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版高一歷史必修一第二單元第7課《古羅馬的政制與法律》優(yōu)秀實用課件》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岳麓版高一歷史必修一第二單元第7課《古羅馬的政制與法律》優(yōu)秀實用課件(26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第 7課古 羅 馬 的 政 制 與 法 律 羅 馬 斗 獸 場 羅 馬 軍 團 的 保 護 屏 障 一 、 古 羅 馬 政 體 變 化君主制 貴族共和制 元首制 君主制(前 六 世紀 末 前 ) (前 六世 紀 末 ) (公 元前 27年 ) (3世 紀 ) 思 考 : 古 羅 馬 的 政 治 體 制 從 建 城 之 初 到 滅 亡 , 大致 經(jīng) 歷 了 哪 幾 個 階 段 ? 德 國 著 名 法 學 家 耶 林 在 其 著 作 羅 馬 法 的 精 神 一 書 中 說 : “ 羅馬 帝 國 曾 三 次 征 服 世 界 , 第 一 次 以武 力 , 第 二 次 以 宗 教 ( 基 督 教 ) ,
2、第 三 次 以 法 律 。 武 力 因 羅 馬 帝 國 的滅 亡 而 消 失 , 宗 教 隨 著 人 民 思 想 覺悟 的 提 高 、 科 學 的 發(fā) 展 而 縮 小 了 影響 , 唯 有 法 律 征 服 世 界 是 最 為 持 久的 征 服 。 ” 【 概 念 闡 釋 】 羅 馬 法 指 的 是 公 元 前 6世 紀 末 到 公 元 7世 紀古 代 羅 馬 制 定 和 實 施 的 全 部 法 律 。 案 例 1: 羅 莫 洛 將 軍 的 遺 囑 ( 一 )公 元 前 450年 之 前 法 官 可 能 怎 么判 ? 貴 族 羅 莫 洛 是 羅 馬 一 支 軍 隊 的 將 領 。生 前 立 遺
3、囑 , 希 望 把 他 一 半 的 財 產(chǎn)捐 給 那 些 跟 隨 他 作 戰(zhàn) 受 傷 或 戰(zhàn) 死 士兵 的 家 人 。 但 羅 莫 洛 死 后 , 他 的 家人 卻 不 履 行 羅 莫 洛 的 遺 囑 , 受 傷 或戰(zhàn) 死 士 兵 的 家 人 因 此 告 上 了 法 庭 。羅 莫洛 將軍 的遺 囑( 一 ) 1.習 慣 法習 慣 法 : 一 代 一 代 口 口 相 傳 下 來 的被 社 會 所 認 可 的 道 德 和 習 慣 , 這 些道 德 和 習 慣 對 全 社 會 成 員 的 行 為 具有 強 制 性 和 約 束 力 , 是 未 形 成 書 面文 本 的 法 律 。 案 例 1 判 決
4、書根 據(jù) 習 慣 法 , 法 官 會 維 護 貴 族 的 利 益 。判 決 如 下 :羅 莫 洛 將 軍 的 遺 產(chǎn) 全 部 歸 其 家 人 所 有 。判 決 書 ( 習 慣 法 ) 2、 十 二 銅 表 法 標 志 著 羅 馬 成 文 法 的 誕 生第 五 表 : 死 者 的 財 產(chǎn) 需 按 其遺 囑 進 行 處 理 。第 八 表 : 毀 傷 他 人 肢 體 而 不能 和 解 的 , 他 人 亦 得 以 同 態(tài)復 仇 而 “ 毀 傷 其 肢 體 ” 。第 十 一 表 : 平 民 和 貴 族 , 不得 通 婚 。 公 元 前 5 世 紀 中 期 頒 布 案 例 2: 羅 莫 洛 將 軍 的 遺
5、 囑 ( 二 )公 元 前 450年 之 后 , 法 官 可 能 怎 么 判 ? 貴 族 羅 莫 洛 是 羅 馬 一 支 軍 隊 的 將 領 。生 前 立 遺 囑 , 希 望 把 他 一 半 的 財 產(chǎn) 捐給 那 些 跟 隨 他 作 戰(zhàn) 受 傷 或 戰(zhàn) 死 士 兵 的家 人 。 但 羅 莫 洛 死 后 , 他 的 家 人 卻 不履 行 羅 莫 洛 的 遺 囑 , 受 傷 或 戰(zhàn) 死 士 兵的 家 人 因 此 告 上 了 法 庭 。羅 莫 洛將 軍 的遺 囑( 二 ) 2 . 十 二 銅 表 法 案 例 2 判 決 書根 據(jù) 十 二 銅 表 法 第 五 表 : 死 者 的財 產(chǎn) 需 按 其 遺
6、囑 進 行 處 理 。 判 決 如 下 :羅 莫 洛 一 半 的 財 產(chǎn) 將 捐 給 那 些 跟 隨 他作 戰(zhàn) 受 傷 或 戰(zhàn) 死 士 兵 的 家 人 。 判 決 書 ( 十 二 銅 表 法 ) 案 例 2 判 決 書根 據(jù) 十 二 銅 表 法 第 五 表 : 死 者 的財 產(chǎn) 需 按 其 遺 囑 進 行 處 理 。 判 決 如 下 :羅 莫 洛 一 半 的 財 產(chǎn) 將 捐 給 那 些 跟 隨 他作 戰(zhàn) 受 傷 或 戰(zhàn) 死 士 兵 的 家 人 。 判 決 書 ( 十 二 銅 表 法 ) 十 二 銅 表 法 的 作 用 :1 、 限 制 了 貴 族 對 法 律 的 隨 意 解 釋2 、 一 定
7、程 度 上 保 護 了 平 民 的 利 益 。3 、 標 志 著 羅 馬 成 文 法 的 誕 生 。4 、 實 質(zhì) 是 維 護 奴 隸 主 貴 族 的 利 益 起 源 : 從 習 慣 法 到 成 文 法 發(fā) 展 : 從 公 民 法 到 萬 民 法 完 備 : 查 士 丁 尼 民 法 大 全 二 、 羅 馬 法 羅 馬 法 的 地 位 及 影 響 概 念 : 適 用 于 羅 馬 共 和 國 內(nèi) 部 公 民 的 法 律背 景 :對 外 擴 張 導 致 疆 域 擴 大 , 人 口 增 多 概 念 : 適 用 于 羅 馬 帝 國 境 內(nèi) 各 族 人 民 的 法 律比 較 公 民 法 與 萬 民 法 發(fā)
8、 展 : 從 公 民 法 到 萬 民 法 ( 案 例 一 ) 古 羅 馬 大 將 愷 撒 進 兵 埃 及 , 與 美 麗 的 埃 及 女王 克 麗 奧 佩 特 拉 一 見 鐘 情 , 兩 人 還 有 了 一 個 私 生 子 , 取名 托 勒 密 愷 撒 。 當 愷 撒 歸 國 執(zhí) 政 之 后 , 克 麗 奧 佩 特 拉攜 兒 子 赴 羅 馬 與 愷 撒 相 會 , 并 向 羅 馬 法 庭 為 自 己 和 兒 子申 請 羅 馬 籍 。 請 問 按 照 公 民 法 , 法 官 會 判 給 克 麗 奧 佩 特拉 和 她 的 兒 子 享 有 羅 馬 籍 嗎 ? 為 什 么 ? 不 會 , 因 為 公
9、民 法 的 適 用 范 圍 僅 限 于 羅 馬 公 民 , 而 克麗 奧 佩 特 拉 是 埃 及 女 王 , 私 生 子 也 是 在 埃 及 出 生 的 ,無 法 享 受 羅 馬 公 民 權 , 所 以 法 院 不 會 判 給 克 麗 奧 佩 特拉 和 她 的 兒 子 享 有 羅 馬 籍 。 ( 案 例 二 ) 布 魯 圖 是 帝 國 境 內(nèi) 伽 太 基 城里 的 一 個 鐵 匠 , 他 向 貴 族 卡 西 借 了 20個金 幣 , 并 立 契 約 30天 以 后 歸 還 。 但 30天過 去 了 , 布 魯 圖 并 沒 有 能 力 還 錢 , 貴 族卡 西 因 此 告 上 法 庭 。 請 問
10、 , 法 官 會 同 意卡 西 的 要 求 嗎 ? 為 什 么 ? 會 , 因 為 萬 民 法 注 重 調(diào) 解 財 產(chǎn) 糾 紛 , 保 障 私 有 財 產(chǎn) 不 可 侵 犯 。 標 志 著 羅 馬 法 發(fā) 展 到 完 備 階 段 1、 原 因 : 規(guī) 模 龐 大 , 內(nèi) 容 龐 雜 , 使 用 不 便 2、 內(nèi) 容 : 四 部 法 典 完 備 : 查 士 丁 尼 民 法 大 全 羅 馬 法 的 影 響 : 1.對 當 世 的 作 用 :材 料 一 “ 沒 有 東 西 比 皇 帝 陛 下 更 高 貴 和 更 神 圣 ” , 皇 帝 的 敕 令 具 有 法律 的 效 力 。 奴 隸 和 隸 農(nóng) 必
11、須 無 條 件 到 服 從 主 人 , 服 從 “ 命 運 ” 的 安 排 ,對 逃 亡 的 奴 隸 和 隸 農(nóng) 必 須 嚴 加 懲 治 。 2.對 后 世 的 影 響 深 遠 : 材 料 一 拿 破 侖 法 典 被 譽 為 “ 資 產(chǎn) 階 級 社 會 的 法 典 ” , 確 立 了 資 本 主義 社 會 的 立 法 規(guī) 范 , 是 以 羅 馬 法 為 藍 本 制 定 的 。 “即 使 在 英 國 , 為 了 私 法 ( 特 別 是 其 中 關 于 動 產(chǎn) 的 那 一 部 分 ) 的進 一 步 發(fā) 展 , 也 不 得 不 參 照 羅 馬 法 的 諸 原 則 。 ”- 馬 克 思 恩 格 斯 全
12、 集 第 3卷 , 71頁 材 料 二 “ 第 二 條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民 法 調(diào) 整 平 等 主 體 的 公 民 之 間 , 法 人 之 間 , 公 民 和 法 人 之 間 的 財 產(chǎn) 關 系 和 人 身 關 系 。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民 法 通 則 羅 馬 法 的 作 用 : 1、 穩(wěn) 定 了 社 會 秩 序 2、 緩 解 了 社 會 矛 盾 , 穩(wěn) 固 了 帝 國 的 統(tǒng) 治 。 3、 對 近 代 歐 美 國 家 制 訂 法 律 產(chǎn) 生 了 重 要 影 響 。 羅 馬 法 的 實 質(zhì) :維 護 的 是 奴 隸 主 貴 族 的 利 益 。 君 主 制( 約 前 8
13、世 紀 前 6世 紀末 )貴 族 共 和 制 *( 前 509年 前 27年 )帝 制 *( 前 27年 1453年 ) 不斷發(fā)展 走向成熟疆域不斷擴大 羅 馬 法 的 形 成 過 程古 羅 馬 的 政 體 演 變 案 例 三 這 是 公 元 3世 紀 的 一 件 事 : 盧 修 斯 是 亞 歷 山 大 港 的 一 個 平 凡 的 經(jīng) 營 航運 的 小 商 人 , 他 向 放 高 利 貸 的 大 商 人 加 圖 借 貸5000枚 金 幣 , 并 立 下 了 契 約 半 年 后 歸 還 6000枚金 幣 , 可 是 盧 修 斯 下 半 年 經(jīng) 營 不 善 , 無 力 還 錢, 為 此 加 圖 告
14、 上 法 庭 要 求 剝 奪 盧 修 斯 的 家 產(chǎn) ,并 讓 盧 修 斯 家 的 二 十 個 奴 隸 成 為 他 家 的 奴 隸 。請 問 , 法 官 同 意 加 圖 的 要 求 嗎 ?法 官 同 意 , 因 為 3 世 紀 后 , 萬 民 法 成 為 適 用 于 羅 馬統(tǒng) 治 范 圍 內(nèi) 一 切 自 由 民 的 法 律 。 羅 馬 法 的 核 心 內(nèi) 容之 一 就 是 承 認 財 產(chǎn) 神 圣 不 可 侵 犯 。 屋 大 維 沒 有 子 嗣 , 只 有 一 個 女 兒 ,名 叫 朱 麗 亞 。 屋 大 維 必 須 決 定 他 死 之后 , 誰 來 繼 承 他 的 帝 國 。 由 于 朱 麗 亞 的通 奸 罪 行 被 揭 發(fā) , 屋 大 維 被 迫 處 置 自己 的 女 兒 , 朱 麗 亞 因 此 面 臨 著 被 流 放 的命 運 。 皇 帝 奧 古 斯 都 案 例 四自 由 民 在 “ 法 律 面 前 人 人 平 等 ” , 依 法 享 有國 家 全 面 保 護 的 公 權 和 私 權 。 “ 萬 民 法 ”這 個 案 例 說 明 了 羅 馬 法 的 什 么 特 點 ? 羅 馬 法 的 內(nèi) 容 :保 護 私 有 財 產(chǎn) 、 法 律 面 前 人 人平 等 、 重 視 證 據(jù) 、 律 師 制 度 、陪 審 制 度