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語文統編版選擇性必修上冊《邏輯的力量》第1課時教學設計:發(fā)現潛藏的邏輯謬誤(上)》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高二語文統編版選擇性必修上冊《邏輯的力量》第1課時教學設計:發(fā)現潛藏的邏輯謬誤(上)(10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1、高二語文統編版選擇性必修上冊《邏輯的力量》第1課時教學設計:發(fā)現潛藏的邏輯謬誤(上)
教學目標
1.接觸一些基本的邏輯方法,學習辨析邏輯錯誤,進行簡單的邏輯推理,并運用邏輯方法來構建并完善論證。
2.經過這樣的“邏輯之旅”,能更清晰地認識語言與邏輯的關系,發(fā)展邏輯思維,滋養(yǎng)理性精神,提升思維品質。
3.樹立獨立思考,深入探究的意識,提高思維能力和表達能力。
教學重點
了解邏輯的基本知識,初步了解高考中涉及邏輯知識的相關題目。
2、 教學難點
辨析邏輯錯誤,進行簡單的邏輯推理,并運用邏輯方法來構建并完善論證。
第一課時發(fā)現潛藏的邏輯謬誤(上)
課時目標了解邏輯的基本概念及基本思維規(guī)律
教學過程
一教材導入
生活和學習中,邏輯無處不在。每天我們都會接觸到海量信息,懂一點兒邏輯,可以更好地辨識信息,把握事實真相;我們常常要對生活中的現象發(fā)表觀點,作出論證,學習邏輯,可以使思維更縝密,論證更嚴謹,語言表達更準確;我們在工作學習中也往往會基于事實進行推理,作出判斷,掌握
3、一些邏輯方法,可以幫助我們合理思考,由已知探尋未知。
在本單元中,我們會接觸一些基本的邏輯方法,學習辨析邏輯錯誤,進行簡單的邏輯推理,并運用邏輯方法來構建并完善論證。經過這樣的“邏輯之旅”,我們能更清晰地認識語言與邏輯的關系,發(fā)展邏輯思維,滋養(yǎng)理性精神,提升思維品質。
二感知邏輯的力量,初步體會邏輯與語文學習的關系
先看案例
燭之武人情入理的分析挽救了國家,這是外交中的邏輯;(《燭之武退秦師》)
林庚細致辨析“木葉”的內涵與使用的場合,這是文藝鑒賞中的邏輯;(《說“
4、木葉”》)
王安石以雄辯的論說駁斥對變法的非難,這是治國理政中的邏輯;(《答司馬諫議書》)
“既已燒著,又何苦傷心流淚?”熱情奔放的詩句中,也同樣包含著邏輯.....(聞一多《紅燭》)
邏輯能夠讓我們化繁為簡,去偽存真透過紛繁復雜的表象,洞察問題的本質。
例如,魯迅《拿來主義》一文,就包含著這樣個推理:或者閉關,或者送去,或者等別人“送來”,或者自己去拿(當時沒有其他選擇)不能閉關,不能送去,不能等別人“送來”只有自己去拿文章先分析了“閉關主義”“送去主義”等幾種不同的做法,否定這些錯誤的做
5、法也就證明了“拿來主義”的正確性。這篇文章充分展現了邏輯思維的力量。那么,這個案例體現了邏輯的什么力量呢?
《拿來主義》的案例則比較具體地體現了用邏輯的眼光讀解議論文有時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文章的中心論點是“放出眼光,運用腦髓,自己來拿”,卻偏偏從“閉關主義”說起,用了近一半的篇幅在論述和“拿來主義”看似無關的內容,這一點頗令人費解。我們在求解這個問題時,往往會講“鋪墊”等寫作方法,至于說為什么能起到“鋪墊”等作用呢?又很難進一步回答。但如若理清其內在的邏輯,問題就迎刃而解了。通俗地說,這篇文章采用的是“排除法”。
有些時候,文
6、學作品又會故意在表面上違背邏輯,以取得更好的表達效果。
例如臧克家《有的人--紀念魯迅逝世十三周年有感》中的詩句“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在表面的自相矛盾中,隱藏著“精神”和“肉體”這兩個評判人生的角度,含蓄地表達了對精神不朽、雖死猶生的魯迅先生的景仰,以及對欺壓人民、雖生猶死者的鄙夷。這句詩看似不合邏輯,有悖常識,實則凝練深刻,引人深思。能有如此突出的表達效果,與詩句“違背邏輯”的表達方式有著密切的聯系。
《有的人--紀念魯迅逝世十三周年有感》的案例,揭示了文學語言表達既有遵循邏輯的常態(tài),又偶爾有“背離邏輯”的“超常態(tài)
7、”。在“死”與“活”的矛盾中,反映出詩人內心對精神不朽、雖死猶生的魯迅先生的敬仰和對欺壓人民、雖生猶死者的鄙夷的復雜情感交織。表面上背離了形式邏輯,實際上更加深刻地揭示了心靈邏輯。嚴格而言,此處“死”與“活”的矛盾,其實不是邏輯矛盾,而是客觀矛盾,它反映的是精神世界或客觀事物的變化發(fā)展。這表明文學作品和日常交際中有不少故意違反邏輯規(guī)則的語言藝術。
下面,就讓我們開啟一段“邏輯之旅”,試著運用邏輯來發(fā)現謬誤、進行推理、展開論證,你會發(fā)現:邏輯不神秘,過去你就自覺不自覺地用過它;邏輯很有用,它能讓你的思考更加嚴謹周密,閱讀與表達更具洞見,更富理性。
8、 活動一發(fā)現潛藏的邏輯謬誤
1.什么是邏輯?
邏輯是研究思維的形式和規(guī)律的學問。邏輯研究的內容主要有概念、命題、推理和思維的一般規(guī)律。
2.為什么要學習邏輯?
(1)學習邏輯,可以增強我們的思維能力,增進我們對生活的認識,幫助我們更好地進行語文學習。
(2)學習邏輯,可以幫助我們進行推理、論證,能夠讓我們化繁為簡,去偽存真,透過紛繁復雜的表象,洞察問題的本質。
(3)學習邏輯,可以使文學作品通過故意表面上違背邏輯來取得更好的表達效果,從而
9、引起讀者的注意,或造成讀者情感的震蕩。
3.什么是概念?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有何特點?
概念是思維的基本形式之一,反映客觀事物的一般的本質的特征。我們可以借此準確地區(qū)分一事物與他事物、一現象與他現象。內涵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質屬性的總和,也就是概念的內容;外延是概念所確指的對象的范圍。內涵和外延相互依存。
4.概念的外延之間有哪幾種關系?
全同關系又稱“同一關系””重合關系”,兩個概念的外延全部重合。如“北京”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等邊三角形”和“等角三角形”等。
10、 包含關系通常指屬種關系,即真包含關系和真包含于關系的統稱。如,電扇、電器;中學、學校等。
交叉關系亦稱“部分重合關系”,即兩個概念外延間有一部分重合的關系。如“學生”與“運動員”這兩個概念間的關系。學生中有的是運動員,有的則不是運動員;而運動員中有的是學生,有的則不是學生。
矛盾關系同一屬概念之下的兩個在外延上互相排斥,如“無產階級”與“非無產階級”“哺乳動物”與“非哺乳動物”都具有矛盾關系。
矛盾關系在邏輯學中有兩種含義:
(1)同一屬概念之下的兩個在外延上互相排斥,而其外延之和等于其
11、屬概念全部外延的概念之間的關系。如凡A類的分子都不是B類的分子,并且A類的分子加B類的分子等于C類的分子,則反映這兩個類的概念A與B之間的關系就是矛盾關系。如A概念“白”與B概念“非白”,同是C概念“顏色”之下的兩個種概念,“白”與“非白”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它們的外延之和與“顏色”的外延正好相等,此外如“無產階級”與“非無產階級”“哺乳動物”與“非哺乳動物”都具有矛盾關系。
(2)素材相同的全稱肯定命題同特稱否定命題,全稱否定命題同特稱肯定命題之間的真假關系。即不可同真也不可同假的關系。由其中一個命題為真,必然推出另一個命題為假。如由“所有鯨都是哺乳動物”為真,必然
12、推出“有的鯨不是哺乳動物”為假;由“所有鯨都不是卵生動物”為真,必然推出“有的鯨是卵生動物”為假。由其中一個命題為假,也必然推出另一個命題為真。如由“所有導電體都是固體”為假,必然推出“有的導電體不是固體”為真;由“所有導電體都不是因體”為假,必然推出“有的導電體是固體”為真。具有矛盾關系的命題通常也簡稱為“矛盾命題”。
反對關系是指在對立的兩種情況之外,還存在其他情況,非此不一定彼,非彼不一定此。比如“紅色”和“白色”。不是“紅色”,不一定就是“白色”。
反對關系在邏輯學中有兩種含義:
(1)概念的不相容關系之一,
13、亦稱“對立關系”。同一屬概念下的兩個在外延上相互排斥,而其外延之和小于屬概念外延的概念之間的關系。例如凡A類的分子都不是B類的分子,并且A類的分子加上B類的分子小于其鄰近的類即C類的分子,在這種情況下,反映這兩個類的概念A與B之間就具有反對關系。例如A概念“白”與B概念“黑”同是C概念“顏色”之下的種概念,“白”與“黑”的外延互相排斥,但是它們的外延之和小于“顏色”的外延,因此“白”與“黑”就具有反對關系。概念的反對關系與矛盾關系的根本區(qū)別就在于A、B兩個概念外延之和是小于還是等于其鄰近的屬概念C的外延。如小于,則是反對關系;如等于,則是矛盾關系。
(2)性質判斷的對當
14、關系之一,亦稱“上反對關系”“大反對關系”。具有相同素材的全稱肯定命題同全稱否定命題間的真假關系,即可以同假但不可同真的關系。由其中一個命題為真,必然推出另一個命題為假,,但由其中一個命題為假,卻不能必然推出
5.常見的邏輯規(guī)律有哪些?違反這些規(guī)律的表現是什么?
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同一律指在同一思維過程中,任何一個思想都與其自身保持同一。同一思維過程是指同一時間、同一關系、同一思維對象三個方面的“三同一”思維過程。違反同一律要求的基本錯誤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概念、判斷的內容不確定。具體表現為偷換
15、概念或混淆概念,偷換論題或混淆論題(或轉移論題)。
不矛盾律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一個思想及其否定不能同時都是真的。就是說一個思想與其否定互相排斥,不能都真,至少有一假。如果違反這一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一個對象既予以肯定,又予以否定,就犯了“自相矛盾”的錯誤。通常人們說的“出爾反爾”“自己打自己嘴巴”等就是對這種錯誤的形象說明。
排中律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不能對兩個具有相互矛盾或相互下反對關系的思想同時予以否定,必須承認其中至少有一個是真的。簡言之,就是要保持思維的明確性。違反排中律要求的基本邏輯錯誤是“兩不可”,即在同一思
16、維過程中,對兩個具有矛盾關系的概念,或者具有矛盾關系或下反對關系的判斷都同時予以否定。
充足理由律基本要求有三:一是要有理由;二是理由必須真實;三是理由與推斷之間要有邏輯聯系。違反了這三條要求,就會犯“毫無理由”“理由虛假”“推導不出”的錯誤。
6.日常語言表達中要避免犯哪些邏輯錯誤?
(1)劃分不當。主要是指將不同范疇的概念劃為同一范疇或將具有主從關系、交叉關系的概念并列使用。
(2)自相矛盾。指前面的說法與后面的說法矛盾,彼此沖突,包括時間、數量、范圍、動作、位置、狀態(tài)等多方面的矛盾。
17、
(3)強加因果。前后概念之間本來沒有因果關系卻強加因果關系。
(4)以偏概全。以有限定條件的論據推論出超出限定條件的結論,或以片面的論據推出全面的結論。最常見的就是數量上的以偏概全,即由個別推出一般。
(5)否定失誤。否定失誤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不”“沒有”“否認”“否則”等否定詞的重復出現或多次出現造成否定失誤;二是“杜絕”“忌”等否定詞的誤用造成否定失誤。
(6)主客倒置。主體與客體存在著主要與次要,認知與被認知、主動與被動等關系,如果顛倒了位置就可能造成關系的錯位和表達的混亂。
課堂小結:
常見的邏輯規(guī)律——
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易犯的邏輯錯誤——
(1) 劃分不當(2)自相矛盾
(3)強加因果(4)以偏概全
(5)否定失誤(6)主客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