為 中 心 的 改 革 全 面 展
15、開 , 取 得 以 下 重 大 突 破 從 1984年 底 開 始 ,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改 革 的 重 心 從 農(nóng) 村 轉(zhuǎn) 向 城 市 , 并具 有 明 顯 的 市 場(chǎng) 取 向 ; 調(diào) 整 所 有 制 結(jié) 構(gòu) 。 初 步 形 成 以 公 有 制 為 主 體 、 多 種 所 有 制 經(jīng)濟(jì) 并 存 的 格 局 。 進(jìn) 行 以 按 勞 分 配 為 主 的 多 種 分 配 方 式 的 改 革 。 以 轉(zhuǎn) 換 經(jīng) 營(yíng) 機(jī) 制 、 增 強(qiáng) 企 業(yè) 活 力 為 重 點(diǎn) 的 國(guó) 有 企 業(yè) 改 革 進(jìn) 展加 快 。 逐 步 建 立 和 健 全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體 系 。 主 要 表 現(xiàn) : 1992年
16、 春 , 鄧 小 平 的 “ 南 方 談 話 ” 從 理 論 與 實(shí) 踐 的 結(jié)合 上 , 全 面 總 結(jié) 了 我 國(guó) 改 革 開 放 的 成 功 經(jīng) 驗(yàn) 和 挫 折 教 訓(xùn) ; 提 出 了 “ 革 命 是 解 放 生 產(chǎn) 力 , 改 革 也 是 解 放 生 產(chǎn) 力 ” 、“ 發(fā) 展 才 是 硬 道 理 ” 、 “ 計(jì) 劃 與 市 場(chǎng) 都 是 經(jīng) 濟(jì) 手 段 ” 、“ 三 個(gè) 有 利 于 ” 的 判 斷 標(biāo) 準(zhǔn) 等 論 斷 。 1992年 6月 江 澤 民 在 中 央 黨 校 省 部 級(jí) 干 部 進(jìn) 修 班 上 第一 次 提 出 了 使 用 “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 作
17、為 建 立 新 經(jīng)濟(jì) 體 制 的 建 議 。 黨 的 十 四 大 提 出 : 我 國(guó)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改 革 的 目 標(biāo) 是 建 立 社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理 論 的 進(jìn) 一 步 發(fā) 展 十 四 屆 三 中 全 會(huì) 中 共 中 央 關(guān) 于 建 立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濟(jì) 體 制 若 干 問(wèn) 題 的 決 定 全 面 系 統(tǒng) 地 闡 明 了 建 立 社 會(huì) 主 義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的 基 本 框 架 和 戰(zhàn) 略 部 署 。 十 六 屆 三 中 全 會(huì) 作 出 的 中 共 中 央 關(guān) 于 完 善 社 會(huì) 主 義 市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若 干 問(wèn) 題 的 決 議
18、 , 對(duì) 進(jìn) 一 步 完 善 社 會(huì) 主 義 市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提 出 了 明 確 的 目 標(biāo) 和 任 務(wù) 。 黨 的 十 七 大 根 據(jù) 在 新 的 歷 史 時(shí) 期 要 實(shí) 現(xiàn) 的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目 標(biāo) ,提 出 了 在 完 善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要 取 得 的 重 大 進(jìn) 展 的要 求 , 從 制 度 上 更 好 發(fā) 揮 市 場(chǎng) 在 資 源 配 置 中 的 基 礎(chǔ) 作 用 ,形 成 有 利 于 科 學(xué) 發(fā) 展 的 宏 觀 調(diào) 控 體 系 。 2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的 理 論 豐 富 內(nèi) 涵 (1)從 理 論 上 對(duì)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 和 市 場(chǎng) 經(jīng)
19、濟(jì) 做 出 了新 的 理 解 ,即 計(jì) 劃 經(jīng) 濟(jì) 和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都 是 資源 配 置 的 方 式 , 都 是 經(jīng) 濟(jì) 手 段 .(2)計(jì) 劃 和 市 場(chǎng) 對(duì) 經(jīng) 濟(jì) 活 動(dòng) 的 調(diào) 節(jié) 各 有 自 己的 優(yōu) 勢(shì) 和 長(zhǎng) 處 , 也 有 自 身 的 不 足 和 缺 陷 。 (3)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作 為 資 源 配 置 的 一 種 方 式 本 身不 具 有 制 度 屬 性 , 但 是 我 們 要 把 發(fā) 展 市 場(chǎng)經(jīng) 濟(jì) 與 堅(jiān) 持 社 會(huì) 主 義 基 本 制 度 有 機(jī) 結(jié) 合 起 來(lái) 1992春 年 鄧 小 平 在 南 方 第 一 節(jié) 建 立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一
20、、 中 國(guó)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的 選 擇 過(guò) 程二 、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理 論 的 形 成 和 發(fā) 展三 、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的 基 本 特 征 1、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的 一 般 特 征 ( 1) 從 資 源 配 置 方 式 看 , 都 以 市 場(chǎng) 為 基 礎(chǔ) 性 配 置手 段 ; ( 2) 從 微 觀 層 面 看 , 企 業(yè) 都 是 獨(dú) 立 的 市 場(chǎng) 主 體 和法 人 主 體 ; ( 3) 從 經(jīng) 濟(jì) 活 動(dòng) 看 ,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規(guī) 律 起 支 配 作 用 ; ( 4) 從 宏 觀 層 面 看 , 主 要 通
21、 過(guò) 經(jīng) 濟(jì) 手 段 來(lái) 實(shí) 現(xiàn) ; ( 5) 從 經(jīng) 濟(jì) 運(yùn) 行 看 , 法 制 起 基 本 的 保 障 作 用 。 ( 1) 所 有 制 結(jié) 構(gòu) 在 所 有 制 結(jié) 構(gòu) 上 , 以 公 有 制 為 主 體 、 多 種 所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共 同 發(fā) 展 。一 切 符 合 三 個(gè) “ 有 利 于 ” 標(biāo) 準(zhǔn) 的 所 有 制 形 式 都 可 以 而 且 應(yīng) 該 用 來(lái) 為社 會(huì) 主 義 服 務(wù) ; 各 類 不 同 的 企 業(yè) 都 進(jìn) 入 市 場(chǎng) , 國(guó) 有 經(jīng) 濟(jì) 在 市 場(chǎng) 運(yùn) 行 中發(fā) 揮 主 導(dǎo) 作 用 。( 2) 分 配 制 度 在 分 配 制 度 上 , 以 按 勞 分 配 為 主
22、體 、 多 種 分 配 方 式 并 存 。 把 按 勞分 配 和 按 生 產(chǎn) 要 素 分 配 結(jié) 合 起 來(lái) , 堅(jiān) 持 效 率 優(yōu) 先 , 兼 顧 公 平 。( 3) 宏 觀 調(diào) 控 宏 觀 調(diào) 控 上 , 以 實(shí) 現(xiàn) 最 廣 大 人 民 的 利 益 為 出 發(fā) 和 歸 宿 , 把 人 民的 當(dāng) 前 利 益 和 長(zhǎng) 遠(yuǎn) 利 益 、 局 部 利 益 和 整 體 利 益 結(jié) 合 起 來(lái) , 更 好 地 發(fā) 揮計(jì) 劃 和 市 場(chǎng) 兩 種 手 段 的 長(zhǎng) 處 。 正 如 江 澤 民 同 志 指 出 的 , 在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前 面 加 上 社會(huì) 主 義 四 個(gè) 字 , 這 不 是 畫 蛇 添 足
23、, 而 是 畫 龍 點(diǎn) 睛 。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與 社 會(huì) 主 義 基本 制 度 的 結(jié) 合 , 不 是 要 改 變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的 一 般 規(guī) 律 和 運(yùn) 行機(jī) 制 , 而 是 要 使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的發(fā) 展 體 現(xiàn) 社 會(huì) 主 義 的 特 征 ,這 也 就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與 資 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的 區(qū) 別所 在 。 第 八 章 建 設(shè) 中 國(guó) 特 色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第 一 節(jié) 建 立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第 二 節(jié)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第 三 節(jié)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分 配
24、制 度 第 四 節(jié) 促 進(jìn) 國(guó) 民 經(jīng) 濟(jì) 又 好 又 快 發(fā) 展 第 二 節(jié)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基 本 經(jīng)濟(jì) 制 度一 、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的 確 立 二 、 堅(jiān) 持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的 主 體 地 位 三 、 鼓 勵(lì) 、 支 持 和 引 導(dǎo)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1 對(duì)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的 認(rèn) 識(shí)一 、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的 確 立 按 照 傳 統(tǒng) 觀 點(diǎn) 的 認(rèn) 識(shí) , 非 公 有 制經(jīng) 濟(jì) 是 不 能 成 為 社 會(huì) 主 義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度 的 構(gòu) 成 內(nèi) 容 的
25、。 在 這 樣 的 指 導(dǎo) 思 想下 , 實(shí) 踐 中 我 們 把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排 斥在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之外 , 作 為 要 被 消 滅 的 現(xiàn) 象 。 我 國(guó) 的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改 革 顯 示 的 兩 條 清 晰 的 思 路 :p一 是 減 少 計(jì) 劃 的 成 分 , 逐 步 使 市 場(chǎng) 在 資 源 配 置 中 起 基礎(chǔ) 性 作 用 。p二 是 改 變 單 一 公 有 制 的 格 局 , 發(fā) 展 多 種 所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黨 的 十 五 大 , 根 據(jù) 實(shí) 踐 發(fā) 展 的 要 求 , 把 公 有 制 為 主 體 、多 種 所 有 制
26、經(jīng) 濟(jì) 共 同 發(fā) 展 , 作 為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一項(xiàng)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 社 會(huì) 主 義 發(fā) 展 的 實(shí) 踐 證 明 , 追 求 所 有 制 結(jié) 構(gòu) 的 純 而 又 純 ,是 不 符 合 生 產(chǎn) 力 發(fā) 展 的 實(shí) 際 的 , 其 結(jié) 果 是 阻 礙 了 生 產(chǎn) 力 發(fā) 展 。 對(duì)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的 認(rèn) 識(shí) 過(guò) 程 :十 二 大 : “ 個(gè) 體 經(jīng) 濟(jì) 是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必 要 的 補(bǔ)充 ” 。十 三 大 : 私 營(yíng) 經(jīng) 濟(jì) 、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經(jīng) 濟(jì) 、 外商 獨(dú) 資 經(jīng) 濟(jì) 同 個(gè) 體 經(jīng) 濟(jì) 一 起 成 為 公 有 制 經(jīng)濟(jì) 必 要
27、 的 和 有 益 的 補(bǔ) 充 。十 四 大 : 多 鐘 經(jīng) 濟(jì) 成 分 長(zhǎng) 期 共 同 發(fā) 展 。十 五 大 : 公 有 制 為 主 體 , 多 種 所 有 制 共 同 發(fā)展 ,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一 項(xiàng) 基 本 經(jīng) 濟(jì)制 度 。 從 方 針 、 政 策 層 面 上 升 到 基 本 制 度 2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確 立 的 依 據(jù) 第 一 , 公 有 制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制度 的 基 礎(chǔ) , 必 須 堅(jiān) 持 公 有 制 的 主 體 地位 , 離 開 這 一 點(diǎn) , 就 不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這 是 對(duì) 社 會(huì) 主 義
28、性 質(zhì) 的 把 握 。 第 二 , 我 國(guó) 還 處 在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階 段 , 需 要 發(fā) 展 多 種 所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 離開 這 一 點(diǎn) , 就 脫 離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實(shí) 際 。這 是 對(duì)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實(shí) 際 的 把 握 。 第 三 , 一 切 符 合 于 “ 三 個(gè) 有 利 于 ” 標(biāo) 準(zhǔn) 的 所 有 制 形 式 , 都 可 以 用 來(lái) 為 發(fā)展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服 務(wù) 。 把 握 初 級(jí) 階 段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的 兩 個(gè) 要 點(diǎn) 第 一 , 把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納 入 社 會(huì) 主義 初 級(jí) 階 段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之 內(nèi) ,
29、 是 中 國(guó)特 色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的 具 體 體 現(xiàn) , 是 我 們黨 對(duì) 社 會(huì) 主 義 所 有 制 理 論 的 重 大 發(fā) 展 和創(chuàng) 新 。 第 二 , 不 能 因 為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作 為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的 構(gòu) 成內(nèi) 容 , 就 認(rèn) 為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也 是 社 會(huì) 主義 性 質(zhì) 的 經(jīng) 濟(jì) 。 也 不 能 因 為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濟(jì) 不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性 質(zhì) 的 , 就 把 它 排 除 在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之 外 。蒙 牛 原 總 裁 牛 根 生 第 二 節(jié)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基 本
30、經(jīng) 濟(jì) 制 度一 、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的 確 立 二 、 堅(jiān) 持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的 主 體 地 位 三 、 鼓 勵(lì) 、 支 持 和 引 導(dǎo)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1 正 確 理 解 和 認(rèn) 識(shí) 什 么 是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二 、 堅(jiān) 持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的 主 體 地 位 關(guān) 鍵 要 掌 握 這 樣 兩 條 : 一 是 公 有 制 必 須 是 全 體 社 會(huì) 成 員 或部 分 社 會(huì) 成 員 共 同 占 有 生 產(chǎn) 資 料 , 人 們?cè)?生 產(chǎn) 資 料 占 有 上 是 平 等 的 ; 二 是 對(duì) 生 產(chǎn) 資 料 支 配 所 取 得
31、 的 收 益必 須 服 從 和 服 務(wù) 于 他 們 的 共 同 需 要 , 也就 是 說(shuō) , 收 益 必 須 是 共 同 占 有 , 這 才 是公 有 制 的 真 正 實(shí) 現(xiàn) 。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的 含 義 : 不 僅 包 括 國(guó) 有 經(jīng) 濟(jì) 和 集 體 經(jīng) 濟(jì) , 還 包括 混 合 所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中 的 國(guó) 有 成 分 和 集 體 成 分 。 2 對(duì) 主 體 地 位 的 認(rèn) 識(shí) 一 是 要 有 量 的 優(yōu) 勢(shì) , 更 要 有 質(zhì)的 提 高 。 公 有 資 產(chǎn) 在 社 會(huì) 總 資 產(chǎn)中 在 數(shù) 量 上 占 優(yōu) 勢(shì) , 這 里 的 公 有 資產(chǎn) 既 包 括 國(guó) 有 經(jīng) 濟(jì) 和 集 體
32、經(jīng) 濟(jì) , 也包 括 混 合 所 有 制 中 的 國(guó) 有 和 集 體 資產(chǎn) 。 同 時(shí) 要 使 國(guó) 有 資 產(chǎn) 的 質(zhì) 量 不 斷得 到 提 高 , 與 其 他 經(jīng) 濟(jì) 成 分 相 比 ,國(guó) 有 經(jīng) 濟(jì) 也 是 優(yōu) 質(zhì) 資 產(chǎn) 。 二 是 國(guó) 有 經(jīng) 濟(jì) 控 制 國(guó) 民經(jīng) 濟(jì) 命 脈 , 對(duì)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起 主 導(dǎo) 作 用 , 這 種 主 導(dǎo)作 用 主 要 體 現(xiàn) 在 控 制 力上 , 即 國(guó) 有 經(jīng) 濟(jì) 在 重 要行 業(yè) 和 關(guān) 鍵 領(lǐng) 域 中 要 占支 配 地 位 。 國(guó) 有 經(jīng) 濟(jì) , 即 社 會(huì) 主 義 全 民 所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 是 指 由 全 體 成 員 共 同 占有 生 產(chǎn)
33、 資 料 的 公 有 制 形 式 。 國(guó) 有 經(jīng) 濟(jì) 的 主 導(dǎo) 作 用 主 要 體 現(xiàn) 在 控 制 力 上 。 它 掌 握 著 國(guó) 民 經(jīng) 濟(jì) 的 命脈 , 是 國(guó) 民 經(jīng) 濟(jì) 的 領(lǐng) 導(dǎo) 力 量 ; 它 掌 握 著 社 會(huì) 化 程 度 比 較 高 的 現(xiàn) 代 化 大生 產(chǎn) , 代 表 著 社 會(huì) 生 產(chǎn) 力 發(fā) 展 的 趨 勢(shì) 和 方 向 , 是 我 國(guó) 進(jìn) 行 現(xiàn) 代 化 建 設(shè)的 重 要 的 物 質(zhì) 基 礎(chǔ) ; 它 是 國(guó) 家 依 靠 經(jīng) 濟(jì) 手 段 引 導(dǎo) 其 他 所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 進(jìn)行 宏 觀 經(jīng) 濟(jì) 調(diào) 控 的 重 要 的 物 質(zhì) 條 件 。 黨 的 十 六 大 提 出 的
34、 必 須 毫 不 動(dòng) 搖 地 鞏 固 和 發(fā) 展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 就 是 要 具 體 落 實(shí)在 堅(jiān) 持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的 主 體 地 位 , 堅(jiān) 持 國(guó) 有 經(jīng) 濟(jì) 對(duì)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起 主 導(dǎo) 作 用 。 關(guān) 于 對(duì) 國(guó) 有 經(jīng) 濟(jì) 進(jìn) 行 戰(zhàn) 略 性 調(diào) 整 , 中 央 指 出 , 要 根 據(jù) “ 有 進(jìn) 有 退 , 有 所 為 有所 不 為 ” 的 原 則 , 加 強(qiáng) 重 點(diǎn) , 提 高 國(guó) 有 資 產(chǎn) 的 整 體 質(zhì) 量 。 這 里 的 “ 進(jìn) ” 和 “ 有 所 為 ” , 就 是 指 的 重 要 行 業(yè) 和 關(guān) 鍵 領(lǐng) 域 ,“退 ”和 “ 有 所 不 為 ” 就
35、是 指 的 不 是 重 要 行 業(yè) 和 關(guān) 鍵 領(lǐng) 域 。 而 不 是 競(jìng) 爭(zhēng) 性 領(lǐng) 域 和 非 競(jìng) 爭(zhēng) 性 領(lǐng) 域 。 4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的 實(shí) 現(xiàn) 形 式 公 有 制 的 性 質(zhì) 和 實(shí) 現(xiàn) 形 式 是 兩 個(gè)不 同 層 次 的 問(wèn) 題 , 在 這 一 問(wèn) 題 上 應(yīng) 該解 放 思 想 , 股 份 制 是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的 主要 實(shí) 現(xiàn) 形 式 。 股 份 制 作 為 資 本 的 組 織 形 式 , 本 身不 具 有 制 度 屬 性 , 它 不 等 于 公 有 制 ,也 不 等 于 私 有 制 , 關(guān) 鍵 要 看 控 股 權(quán) 掌握 在 誰(shuí) 手 里 , 由 國(guó) 家 或 集 體
36、控 股 , 就具 有 明 顯 的 公 有 性 。實(shí) 行 股 份 制 , 建 立 規(guī) 范 的 法 人 治 理 結(jié) 構(gòu) , 有 利 于 實(shí) 現(xiàn) 兩權(quán) 分 離 , 有 利 于 實(shí) 現(xiàn) 經(jīng) 營(yíng) 機(jī) 制 的 轉(zhuǎn) 換 和 科 學(xué) 管 理 , 有 利 于 擴(kuò) 大 公 有 資 本 的 支 配 范 圍 ,增 強(qiáng)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的 主 體 地 位 “許 多 經(jīng) 營(yíng) 形 式 , 都屬 于 發(fā) 展 社 會(huì) 生 產(chǎn) 力 的手 段 、 方 法 , 既 可 為 資本 主 義 所 用 , 也 可 以 為社 會(huì) 主 義 所 用 , 誰(shuí) 用 得好 , 就 為 誰(shuí) 服 務(wù) 。 ” 鄧 小 平 第 一 , 堅(jiān) 持 和 完 善
37、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必須 遵 循 的 一 條 基 本 原 則 。 公 有 制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制 度 的 基本 特 征 ,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的 經(jīng) 濟(jì) 基 礎(chǔ) 。 第 二 , 公 有 制 是 與 社 會(huì) 化 大 生 產(chǎn) 相 適 應(yīng) 的 , 同 社 會(huì) 發(fā)展 方 向 一 致 。 第 三 ,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國(guó) 家 現(xiàn) 代 化 建 設(shè) 和 進(jìn) 行宏 觀 調(diào) 控 的 主 要 物 質(zhì) 基 礎(chǔ) 。 第 四 , 公 有 制 是 實(shí) 行 按 勞 分 配 原 則 的 經(jīng) 濟(jì) 前 提 , 也 是實(shí) 現(xiàn) 勞 動(dòng) 人 民 經(jīng) 濟(jì) 上
38、 政 治 上 的 主 人 翁 地 位 和 全 體 社 會(huì)成 員 共 同 富 裕 的 不 可 缺 少 的 物 質(zhì) 保 證 。 第 五 ,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制 度 優(yōu) 越 性 的 體 現(xiàn) 。 第 二 節(jié)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基 本 經(jīng) 濟(jì)制 度一 、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的 確 立 二 、 堅(jiān) 持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的 主 體 地 位 三 、 鼓 勵(lì) 、 支 持 和 引 導(dǎo)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1) 對(duì)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法 律 地 位 的 認(rèn) 識(shí) 三 、 鼓 勵(lì) 、 支 持 和 引 導(dǎo)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發(fā) 展 非
39、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法 律 地 位 的 確 立 是 在 1988年 , 全 國(guó) 人大 七 屆 一 次 會(huì) 議 通 過(guò) 了 憲 法 修 正 案 , 對(duì) 憲 法 第 十 一 條增 加 規(guī) 定 : “ 國(guó) 家 允 許 私 營(yíng) 經(jīng) 濟(jì) 在 法 律 規(guī) 定 的 范 圍 內(nèi)存 在 和 發(fā) 展 。 私 營(yíng) 經(jīng) 濟(jì)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的 補(bǔ) 充 。國(guó) 家 保 護(hù) 私 營(yíng) 經(jīng) 濟(jì) 的 合 法 的 權(quán) 利 和 利 益 , 對(duì) 私 營(yíng) 經(jīng) 濟(jì)實(shí) 行 引 導(dǎo) 、 監(jiān) 督 和 管 理 。 ”1、 對(duì) 非 公 有 制 地 位 的 認(rèn)可 黨 的 十 五 大 對(duì) 私 營(yíng) 經(jīng) 濟(jì) 做 出 了 新 的 經(jīng)
40、濟(jì) 定 位 : 私 營(yíng) 經(jīng) 濟(jì) 是 社 會(huì) 主 義初 級(jí) 階 段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的 一 個(gè) 構(gòu) 成 內(nèi) 容 。 這 一 定 位 從 理 論 上 解 決 了私 營(yíng)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的 兩 個(gè) 重 大 問(wèn) 題 。 其 一 , 把 私 營(yíng) 經(jīng) 濟(jì) 從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階 段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 外 納 入 到 了 制 度 內(nèi) 。 其 二 , 把 私 營(yíng) 經(jīng) 濟(jì) 作 為 社 會(huì)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的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 3) 對(duì)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業(yè) 主 在 政 治 地 位 上 的 認(rèn) 識(shí) 按 照 馬 克 思 主 義 關(guān) 于 經(jīng) 濟(jì) 與 政 治 相 互 關(guān) 系 的
41、 基 本 觀 點(diǎn) , 十 六 大 報(bào) 告指 出 : “ 在 社 會(huì) 變 革 中 出 現(xiàn) 的 民 營(yíng) 科 技 企 業(yè) 的 創(chuàng) 業(yè) 人 員 和 技 術(shù) 人 員 、受 聘 于 外 資 企 業(yè) 的 管 理 技 術(shù) 人 員 、 個(gè) 體 戶 、 私 營(yíng) 企 業(yè) 主 、 中 介 組 織 的從 業(yè) 人 員 、 自 由 職 業(yè) 人 員 等 社 會(huì) 階 層 , 都 是 中 國(guó) 特 色 社 會(huì) 主 義 事 業(yè) 的建 設(shè) 者 。 ” 1) 它 們 在 發(fā) 展 社 會(huì) 生 產(chǎn) 力 中 有 不 可 替 代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社 會(huì) 生 產(chǎn) 力 的 生 產(chǎn) 力 的 多 層 次 、
42、不 平衡 , 要 求 多 種 經(jīng) 濟(jì) 成 分 并 存2) 它 們 在 加 強(qiáng)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建 設(shè) 中 具 有 不 可 替 代的 作 用 。 具 體 表 現(xiàn) 在 : ( 1)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要 求 市 場(chǎng) 主 體 多 元 化 ( 2) 通 過(guò) 競(jìng) 爭(zhēng) , 促 進(jìn)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增 強(qiáng) 競(jìng) 爭(zhēng) ( 3) 為 我 國(guó) 現(xiàn) 代 化 建 設(shè) 帶 來(lái) 資 金 、 技 術(shù) 、 管 理 經(jīng) 驗(yàn) 和 體制 的 創(chuàng) 新 我 國(guó) 是 發(fā) 展 中 國(guó) 家 , 在 現(xiàn) 代 化 建 設(shè) 中 有 很 多 困 難 和 矛 盾 , 其 中 資 金短 缺 和 就 業(yè) 壓 力 是 比 較 大 的
43、 難 題 。( 1) 發(fā) 展 非 公 所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 是 解 決 資 金 短 缺 和 緩 解 就 業(yè) 壓 力 的 有 效 途 徑 。 (2) 促 進(jìn) 了 經(jīng) 濟(jì) 的 增 長(zhǎng) , 為 社 會(huì) 提 供 了 大 量 的 物 質(zhì) 產(chǎn) 品 和 勞 務(wù) , 在 滿 足 人 民 需 要 方 面 發(fā) 揮 了 重 要 作 用 。 (3) 增 加 了 社 會(huì) 資 本 和 國(guó) 家 的 財(cái) 政 收 入 。 (4) 拓 寬 了 就 業(yè) 渠 道 , 吸 納 大 量 人 員 就 業(yè) , 為 社 會(huì) 穩(wěn) 定 作 出 了 貢 獻(xiàn) 。 (5) 促 進(jìn) 了 公 有 制 改 革 , 促 進(jìn) 了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44、 體 制 的 建 立 , 為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創(chuàng) 造 了 一 個(gè) 多 元 競(jìng) 爭(zhēng) 、 充 滿 活 力 的 環(huán) 境 (6) 促 進(jìn) 了 一 批 新 興 產(chǎn) 業(yè) 和 新 興 行 業(yè) 的 發(fā) 展 3、 促 使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健 康 發(fā) 展 ,既 要 對(duì) 它們 鼓 勵(lì) 和 支 持 , 又 要 對(duì) 它 們 進(jìn) 行 引 導(dǎo) 。p一 方 面 要 放 寬 市 場(chǎng) 準(zhǔn) 入 , 允 許 非 公 有 資 本 進(jìn) 入 法 律法 規(guī) 未 禁 入 的 基 礎(chǔ) 設(shè) 施 、 公 用 事 業(yè) 及 其 他 行 業(yè) 和 領(lǐng) 域 ;非 公 有 制 企 業(yè) 在 投 融 資 、 稅 收 、 土 地 使 用 和
45、對(duì) 外 貿(mào) 易等 方 面 , 與 其 他 企 業(yè) 享 受 同 等 待 遇 , 從 而 為 非 公 有 制經(jīng) 濟(jì) 的 發(fā) 展 創(chuàng) 造 良 好 的 環(huán) 境 。p另 一 方 面 要 依 法 加 強(qiáng) 監(jiān) 督 和 管 理 , 引 導(dǎo) 它 們 依 法 經(jīng)營(yíng) 、 照 章 納 稅 、 誠(chéng) 實(shí) 守 信 、 保 障 職 工 合 法 權(quán) 益 。 要 改進(jìn) 對(duì) 非 公 有 制 企 業(yè) 的 服 務(wù) 和 監(jiān) 管 , 促 進(jìn)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健 康 發(fā) 展 。 改 革 開 放 30多 年 來(lái) , 溫 州 民營(yíng) 經(jīng) 濟(jì) 快 速 崛 起 并 迅 猛 發(fā) 展 ,成 為 我 國(guó)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的 一 大 亮點(diǎn) : 據(jù) 統(tǒng)
46、計(jì) 從 1978年 到2002年 , 溫 州 市 國(guó) 內(nèi) 生 產(chǎn) 總值 從 13億 元 增 加 到 1055億 元 ,翻 了 六 倍 多 ; 財(cái) 政 收 入 從1.35億 元 增 加 到 126億 元 ,翻 了 六 番 多 。 其 中 , 民 營(yíng) 經(jīng)濟(jì) 在 全 市 國(guó) 內(nèi) 生 產(chǎn) 總 值 中 占85%, 在 工 商 業(yè) 中 占 98%,在 上 繳 稅 收 中 占 80%。 今 天的 溫 州 已 經(jīng) 成 為 我 國(guó) 民 營(yíng) 經(jīng)濟(jì) 最 發(fā) 達(dá) 的 地 區(qū) 之 一 。2005年 9月 , 隨 胡 錦 濤 主 席 訪 問(wèn) 美 國(guó)加 拿 大 的 溫 州 民 營(yíng) 企 業(yè) 家 受 到 國(guó) 外 同 行 的 熱
47、 情 歡 迎 第 八 章 建 設(shè) 中 國(guó) 特 色 社 會(huì) 主 義 經(jīng) 濟(jì)第 一 節(jié) 建 立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第 二 節(jié)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 度第 三 節(jié)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分 配 制 度 第 四 節(jié) 促 進(jìn) 國(guó) 民 經(jīng) 濟(jì) 又 好 又 快 發(fā) 展 第 三 節(jié)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分 配 制 度 一 、 堅(jiān) 持 按 勞 分 配 的 主 體 地 位 二 、 多 種 分 配 方 式 并 存 三 、 深 化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 健 全 社 會(huì) 保 障 體 系 凡 是 有 勞 動(dòng) 能 力 的 人 都 應(yīng)
48、盡 自 己 的 能 力 為 社 會(huì) 勞 動(dòng) , 勞 動(dòng) 產(chǎn) 品 經(jīng)過(guò) 社 會(huì) 作 必 要 扣 除 之 后 , 社 會(huì) 以 勞 動(dòng) 為 尺 度 , 按 照 等 量 勞 動(dòng) 取 得 等 量報(bào) 酬 的 原 則 , 分 配 個(gè) 人 消 費(fèi) 品 , 多 勞 多 得 , 少 勞 少 得 , 不 勞 動(dòng) 者 不 得食 。1 如 何 認(rèn) 識(shí) 按 勞 分 配 一 、 堅(jiān) 持 按 勞 分 配 的 主 體 地 位 一 是 按 勞 分 配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性 質(zhì) 的 分 配 制 度 , 只 存 在 于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中 ,在 非 公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中 不 存 在 按 勞 分 配 的 問(wèn) 題 。 二 是 按
49、 勞 分 配 的 客 觀 性 在 于 所 有 制 、 生 產(chǎn) 力 、 人 們 的 思 想 認(rèn) 識(shí) 水平 決 定 的 , 在 這 些 既 定 的 條 件 下 , 只 能 實(shí) 行 按 勞 分 配 。 三 是 要 充 分 認(rèn) 識(shí) 現(xiàn) 階 段 按 勞 分 配 的 特 點(diǎn) , 現(xiàn) 階 段 的 按 勞 分 配 與 馬 克思 所 設(shè) 想 按 勞 分 配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 具 體 表 現(xiàn) 為 以 下 三 個(gè) 特 點(diǎn) : p第 一 , 按 勞 分 配 的 主 體 是 企 業(yè) , 而 不 是 社 會(huì) , 因 此 ,在 不 同 的 企 業(yè) , 對(duì) 于 勞 動(dòng) 者 來(lái) 說(shuō) 就 不 能 按 照 同 一 的 標(biāo)
50、準(zhǔn) 來(lái) 進(jìn) 行 分 配 , 即 在 不 同 的 企 業(yè) 中 , 勞 動(dòng) 者 付 出 了 同樣 的 勞 動(dòng) , 并 不 一 定 就 能 夠 得 到 相 同 的 報(bào) 酬 。p第 二 , 按 勞 分 配 的 “ 勞 ” 是 被 市 場(chǎng) 承 認(rèn) 的 勞 動(dòng) 量 ,而 不 是 勞 動(dòng) 者 實(shí) 際 付 出 的 勞 動(dòng) 量 。 由 于 企 業(yè) 經(jīng) 營(yíng) 狀 況的 差 別 , 在 同 一 企 業(yè) 的 不 同 時(shí) 期 , 勞 動(dòng) 者 付 出 了 相 同的 勞 動(dòng) 量 , 也 不 一 定 就 能 夠 得 到 相 同 的 報(bào) 酬 。p第 三 , 按 勞 分 配 是 通 過(guò) 價(jià) 值 形 式 來(lái) 實(shí) 現(xiàn) 的 , 而 不
51、是實(shí) 物 形 式 。 因 而 市 場(chǎng) 價(jià) 格 的 波 動(dòng) , 也 會(huì) 影 響 到 按 勞 分配 的 實(shí) 現(xiàn) 程 度 。 2 如 何 認(rèn) 識(shí) 按 勞 分 配 主 體 地 位 的 問(wèn) 題 u主 要 形 式 是 聯(lián) 系 基 本 經(jīng) 濟(jì) 制度 來(lái) 認(rèn) 識(shí) 這 一 問(wèn) 題 , 在 社 會(huì) 范圍 內(nèi) , 按 勞 分 配 是 基 本 的 分 配方 式 , 是 大 多 數(shù) 人 取 得 收 入 的主 要 形 式 。u主 要 來(lái) 源 是 聯(lián) 系 多 種 收 入 形式 來(lái) 認(rèn) 識(shí) 這 一 問(wèn) 題 , 在 人 們 的各 種 收 入 中 , 按 勞 分 配 是 最 主要 的 收 入 來(lái) 源 ,把握好這樣兩點(diǎn):即主要形式
52、和主要來(lái)源。 1) 體 現(xiàn) 公 有 制 的 主 體 地 位 和 社 會(huì) 主 義 初級(jí) 階 段 的 社 會(huì) 主 義 性 質(zhì) ; 2) 保 證 人 們 在 平 等 的 經(jīng) 濟(jì) 關(guān) 系 基 礎(chǔ) 上 建立 和 諧 的 經(jīng) 濟(jì) 利 益 關(guān) 系 ; 3) 保 證 向 共 同 富 裕 這 一 目 標(biāo) 的 前 進(jìn) ; 第 三 節(jié)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分 配 制 度 一 、 堅(jiān) 持 按 勞 分 配 的 主 體 地 位 二 、 多 種 分 配 方 式 并 存 三 、 深 化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 健 全 社 會(huì) 保 障 體 系 1 多 種 分 配 方 式 的 存 在 的 客 觀 性 二 、
53、多 種 分 配 方 式 并 存 在 多 種 經(jīng) 濟(jì) 成 分 存在 的 情 況 , 一 定 有 多 種分 配 方 式 的 存 在 , 這 多種 分 配 方 式 的 存 在 , 才能 夠 使 多 種 經(jīng) 濟(jì) 成 分 不斷 地 得 到 發(fā) 展 。股 票 上 漲 , 股 民 笑 逐 顏 開 2 對(duì) 按 生 產(chǎn) 要 素 分 配 的 認(rèn) 識(shí) 按 生 產(chǎn) 要 素 分 配 , 實(shí) 質(zhì) 是 按 生產(chǎn) 要 素 的 所 有 權(quán) 進(jìn) 行 分 配 。 要 使 生產(chǎn) 要 素 的 所 有 者 把 所 有 的 生 產(chǎn) 要 素投 入 到 生 產(chǎn) 過(guò) 程 中 , 必 須 使 他 們 能夠 在 經(jīng) 濟(jì) 上 得 到 回 報(bào) , 這
54、是 符 合 市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規(guī) 律 和 原 則 的 。 按 生 產(chǎn) 要 素分 配 是 保 證 各 生 產(chǎn) 要 素 的 所 有 者 能夠 把 他 們 所 有 的 生 產(chǎn) 要 素 投 入 到 生產(chǎn) 過(guò) 程 中 的 基 本 前 提 和 必 要 條 件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大 樓 3 按 生 產(chǎn) 要 素 分 配 的 三 種 類 型 u第 一 , 以 勞 動(dòng) 作 為 生 產(chǎn) 要 素參 與 分 配 。 u第 二 , 是 以 勞 動(dòng) 以 外 的 生 產(chǎn)要 素 所 有 者 參 與 分 配 。 u第 三 , 是 以 知 識(shí) 形 態(tài) 的 生 產(chǎn)要 素 所 有 者 參 與 分 配 。 1) 以 勞 動(dòng) 作
55、為 生 產(chǎn) 要 素 參 與 分 配 按 勞 分 配 以 外 的 勞 動(dòng) 和 經(jīng) 營(yíng) 收 入 ( 個(gè) 體 勞 動(dòng) 者 的收 益 ) ; 按 勞 動(dòng) 力 價(jià) 值 分 配 獲 得 的 收 入 ( 被 雇 傭 勞 動(dòng)者 的 收 益 )2) 勞 動(dòng) 以 外 的 生 產(chǎn) 要 素 所 有 者 參 與 分 配 資 產(chǎn) 收 益 ( 利 潤(rùn) 、利 息 、 租 金 等 )3) 管 理 和 知 識(shí) 產(chǎn) 權(quán) 類 的 生 產(chǎn) 要 素 參 與 分 配 社 會(huì) 成 員 提 供 技 術(shù) 、 信 息 等 生 產(chǎn) 要 素 獲 得 的 收 入 有 利 于 提 高 生 產(chǎn) 要 素 的 使 用 效 率 , 有 利 于 促進(jìn) 社 會(huì) 生
56、產(chǎn) 力 的 發(fā) 展 。 有 利 于 優(yōu) 化 資 源 配 置 , 促 進(jìn)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有 利 于 調(diào) 動(dòng) 一 切 積 極 因 素 , 造 福 人 民 , 造 福社 會(huì) 。 第 三 節(jié) 社 會(huì) 主 義 初 級(jí) 階 段 的 分 配 制 度 一 、 堅(jiān) 持 按 勞 分 配 的 主 體 地 位 二 、 多 種 分 配 方 式 并 存 三 、 深 化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 健 全 社 會(huì) 保 障 體 系 1 深 化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n第 一 , 正 確 認(rèn) 識(shí) 和 處 理 好“ 先 富 ” 與 “ 共 富 ” 的 關(guān)系 。n第 二 , 注 重 社 會(huì) 公 平 , 防止 兩 極 分 化 。
57、三 、 深 化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 健 全 社 會(huì)保 障 體 系 ( 1) 實(shí) 行 先 富 政 策 的 客 觀 必 然 性 一 是 實(shí) 行 按 勞 分 配 原 則 的 結(jié) 果 ; 二 是 實(shí) 行 多 種 所 有 制 形 式 和 多 種 分 配 方 式 的必 然 要 求 三 是 發(fā) 展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的 必 然 要 求 。 四 符 合 事 物 發(fā) 展 的 規(guī) 律 , 在 共 同 富 裕 的 過(guò) 程中 有 先 有 后 , 符 合 我 國(guó) 國(guó) 情 , 符 合 事 物 發(fā) 展的 規(guī) 律 。 共 同 富 裕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最 終 達(dá) 到 的 奮 斗 目 標(biāo) , 是 社 會(huì)
58、 主 義本 質(zhì) 的 最 重 要 體 現(xiàn) 發(fā) 展 生 產(chǎn) 力 和 堅(jiān) 持 社 會(huì) 主 義 公 有 制 、 按 勞 分 配 原 則 是 實(shí)現(xiàn) 共 同 富 裕 的 條 件 和 根 本 保 證 允 許 一 部 分 人 先 富 起 來(lái) , 先 富 帶 后 富 是 實(shí) 現(xiàn) 共 同 富 裕 的途 徑 社 會(huì) 主 義 的 根 本 目 標(biāo) 是 實(shí) 現(xiàn) 共 同 富 裕 , 但 這 并 等 于 同 步富 裕 , 也 不 等 于 同 等 富 裕 。 只 有 通 過(guò) 允 許 一 部 分 人 先 富起 的 政 策 , 才 能 調(diào) 動(dòng) 人 們 的 生 產(chǎn) 積 極 性 , 推 動(dòng) 整 個(gè) 社 會(huì)生 產(chǎn) 力 的 發(fā) 展 , 最
59、 終 達(dá) 到 共 同 富 裕 。 一 部 分 人 先 富 起 來(lái) 能 起 到 示 范 作 用 、 幫 助 作 用 、 帶 動(dòng) 作用 , 從 而 是 推 動(dòng) 實(shí) 現(xiàn) 共 同 富 裕 的 捷 徑 。( 2) 共 同 富 裕 是 社 會(huì) 主 義 的 一 條 根 本 原 則 誠(chéng) 實(shí) 勞 動(dòng) 合 法 經(jīng) 營(yíng)( 3) 先 富 起 來(lái) 的 條 件 “我 認(rèn) 為 要 允 許 一 部 分 地 區(qū) 、 一 部 分 企 業(yè) 、 一 部 分 工 人 農(nóng) 民 , 由于 辛 勤 努 力 成 績(jī) 大 而 收 入 先 多 一 些 , 生 活 先 好 起 來(lái) 。 一 部 分 人 生 活先 好 起 來(lái) , 就 必 然 產(chǎn) 生 極
60、 大 的 示 范 力 量 , 影 響 左 鄰 右 舍 , 帶 動(dòng) 其 他地 區(qū) 、 單 位 的 人 們 向 他 們 學(xué) 習(xí) 。 這 樣 , 就 會(huì) 影 響 整 個(gè) 國(guó) 民 經(jīng) 濟(jì) 不 斷地 波 浪 式 地 向 前 發(fā) 展 , 使 全 國(guó) 各 族 人 民 都 能 比 較 快 地 富 裕 起 來(lái) 。 ” 鄧 小 平 文 選 第 二 卷 , 第 152頁(yè) 鄧 小 平 的 “ 兩 個(gè) 大 局 ” 的 思 想 “ 沿 海 地 區(qū) 要 加 快 對(duì) 外 開 放 , 使 這 個(gè) 擁 有兩 億 人 口 的 廣 大 地 帶 較 快 地 先 發(fā) 展 起 來(lái) ,從 而 帶 動(dòng) 內(nèi) 地 更 好 地 發(fā) 展 起 來(lái) ,
61、這 是 一 個(gè)事 關(guān) 大 局 的 問(wèn) 題 。 內(nèi) 地 要 顧 全 這 個(gè) 大 局 。反 過(guò) 來(lái) , 發(fā) 展 到 一 定 時(shí) 候 , 又 要 求 沿 海 拿出 更 多 力 量 來(lái) 幫 助 內(nèi) 地 發(fā) 展 , 這 也 是 個(gè) 大局 。 那 時(shí) 候 沿 海 也 要 服 從 這 個(gè) 大 局 。 ” ( 1) 兩 極 分 化 的 可 能 性 : 多 種 所 有 制 的 存 在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 2) 防 止 兩 極 分 化 的 原 則 變 化 過(guò) 程 十 四 大 “ 效 率 優(yōu) 先 兼 顧 公 平 的 原 則 ” 十 六 大 “ 堅(jiān) 持 效 率 優(yōu) 先 , 兼 顧 公 平 , 既 要 提 倡
62、奉 獻(xiàn) 精 神 , 又 要 落 實(shí)分 配 政 策 , 既 要 反 對(duì) 平 均 主 義 , 又 要 防 止 收 入 懸 殊 。 初 次 分 配 注 重 效率 , 再 分 配 注 重 公 平 。 ” 十 六 屆 四 中 全 會(huì) , 構(gòu) 建 和 諧 社 會(huì) , 提 出 要 注 重 社 會(huì) 公 平 , 合 理 調(diào) 整分 配 格 局 , 切 實(shí) 解 決 兩 極 分 化 問(wèn) 題 。 十 六 屆 五 中 全 會(huì) , 提 出 科 學(xué) 發(fā) 展 觀 , 提 出 要 更 加 注 重 社 會(huì) 公 平 , 合理 調(diào) 整 國(guó) 民 收 入 分 配 格 局 , 使 全 體 人 民 都 能 享 受 到 改 革 開 放 和 社
63、會(huì) 主義 現(xiàn) 代 化 建 設(shè) 的 成 果 。 十 七 大 進(jìn) 一 步 指 出 , 初 次 分 配 和 再 次 分 配 都 要 處 理 好 效 率 和 公 平 的關(guān) 系 , 再 分 配 更 加 注 重 公 平 。 把 公 平 問(wèn) 題 提 到 了 更 加 突 出 的 位 置 。 上 述 這 些 提 法 的 變 化 , 反 映 了 分 配 理 論 在 解 決 利 益 分 配 和 收 入 差 距 實(shí) 踐 基礎(chǔ) 上 的 與 時(shí) 俱 進(jìn) 規(guī) 范 收 入 分 配 秩 序 , 就 是 要 通 過(guò) 完 善 分 配 政 策 使 社 會(huì) 主義 初 級(jí) 階 段 不 可 避 免 存 在 的 收 入 差 距 保 持 在
64、合 法 和 適 度的 范 圍 。 合 法 -來(lái) 自 誠(chéng) 實(shí) 勞 動(dòng) 和 守 法 經(jīng) 營(yíng) 而 產(chǎn) 生 的 收 入 差 距 ; 適 度 -使 收 入 差 距 保 持 在 合 理 的 范 圍 內(nèi) , 不 使 因 收 入 差距 擴(kuò) 大 而 形 成 的 社 會(huì) 矛 盾 發(fā) 展 到 尖 銳 對(duì) 立 的 地 步 。 為 此 , 必 須 取 締 非 法 收 入 整 頓 不 合 理 收 入 調(diào) 節(jié) 過(guò) 高收 入( 3) 合 法 又 適 度 的 差 距 是 發(fā) 展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內(nèi) 在 要 求 2 健 全 社 會(huì) 保 障 體 系1) 社 會(huì) 保 障 , 是 指 國(guó) 家 通 過(guò) 立 法 對(duì)國(guó) 民
65、收 入 進(jìn) 行 分 配 和 再 分 配 , 對(duì) 社會(huì) 成 員 的 基 本 生 活 權(quán) 利 給 予 保 障 的社 會(huì) 安 全 制 度 。2) 社 會(huì) 保 障 體 系 包 括 社 會(huì) 保 險(xiǎn) 、 社會(huì) 救 濟(jì) 、 社 會(huì) 福 利 、 優(yōu) 撫 安 置 等 內(nèi)容 ,也 包 括 一 些 作 為 補(bǔ) 充 形 式 的 事 業(yè)保 險(xiǎn) 和 社 會(huì) 互 助 形 式 。3) 社 會(huì) 保 險(xiǎn) 的 性 質(zhì) 具 有 三 大 特 征 :一 是 強(qiáng) 制 性 , 二 是 不 以 贏 利 為 目 的 ,三 是 由 政 府 舉 辦 。 廣 大 農(nóng) 民 加 入 新型 農(nóng) 村 合 作 醫(yī) 療( 1) 社 會(huì) 保 障 的 含 義 和 特
66、 征 是 社 會(huì) 穩(wěn) 定 和 國(guó) 家 長(zhǎng) 治 久 安 的 重 要 保 證 是 適 應(yīng) 以 公 有 制 為 主 體 、 多 種 所 有 制 經(jīng) 濟(jì) 共 同 發(fā) 展的 需 要 是 轉(zhuǎn) 換 企 業(yè) 經(jīng) 營(yíng) 機(jī) 制 ,搞 活 企 業(yè) 的 需 要 是 適 應(yīng) 社 會(huì) 主 義 市 場(chǎng) 經(jīng) 濟(jì) 體 制 的 需 要 是 減 輕 國(guó) 家 負(fù) 擔(dān) , 提 高 社 會(huì) 保 障 水 平 的 需 要 是 發(fā) 展 農(nóng) 村 經(jīng) 濟(jì) , 維 護(hù) 廣 大 農(nóng) 民 利 益 的 需 要 目 前 的 社 會(huì) 保 障 體 系 覆 蓋 范 圍 窄 、 制 度 不 健 全 、 管理 基 礎(chǔ) 薄 弱 , 不 適 應(yīng) 人 口 老 齡 化 、 城 鎮(zhèn) 化 與 就 業(yè) 方式 多 樣 化 的 要 求 。 以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水 平 為 基 礎(chǔ) , 量 力 而 行 , 循 序 漸 進(jìn) 。覆 蓋 范 圍 窄 , 制 度 不 健 全 , 管 理 基 礎(chǔ) 薄 弱 , 不 適應(yīng) 我 國(guó) 人 口 老 齡 化 、 城 鎮(zhèn) 化 和 就 業(yè) 方 式 多 樣 化 的要 求 。 確 保 發(fā) 放 -確 保 企 業(yè) 離 退 休 人 員 基 本 養(yǎng) 老 金 按 時(shí) 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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