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版 管理制度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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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鄭州天禹煤業(yè)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144 第一部分 綜合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之1 科室百分考核制度 為進一步完善目標管理和考核,強化自主管理意識,充分調動各級管理人員工作積極性,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和考評機制,做到獎罰分明,確保公司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特制定百分考核管理辦法如下; 1、成立百分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秦國偉 成員:高建中 栗超鋒 井煒華 2、領導小組在組長領導下認真開展督查考核工作,每月專項檢查不少于3次,考核全面到位不留死角,確保考核真實
2、有效。 3、每月26日下午6:00前各科室把當月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經主管礦長簽字后,報企管辦。 4、凡考核結果不按時上報,每次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凡考核結果不屬實,每項對考核人罰款20元。 5、每月27日19:00召開百分考核專題會議;各科室正職,礦級領導參加;凡有特殊情況必須向考核領導小組組長請假,否則按曠會處理,每次罰款100元,遲到每人罰款50元。 6、會議上,考核領導小組組長通報各科室考核結果,及得分情況,各級領導和各科室對考核不到的地方或漏缺的內容進行補充,有異意者現(xiàn)場落實到位,按所得分數由高到低依次排列,確定排列名次。 7、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得分有理,扣分有據,堅
3、決杜絕憑印象打分。 8、考核第一名獎勵單位負責人300元,考核最后一名罰單位負責人200元,倒數第二名者罰100元,現(xiàn)場兌現(xiàn),并將考核結果張榜公布,公布時間不少于3天,連續(xù)兩個月被評為倒數第一,公布結果標明主管領導。 9、企管辦要對每月的百分考核情況存檔歸案,作為年終評先一項指標(包括獎罰情況)。 10、百分考核最低得分均超過90分,不再做處罰。 11、對百分考核內容持有異議或不同看法的,可直接提出由考評組討論進一步完善,真正把百分考核管理工作落實到位,促進企業(yè)高效運行。 12、本制度由企管辦監(jiān)督執(zhí)行。 管理制度之2 監(jiān)督督察制度 1、制度督查由企管辦牽頭組織落實。
4、 2、企管辦負責對全礦下發(fā)的各項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和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重點督察落實。 3、企管辦對全礦制度執(zhí)行落實情況,采用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定期檢查每月一次,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否則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4、在會上領導安排的工作,生產方面由調度室督辦落實通報反饋,安全方面由安全科督辦落實通報反饋,其他方面由企管辦督辦落實通報反饋,企管辦跟蹤督察領導交辦工作任務落實反饋情況。否則一項不落實,對督辦部門負責人罰款20元。 5、各單位負責人是制度執(zhí)行落實的第一責任人,對制度執(zhí)行不力或落實不力的,對部門負責人罰款20元。 6、各單位執(zhí)行制度要嚴格按照制度規(guī)定條款進行處
5、罰,發(fā)現(xiàn)避重就輕的或不按制度規(guī)定條款進行處罰,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7、各單位制定的日常、季度和年度考核的制度,不按規(guī)定檢查通報,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8、各單位的罰款要及時(最遲延長一天時間)在會上通報后,并及時通報到當事人,負責每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9、每月26日前,安全科把上月罰款明細和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匯總,經系統(tǒng)礦長審定后交財務科,否則對部門負責人罰款20元。 10、安全科每月對全礦罰款情況檢查匯總,發(fā)現(xiàn)不傳罰款單或少傳罰款單,對制度主管部門按通報罰款數額兩倍處罰。 11、每季度由企管辦對制度進行評估分析,對制度執(zhí)行好的單位給予通報表揚。 12、本制度由礦領導、
6、安全科、企管辦監(jiān)督執(zhí)行。 管理制度之3 工作落實制度 1、礦所召開調度會、安全辦公會等各種會議,各牽頭部門要做好記錄,并落實所安排工作完成情況。否則,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次。 2、在會議上安排工作必須提出完成時間、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否則,對安排工作人員罰款20元/次。 3、對領導(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相關部門(隊)必須嚴格認真落實,落實不力或按規(guī)定不及時通報,對部門負責人罰款20元/次。 4、在會上通報問題時,由于責任單位工作不力造成的問題,要通報處罰意見。否則,對通報部門負責人罰款20元/次(特殊情況由領導平衡)。 5、對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要求有具體日期
7、的,必須在要求的時間內完成;沒有明確具體日期的,以三天時間為完成任務的期限。按受任務的單位,必須認真落實完成。否則,對單位負責人或責任人每次罰款50元。對嚴重影響全礦安全生產的,召開分析會進行落實責任。 6、接受工作的單位,在落實過程中確實有實際困難和客觀條件制約,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法完成,應提前向交辦人匯報,經交辦人認可后,延遲完成;沒有匯報也沒有完成,對單位負責人一次罰款50元。 7、接受工作的單位,需要相關單位配合時,按《自覺聯(lián)系工作承諾制度》執(zhí)行,需礦領導平衡解決,以礦領導、主管領導安排為準,否則罰負責人20元。 8、在工作落實中,落實不力對責任人罰款20元/次。推諉扯皮,又不能出據
8、書面記錄,對雙方各罰款50元/次。 9、各單位安排布置的工作,要嚴格認真考核,做到有記錄落實。否則,一次罰單位負責人20元。 10、企管辦要不定期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對工作落實不力和沒有記錄,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11、本制度由調度室、企管辦、安全科和礦領導監(jiān)督執(zhí)行。 管理制度之4 自覺聯(lián)系工作承諾制度 1、正常工作的進行主要依靠科與科、科與隊、隊與隊之間的相互聯(lián)系和配合完成的日常工作以及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都應加強聯(lián)系、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爭取圓滿完成。凡沒有聯(lián)系而在會上提出的問題或已安排了的工作自己不了解情況又在會上提出者,一次罰款10元。
9、 2、各單位需要其它部門協(xié)助做工作,要積極主動地與之取得聯(lián)系,說明情況,講述原因,被聯(lián)系的部門要積極配合,大力支持,共同把工作做好,否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50-100元。 (1)因本單位沒有積極主動與其它單位聯(lián)系,造成工作沒按時完成或造成安全隱患。 (2)因被聯(lián)系單位不積極配合,造成工作任務沒有按時完成。 (3)雙方都不負責任,互相推諉扯皮,造成工作任務沒按時完成。 (4)因特殊情況或自覺聯(lián)系不通,應及時向礦領導匯報,否則造成工作任務未按時完成。 3、如果聯(lián)系人對被聯(lián)系人作出的承諾不放心,可讓對方在本人或單位的記錄薄上簽字,否則發(fā)生爭執(zhí)時,視為沒有聯(lián)系。 4、聯(lián)
10、系工作一般要與被聯(lián)系單位主要領導聯(lián)系。 5、因工作不負責,造成影響職工福利或在職工中造成不良影響,經礦領導同意,可以加倍處罰。 6、因工作不負責造成重大(經濟、政治)損失,開分析會并給予相應處分。 7、本制度由調度室、企管辦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二部分 安全生產制度 (安全 質量標準化) 管理制度之5 “三違”行為處罰條例 第一章 共性部分 (一)、嚴重“三違”行為 1、無安全措施或無貫徹、無考核,安排生產的罰款100元。 2、安排未通過規(guī)程、措施學習考試的職工上崗的罰款100元。 3、規(guī)程、措施的編制與現(xiàn)場不符或編制、審批程序違
11、反規(guī)定的罰款100元。 4、安全設施不齊全,強令工人作業(yè)的罰款100元。 5、對抵制或舉報違章指揮、制止違章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罰款1000元,情節(jié)嚴重的開除離礦。 6、現(xiàn)場存在事故隱患尚未處理,強令工人作業(yè)的罰款100元。 7、特殊工種未經培訓安排上崗的罰款100元。 8、作業(yè)時,不按規(guī)定配戴安全保護用品的罰款100元。 9、不服從管理,頂撞正常行使職責安全管理人員的罰款100元,情節(jié)嚴重的開除離礦。 10、破壞、偷盜安全生產設施、材料、設備的按照相應價值的5倍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11、造成各類隱患的相關責任人相互推諉的罰款100元。 12、可引發(fā)造成人身或非傷
12、亡事故的其他嚴重“三違”行為的罰款100元。 13、喝酒后上崗的罰款500元,醉酒鬧事的加倍處罰。 14、在礦區(qū)范圍內打架斗毆的,先對打架斗毆參與者每人罰款1000元,然后輕傷賠重傷;對參與打架斗毆人員的單位罰款1000元;連帶參與打架斗毆人員的單位正職100元;引起打架斗毆的責任人開除離礦;情節(jié)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另做處理。 15、使用非專用乘人設備代步的罰款100元 16、規(guī)程、措施的內容違反上級有關規(guī)定的罰款100元。 17、不實行一工程一措施的罰款100元。 18、私自攜帶煙火下井或在禁火區(qū)吸煙及使用火種的罰款100元。 19、重復隱患每條罰款500元。 20、被掛牌停頭
13、督辦的重大隱患,一次罰款1000元。 (二)、一般“三違”行為 1、班中睡覺的罰款50元。 2、固定崗位脫崗、串崗的罰款50元。 3、不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的罰款50元。 4、上下井不排隊、侯車、搶上搶下的罰款50元。 5、允許閑雜人員進入要害場所的罰款20元。 6、不按規(guī)定巡回檢查,造成空班漏檢的罰款50元。 7、跨越輸送帶、不走專設過橋的罰款20元。 8、不按規(guī)定發(fā)送信號的罰款50元。 9、穿化纖衣服下井的20元。 10、井下不按規(guī)定佩帶自救器的罰款50元。 11、參加安全例會(活動)遲到的工人20元,干部50元,曠會的工人50元,干部100元。 12、一般工種未經培訓
14、上崗或特殊工種未持證上崗的罰款50元。 13、井口及井下人員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隨意脫掉安全帽的罰款50元。 14、井下隨便拆卸礦燈的罰款50元。 15、上井后不及時交回礦燈和自救器的罰款20元。 16、司機不按規(guī)定信號操作的罰款5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事故進行追究。 17、管理人員發(fā)現(xiàn)違章不制止、不匯報的罰款50元。 18、未按規(guī)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隱患的罰款50元。 19、生產場所出現(xiàn)變化未及時修改補充安全技術措施的50元。 20、不按規(guī)定佩帶儀器、儀表的罰款50元。 21、發(fā)放不合格儀器、儀表的罰款50元。 22、晚下井、早上井的罰款50元。 23、使用不合格支護
15、材料及不合格防護用品的罰款20元。 24、消防設施和器材不按規(guī)定安設的罰款50元。 25、消防器材不按期校驗或失效后不及時更換的罰款50元。 26、造成各類隱患的責任人員未落實安全措施的罰款50元。 第二章 采煤專業(yè) (一)、嚴重“三違”行為 1、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收滯后的罰款100元。 2、違章進入采空區(qū)的罰款100元。 3、爆破距離不夠或爆破與其他工序平行作業(yè)距離達不到要求的罰款100元。 4、掘進機、刮板輸送機等設備檢修時不停電閉鎖的罰款100元。 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護未按規(guī)定支設的罰款100元。 6、初放工作面未經會審擅自放頂的罰款100元。 7、
16、工作面過斷層等地質構造帶未采取特殊支護措施或特殊支護措施不按規(guī)定支設的100元。 8、使用支護錨桿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粱起吊重物的100元。 9、采煤工作面未進行防崩倒加固就進行爆破作業(yè)的罰款100元。10、無措施使用爆破方法處理堵塞放煤口大塊煤矸的罰款100元。 (二)、一般“三違”行為 1、打眼、裝藥時啟動刮板輸送機的罰款50元。 2、打眼結束后不切斷煤電鉆電源的罰款50元。 3、在煤壁區(qū)作業(yè),工作前不敲幫問頂的罰款50元。 4、煤壁傘沿超過規(guī)定不處理繼續(xù)工作的罰款50元。 5、采煤工作面不設擋煤板、擋矸簾的罰款50元。 6、爆破后不按規(guī)程要求及時掛粱支護或爆破倒棚后
17、不處理繼續(xù)爆破的罰款50元。 7、不執(zhí)行先支后回操作順序的罰款50元。 8、失效支護不及時處理的罰款50元。 9、現(xiàn)場使用的回柱絞車安全設施不齊全或壓戧柱不全、倒拉的罰款50元。 10、有推棚、倒柱、片幫等問題不及時處理的罰款50元。 11、機械回柱時不使用繩頭的罰款20元。 12、推溜時脫節(jié)或急彎的罰款50元。 13、拆卸、安裝擋煤板時不停止輸送機運轉的罰款50元。 14、柱子站在浮煤或浮矸上罰款20元。 15、三用閥的方向未按規(guī)定設置的每根罰款10元。 16、不按規(guī)定使用防倒鏈每棚罰款10元。 17、違章偷梁換柱的每根罰款50元。 18、斷面距離超過后不及時支護的罰
18、款50元。 19、特殊支架不合格進行回柱放頂的罰款50元。 20、工作面上下端頭交接梁使用不合格、缺楔或長鋼粱一粱少于三柱的罰款20元。 21、更換壓力管道不先進行卸壓的罰款50元。 22、采煤工作面空頂作業(yè)的或超過4個不站臨時柱的,一個格罰款20元。 23、支護、打眼與回柱放頂平行距離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罰款50元。 24、工作面隨意丟頂煤、底煤,浮煤超過規(guī)定每米罰款10元。 25、乳化泵壓力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或乳化液配比不足的罰款50元。 26、工作面空棚、空柱、缺料或連續(xù)兩棚空頂未接實用大笆瞞頂的罰款50元。 27、切頂線未按規(guī)定使用擋矸簾的罰款50元。 28、工作面擅自擴大
19、或縮小控頂距的罰款50元。 29、支柱或回柱時單人作業(yè)的罰款50元。 30、一處連續(xù)三根及以上支柱初撐力達不到規(guī)定的罰款50元。 31、無柱懸臂粱上再掛臂粱的罰款20元。 32、煤幫有人作業(yè)時移工作面輸送機的罰款50元。 33、工作面兩端頭未按規(guī)定做超前的罰款50元。 34、工作面回柱放頂未按規(guī)定由下而上由采空區(qū)向煤幫的罰款50元。 35、用刮板輸送牽引設備回料的罰款50元。 37、使用斷絲過規(guī)定的鋼絲繩回料,回料無信號、無繩頭,人員未撤到安全距離以外就啟動絞車的罰款50元。 36、機械回料時缺護身柱、護身板或未使用保險鉤頭的罰款50元。 37、舍幫閉幫不嚴每處罰款20元。
20、 38、手把以上投煤每處罰款20元。 39、投煤無備用閉幫材料或不閉幫每處罰款20元。 第三章 掘進專業(yè) (一)、嚴重“三違”行為 1、掘進、巷道修護時空頂作業(yè)的罰款100元。 2、使用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支護材料的罰款100元。 3、三、四角門無專門設計、無專門措施施工的罰款100元。 4、套打殘炮眼的罰款100元。 5、修護獨頭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進行,有兩組或以上人員同時施工,人員進入獨頭修護點以里的罰款100元。 6、井筒作業(yè)沒有防止人員、物料跌落措施的罰款100元。 7、迎頭出現(xiàn)“三空”、后路有危棚不處理,繼續(xù)施工的罰款100元。 8、
21、耙斗機運行范圍內有人員停留或工作的100元。 9、耙裝機回頭輪掛在棚粱腿、錨桿(鎖)或鋼帶上的罰款100元。 10、錨噴支護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錨桿未處理就噴漿封閉的罰款500元。 11、噴漿厚度不符合規(guī)定,噴漿前不沖洗巷道頂幫,噴漿配料比例及摻和不符合要求的每米罰款100元。 12、斜巷施工未按規(guī)定設置躲避硐室或安全設施不全的罰款100元。 13、巷道嚴重失修影響通風或行人,未組織力量進行修護的罰款100元。 14、維修巷道架設或拆除支架時,一架未完工而中止工作的罰款100元。 15、傾斜巷道修護時分段平行進行施工的罰款100元。 16、錨桿支護巷道40%以上螺母扭矩達不到規(guī)定要
22、求或連續(xù)兩排及以上錨桿螺母扭矩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罰款200元。 17、斜巷施工耙裝機沒有防止下滑措施的罰款100元。 18、兩個平行修護之間的距離小于20米的罰款100元。 (二)、一般“三違”行為 1、施工前不認真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未及時用長把工具除去危巖、活石,除去時無人觀察頂板的罰款50元。 2、掘進維修架棚巷道10米整體加固數量不夠或使用不正常,未按規(guī)定配備合格的安全點柱的罰款50元。 3、架棚間未按規(guī)定設撐木或拉桿,撐木和拉桿損壞未及時補設的,罰款50元。 4、吊盤用木楔固定的罰款50元。 5、耙裝機絞車的剎車裝置不可靠、用其他物料代替操作把操作的罰款50元。 6、用
23、支護錨桿、錨索、鋼帶粱、架棚起吊或牽引物料的罰款50元。 7、耙裝機鋼絲繩搭接使用,在一個捻距內斷絲超過25%,或出現(xiàn)“燙發(fā)頭”的罰款50元。 8、巷道接頂不實的每米罰款50元。 9、修護巷道時大拉大換;更換巷道支護前,未先加固臨近支護;拆除原有支護后,未及時除掉活矸危巖并及時架設永久支護的罰款50元。 10、掘進工作面開門、貫通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的罰款50元。 11、巷道三、四角門抬棚未按措施施工或未按規(guī)定組織驗收的罰款50元。 12、架棚巷道棚腿失腳或棚腿未見底無鞋的罰款20元。 13、掘進使用的耙裝機距迎頭距離超過規(guī)定的罰款50元。 14、扶棚支護未按規(guī)程、措施規(guī)定封幫接頂的罰
24、款50元。 15、傾角大于25度上山巷道施工未將運輸巷與人行道分開的罰款50元。 16、兩幫空錨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繼續(xù)掘進的罰款50元。 17、不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數量、規(guī)格、品種使用錨固劑、錨桿的每根罰款20元。 18、錨網支護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錨桿(鎖)未及時處理的罰款50元。 19、錨噴支護巷道錨固前未進行初噴的罰款50元。 20、未停機處理堵塞的噴射管路,處理堵塞的噴射管路時噴射口前門或附近有人的罰款50元。 21、錨網支護巷道未進行頂板離層監(jiān)測或沒有記錄排版的罰款50元。 22、人員違規(guī)進入掛牌嚴禁通行的失修巷道的罰款50元。 23、斜巷挪移耙裝機時機器下方有人工作或停
25、留的罰款50元。 24、耙裝機作業(yè)時無照明的罰款50元。 25、綜掘機開機前不發(fā)報警信號,未進行空載試運轉的罰款50元。 26、綜掘機作業(yè)或檢修時,在截割臂和轉載橋前方或下方有人作業(yè)或停留的罰款50元。 27、掘進機司機離開操作臺時未斷開電源開關的罰款50元。 28、掘進機前照明和后尾燈不完好作業(yè)的罰款50元。 29、錨桿間排距超過規(guī)定、錨索排距超過設計30%及以上的每根罰款20元。 30、管線、設備保護不到位就開工作業(yè)的罰款50元。 第四章 火工品專業(yè) (一)、嚴重“三違”行為 1、爆破時用煤粉及可燃性材料作為炮眼封泥的每炮罰款100元。 2、放明炮的罰款1
26、00元。 3、放糊炮的罰款100元. 4、違章處理拒爆的罰款100元。 5、剩余炸藥、雷管不及時交回炸藥庫或私藏炸藥、雷管的罰款100元。 6、不執(zhí)行“一炮三檢”或“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的罰款100元。 7、不使用礦用防爆型發(fā)爆器爆破的罰款100元。 8、爆破前爆破工未發(fā)出警號、警戒的人、繩、牌不全;安全距離不夠;爆破后爆破工、班組長、瓦斯員未巡視爆破地點的罰款100元。 9、在一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發(fā)爆器同時進行爆破的罰款100元。 10、炮后不檢查、收集遺漏未爆的雷管、炸藥的罰款100元。 11、裝好未放的炮未交接清楚的罰款100元。 12、轉借炸藥、雷管的1枚(碼)罰款
27、100元。 22、爆破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0%爆破的罰款100元 (二)、一般“三違”行為 1、火工品管理帳、卡、物不相符的罰款50元。 2、井筒運送爆破材料時,押運人員未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的罰款50元。 3、將爆破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的,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的罰款50元。 4、報廢雷管、炸藥未單獨存放或存放數量超過規(guī)定的罰款50元。 5、爆炸材料庫不按有關規(guī)定管理和操作的罰款50元。 6、炮管人員不按爆破說明書審批雷管、炸藥的罰款50元。 7、裝配引藥時,未避開電氣設備;折斷或損壞腳線的,未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扭結成短路的罰款50元。 8
28、、裝藥后,雷管腳線未懸空;腳線與設備等導電體相接觸的罰款50元。 9、裝藥前不清除炮眼內的煤粉或巖粉的罰款50元。 10、炸藥、雷管未分開存放在專用材料箱內,專用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點或警戒線以內的罰款50元。 11、未按爆破說明書布置炮眼、裝藥、封孔、聯(lián)線等進行爆破作業(yè)的罰款50元。 12、爆破工未隨身攜帶爆破鑰匙,或爆破后未立即將鑰匙拔出,摘掉母線并扭結成短路的罰款50元。 13、炮采工作面未執(zhí)行一組裝藥一次起爆的罰款50元。 14、采煤工作面規(guī)定爆破時留煤垛而沒留的罰款50元。 15、爆破母線有明接頭或用非絕緣膠布包扎的罰款50元。 16、爆破母線未懸掛的,或與電纜、信號線
29、未保持0.3米以上距離的罰款50元。 17、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運送爆炸材料的罰款50元。 18、炮眼深度小于0.6米,無專門措施爆破或未封滿炮泥的罰款50元。 19、發(fā)爆器不及時回繳的罰款50元。 20、爆破崩倒棚柱不處理而繼續(xù)爆破的罰款50元。 21、無措施進行反向裝藥爆破的罰款50元。 22、爆破作業(yè)前后不執(zhí)行灑水降塵的罰款50元。 23、迎頭20米范圍內,積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爆破的罰款50元。 第五章 機電專業(yè) (一)、嚴重“三違”行為 1、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的罰款100元。 2、將保護裝置甩掉不用的罰款100元。 3、
30、強行送電或未約時停送電的罰款100元。 4、井下打開電氣設備前未檢查瓦斯?jié)舛鹊牧P款100元。 5、開關打木楔或用銅、鋁、鐵絲代替保險絲的罰款100元。 6、不停機、停電處理故障或清理的罰款100元。 7、特種設備監(jiān)測、檢驗不合格、強令使用的罰款100元。 8、擅自啟動機電設備的罰款100元。 (二)、一般“三違”行為 1、在檢修時不執(zhí)行驗電,放電制度的罰款50元。 2、在停止運轉的帶式輸送機上行走或作業(yè)時未將啟動開關閉鎖或留人看管的罰款50元。 3、沒有避開輸送機帶主副滾筒剁接頭的罰款50元。 4、輸送機運轉時更換托輥的罰款50元。 5、煤電鉆、信號綜保不按規(guī)定試驗的罰款
31、50元。 6、操作高壓電氣時不使用絕緣工具的罰款50元。 7、檢修機械時沒將開關閉鎖或閉鎖后無人看管或未掛停電牌罰款50元。 8、不執(zhí)行“兩票三制”規(guī)定的罰款50元。 9、不執(zhí)行停送電操作順序;高壓倒閘操作不認真執(zhí)行唱票監(jiān)護制和監(jiān)護復審制的罰款50元。 10、供電系統(tǒng)施工時不按規(guī)定掛接地線的罰款50元。 11、起吊重物時重物或吊臂下方,或重物運行前方及兩側有人的罰款50元 12、配置強酸、強堿溶液時不按規(guī)定操作或不佩戴防護用具的罰款50元。 13、擅自調整電器設備保護整定值的罰款50元。 14、電纜線帶電盤圈或“8”字(移動電氣設備除外)的罰款50元。 15、檢修高壓開關或
32、變壓器時,切斷斷路器時拉開隔離插銷、隔離刀閘或拉開后不捆綁、不裝絕緣隔板、不閉鎖的罰款50元。 16、清理煤倉或登高作業(yè)時工具不用繩栓牢、不系保險帶的罰款50元。 17、未按規(guī)定驗繩(包括檢驗)、驗罐、檢查井筒設施的或記錄不規(guī)范的罰款50元。 18、電氣設備不上架、不打接地線、不掛牌管理、不按期檢查、遭淋水的罰款20元。 第六章 運輸專業(yè) (一)、嚴重“三違”行為的 1、爬輸送帶、爬車、跳車、蹬鉤頭的罰款100元。 2、絞車道運輸時走人的罰款100元。 3、無措施用輸送帶或刮板輸送機運物料的罰款100元。 4、絞車司機違反“六不開”規(guī)定開車;掛鉤工違反“六不掛”規(guī)定
33、掛鉤的罰款100元。 5、斜巷運輸不按規(guī)定使用“一坡三擋”安全設施,或安全設施不齊全、不完好時運輸的罰款100元。 6、斜巷運輸不按規(guī)定使用保險繩的罰款100元。 7、在斜巷中摘掛鉤、裝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罰款100元。 8、無措施運送“四超”車輛的罰款100元。 9、無信號開車、開機的罰款100元。 (二)、一般“三違”行為 1、接、掐運輸機鏈條不用緊鏈器的罰款50元. 2、刮板輸送機頭、尾未打壓柱、地錨或打得不合格的罰款50元。 3、斜巷或耙裝機鋼絲繩斷絲超過規(guī)定仍然使用的罰款50元。 4、斜巷鋼絲繩沒有定期驗繩或驗繩不作記錄的罰款50元。 5、司機在操作期間離開操作
34、臺的罰款50元。 6、司機在操作過程中換人的罰款50元。 7、在礦車運行過程中摘掛鉤的罰款50元。 8、用手抓架空車重錘行走的罰款50元。 9、用車撞頂風門的罰款50元。 10、推車遇拐彎、行人不鳴警不減速的罰款50元。 11、運送“四超”車輛不用特制連接裝置、無人跟車監(jiān)護、車速超過措施規(guī)定的罰款50元。 12、斜巷運輸時不設警戒的罰款50元。 13、副井上口把鉤工不執(zhí)行檢身制度或對下井的設備把關不嚴,允許沒有入井許可證人員入井、乘車秩序混亂的罰款50元。 14、斜巷運輸加掛其他車輛或不在規(guī)定位置停車的罰款50元。 15、翻越輸送帶不走過橋;跨越運行中的鋼絲繩的罰款50元。
35、 16、帶式輸送機防跑偏使用木料、鐵管等不轉動物體的罰款50元。 17、帶式輸送機綜合保護、消防設施不全或失效仍開車的罰款50元。 第七章 通防專業(yè) (一)、嚴重“三違”行為的 1、工作地點風量不足強行生產、作業(yè)的罰款100元。 2、礦井、采區(qū)超通風能力生產的罰款100元。 3、礦井沒有完整的獨立通風系統(tǒng),生產采區(qū)、生產水平未實現(xiàn)分區(qū)通風,采、掘工作面未實現(xiàn)獨立通風(經制定措施批準的除外),采區(qū)進、回風巷未貫穿整個采區(qū),礦井通風系統(tǒng)不合理、不可靠強行生產的罰款100元。 4、破壞、盜竊、盜用通防設施的按其價值的5倍處理。 5、同時打開同一地點風門造成風流短路的罰款1
36、00元。 6、瓦斯檢查員脫崗、空班、漏檢、弄虛作假的罰款100元。 7、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超限的地點及停風區(qū)域強行作業(yè)的罰款100元。 8、人為造成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風或任意開停局部通風機造成瓦斯超限的罰款100元。 9、發(fā)現(xiàn)火情和其他重大“通防”隱患不及時匯報的罰款100元。 10、停風后人員不及時撤到安全地點的罰款100元。 11、臨時停工地點不設置臨時柵欄的罰款100元。 12、無措施進入盲巷的罰款100元。 13、瓦斯員發(fā)現(xiàn)瓦斯超限時,不責令停止作業(yè)并撤出人員匯報處理和拒不執(zhí)行瓦檢員撤人命令強行作業(yè)的罰款100元。 14、采煤工作面回風上隅角回收不及時造
37、成瓦斯、有毒、有害氣體超限的罰款100元。 15、回采工作面煤層未進行注水組織生產的罰款100元。 16、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中一個及以上分站或礦井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運行不正常在相關區(qū)域強行生產的罰款100元。 17、不及時組織、安排、處理、匯報重大“通防”隱患的罰款100元。 18、排放瓦斯不執(zhí)行“斷電、撤人、限量”三大原則的罰款100元。 19、臨時停風區(qū)域不檢查瓦斯就送風的罰款100元。 20、恢復通風時,采用“一風吹”送風的罰款100元。 21、掘進耙裝或爆破時掐風筒罰款100元。 22、永久風門不閉鎖的罰款100元。 23、老硐、盲巷不按規(guī)定及時封閉或柵欄不正規(guī)的罰款100元。
38、 24、臨時板墻釘布簾且只有一道的罰款100元。 25、通風設施周圍5米內存放雜物、電氣設備或作工具房的罰款100元。 26、瓦檢員填寫牌板和手冊不一致,井上瓦斯報表、手冊、牌板未做到“三對口”的罰款100元。 27、瓦斯傳感器挪移不及時、未校對或誤差超過規(guī)定未及時匯報處理的罰款100元。 28、井巷高冒區(qū)不及時處理、沒有掛牌管理定期檢查的罰款100元。 29、采煤工作面結束后未按規(guī)定及時封閉的罰款100元。 30、臺帳、報表、記錄弄虛作假的罰款100元。 31、采掘工作面不執(zhí)行綜合防塵措施施工的罰款100元。 32、煤層注水效果達不到標準強行生產的罰款100元。 33、掘進
39、機割煤時不開啟內、外噴霧和內、外噴霧壓力達不到要求及每個截割頭有3個以上內噴霧頭堵塞強行生產的罰款100元。 34、局部通風機未設專人看管及風機、風袋的安裝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款100元。 35、傳感器失靈、斷線不及時處理的罰款100元。 36、瓦檢員不在與檢查地點溫度相近的新鮮風流中校正儀器和攜帶儀器、儀表損壞后不及時匯報、更換仍然堅持工作的罰款100元。 (二)、一般“三違”行為 1、“通防”人員攜帶儀器、儀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過程操作的罰款50元。 3、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罰款50元 4、瓦檢員不在現(xiàn)場交接班的罰款50元。 5、瓦檢員不及時認真填寫瓦斯記錄表、排版和班組長、爆破
40、員、瓦檢員不簽字的罰款50元. 6、維修一道風門時另一道未掛警示牌的或未有專人看管的罰款50元。 7、風袋損壞沒及時補上的罰款每處10元。 8、隨意關閉運煤中轉載點防塵三通閥門或不正常使用防塵設施的罰款50元。 9、防塵沖洗制度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造成巷道煤塵堆積、飛揚未及時防塵的罰款50元 第八章 附則 1、罰款金額嚴格按條例執(zhí)行,若特殊情況經主管礦長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2、調度室負責將罰款進行黑板通報。1次不通報罰50元。 3、被處罰單位負責人應第二天班前會進行通報。1次不通報罰款50元。 4、被處罰人如有異議,2日內可到安全科進行核實,逾期視為認可。 5、調度室負責
41、開罰款單。票據出現(xiàn)差錯由開票者承擔。 6、抓三違人員下班后,應根據本條例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并在罰款登記表上寫明罰款原因及處罰依據;否則,罰款有填寫者承擔。 7、罰款落實不到人員者,誰罰款誰負責。 8、對工人罰款各單位不能出現(xiàn)重復,否則罰款自負。 9、本處罰條例解釋,修改權屬礦長辦公會,井下其他處罰規(guī)定與本條例不符的,以本條例為準。 10、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其他三違行為,可比對本《條例》類似條款執(zhí)行。 管理制度之6 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1、每月的單數為檢查日,臨時通知為準,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指派懂業(yè)務的副科長以上人員參加。每月的1號、11號、21號結合安全自查進行安全質
42、量標準化抽查。 2、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每條巷道每個工作面逐個驗收,月底調換施工地點和調換施工人員進行組織。 3、檢查中得分低于70分立即停頭整改,每旬檢查全部高于70分的,停最低分。 4、停頭地點立即電話報告總經理,施工單位整改結束,提出申請,有質量標準化組織驗收,施工單位負責人直接向吳經理進行匯報。 5、凡被停頭的地點一次罰款1000元,停頭單位落實到人。 6、每月進行總結上報,安企管理參加考核和工資掛鉤。 管理制度之7 隱患排查與整改落實制度 1、上級部門檢查、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安全檢查、調度會議上提出的不安全隱患及存在的問題,由安全科認真作好紀錄,會后分單位、分
43、類別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安全科存放一份,整改單位一份)。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屬于管理不當因素造成的,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于責任人或責任單位負責人50-100元罰款,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加倍處罰。 2、整改單位在接到通知書后必須按照標準進行整改,對不能及時整改的隱患和問題要提前形成書面材料說明原因報經安全科批準。 3、安全科將按照各單位的反饋信息按照“五定”的原則逐一進行監(jiān)督落實,對沒有按時整改又無提前匯報且不能說出原因的,將按照相關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4、在日常安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隱患,及時進行安排整改處理。 管理制度之8 群監(jiān)員管理制度 1、按時上下班,不曠工,不遲到,
44、不脫崗否則每次罰款20元。 2、每月參加培訓學習,必須按時參加,礦上組織的各種學習、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3、每月組織一次群檢員學例會,總結上月工作,研究布置下月工作。 4、每月2號前,必須把、考核“三違”統(tǒng)計結果統(tǒng)計出來。 5、每月4號前,把上月接待員工作情況,相互自查一次,5日前把互查結果各整一份,作為考核依據,負責罰款10元。 6、有事請假,以請假條為準,沒有特殊情況,不準打電話請假或銷假,請假扣工資,個人所開工資除以礦上規(guī)定的出勤天數,平均一天多少扣多少。有事不請假,視為曠工,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兩天工資,以此類推(所扣工資誰值班誰得)礦工10天者除扣工資外,寫出書面
45、檢查, 在會議上做檢查,礦工15天以上者勞動部門處理。 7、除正常工作外,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必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管理制度之9 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質量標準化、安全檢查由安全礦長負責,成立安全檢查、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安全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安排、布置、實施、落實工作。 2、每月1日、11日、21日為安全質量標準化、安全檢查日,要求:上午檢查,下午匯報落實。 3、凡屬檢查組成員,必須按時參加檢查和會議,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經安全礦長同意后由副職替代,否則遲到罰款50元,不參加罰款100元。 4、各級管理人員要認真學習安全質量標準化內容,做
46、到高標準、嚴要求促使各項工程達標。 5、各檢查小組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持專業(yè)工具對井上、下全面檢查,實測實量,做到得分有理、扣分有據。特殊情況達不到要求的由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組制訂計劃進行處理。 6、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檢查得分納入各科室百分考核內容。 7、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的資料要建立臺帳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存放。 管理制度之10 事故搶險及報告制度 1、事故報告 1.1、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工程、機電運輸等事故時,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班組長、安全員、調度員必須立即報告調度室、安全科和事故單位,報告內容為發(fā)生事故的地點、類別、傷情程度、時間、事故簡要經過等基
47、本情況。 1.2、調度室、安全科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嚴重程度上報值班礦長,值班礦長根據事故情況通知有關單位和人員組織搶險救災。 2、事故搶險 值班礦長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按照救援預案啟動相應程序進行救災,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2.1、礦屬醫(yī)療機構接到救災通知后,必須備齊必要的搶救器材到副井口待命。 2.2、礦領導隨時做好搶救人員的入井準備和人員調配工作。 2.3、后勤供應部門接通知后,立即準備必要的搶險救災物資。 2.4、安全科、調度室、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及有關業(yè)務科室負責人員根據事故情況立即趕赴事故地點進行處理,防止災害事故擴大并為事故分析調查取證提供依據。 3、獎懲
48、 3.1、對事故搶救有功人員,給于100—500元的獎勵。 3.2、參加事故搶救人員未能按時趕到指定地點,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3.3、對不能及時保障事故搶險救災需要的,罰責任單位責任人200元。 3.4、凡發(fā)現(xiàn)遲報、瞞報、謊報事故情況影響事故搶救的,對班組長、安全員、調度員及有關責任人各罰款200元。 管理制度之11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培訓原則 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急用先學、簡便易行、突出實效、服務安全生產。 2、培訓內容 認真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指令精神,以《煤礦安全規(guī)程》為主線,按照《煤礦安全培訓教學大綱》的要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
49、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全方位培訓,從法律法規(guī)、災害防治、避災自救、礦規(guī)礦紀等方面進行普訓。 3、培訓方式 3.1、實行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全員輪訓和特殊培訓相結合、內部學習培訓與上級培訓相結合、科技創(chuàng)新和參觀學習相結合。 3.2、采用電教、崗位教育、實物教育、事故案例、模擬試驗、坑口教育或其它喻教育樂的方法進行。 3.3、對技術較強的工種采用請進來或送出去的方法進行培訓。 3.4、與大專院校結合對安全生產系統(tǒng)管理人員進行理論強化學習,取得相應資質,以適應現(xiàn)代化礦井發(fā)展的需要。 4、崗位資質要求 4.1、特殊工種必須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或復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任何單
50、位和個人不得安排無證人員上崗,不得調換持有操作證人員的崗位,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4.2、對轉崗、換崗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人員,必須接受相應崗位培訓,取得合格證后單位方可安排上崗。 4.3、新工人培訓:新招收工人按公司新工人入礦規(guī)定,到培訓中心接受為期72個學時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辦理上崗證后,單位方可安排工作。 5、培訓管理 5.1、根據安全生產需要,培訓中心年初須拿出培訓計劃經礦委同意后付諸實施。 5.2、培訓中心必須建立健全所有在冊干部職工的培訓檔案(在冊干部職工的基本情況、什么時間參加過哪一級別或什么樣的培訓)。 5.3、每次培訓或舉辦的活動,培訓中心都要建檔,詳細登
51、記培訓的崗位、時間、參培人員名單、培訓內容、授課教師、考試試卷等。 5.4、根據培訓崗位的需要,培訓中心可抽調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授課,被抽調授課的人員在合理安排工作后應做好備課、授課,不得無辜推托。 5.5、各單位行政正職對本單位的培訓工作負責。 5.6、各單位接到培訓通知后,必須認真組織并將參培人員名單上報培訓中心。每期培訓的第一天,單位培訓負責人必須按上報名單帶領參培人員到培訓中心參加培訓。所有參加學習培訓人員,必須遵守培訓制度,對無故不參加或單位組織不力的給予50---100元處罰。 5.7、各單位必須針對本單位實際情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及崗位練兵活動。
52、 5.8、培訓中心應對各工種崗位進行定期考核或不定期崗位抽查,督促各崗位人員養(yǎng)成自學提高自身技術素質的良好風氣。 5.9、外出學習由培訓中心統(tǒng)一安排,取得的有效證件由培訓中心統(tǒng)一管理。 5.10、特殊崗位人員,需上級培訓取得資格證才能上崗的,培訓中心應積極協(xié)調作好此項工作,費用由公司先預付,工作滿一年給于報銷,如工作不滿一年離礦的費用由個人承擔(從工資中扣除)。復訓費用由礦方支付。 5.11、外出培訓學習由于個人原因沒取得有效證件的,費用自理,處100—200元罰款,并脫產參加相應機構培訓合格后方可上班。 管理制度之12 井下衛(wèi)生區(qū)域管理制度 1、由企管辦負責標志牌的制作,
53、安全科負責懸掛到位并管理 2、如安排有疏漏或工作地點變動,由安全科按實際情況及時安排布置或變更責任人; 3、各種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一處不符合要求,對責任人罰款20元,對監(jiān)管 人罰款10元。 4、同一地點連續(xù)兩次不符合要求,由安全科負責進行黑板通報 5、突出加強各固定崗位人員(皮溜司機、司泵工等)的管理:一是切實搞好崗位環(huán)境衛(wèi)生,二是嚴格履行職責,保證設備運行效率,不空載運行,三是開機時應進行噴霧降塵,四是放溜煤囤人員不能放空溜煤囤; 6、如出現(xiàn)衛(wèi)生區(qū)域空檔,安全科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分配; 各單位正職嚴格履行職責,安排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同時,要把按分管區(qū)域衛(wèi)生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安排專人管理;
54、 7、各級管理人員要監(jiān)督到位,切實把此項工作落到實處,把質量標準化管理提高到一個新的臺階。 管理制度之13 管理人員抓“三違”指標規(guī)定 為了加大反三違力度,提高管理人員管理素質,保證我礦的安全生產,特在全礦范圍內開展執(zhí)行抓三違指標考核制度,具體制度規(guī)定如下: 1、人員范圍 各科室、科隊正副職以上人員、主要科室科員(調度員、安全員、)。 2、凡有下井任務的副礦長人員每月1個反三違指標。 3、一線科長每月2個三違指標。 4、隊部干部每月2個三違指標。 5、安全員調度員每月3個三違指標。 6、通風員、班組長、和科室人員重點現(xiàn)場管理,沒有三違指標。 7、以上人員在安全質
55、量標準化、百分考核、安全保證金管理等全部達到要求時,少一起對本人罰款50元。 8、所有三違填寫統(tǒng)一到調度室登記,安全科負責審核,處理、存檔、備案。 管理制度之14 事故分析處理制度 為了增強干部職工“要我安全變?yōu)槲乙踩?、我管安全、我抓安全”的自主保安意識,更好地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違章造成事故的,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發(fā)生人身輕傷、一般工程、機電運輸、瓦斯超限事故的,按事故性質對有關直接責任人罰款200—500元,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罰責任班組第一責任人、責任科隊領導、跟班領導100—
56、200元,直接責任單位月總工資額下降5%。 2、發(fā)生人身重傷、重大工程、機電運輸、瓦斯事故的,按事故性質對有關直接責任人罰款500—1000元,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罰責任班組第一責任人、責任科隊領導、跟班領導、責任單位領導及相關領導200—500元,直接責任科隊月總工資額下降10%,相關單位月總工資額下降5%。 3、發(fā)生人身重傷以上事故,按事故性質對有關直接責任人罰款500—1000元,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罰責任班組第一責任人、責任科隊領導3000元并取消全年評先資格,罰相關領導3000元,罰責任單位領導5000元,直接責任科隊月總工資額下降20%。其他單位月總工資
57、額下降10%。 4、井下出現(xiàn)無計劃大面積停電造成影響的,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參照上述第1條、第2條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5、發(fā)生事故除按上述規(guī)定處罰外,按照公司《安全抵押金管理辦法》扣除相關人員的安全抵押金。 6、發(fā)生事故時,安全科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責任人、負責人和相關單位參加事故分析會議,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處理,對不按時或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事故分析處理后,應形成書面材料存檔備案,并根據事故性質上報有關領導。 7、對違章和事故的分析處理,必須做到過程清楚、原因透析、責任劃分到位、處理意見有據和防范措施有效。 管理制度之15 安全員管理制度 1、安全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
58、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技術操作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2、認真執(zhí)行公司及礦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嚴格崗位交接班制度。 3、每班入井前必須在班前會上做好職工安全教育工作,并備有記錄。 4、班中要認真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認真排查隱患,并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及時整改。當發(fā)現(xiàn)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隱患時,有權立即停止現(xiàn)場作業(yè),在安全的前提下,組織人員及時處理。 5、負責管轄范圍內通風設施、隔爆設施、有害氣體與溫度、機電運輸設備和五小電器、巷道維護進行日常檢查及維修督辦工作,并做好記錄反饋。 6、遇到重大問題(氣體超限、停電造成停風、排放瓦斯),
59、首先撤出人員,在安全的前提下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要立即向科室回報。 7、堅持原則,嚴反“三違”,服務好安全生產。 8、下班后及時向科室匯報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并認真填寫跟班記錄。 管理制度之16 干部入井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大現(xiàn)場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做到領導干部經常深入一線,及時有效地解決現(xiàn)場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確保職工生命安全和企業(yè)財產不受損失,現(xiàn)將領導干部入井有關規(guī)定如下: 領導干部入井次數及班次規(guī)定統(tǒng)計表: 崗 位 班 次 合 計 備 注 零點 四點 礦長 1 1 6 常務礦長 1 1 6 生產系統(tǒng)副礦
60、長 3 5 20 生產系統(tǒng)正職 5 7 20 機電15次 生產系統(tǒng)副職、采、掘隊長 9 9 24 采、掘隊副隊長、技術員 10 10 跟班入井記工 采、掘隊材料員 10 機電隊、機運隊隊長 5 7 24 機修隊隊長 5 機電隊、機運隊副隊長 5 10 跟班入井記工 安全、調度、機電科員 10 企管辦主任 1 1 6 供應科科長 3 辦公室正副職、保衛(wèi)科長 2 企管辦男科員 6 注:上述規(guī)定零點、四點次數為最低值(既
61、必須大于等于此值),否則按無入井對待。 1、入井管理規(guī)定: 1.1、領導干部入井前,須穿工作衣帶識別卡到調度室填寫入井記錄,了解上一班的安全生產情況,根據情況決定行走路線和重點守候地點,下班后到調度室填寫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需要加強管理工作重點等內容。 1.2、入井時間不得低于4小時。 1.3、入井人員應協(xié)調處理安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如發(fā)現(xiàn)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等重大隱患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及時報告值班礦長和相關領導。 1.4、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按無入井對待。 2、跟班管理規(guī)定: 2.1、跟班人員必須堅持八小時工作制,與當班工人同上同下,班前參加調度室派活會和井口會
62、,對當班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行走路線與交接班地點由調度室安排。 2.2、跟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空班。特殊情況需找有資質的相關人員代替跟班,若造成空班者,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2.3、跟班人員入井時間不得低于8小時,并且每隔2小時向調度室匯報一次所經工作地點安全生產情況,了解全礦井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確定行走路線和工作重點。 3、入井補助: 3.1、按規(guī)定入井者補助30元/每班。 3.2、外出學習參觀下井的,由帶隊領導簽批后可按本礦下井規(guī)定考核和補助。 3.3、企管辦對干部下井次數和跟班情況要做好統(tǒng)計,按上述規(guī)定進行補助。 3.4、不能完成下井次數或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八點、
63、四點班一次罰款50元,零點班一次罰款100元。 3.5、礦井沒正常生產的,下井次數按實際生產天數同比例下調,完不成下井次數的按上條規(guī)定進行處罰。 3.6、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完成下井任務的,須寫出事由證明由總經理簽字后不再處罰。 管理制度之17 職工安全例會制度 為了提高全礦干部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綜合水平,達到安全為天、警鐘常鳴之目的,特做如下規(guī)定: 1、每月3日、13日、23日為職工安全教育例會日,具體時間為9:00,14:00,17:00。 2、會議由安全科協(xié)助培訓中心召開。 3、各隊領導必須組織好人員按時到場,不能無故曠會,有特殊情況不能 參加的
64、須經安全科長同意,否則每缺一人(次)罰款10元,單位負責人不參加組織或組織不力的罰款100元。 4、到會人員要遵守會議制度,認真聽取會議精神,會議要有記錄,做到有據可查。 5、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及指示精神。(2)通報一旬來的安全生產形勢和下一旬的工作重點。(3)通報違章人員及事故處理情況。(4)學習常用的安全生產方面的知識。 6、因特殊情況不能正常召開安全例會時,經安全礦長同意后安全例會移到班前會前按正常例會制度召開。 管理制度之18 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為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安全生產逐級負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特制訂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如
65、下: 1、安全辦公會議定于每周日19:00召開,遲到罰款50元,曠會罰款100元。 2、安全辦公會議由礦長主持,參加人員必須是各科隊行政正職,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經主持會議礦長批準后由副職代替參加,并做好記錄,會后及時召開部門會議,貫徹落實安全辦公會議精神。 3、會議內容: 3.1、研究處理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安全問題。 3.2、各單位匯報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對不利于安全生產的隱患提出整改建議。 3.3、安全科通報近期安全生產情況及反“三違”和事故處理情況,并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整改處理意見。 3.4、安排部署下一旬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和需要制訂的安全技術措施。
66、 管理制度之19 “三員一長”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地發(fā)揮現(xiàn)場管理職能,做到隱患和問題及時消除整改,使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到基層和現(xiàn)場,及時掌握基層管理者的動態(tài),聽取基層干部意見,有針對性的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對策,真正達到安全生產之目的,特制定安全員、調度員、通風員、班組長(以下簡稱“三員一長”)管理制度如下: 1、每月24日為“三員一長”固定開會學習日。如有特殊情況,由安全科提前通知。 2、參加人員:科隊副職、班組長、調度員、安全員。 3、時間:上午9:00點名。 4、地點:培訓中心 5、會議由安全科組織,培訓中心,主管安全領導參加。 6、會議內容: (1)“三員一長”發(fā)言,主要內容為目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以及在管理中遇到的困難,有針對性的提出先進經驗和好的方法;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部門的文件指示精神; (3)通報一月的安全生產形勢和下一月的工作重點。 (4)學習常用的安全生產方面的知識。 7、與會人員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曠會,否則罰款100元/每人次。 8、到會人員要遵守會議制度,認真聽取會議精神,作好記錄,真正做到業(yè)務技術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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