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宋代官私書目看小說觀念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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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宋代官私書目看小說觀念的變遷 基金項目:本文屬江蘇省教育廳人文社科項目系列成果之一,項目編號04SJD750018 作者簡介:凌郁之(1968-),男,安徽舒城人,蘇州科技大學中文系副教授,蘇州大學文學院博士后,主要從事唐宋文學研究。 凌郁之 (蘇州科技大學 蘇州 215011) 內(nèi)容提要: 本文對存世宋代官私書目的小說類作了深入的梳理和分析,并與《漢書·藝文志》、《隋書· 經(jīng)籍志》的小說類進行了合理的比較,切實地探察了宋代小說觀念的發(fā)展概況?!冻缥目偰俊?、《新唐書·藝文志》將志怪傳奇之書歸于小說類,確立了后世書目小說類的基本架構(gòu)。《郡齋讀書志》和《直齋書錄解題》等

2、書目,反映了南宋書目家進一步釐清小說類畛域的努力,它們所體現(xiàn)的小說觀念,較之《崇文總目》、《新唐書·藝文志》又顯示了一定程度的進步。從《崇文總目》到《直齋書錄解題》,已經(jīng)在主導傾向上形成了關于小說類的共識,盡管還存在一些不一致的現(xiàn)象。 關鍵詞: 宋代小說 宋代書目 小說觀念 . 宋代小說在中國小說史上居于重要的地位,傳奇體小說的衰落,白話小說的繁榮,志怪小說的繼續(xù)發(fā)展和筆記小說的大量滋生,在這些現(xiàn)象的背后,肯定存在著與宋人的小說觀念相聯(lián)系的因素。但宋代文人很少直接探討小說理論問題,偶爾及之,如一些小說集的序跋,也仍然囿于史家意識或道學眼光,而難以表達真實思想。而

3、宋代官私書目如《崇文總目》、《新唐書·藝文志》、《遂初堂書目》、《秘書省續(xù)編到四庫闕書目》、《中興館閣書目》、《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通志·藝文略》等,卻為我們解剖分析宋人小說觀念提供了必要的可能。本文即擬通過對這些官私書目的小說類(或稱小說家類,為方便計,文中一律稱之為小說類)的分析,切實地探察宋代小說觀念發(fā)展演進的復雜情況。 一、《崇文總目》與《新唐書·藝文志》 《隋書·經(jīng)籍志》(下文簡稱《隋志》)關于“小說”的觀點,基本上還是停留在《漢書·藝文志》的水平,仍然堅持“小說者,街談巷語之說也”;仍然拘牽于孔子曰小說“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1]。把“列仙、列士、

4、列女之傳”及“風俗”、“郡國之書”、“鬼物奇怪之事”、“虛誕怪妄之說”等,都視作史部“雜傳”類,認為“推其本源,蓋亦史官之末事也”[2]。因此,《隋志》中《冥祥記》、《述異記》、《搜神記》等志怪小說都被安排在雜傳類。 但在《崇文總目》中,志怪傳奇小說可謂第一次被置于小說類,并占據(jù)了小說類的主導地位,從而根本地改變了《隋志》及此前書目小說類的面貌。如《酉陽雜俎》、《前定錄》、《述異記》、《玄怪錄》、《續(xù)玄怪錄》、《宣室志》、《異聞集》、《集異記》、裴鉶《傳奇》、《補江總白猿傳》、《離魂記》、《稽神錄》等,幾乎構(gòu)成了《崇文總目》小說類的主體?!端逯尽沸≌f類所收之書,在《崇文總目》里,除了《世說》

5、、《笑林》、《茶譜》、《花品》之類少數(shù)部分仍舊保留于小說類,其他基本上都被清理出該類了。 盡管《崇文總目》小說類還有相當一部分筆記之書,但它似乎已注意到了小說與筆記之別??夹≌f類在是書原第二十七和二十八卷,而卷二十七多為筆記之書,卷二十八多為志怪傳奇之書。同在小說類,而分別成卷,說明編者已覺察到了筆記與小說的性質(zhì)差異,反映了編者的小說類別意識。這些認識和做法顯然在歐陽修《新唐書·藝文志》(下文簡稱《新唐志》)里得到了繼承。 《新唐志》小說類的突出之處,一如《崇文總目》,將《隋志》、《舊唐書·經(jīng)籍志》史部雜傳類本屬于志怪傳奇性質(zhì)的書安排進小說類。這客觀上反映了小說意識的增強和小說類畛域的趨于

6、清晰。 《新唐志》小說類盡管因繼承發(fā)揚了《崇文總目》的積極做法[3],而表現(xiàn)出相對《隋志》小說類的巨大進步,但歐陽修總體上仍然是基于史官視角來作分類的。歐陽修《崇文總目敘釋》小說類敘云:“書曰:‘狂夫之言,圣人擇焉?!衷唬骸冇谄c蕘?!切≌f之不可廢也。古者懼下情之壅于上聞,故每歲孟春以木鐸徇于路,采其風謠而觀之,至于俚言巷語亦足取也。今特列而存之。”[4]在《新唐書·藝文志》敘論里,他仍然認為“傳記、小說”“皆出于史官之流也”[5]。顯然,這是從《隋志》及劉知幾《史通·雜述》承傳而來。此乃極為正統(tǒng)的典型的小說觀,其特點是注重小說的可觀政教的社會功能。作為文章道德一代宗師,歐陽修在《新唐書

7、》這樣的經(jīng)世之作里,不可能為“小道”之“小說”表明有悖于傳統(tǒng)的——如孔子、班固所言——立場的。可見,歐陽修《新唐志》小說類編纂的主觀愿望,可能更多地著眼于史家眼光,為了史的純粹性,把他認為不是“史”的“小說”從史部排除出去,而不是把他認為是“小說”的從史部傳記類分立出來。《新唐志》小說類的基本觀念,仍是史家小說觀,正如有的學者所指,因此導致了對唐代小說發(fā)展盛況的忽視,四卷《新唐志》竟然沒有唐傳奇的位置,小說類中幾乎未收任何單篇唐傳奇[6]。唯其如此,《新唐志》分判小說、傳記(雜傳)的意義似乎應該大打折扣。 《新唐志》小說類本身還存在一些疏誤。如鄭樵《通志·校讎略》已指出:“《唐志》以顧烜《錢

8、譜》列于農(nóng),至于封演《錢譜》又列于小說家,此何義哉?亦恐是誤耳。”[7]其他如唐臨《冥報記》,既見于雜傳記類,又見于小說家類;沈如筠《異物志》著錄于小說家類,而其他如楊孚《交州異物志》、萬震《南州異物志》等,則著錄于地理類,似類例不一。而且,我們從《新唐志》仍將《酒孝經(jīng)》、《座右方》、《釋俗語》、《雜語》、《茶經(jīng)》、《煎茶水記》、《續(xù)錢譜》等書置于小說類的做法,不難看出,它仍對《隋志》小說類的部分類例有所因承;而對此的進一步更革,則須等到南宋的晁公武、陳振孫了。 《崇文總目》、《新唐志》將志怪傳奇性質(zhì)之書歸隸小說類,從而根本上改變了《漢書·藝文志》、《隋書·經(jīng)籍志》以來子部小說類的構(gòu)成,奠定

9、了后世書目小說類的基礎,而這兩種書目所確立的小說類架構(gòu),基本為后世書目所沿襲。這是此兩種書目的小說史意義之所在。 二、《郡齋讀書志》與《直齋書錄解題》 通過對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下簡稱《晁志》)和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下簡稱《陳錄》)等南宋書目的分析,我們發(fā)現(xiàn),晁公武、陳振孫等南宋人的小說觀念,存在著相對《崇文總目》、《新唐志》以來一定程度的進步。 閱讀晁公武、陳振孫二家書目中的小說書提要,我們更可真切地感知小說意識的加強?!蛾酥尽沸≌f類,如謂《博異志》“志怪之書也”;《異聞集》“以傳記所載唐朝奇怪事,類為一書”;《甘澤謠》“載譎異事九章”;《宣室志》“纂輯仙鬼靈異事”;《稽神錄

10、》“記怪神之事”;《河東記》“亦記譎怪之事”;《集異記》“記隋唐間譎詭之事”;裴铏《傳奇》“所記皆神仙怪譎事”;《洞微志》“記唐以來詭譎事”;張君房《乘異記》“蓋志鬼神變怪之書”;《云齋廣錄》“記一時奇麗雜事”,[8]等??梢姡詫⑸鲜鲞@些書著錄于小說類,乃正是看到了這些書具有“譎異”、“譎怪”、“譎詭”、“怪譎”、“奇麗”之小說特性。《陳錄》小說類也能顯示類似傾向,如謂《酉陽雜俎》“所記故多譎怪,其標目亦奇詭”;《苕川子所記三事》“皆異事也”;《樂善錄》“多因果報應之事”,[9]等。以上反映了他們對于志怪傳奇小說特質(zhì)的認識,將這種特質(zhì)與小說類對應起來并固定在小說類上,并據(jù)以判定其是否為

11、小說,無疑表明晁公武、陳振孫已具備了比較清醒而明確的小說意識。 與《崇文總目》、《新唐志》相比,晁、陳二家書目的小說類更趨合理?!冻缥目偰俊分校安栌洝?、“竹經(jīng)”、“錢譜”、“花品”之屬仍在小說類,而《晁志》、《陳錄》則歸入農(nóng)家類;《新唐志》中,《酒孝經(jīng)》、《座右方》、《釋俗語》、《雜語》、《茶經(jīng)》、《煎茶水記》、《續(xù)錢譜》等書仍在小說類,而《晁志》、《陳錄》把它們都清理出小說類了;《崇文總目》、《新唐志》小說類中錄有筆記之書,如《李涪刊誤》、《蘇鶚演義》、《牛羊日歷》等,而《晁志》、《陳錄》則將它們改置在雜家或傳記類?!抖蹿び洝?、《拾遺記》等,《崇文總目》還著錄在傳記類,而《陳錄》則移入小

12、說類。等等,這些反映出《晁志》、《陳錄》的小說類較之北宋書目更加純潔。 在《晁志》子部小說類,志怪傳奇小說相對比較集中,應該說,晁公武對志怪傳奇作為一個文類的意識有所加強,他基本上把志怪傳奇之書都放在“小說類”,而且在每部志怪傳奇小說的提要里往往指出其書的怪奇性質(zhì),可見他對“小說”概念的所指是相當明確的。 不過,晁公武的小說類仍不完全排斥筆記之書,如李廌《師友談記》、丁謂《晉公談錄》、江鄰幾《雜志》、宋祁《筆錄》等仍在小說類。這種小說類兼融筆記書的狀況在《陳錄》等書目中也是如此,并一直延續(xù)到清代的《四庫全書總目》。其實,宋人所謂“小說”大抵包含我們現(xiàn)在慣稱的“筆記”與“小說”兩類,《崇文總

13、目》、《新唐志》即已如此,但晁、陳二家書目小說類所錄筆記似又經(jīng)揀擇,只有那些他們認為不能進入史部的筆記才仍舊保留于小說類。例如,《陳錄》已將《容齋隨筆》與《夷堅志》看作兩種類別的書了,《容齋隨筆》在雜家類,而《夷堅志》在小說類[10],這或許表明,陳振孫已感覺到筆記與小說的不同屬性了。若然,則無疑是宋人小說觀的巨大進步。 晁公武有時仍將“家傳、語錄之類”,如《鄴侯家傳》、《魏公家傳》等,視為“小說”[11]。陳振孫也認為鄭文寶《南唐近事》系“小說傳記之類”、王暤《唐余錄史》“博采諸家小說”[12],但在書目中,晁、陳卻并沒有把它們安排在小說類,而均被置于史部??梢?,他們在書目中的“小說”概念

14、要比平常使用的“小說”一詞更加嚴謹。盡管如此,有時也會失之差池,如《晁志》還是將唐柳珵記載“累朝典章因革時政得失”的《家學要錄》放在小說類,并許之為“小說之尤者也”[13]。這顯然不是狹義的具有志怪傳奇性質(zhì)的“小說”,而是更寬泛意義上的“小說”概念?!靶≌f”一詞的這種用法在宋代文人當中也比較常見,在其他書目里也常會碰到。這反映了他們自身理解或操作的不一致性。這為我們分析他們的小說認識和小說分類思想帶來了一絲困惑。所以,我們只能盡量清理出他們關于“小說”理解的主導傾向。 南宋諸家目錄將前代一些本屬于寬泛意義上的小說書,分別歸于雜史、雜家、文史、故事等類,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小說類”輪廓變得更清

15、晰了。晁、陳二家之外,其他如《中興館閣書目》(許逸民、常振國編《中國歷代書目叢刊》影印本,現(xiàn)代出版社1987),《李涪刊誤》在小學類,《穆天子傳》在起居注類,《王嘉拾遺記》、《東觀漢記》、《唐宋遺史》、《大唐新語》在別史類,《漢武故事》、《明皇雜錄》、《開元天寶遺事》、《開元傳信記》、《翰林盛事》、《王曾言行錄》、《國朝事始》等在故事類;《遂初堂書目》(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將詩話之作置于文史類,將《天香傳》、《侍兒小名錄》、《茶譜》等置于譜錄類,將《燕丹子》、《論衡》、《李涪刊誤》、《資暇集》、《蘇氏演義》、《演繁露》等歸雜家類;《通志·藝文略》,家范、誡子之書入諸子類儒術,花品、香譜、茶

16、經(jīng)、草木記之屬,入史類食貨。如果按以往書目類例,這些書往往可能混雜在小說類里,但南宋書目把它們從小說類劃出去,小說類外延就顯得更緊一些,這無疑是小說意識的重大進步。這些都反映出南宋書目家釐清小說界域的努力。 從《崇文總目》、《新唐志》到《晁志》、《陳錄》,雖然一部分難以歸隸于史部雜史雜傳或子部非小說類的筆記而仍容留于小說類中,但均以志怪之書為小說類的核心了。 三、《通志·藝文略》與《秘書省續(xù)編到四庫闕書目》 宋代書目關于小說書的著錄,從《新唐志》到《直齋書錄解題》,雖然在主導傾向上已表現(xiàn)出關于小說認識的穩(wěn)定性和一致性,但《通志·藝文略》(下簡稱《通志略》)和《秘書省續(xù)編到四庫闕書目

17、》(下簡稱《秘書目》,許逸民、常振國編《中國歷代書目叢刊》影印本,現(xiàn)代出版社1987)在其間卻表現(xiàn)出一點不連續(xù)性。但我們只能視《通志略》、《秘書目》為例外,而不應因此模糊我們對宋代小說目錄主流的判斷和分析。 鄭樵《通志二十略》雖然享有盛名,但其《藝文略》關于小說的著錄,卻突出地表現(xiàn)了鄭樵小說觀念的保守和操作的呆板。在《通志略》中,史部傳記類涵蓋“耆舊”、“高隱”、“孝友”、“忠烈”、“名士”、“交游”、“列傳”、“家傳”、“列女”、“科第”、“名號”、“冥異”、“祥異”等十三個子目[14],一般屬于小說類的志怪傳奇之書,在《通志略》中主要著錄于史部傳記類冥異目,如《冥祥記》、《搜神記》、《幽

18、明錄》、《玄怪錄》、《宣室志》、《稽神錄》等諸多小說,俱在傳記類冥異目下,該目計錄書八十部,幾乎全為志怪之書。而這些書,從《崇文總目》以來即已隸屬于小說類。 因為鄭樵從小說類劃出去的恰是一般宋代書目所公認的小說之書,所以《通志略》的小說類并沒有因此而顯得更加單純,反而更顯蕪雜。從《通志略》小說類所著錄之書來看,其小說觀念基本上仍是因襲《漢書·藝文志》、《隋書·經(jīng)籍志》之舊,還停留在小說是“叢殘小語”的認識上。而將志怪之書隸屬雜傳類,也非《通志略》的創(chuàng)例,乃是沿《隋志》舊例。其小說類則幾乎照搬《隋志》,如《燕丹子》、《青史子》、《宋玉子》、《語林》、《瑣語》等,幾乎次序都依照《隋志》。甚至已經(jīng)

19、亡佚之書[15],《通志略》依然照錄。這反映了鄭氏的粗疏之過。鄭樵關于小說認識的不合時宜,如放在自《崇文總目》以來的宋代書目的全體背景上看,則更為突出。我們不僅不能因此肯定他的史識,反而驚訝于他的顢頇,這里表現(xiàn)了一個有個性的史家對于小說的生硬態(tài)度和尷尬處境。 《秘書目》小說類也表現(xiàn)了不能與時俱進的傾向,特別表現(xiàn)在它將《崇文總目》、《新唐志》已入史部之書重又化歸到小說類上。如其小說類著錄的《王仁裕見聞錄》,《崇文總目》在史部傳記類;《嘉號錄》,《新唐志》、《崇文總目》在史部編年類;《吳湘事跡》,《新唐志》在史部故事類、《崇文總目》在傳記類;《封演聞見記》,《新唐志》、《崇文總目》在傳記類;《文

20、場盛事》,《新唐志》在雜傳類、《崇文總目》在傳記類;《南行記》,《崇文總目》在傳記類;《燕吳行記》,《新唐志》在地理類;《茶法易覽》、《錦譜》,《新唐志》均在農(nóng)家類,等等?!睹貢俊沸≌f類也與南宋晁、陳諸家書目不相一致。如丁謂《景德會計錄》,《晁志》在故事類,《陳錄》在典故類;《錦譜》,《新唐志》在農(nóng)家類、《遂初堂書目》在譜錄類;《荔枝新譜》,《晁志》、《陳錄》在農(nóng)家類,《遂初堂書目》在譜錄類,等。 從對《通志略》和《秘書目》小說類的分析可以看出,《崇文總目》、《新唐志》、《晁志》、《陳錄》等對于小說的“類”的不斷進步的認識,并沒有得到所有書目家的完全認同和認真發(fā)展。特別令人遺憾的是,至元代

21、編纂《宋史·藝文志》(下面簡稱《宋志》),小說類似乎又回復到以前比較混亂的狀態(tài),如詩話、花經(jīng)、茶譜之屬悉入小說類,此乃沿襲《隋志》小說類著錄《器準圖》、《水飾》及《新唐志》小說類著錄《茶經(jīng)》、《續(xù)錢譜》等之舊例而來,而并沒有延續(xù)晁公武、陳振孫對于小說類的正確認識。 四、小說分類的復雜性 通過對《通志略》和《秘書目》小說類的考察,我們發(fā)現(xiàn)宋人在小說類上并未形成完全統(tǒng)一的認識,盡管已經(jīng)有了從《崇文總目》、《新唐志》到《晁志》、《陳錄》這樣具有主導性的共識。這種情況實際說明了小說分類的復雜性,小說分類的混亂又根源于小說認識的歧異。 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某些書,一種書目著錄在小說類,而其他書目則可能

22、著錄在其他門類如地理類、偽書類、道家類或傳記類等里面。例如,《豫章古今志》,《新唐志》、《遂初目》在史部地理類,而《秘書目》在小說類;吳淑《江淮異人錄》,《通志略》在道家類,《陳錄》在偽史類,而《宋志》在小說家類;《湖湘神仙顯異》,《通志略》、《遂初目》在道家類,而《崇文總目》、《秘書目》在小說類;《靈惠治水記》、《大禹治水玄奧錄》等,在《通志略》中屬地理類,而《秘書目》中兩書都在小說類;《黃靖國再生傳》,《通志略》、《宋志》在傳記類,而《秘書目》在小說類。張齊賢《洛陽縉紳舊聞記》,《崇文總目》、《直齋書錄解題》在小說類,《宋志》在傳記類,等等。 以上情況,實際上反映了書目家在具體操作時可能

23、出于對傳統(tǒng)書目類例的尊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其所持標準的多元性。歸于小說類,可能是根據(jù)其書的外在形式方面;而歸于地理、道家等類,乃是根據(jù)其書的內(nèi)容性質(zhì)。故不應因為一本“小說”在不同書目中存在著小說類與地理類、偽書類、道家類或傳記類等非小說類的差別,而輕易判定其書目編者有無小說意識。因為,當一本“小說”書在某個書目里置于非小說類,并不一定意味著此書目編者就一定認為此書不是“小說”。 將成百上千種書加以歸類,并非易事,“循名失實,配隸乖宜”[16],自來有之。不僅書目家因人而異,即使同一本書目,也會出現(xiàn)重出互見的現(xiàn)象。如《洞仙集》,《遂初目》道家類與小說類重出;《文場盛事》,《遂初目》故事類與小

24、說類重出;《丁晉公談錄》、《南部新書》,《晁志》史部雜史類與子部小說類均重出;《周氏冥通記》,《秘書目》道家類與小說類重出(小說類題《周公良冥通記》);《孝感義聞錄》,《宋志》小說類與傳記類重出。等。 這種一書互見于兩類的現(xiàn)象,說明書目編者對是書的類屬存在兩可的看法,當然這是因為兩類之間存在著某種通約性,而這種通約性的存在則導致了鄭樵所說的“傳記”、“雜家”、“雜史”、“小說”、“故事”五類之書“足相紊亂”[17]的情況。其實,劉知幾“偏記小說”[18]的觀念在宋代依然存在,唯其如此,故易致混淆。而這又恰恰說明,小說觀念在從唐到宋的嬗變中還有剪不斷的漢唐遺脈。 各種書目在小說類上未能完全統(tǒng)

25、一,實際反映了宋人對于“小說類”尚未形成堅定而完全一致的認識。 還必須指出,宋人習慣將單篇傳奇作品著錄于傳記類或雜傳類,而不是小說類。如《楊太真外傳》,《晁志》、《陳錄》、《宋志》、《文獻通考·經(jīng)籍考》入傳記類,《遂初目》入雜傳類;《綠珠傳》,《晁志》、《文獻通考·經(jīng)籍考》入傳記類;《梁四公記》、《虬髯客傳》,《崇文總目》在傳記類;《太真外傳》、《則天外傳》、《梅妃傳》等,《遂初目》在雜傳類。《太平廣記》也將單篇唐傳奇置于雜傳記類。 我們不能因此認為,宋人不把唐宋傳奇當成我們今天所謂的“小說”,他們只是沒有把傳奇體小說視為當時的“小說”而已。因此,我們不能因為唐宋傳奇被著錄在傳記或雜傳類,

26、就認為宋人沒有看到傳奇體的小說性,或認為它們都被宋人當成了史書。同理,我們也不能簡單地根據(jù)宋人書目的小說類去判斷宋人是否接近我們今天的“小說”觀念。因為我們今天的小說概念畢竟與宋人有相當差距,在宋人看來,這些單篇傳奇與筆記體志怪小說在外在形式上體貌懸殊,因此,兩者不可能統(tǒng)一在他們的小說類里。 綜上所述,《崇文總目》、《新唐志》將志怪傳奇之書歸隸小說類,構(gòu)成了后世書目小說類的主干,確立了后來書目小說類的基本構(gòu)架?!蛾酥尽泛汀蛾愪洝返葧浚从沉四纤螘考疫M一步釐清小說畛域的努力,其所體現(xiàn)的小說觀念,較之《崇文總目》、《新唐志》又顯示出一定程度的進步。盡管《通志略》等少數(shù)書目的小說類仍堅持《

27、隋志》的舊例,但從《崇文總目》到《陳錄》小說類所顯示的一貫性看,宋人已經(jīng)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對于小說類的共識。 注釋: [1]《隋書》卷三四《經(jīng)籍志三》子部小說類敘。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1012頁。 [2]《隋書》卷三三《經(jīng)籍志二》史部雜傳類敘,第982頁。 [3]歐陽修嘗預修撰《崇文總目》,《宋史·藝文志》著錄《崇文總目》即署王堯臣、歐陽修等撰。歐陽修景祐元年六月至三年五月及康定元年七月至次年十二月,均在館閣修書,前期以從事子書校理為主,后期兼及經(jīng)史二部。參陳尚君《歐陽修著述考》,《陳尚君自選集》,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0,第375頁。 [4]《歐陽修全集》卷一二四

28、《崇文總目敘釋·小說類》,中華書局2001,第1893頁。 [5]《新唐書》卷五七《藝文志四十七》,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1421頁。 [6]參韓云波《唐代小說觀念與小說興起研究》,四川民族出版社,2002,第113-114頁。 [7]鄭樵《通志二十略》,王樹民點校本,中華書局1995,第1815頁。 [8]、[13] 均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三下小說類,四部叢刊本(四部叢刊三編史部)。 [9]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一一小說家類。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0]有些書目并未分別,如《遂初堂書目》及《宋史·藝文志》就將《容齋隨筆》和《夷堅志》著錄于小說類。 [11]參《郡齋讀書志

29、》卷二下《韓魏公家傳》提要。 [12]分別見《直齋書錄解題》卷五史部偽史類、卷四別史類。 [14] 鄭樵《通志·藝文略第三》史類第五傳記,中華書局1995,第1559-1570頁 [15]《隋書》卷三四《經(jīng)籍志三》小說類《燕丹子》下原注:“梁有《青史子》一卷;又《宋玉子》一卷、《錄》一卷,楚大夫宋玉撰;《群英論》一卷,郭頒撰;《語林》十卷,東晉處士裴啟撰。亡?!钡?011頁。另外,《隋志》小說二十五家,其中十七家,《新唐志》小說家類已未著錄,可能當時已經(jīng)亡佚了,鄭樵不可能再見到,但《通志略》仍舊照錄。 [16]《四庫全書總目》卷首《凡例》。四庫全書本。 [17]《通志·校讎略》,《通

30、志二十略》,中華書局1995,第1817頁。 [18] 劉知幾認為“偏記小說,自成一家”,而“其流為十”:偏記、小錄、逸事、瑣言、郡書、家史、別傳、雜記、地理書、都邑簿等。參見劉知幾《史通》卷一O《雜述》,《四部精要》第十一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第956頁。 The Transition about The Novel’s Concept in The Song Dynasty Seen From The Song’s Bibliotheca Ling Yuzhi Abstract: This thesis

31、makes a thorough carding and analyzing to the novel’s category of the official and private bibliotheca which are extant in the Song dynasty , and comparing with the one in the Hanshu Yiwenzhi(《漢書·藝文志》) and Suishu Jingjizhi(《隋書·經(jīng)籍志》) , and realisticly making a ge

32、neral survey about the novel’s concept. Chongwen Zongmu (《崇文總目》) and Xintangshu Yiwenzhi (《新唐書·藝文志》) arrange the Zhiguai(志怪) and Chuanqi(傳奇) into the novel’s category, and then have been establishing the main composition of the category. Junzhai Dushuzhi (《郡齋讀書志》) and Zh

33、izhai Shulujieti (《直齋書錄解題》) and the other southern Song’s bibliotheca try to make the novel’s category clear, and this is a sort of progress . There is a unified opinion about the novel’s category in the dominant tendency from Xintangshu Yiwenzhi to Zhizhai Shulujieti , even though still existing some not consistent phenomenon . Keywords: novels in the Song dynasty; bibliotheca in the Song dynasty; novel’s concept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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