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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獻縣近事?閱讀答案及翻譯原文及翻譯
獻縣近事
A.執(zhí)理者自泥古耳 泥:拘泥 B. 叩之,語相符叩:磕,敲打
C. 延至家,議養(yǎng)贍終其身延:邀請D. 講學(xué)家頗病其語怪?。翰粷M,指責
3.以下句子陳述的內(nèi)容皆屬于"理所必無者";的一項為哪一項譯:譯:
參考答案:
2.〔3分〕B 叩:應(yīng)為"發(fā)問,詢問";
3.〔3分〕B 可排除③④,此皆按情理睬發(fā)生之事,不合"理所必無者";
4.〔3分〕B"但他堅信自己行善一定會得到好報";這一點在文中沒有根據(jù)。
5.〔1〕〔2分〕譯:違犯天意吃閑飯,將要有大禍。
〔2〕〔4分〕譯:大概是因為王希圣做善
2、事應(yīng)受好報,卻安身知命,不受人報,所以神靈代為報答他。
【文言文閱讀?獻縣近事?譯文】
按情理必定沒有的,事實有時竟產(chǎn)生了;但探究下去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只是執(zhí)著情理的人過于泥古罷了。
獻縣最近有兩件事。一件是韓守立的妻子俞氏,侍奉祖姑盡孝。乾隆二十五年,祖婆婆眼睛失明,俞氏千方百計為她醫(yī)治、祈禱,都無效果。有個奸黠的人欺哄她,說割自己的肉點燈,祈神保佑,就可以速愈。俞氏不知他在欺哄她,竟真的割肉燃燈。過了十多天,祖婆婆的眼睛竟然復(fù)明。受欺哄是愚蠢的,然而正由于愚笨所以真誠,因真誠鬼神才被感動。這是沒有道理的事,卻又最有道理。
一件事是乞丐王希圣,雙足蜷曲不能伸直,以股代替腳,以肘撐
3、地而行。一天,他在路上拾得別人喪失的二百兩銀子,便把錢袋藏在干草中,坐等丟錢的人。一會兒,商家主人張際飛倉皇地找來,叩問王希圣。王希圣聽他說的錢數(shù)符合,便舉錢還給了他。張際飛要把銀子分給他一半,王希圣不收。張際飛請他到家中,要養(yǎng)他老。王希圣說:"我身體殘廢,是上天的懲罰。違犯天意吃閑飯,將要有大禍。";說完決然離去。后來他困倦躺臥在斐圣公祠下,突然有一醉酒之人拽他的腳,痛不可忍。醉人分開后,他的腿已能伸直,從此就能行走了。王希圣到乾隆二十四年死去。張際飛過去是我先祖的門客,我還見過他,他自述此事很詳細。大概是因為王希圣做善事應(yīng)受好報,卻安身知命,不受人報,所以神靈代為報答他,這不是看似無理卻又很有道理嗎?
前輩戈芥舟曾在縣志中記載了這兩件事,講學(xué)家們責備他記載怪事。我認為芥舟修的縣志,惟有乩仙聯(lián)句及王生亡子二條記載,是他不肯割愛的。全書的體例是謹嚴的,具有史學(xué)家的筆法。書中記載這兩件事,正可見出匹夫匹婦的行為足以感動神明。這可用來激發(fā)善心,砥礪薄情的俗風(fēng),不像小說家的胡編亂造。漢代建安年間,河間太守劉照的妻子贈太守"葳蕤鎖";的故事,記錄在?錄異傳?;晉武帝時,河間女子開棺復(fù)活的事,載于?搜神記?,都是獻縣的故事,不是也沒刪除這些文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